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CT及核磁维保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4-JSHY-D2024-0114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CT及核磁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91310000MA1K32L88E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6174000元
617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T及核磁维保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振华、陆锦贵、杨爱建、史玉坤、王志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服务费收取9261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高新区北京路12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014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7
联系方式:15951603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茅燕凤
电 话:159516032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CT及核磁维保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CT及核磁维保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JSHY-D2024-0114采购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总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第二章单一来源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0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CT及核磁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CT及核磁维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30万元项目编号:JSZC-320614-JSHY-D2024-0114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合格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四、获取单一来源文件: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2、获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单一来源文件。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支持政府采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需求标准。3、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高新区北京路1201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0141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3栋2106.2107.2108室联系方式:159156032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苏琦、茅燕凤电话:15951603205第二章单一来源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合格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约和保护。4、相关费用4.1参加单一来源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接收了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接收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单一来源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仔细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单一来源采购开始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布。8.4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配置与报价表、供应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等部分。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都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应该是鉴定书、样本、说明书、图样和资料,并须提供:①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服务的履约能力、功能需求实现等应以正式印刷的样本、使用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或网上公开发布的数据来证实。②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逐条说明货物或服务对技术需求的适合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③对上述②条的说明,请供应商注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所提出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品牌或型号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相信这些替代实质上满足或超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拒绝这种替代的权利。12、供应一览表和配置与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应一览表、配置与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应期。每项产品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供应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报价采用的货币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另行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货物说明13.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16、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16.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收取保证金。17、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17.1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同意延长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1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8.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1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19.19文件提交19.1.1供应商须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9.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9.1.3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9.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0、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2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拒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2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响应文件的撤回22.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2.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2.2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评审与单一来源采购23、单一来源采购协商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质量、服务等,在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期间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应保证通讯设备和网络的畅通,并按单一来源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完成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和承诺,单一来源采购承诺及报价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单一来源采购小组24.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由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24.2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25.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以及在评审、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2在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被拒绝。26.评审过程的澄清26.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单一来源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相关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评审27.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正式单一来源采购之前,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首先审查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该是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决定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盖章;(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加注“*”或“★”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情形。(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27.4如果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予以拒绝。28、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及成交原则28.1单一来源采购协商28.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与其就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协商。28.1.2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应当现场对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单一来源采购承诺及报价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28.1.3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配置与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有权拒绝该单一来源采购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28.1.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28.2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成交原则28.2.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且最终报价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8.2.3单一来源采购终止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至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至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截止时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等不能满足采购人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要求;(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六、成交29、确定成交单位29.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编写协商情况记录,推荐成交候选人。29.2采购人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9.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发现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后,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重新组织采购。30、质疑处理30.1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3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茅燕凤联系电话:1595160320530.4未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或在单一来源采购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单一来源采购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30.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1、成交通知书31.l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履约保证金33.1本次谈判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中标金额的1.5%+2500元专家评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汇款时需备注本次项目编号。银行信息:户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账号:52746088499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采购人与供应商应按此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专业化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甲方是本项目的招标人/业主,希望向___________购买本服务合同项下的服务供自用,而非转售。乙方按照本服务合同正文及其附件(术语解释、服务合同总则等)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甲方 名称: 甲方 地址: 甲方 联系人:甲方 联系人电话:甲方 联系人邮箱: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__ (卖方)地址:___________ (卖方)联系人:___________ (卖方)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 (卖方)联系人邮箱:设 备 名 称序列号合 同 类 型合 同 期 限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 同 金 额:人民币:大写: 圆整1.付款条件:第一期合同款:RMB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合同款:RMB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合同款:RMB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乙方受益人:开户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2.维保服务内容:2.1.合同包括部分:工时常规备件(旧件退回乙方)球管(旧件退回乙方)探测器(旧件退回乙方)高压油箱(旧件退回乙方)预防性技术保养(每合同年度保养通过2次现场服务完成)预防性技术保养耗材保证开机率95%以上安全检查质量保证安全升级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远程服务2.2合同未包括部分:1.其它厂家之产品(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等)及其劳务2.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3.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3.技能提升服务:4.其他1.买方和其任何代理人(包括买方的员工)将遵守所有适用于本服务合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课税、反腐败、反垄断、出口管制、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或任何其他刑事法律、规章或法规。如买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或卖方根据可靠消息善意确信买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且解除本服务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卖方有权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本服务合同。5.合同附件:本服务合同包括下列附件。这些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录1:术语解释服务合同总则此鉴:本服务合同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法印章后生效(盖章时请加盖骑缝章)。正本合同共四份,卖方执一份正本合同,买方执三份正本合同。尽管有前述规定,如双方在“卖方电子签章平台”(由卖方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商合作搭建)使用电子签章签署本服务合同的,本服务合同自双方按相关要求完成前述电子签章流程后生效。加盖上述电子签章的所有电子文件均具有与加盖对应实体章的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盖章)(盖章)姓名:姓名:职位:职位:日期:日期:附录1:术语解释“服务合同”指本附录对应的服务合同或附属于设备销售合同的伴随服务附件(根据与本附录对应的实际文件而定)。术语解释应适用于服务合同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如有不在服务合同范围内的服务项目的术语解释,其仅为参考目的而列明,不直接适用于服务合同。工时:指服务合同期内所需的人工费用。签订服务合同的用户/买方享受优先派工(与单次叫修服务相比)。常规备件:维修设备时更换问题备件,具体包括:(1)提供维修设备所需的备件(不含附件与易耗品、X光球管、特殊部件及其他厂家的产品);(2)优先运送备件(与单次叫修服务相比);(3)与卖方医疗全球物流网络快速联接;和(4)回收/报废问题备件。保证开机率:服务合同期内卖方承诺的设备开机率。安全检查:按照卖方医疗原厂要求及当地法规规定执行以下工作:(1)制定检查计划;(2)机械安全检查;(3)电气安全检查;和(4)记录检查结果。质量保证:通过(1)制定质量保证工作计划;(2)检查图象质量(效果);(3)评判质量参数结果;(4)调整/校准至出厂质量标准;和(5)记录并报告设备状况,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卖方医疗原厂质量标准。安全升级:根据卖方医疗总部要求提供改善设备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的升级。技术电话支持:通过全国范围内免费热线电话,由卖方医疗客户服务中心专家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根据不同的服务合同类型和产品,提供下列服务选项:1.技术电话支持(24X7),每天24小时;2.技术电话支持(12X7),正常上班时间;3.技术电话支持(8X5),正常上班时间。智在远程服务:通过高速网络用户可与卖方专家对接,享受在线诊断、升级、自动报告及应用支持。卖方负责(1)提供路由器和承担通讯费用(该费用由网络服务运营商收取,价格每年更新一次);和(2)提供下述两次现场服务(如需要):a)现场安装医疗设备互联网连接的各项配置;和b)现场激活MNP(网络协议)。智在远程连接网线和路由器是卖方提供远程服务SRSTM的硬件基础,仅限用于卖方医疗设备的远程服务。如该连接网线/路由器被挪作他用,卖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风险或责任。服务合同期内应保持远程连接通畅,连接中断可导致远程服务失败,并可能最终导致设备开机率降低。预防性技术保养服务:按照卖方医疗原厂保养要求提供预防性技术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包括:(1)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2)根据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3)调整/校准至出厂标准;(4)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和(5)记录并报告设备状况。预防性技术保养损耗品:预防性技术保养中需更换的损耗品由卖方提供。预防性技术保养常规耗材:预防性技术保养中需要定期更换的耗材(如:水滤网、空气滤网等)由卖方提供。服务合同总则1.定义1.1医疗设备指服务合同下的医疗设备。1.2附件与易耗品指(1)实现医疗设备非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或(2)使用医疗设备过程中因消耗及磨损需要定期更换或补充的材料。它通常包括电池、头托、床垫、输液架、X光防护附件、工作台等,但不包括常规备件。1.3基本运行要求指医疗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或卖方告知的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环境条件。它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冷却水、电源供应、地线、水路、屏蔽、空间、承重、温度、湿度、压缩空气等。1.4买方/用户指服务合同下的买方和用户。1.5维保服务可包括提供远程故障诊断、远程技术指导、临床应用培训、人工服务、备件更换、预防性技术保养、软件或/和硬件升级等,不包括提供附件与易耗品、化学试剂、处理表面损伤(如刮伤、凹陷、划痕,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除外)、设备翻新和IT接口配置。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6第三方厂家产品指非卖方医疗生产的产品(如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冷水机和不间断电源,非卖方品牌工作站,空调等)。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7卖方关联公司指服务合同下的卖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数字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卖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卖方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等。具体涉及的关联公司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1.8原始安装地点指服务合同签署时医疗设备的安装地点。2.卖方的责任与义务2.1卖方应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提供维保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卖方应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2卖方应按相关要求向买方/用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买方/用户接收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买方/用户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卖方的知识产权。2.3卖方应在收到用户/买方报修电话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响应(医疗设备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除外)。2.4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第三方厂家产品服务可由第三方厂家执行。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医疗设备服务可由卖方、卖方关联公司和/或卖方指定的经原厂培训的工程师执行。前述执行安排不影响卖方应承担的服务合同义务。2.5服务合同不包括以下原因导致的修理医疗设备的人工、零部件和其他费用:i)由火灾、意外事故、不可抗力事件或不正常的物理冲击/振动造成的医疗设备损害;ii)因用户错用、滥用、不当应用或改装医疗设备造成的缺陷;iii)因未经卖方授权的第三方对医疗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搬移、改装造成的缺陷;iv)因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而添加和/或使用非卖方提供的零部件、设备或软件(包括用户网络)而造成的缺陷;v)由不符合卖方操作规范引起的电脑病毒导致的医疗设备操作系统故障和/或医疗设备软件故障;vi)因粉刷医疗设备或为此目的使用(涂装)材料造成的缺陷;或vii)因为外部供电、供水、环境不符合上述1.3条规定的基本运行要求造成的医疗设备故障。2.6服务合同不包括对信息技术、病人信息流和影像信息流的设计和分析或问题诊断的服务。卖方的服务范围应以相关医疗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为限。此外,虽然医疗设备可能具备短期的储存功能,但是图像的存储(病人图像和图像质量)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2.7如果服务合同正文约定全部或部分款项需要在卖方发运球管前付清,而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卖方并未发运球管且买方也未向卖方支付对应款项,则当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服务合同关于发运、更换球管及相关付款条件的条款自动失效。2.8如果医疗设备具备远程接入能力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卖方、其关联公司和受聘于卖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可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来访问、维护、修理、校准医疗设备或为医疗设备进行升级或安装补丁,或提供远程培训,以及为上述目的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采集数据。3.用户/买方的责任与义务3.1用户应按相关要求向卖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卖方诊断医疗设备故障。卖方在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用户的知识产权。3.2除非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医疗设备零部件应退还给卖方处理。3.3用户应根据上述第1.3条的基本运行要求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并应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对医疗设备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此外,用户应当负责:a)提供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医疗设备其它外部设施及外部网络系统;和b)适当清洁、消毒及抹拭医疗设备。3.4用户应允许卖方维保人员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入用户场所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服务。同时,用户应为卖方的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服务执行人员采取合理的现场预防措施以保障其健康与安全。3.5如果医疗设备具备远程接入能力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用户应提供卖方现场和远程访问医疗设备的机会。同时,用户应负责为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远程接入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远程访问将通过点对点加密的虚拟专用网络(VPN)隧道连接用户的安全终端和卖方在中国境内的远程服务器(DMZ)。如果买方不是用户,买方应将服务合同中的智在远程服务条款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关于医疗设备远程连接的同意。3.6若买方不是用户,买方有义务责成用户遵守上述3.1条到3.5条的义务,并向卖方承担连带责任。3.7买方应按服务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卖方支付全部到期合同金额。4.服务交付卖方每次完成服务后,应由用户代表在相关服务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果买方/用户对卖方某次服务有异议,应在该次服务结束后2周内向卖方书面反馈。5.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5.1卖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卖方向买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每年累计不超过该年度的合同金额;并且卖方对买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明确起见,因卖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买方财产损失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上述责任限额不适用,应依法处理。5.2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到期款项并且在收到卖方催款通知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卖方有权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买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并可暂停提供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直到买方付清款项为止。同时,如卖方对服务合同的到期款项采取催款行动,除主张前述到期款项及延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可主张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催款成本。5.3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反除付款义务以外的其他服务合同义务并且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卖方可暂停提供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直到买方纠正违约为止。5.4在上述第5.2条和5.3条规定的服务暂停期间,买方仍有义务支付全部已提供服务对应的到期款项,并按照上述第3.2条和3.6条的约定向卖方归还在已提供的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医疗设备零部件。5.5卖方单方解约发生上述5.2条和5.3条所述情形且买方未能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卖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卖方支付:(i)截至服务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价格的25%。如果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预付款的,则卖方有权没收该预付款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5.6买方单方解约5.6.1如果买方拟单方解除服务合同或将某医疗设备从服务合同的范围中删除(含多个医疗设备时),买方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卖方支付:(i)截至服务合同解除日或服务范围变动日(含多个医疗设备时)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价格的25%。如果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预付款的,则卖方有权没收该预付款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5.6.2如果买方因医疗设备报废拟单方解约的,适用5.8条,不适用本条。5.6.3发生上述5.1条所述情形且卖方未能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买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卖方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截至服务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同时,卖方应根据上述5.1条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有)。5.7备件停产如果原产厂商已停止备件供应,造成无原厂备件修复医疗设备的,卖方可选择:(i)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医疗设备时)。在此情况下,服务合同应自卖方收到用户/买方的相关报修电话之日解除;或(ii)将受影响的医疗设备、其备件、服务或性能从服务合同的范围中删除(含多个医疗设备时),并同时做出合适的合同价格调整。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按比例退还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的价格(如已收款)。5.8医疗设备报废如果用户报废医疗设备,买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卖方后可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医疗设备时)或将该医疗设备从服务合同的范围中删除(含多个医疗设备时)。在此情况下,自上述通知期届满之日,服务合同解除(含单个医疗设备时)或医疗设备被从服务合同的范围中删除(含多个医疗设备时),卖方应按比例退还被解除的服务合同部分对应的价格(如已收款)。5.9如因涉及提供高值选/备件而由双方在服务合同正文对合同解除时的退费/合同价格调整另有约定的,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5.10服务合同解除后,卖方可以接管由用户/买方控制、保管或支配的属于卖方的设备、物品、工具等,并对服务合同解除后提供的服务(如有),按单次维保服务收费标准向买方/用户收取服务费。5.11如果买方进入破产程序,服务合同下已提供服务的即将到期款项全部到期应付,同时,卖方可以立即暂停提供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债务清偿按照适用于破产程序的法律法规执行。6.开机率的保证(仅适用于包括保证开机率的服务合同)6.1“开机率”是指医疗设备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的使用率。只有当服务合同包含“保证开机率”且医疗设备未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卖方才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医疗设备的开机率按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每年统计一次。如果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用户/买方必须立即通知卖方客户服务中心报修。停机时间自用户/买方向卖方报修时起算。6.2如果开机率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服务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如果服务合同正文和本总则对开机率百分比和开机率不达标时服务期限延长标准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6.3计算开机率时,以下情况不视为“停机时间”:(a)用户/买方未向卖方客户服务中心报修或不接受卖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和远程故障诊断);(b)医疗设备虽有故障但仍可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即未全面停机);(c)非卖方原因造成医疗设备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2.5条3.3条);(d)卖方因用户/买方违约(上述第5.2条和5.3条)暂停提供服务;(e)预防性技术保养期间;(f)更换服务合同未包括的高真空元器件和进行系统更新/升级期间;(g)服务合同未包括部分导致的停机时间;和(h)磁体原因(如磁体更换或热循环)导致的停机时间。7.出口管制条款7.1保留条款如卖方因遵守国内、国际外贸规定或海关规定或任何禁运、制裁规定而无法履行服务合同,则卖方不再承担履行服务合同的义务。7.2遵守出口管制法规7.2.1用户/买方将卖方提供的货物(包括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硬件和/或软件和/或技术,以及相关的文件),以及卖方完成的工作和服务(包括所有种类的技术支持)转让给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方时,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用户/买方均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国际(再)出口管制法规。7.2.2如果需要进行出口管制审查,则用户/买方在收到卖方的要求后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卖方提供的货物、工作和服务的特定最终客户、最终目的地,以及预期用途的所有信息,以及任何存在的出口管制限制。7.2.3对于因用户/买方不遵守出口管制法规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法律程序、诉讼、罚款、损失、成本和损害,用户/买方应补偿卖方并使其免受损害。如果上述不合规行为系因用户/买方过错而导致,买方/用户应赔偿卖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本条规定并不意味着改变举证责任。8.不可抗力及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规定8.1不可抗力应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火灾、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对履行服务合同至关重要的工厂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及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卖方分包商在供货或服务方面的延迟也应被视为不可抗力。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就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服务合同的影响通知另一方。8.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服务合同的相关义务时,可以主张相应顺延其履行该义务的期限。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服务合同相关义务持续180天以上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服务合同。在前述情形下,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8.4为避免歧义,双方完全知悉,服务合同签署时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正在全球蔓延,疫情对服务合同下备件/人工/液氦交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影响无法由双方完全合理预见或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如卖方因“疫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期间各国政府颁布的旅行禁令、隔离措施、其他因“疫情”影响导致供应链、生产或其他合同履行的延迟等)无法按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有)交付的,卖方将及时书面通知买方/用户,并竭尽全力调动所有内外资源以减小疫情对服务合同履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交付时间应相应合理延长,并同时适用本条(不可抗力)的规定。9.争议解决因服务合同产生的或者与其相关的所有请求、分歧或争议,包括关于服务合同存在、效力、终止或履行,或者与服务合同履行安排有关的任何问题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由三名仲裁员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CIETAC规则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不在CIETAC仲裁员名单上的仲裁员可以被指定为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语言应为中文。仲裁开庭地点为上海。10.合同的完整和修改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和附录构成双方之间就服务合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和与此同时作出的所有其他声明或通信往来,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服务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或修订。尽管有前述规定,为避免歧义,如果买方与卖方另行就服务合同所涉及的事项签署买方版本的格式合同,双方同意:服务合同与买方的格式合同不一致时,以服务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责任限制、争议解决等条款)。11.通知根据服务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若通过亲自送达,送达日视为已通知;若通过快递(邮费已付,寄到服务合同首页的地址)送达,快递签收日视为已通知。对于因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此情形下,如一方提供的送达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该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2.不可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服务合同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卖方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将服务合同全部或部分、或将卖方在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卖方的关联公司或因任何形式的业务合并或重组而继承与服务合同相关的所有或部分业务的第三方,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此外,卖方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向第三方出售卖方在服务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13.保密13.1双方均对因履行服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培训资料、客户和/或病人信息以及服务合同价格(合称“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均应履行合理审慎义务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只向有合理需要了解该信息的雇员、代理人和分包商(如有)披露保密信息。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13.2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1)披露时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和/或已由接收方自行开发或从第三方正当获取的信息,(2)双方另行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3)依法向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服务合同备案;和/或(4)根据法院令状或法律规定披露的信息。为明确起见,如果服务合同价格已由招标公司对外公开,那么双方均对该价格不承担保密义务且卖方可将服务合同全文对外用作参加政府或非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果服务合同价格未由招标公司对外公开,卖方亦可将服务合同全文对外用作参加政府或非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但自卖方为前述目的对外提供服务合同全文之日起,买方亦不再对服务合同价格承担保密义务。14.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14.1为使医疗设备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运行,用户需确保医疗设备仅由被授权人员操作以防止医疗设备遭遇未经授权的访问,并避免未经授权对医疗设备的系统配置或IT安全控制进行修改,或在医疗设备系统中安装未经验证的软件。如果医疗设备发生疑似或实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漏洞,用户应立即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补丁升级,用户应及时协助安排适时安装。14.2用户应理解并知悉:卖方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可能收集的关于用户和医疗设备的数据主要包括:a)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b)应用日志文件、报错信息、医疗设备属性、质控(技术状态信息);c)配置、软件版本、补丁、许可、网络设置、医疗设备服务历史(配置数据);d)各类任务的执行顺序,使用的应用/许可及其交互过程(使用数据);和e)为故障维修目的收集的去标识化(如技术可行)影像信息。14.3a)用户/买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在适用时进行安全评估和/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获得数据主体明确同意等)履行服务合同以及向卖方披露或提供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相关数据以使得卖方能合法按照以下(b)款和(c)款约定的目的和方式处理该等数据。如果用户/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数据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数据、国家核心数据等受特殊监管的数据,用户/买方应当明确告知卖方以使得卖方可以合法处理该等数据。b)用户/买方同意卖方及其关联公司为履行服务合同之目的(例如:项目管理、用户管理、合同管理等),和/或为判断产品/服务使用趋势、改进产品/服务/软件,进行对比分析、研发活动、产品监测等正当商业目的,依法收集、处理、使用或向国内外关联公司/合格供应商传输上述数据。c)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条约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4如果对上述数据的相关处理是通过卖方关联公司或受聘于卖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进行的,卖方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卖方关联公司或其他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14.5若买方不是用户,买方有义务责成用户遵守本条的义务,并向卖方承担连带责任。15.符合政府采购流程如果服务合同下的采购项目未经公开招标或其他政府采购程序(例如: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买方特此确认,服务合同签署时,买方已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批准或授权,即买方与卖方签署服务合同符合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或当地政策、买方内部管理规定。如果上述确认有误,买方应依法向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述确认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变化而不再准确,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由双方依法处理服务合同相关事宜。16.软件16.1如果卖方提供任何软件,卖方授予买方/用户非独家和永久的许可或访问权限,以便买方/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相关文档在医疗设备上使用该软件。为明确起见,买方/用户基于服务合同获得的是软件使用权,而不是软件所有权。16.2买方/用户可以为备份之目的复制程序,但不得对程序进行修改、反向开发、反向编译或提取任何程序部分。买方/用户不得移除数据载体上的任何字母数字代码、水印或版权声明。16.3如果买方/用户就软件提供任何改进或修改建议、反馈,卖方可为自身商业目的,享有独家的、全球范围的、无时间和范围限制及可转授权许可的权利来使用该建议或反馈改善相关产品。16.4服务合同项下的许可软件,可能包含全部或部分由卖方从第三方获得许可的软件(“第三方软件”),该等软件仅在许可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才能提供给买方/用户,且仅可由买方/用户依据相关许可条件使用。通过签署服务合同,买方/用户确认其接受该等软件的许可条件。如买方/用户要求,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第三方软件许可条件的生效文本。该等第三方软件的许可条件如与服务合同偏离,应优先适用。16.5买方/用户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签署第三方软件许可方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尤其是“点击生效的许可”),并在安装或配置该等第三方软件时代表买方/用户接受该等许可。16.6卖方不对因使用第三方软件可能获得的特定结果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第三方的服务或者相关联的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不发生任何错误、不发生任何中断等做出任何保证。16.7为明确起见,如果买方不是软件的用户,买方仅有权转授权服务合同下的用户根据本条使用软件,并就该用户遵守本条使用软件向卖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卖方向该用户履行本条和以下第17条约定的卖方义务的,应视为已向买方履行该等义务。17.知识产权17.1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卖方根据服务合同提供的医疗设备零部件及其他货物(“货物”)侵犯中国强制性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侵权”)而遭受索赔,根据本第17条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卖方可自行选择并自担费用(i)为买方/用户获得使用货物的权利;(ii)为买方/用户提供非侵权替代货物或对货物进行修改,使其不再构成侵权,但前提是替代/修改后货物与原货物具有本质相同的功能规格;如果卖方认为无法按合理条件实现上述措施,(iii)买方/用户按卖方要求退还侵权货物以及根据卖方规定的产品寿命进行直线折旧和摊销后,向买方退还对应的已付合同款项。卖方选择并采取上述任一措施后,即可免于向买方承担与上述索赔相关的任何进一步义务或责任,且卖方如选择措施(iii),则不再承担交付该等货物的义务。买方/用户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协助卖方减少各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潜在损失、成本或费用。17.2卖方承担本条所述责任的前提是:买方/用户将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侵权索赔情况立即通知卖方,授权卖方全权处理或按卖方书面指示处理针对侵权索赔的辩护和赔偿事宜,未经卖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同意任何关于侵权索赔的请求、判决或裁决,也不采取任何妥协行动,并向卖方提供所要求的一切合理协助及信息。如买方根据自己的判断自负费用聘请律师应对侵权索赔事宜,卖方不应承担买方因聘请律师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或责任,而买方应向卖方承担因己方聘请律师而给卖方造成的额外费用。17.3卖方不应对因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造成的侵权索赔负责:(a)在货物中使用或纳入源自买方、由买方提供或要求的任何设计、技术、修改或规格;或(b)在货物或货物任何部分中纳入或结合使用任何其他产品、软件或部件,而如果不纳入或结合使用则不会导致侵权的;或(c)与货物结合使用会侵犯方法或过程的知识产权,但货物单独使用时并不会侵权;或(d)买方/用户或除卖方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对货物进行修改,且不修改就不会造成侵权;或(e)未按服务合同条款使用货物;或(f)未使用货物软件的最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如果使用上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就可避免上述侵权或索赔);或(g)任何其他可归因于买方的原因。17.4知识产权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除本条明确规定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所有其他针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索赔均将进行免责处理。同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卖方对知识产权的责任应在服务合同到期结束后终止。17.5若买方不是用户,买方有义务责成用户遵守本条的义务,并向卖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技术需求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序列号装机日期服务期限164排CT西门子Definition AS9232920142024.1.21-2025.11.29264排CT西门子Definition AS6702120192024.3.14-2025.11.293双源CT西门子SOMATOM Force7604720192024.11.30-2025.11.2941.5T磁共振西门子MAGNETOM AVANTO2628520072024.1.21-2025.11.2953.0T磁共振西门子MAGNETOM Skyra14579120192024.11.30-2025.11.291.服务包含:零备件、工时、安全检查、质量保证、24小时x365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及外水冷机保修(未包括液氦、磁体及其它第三方产品)。2.所更换的备件必须为原厂备件、原厂合格球管;3.合同期每年进行两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提供专业保养方案并详细说明专业保养的项目、内容、以及更换的保养耗材。保养后提供证书。4.合同服务周期内提供西门子普放设备(仅限乳腺机MAMMOMATInspiration、C臂机CiosFusion、C臂机CiosAlpha、DR系统YsioMax)共享4次原厂维修人工服务。5.投标人承诺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国家法定工作日)之内响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6.提供在国内已经建立的远程维修诊断系统的地址及认证证书(复印件);7.必须由经过产品制造商正规培训的工程师来提供维修服务;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提供不少于2名维修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9.提供400免费服务电话;10.提供核心部件报关单,近六个月的报关单;12.国内具有保税库(评审依据:提供仓库地址、租赁合同和照片);13.供应商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授权书给海门区人民医院。14.履约完毕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约,维保服务费年度维保费不变,二年内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二、商务需求序号商务和服务项目商务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服务期:详见项目需求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付60%的合同款,余款于2024年11月30日前付清。三、项目其它要求1、响应文件整体编制:响应文件应编制规范,内容齐全,所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无缺漏,条理清晰、编制有详细的总目录、章节目录和细目等便于评委查询。2、产品质量、功能、技术先进性:本次投标产品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参数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制造工艺成熟,技术先进,功能齐备。3、常用零配件保障措施:供应商应有完善的零配件保障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设备日常维保及损坏维修需要。确保设备在出现故障后,有效保障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并使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正常稳定运行。4、增值服务或优惠内容: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提出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或优惠内容,服务应考虑周到,对采购人具备实际价值(例如:可有效降低设备使用成本、优化设备使用效率或提升日常服务体验等,具体由供应商自选考虑)。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相关情况,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现场情况未了解清楚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提升投标报价或其他任何要求。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文件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最终报价表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七:业绩表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评审索引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致: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90日,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如果在单一来源采购开始时间后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交货期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格式三:最后报价承诺书(第____次报价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页《最后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盖公章或签字后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标注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商务需求逐条作出响应,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2、其他商务偏离也须在上表中逐条列明。3、如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供应商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设备清单(品牌、型号)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货物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代理人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2.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须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七: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八*****(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格式七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八其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T及核磁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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