江苏省社会组织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2024)
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WYDL-012
二、项目名称: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包一名称:养老服务
标包一编号:JSWYDL-012-01
标包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手牵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标包一成交金额:6.34万
标包一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胡雪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一:养老服务
1、通过绿洲智慧双养的老人康养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社区老年群体在服务上的获得性,及对社区的认同感;全年服务约1200人次(即重点关注绿洲社区老人50人*2次/月*12月=1200人次)。
2、针对有特殊需求的重点老人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2人,形成医助服务案例。
3、协助常态主题趣味活动不少于15场。
4、结合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服务工作,开展如老年认知、预防保健、心理健康、急救培训、心电监测等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
5、重点关注绿洲社区老人(50人,与绿洲社区工作室签约的人员)健康,依托绿洲家庭医生工作室根据签约老人的身体状况定制助医服务、干预服务,同时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送药、陪诊服务。每月2次。
6、普通老人(60岁以上,除重点关注社区老人以外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00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树俊、梁维萍、韩明春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金额:标包一:0.09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新村58幢一层
联系人:高云
联系方式:139519606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25-523358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4.23【竞争性磋商】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3).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WYDL-012项目名称: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类别:服务类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2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WYDL-0122.项目名称: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2.7万元5.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 (万元)标包1养老服务JSWYDL-012-011、通过绿洲智慧双养的老人康养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社区老年群体在服务上的获得性,及对社区的认同感;全年服务约1200人次(即重点关注绿洲社区老人50人*2次/月*12月=1200人次)。2、针对有特殊需求的重点老人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2人,形成医助服务案例;3、协助常态主题趣味活动不少于15场。 4、结合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服务工作,开展如老年认知、预防保健、心理健康、急救培训、心电监测等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5、重点关注绿洲社区老人(50人,与绿洲社区工作室签约的人员)健康,依托绿洲家庭医生工作室根据签约老人的身体状况定制助医服务、干预服务,同时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送药、陪诊服务。每月2次。 6、普通老人(60岁以上,除重点关注社区老人以外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00人。6.35标包2社区治理JSWYDL-012-021.绿洲拾光手工作坊打造,文创产品孵化。(手工培训课程不低于24场,精品作品不少于三种)2.根据居民兴趣爱好组建兴趣班2个(绘画6场,阅读12场)3.围绕重大节日开展主题活动6场,大型活动2场。4.延续开展社区文体赛事(乒乓球、掼蛋比赛)活动2场。5.创意趣味活动4场6.志愿者服务和积分兑换7.智慧楼长小程序维护16.35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说明: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即兼投不兼中),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标包。评标顺序为标包一至标包二,如果供应商多个标包排名第一,则只能成交次序排列最前的一个标包,其他标包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6.采购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绿洲社区居民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招标两家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分别为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治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7.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服务内容执行起一年/标包。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2.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3.方式:现场报名,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项目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号,到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1-1号三楼临时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文本为可编辑的word版以及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1-1号三楼临时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2.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新村58幢一层联系人:高云联系方式:13951960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联系电话:025-844570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工电话:137708034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2响应文件数量(1)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2)电子版壹份。(3)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3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1)文件签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2)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4)文件修改: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响应文件拒收情形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1)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2)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公告。6响应无效情形(1)针对本章“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磋商终止情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盖章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本项目行业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2节能产品政策(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5进口产品政策(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7.594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计费基础为成交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100)*1.5%(单位万元)〕,不足3500元按3500元计取。4.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二、响应文件编制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2.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2.4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5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2.8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PDF文件)响应文件壹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3.响应文件的组成3.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3.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及供应商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商务条款偏离表》。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3.3.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3.3.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3.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3.3.4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的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验收标准、技术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3.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应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3.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3.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四、磋商1.联合体(如本项目不接受)2.磋商组织2.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2.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为保证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磋商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磋商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磋商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磋商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3.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3.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针对本章“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审办法和标准4.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2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5.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6.确定成交供应商6.1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审现场可根据成交候选人名单委托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2采购人如未授权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6.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6.5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6.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7.签订合同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供应商应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3质疑文件接收信息:(1)接收单位: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联系人:杜杨(3)联系电话:13770803472(4)联系邮箱:22076835@qq.com(5)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6)邮编:2100002.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2.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诚实信用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主观分的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二、资格性审查方法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三、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分值类型1报价得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0计算2实施方案(70分)1、预算编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预算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的得10分;有明显瑕疵的(如预算编制不符合项目经费使用要求、支出不合理、考虑不全面、明细不清晰等)得8分;有一般瑕疵的得6分;有明显瑕疵的得4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的2分,不提供不得分。10主观分2实施方案(70分)2、需求分析: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需求分析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有明显瑕疵的(如对现状、需求分析不准确、项目实施计划各阶段未衔接紧密、不能有效响应预期目标等)的得10分;有一般瑕疵的得8分,有明显瑕疵的得6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2主观分2实施方案(70分)3、创新推广: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创新推广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有明显瑕疵的(如实施方案主题不突出、设计不全面、未紧扣社区实际、无创新示范性特色等)的得10分;有一般瑕疵的得8分,有明显瑕疵的得6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2主观分2实施方案(70分)4、专业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无明显瑕疵的得14分;有明显瑕疵的(如本项目未能够整合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不能为项目运作提供相应专业服务、项目关键点设置不合理、提供的专业服务对本项目没有针对性、不符合项目需求等)的得11分;有一般瑕疵的得9分,有明显瑕疵的得6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4主观分2实施方案(70分)5、档案管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档案的建立与保存、日常事件与人员管理的记录,保留给采购人的资料清单、档案保密措施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档案管理结合项目特点,全面、合理、具体,切实可行,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有明显瑕疵(如档案管理方案不全面,档案保密措施不严谨等)的得10分;有一般瑕疵的得8分,有明显瑕疵的得6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2主观分2实施方案(70分)6、定期沟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定期沟通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的得10分;有明显瑕疵的(如对本项目没有设置项目定期沟通机制、制度安排不合理、不符合规范、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等)的得8分;有一般瑕疵的得6分,有明显瑕疵的得4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0主观分3企业业绩(20分)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公益项目等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0分,最多得20分。(企业业绩必须是供应商承接的。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0客观分合计100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说明:(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为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为了进一步提升绿洲社区居民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绿洲社区拟通过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招募二家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分别为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治理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如下:标包一、养老服务项目,针对60岁以上(重点是困难)老人群体,依托家庭医生工作室,整合资源,统筹协调一站式签约、个性化健康服务,根据签约老人的身体状况定制健康随访、咨询服务,同时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开展上门服务,完善15分钟服务圈,让家庭医生更好地为老人提供连续、综合、协调可及的健康服务,切实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社区老年群体在服务上的获得性,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标包二、社区治理项目,绿洲社区手工坊项目是一个落地在绿洲社区实施的以文化互动促进邻里互融为主的项目。以辖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在一年的项目周期内,链接专家老师等社会资源,为服务对象开展文化传承、兴趣小组、文体赛事等各类活动,实现服务对象增能。邀请居民加入手工坊,通过对传统手工的继承与创新,将传统手工技艺与时代潮流相结合,打造绿洲拾光手工作坊,孵化文创产品。组建绿洲志愿服务队,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二、执行要求项目设计须以个案服务为主,实施过程中不得有商业营销行为。项目成交方须接受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估。项目成交方须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并保存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台账资料(如工作计划方案、服务工作档案、活动记录、发票等)项目服务满意率在85%以上,满意率测评由成交方自行组织并存档,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进行抽查。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套取财政性资金。三、付款条件:(1)签署项目协议生效后拨付总金额5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金额30%,项目结束并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20%。(2)每次付款前五日,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如有)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WYDL-011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服务期内完成既定的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1)签署项目协议生效后拨付总金额5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总金额30%,项目结束并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20%。(2)每次付款前五日,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拒绝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内容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12.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偿付第三方的违约金以及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获得的权利与救济在本合同被解除、撤销、终止或完成后仍应有效。上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送达条款: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双方约定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函、通知书、诉讼法律文书等)到合同中的通讯地址,无论是否有效接收,均视为有效送达。若合同中通讯地址发生变更,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甲 方(采购人):(盖章)乙 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样式:正本(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标包名称:标包编号:供应商:(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年月日目录样式(请根据实际情况定制目录):目录(注:供应商根据目录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自评得分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37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8目录三、报价表格式40目录四、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43目录五、资格证明文件44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45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6目录八、实施方案47目录九、服务与承诺47目录十、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48目录十一、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48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49附件一、政府采购政策50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52附件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3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磋商公告,我方(供应商名称)决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声明如下:1.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2.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4.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或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5.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7.我们的首次磋商报价为(大写)元。8.项目负责人(姓名)。移动电话.9.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安装/集成、调试等工作,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1.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2.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13.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标包名称)(标包编号)进行磋商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汇总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是否为中小微企业1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参考,格式自拟)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总价合计(大写):元整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次报价表项目名称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WYDL-011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磋商报价单位磋商日期磋商地点二次报价 (总价)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说明:此表需单独打印,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填写,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报价单位无需填写此表,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一并密封提交。目录四、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五、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提供承诺书);注:第(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实施方案服务方案(自行编制)目录九、服务与承诺服务与承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目录十、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一览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而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说明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作种类;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十一、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所有业绩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相关合同业绩、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附件一、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1.1.1.附件二、声明(承诺书)格式声明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非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没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注:第(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1.1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1.2.附件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附件一、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绿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市手牵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351.0867万元,资产总额为105.923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南京市手牵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期:2024年4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组织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