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硬盘中标结果公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2024)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GJCG-2024032(招标文件编号:TJGJCG-2024032)
二、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启云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西区拉萨印象3-623
中标(成交)金额:24.62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西藏启云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
希捷企业级
ST4000NM0053
432个
57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传玉、徐思斌、刘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据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精神,由成交单位交纳,成交金额的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69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64号
联系方式:卓女士 0891-6159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1-685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891-685289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
行政区域
拉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8: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传玉、徐思斌、刘斌
总成交金额
¥24.62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1-6852890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卓女士 0891-6159893
代理机构名称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女士 0891-6852890
附件:
附件1
谈判文件.docx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TJGJCG-2024032)采购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单位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第四章合同格式....................2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六章采购需求....................66第七章评审及谈判程序....................671.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10:00分至10: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JGJCG-20240322.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35.424万元(大写:叁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4.最高限价:35.424万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采购内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地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09:30分至13:00分下午15:30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3.方式:现场或非现场形式获取。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5.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0:00分至10: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8日10: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规定;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5.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64号联系人:卓女士联系方式:0891-61598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891-685289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 目内 容 规 定1项目编号TJGJCG-20240322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硬盘采购项目3项目标段/标包本项目未分标段4预算资金35.424万元 (大写:叁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5采购人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西藏分中心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64号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8资金来源单位资金9谈判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日历天。10响应文件的形式及构成响应文件份数:响应一览表1份,授权委托书1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文档2份(包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11谈判保证金1.保证金的金额 :¥0.5万元(大写:伍仟元整)交款方式:采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保单、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可以简写但必须标明项目信息。1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采用的是出具保函或保单,本项目不涉及。13资金支付安排到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4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5评审方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6响应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及装订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贰份,U盘2份,为了便于区分,在电子版表面粘帖单位标识,如: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及包号(注:电子文档为响应文件正本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谈判程序1.按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2.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做为最终评审价,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最后报价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成交人。18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0:00分至10:30分(北京时间)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注:各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19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谈判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文。20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仅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21评审委员会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国家与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方面及经济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谈判小组确定方式:在已入西藏自治区综合库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2谈判报价单位及格式要求所有谈判报价单价应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0-10%。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注:若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中对于“履约保证金”有不同规定,以政府采购合同实际签订要求为准。24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范围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25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根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不予认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26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采购项目。27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上述项费用应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28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2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0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费用。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0891-6852890,逾期不予处理。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0891-6852890,逾期不予处理。3.供应商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0891-6852890,逾期不予处理。32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谈判函及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谈判函及报价一览表为准;谈判函及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为准。33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1)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要严格响应谈判文件采购清单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果报价时技术要求有偏离,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必要的承诺:即供应商须保障本次采购符合并遵循国家有关标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自行对此次采购活动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成交,成交结果无效。 35投诉管理办法供应商依法提起投诉,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36合同保证金及质保金合同保证金: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递交成交金额的0- 5%作为合同保证金注:采购文件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需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只有在完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响应。所有报价经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补充条款1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沟通交货及其他前期事宜。2对不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获取采购清单后,请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及项目实施要求,如发现采购清单有缺项、漏项或不明确不准确的,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询问函(加盖本公司公章)递交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询问函的,皆视为供应商认同采购清单内容,如供应商中标后发现采购清单与现场实际情形不符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采[2019]658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3.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提供承诺: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为避免在审计过程中相关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的情况;供应商须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同时被审计单位(被延伸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须按要求提供工程及财务相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有力促进审计监督工作更好发挥实效,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5响应供应商:指实际参加了谈判的供应商。2.6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过竞争性谈判小组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排序的并供进一步在其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2.7成交供应商: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8“货物”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供应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9“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各种非实物形式的事务履行,包括服务内容本身、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2.10“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服务、伴随服务及产生的成果等。2.11“书面形式”系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13“伴随服务”系指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及提供服务有关的其他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2.14除非“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及下文另有规定,则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服务”均不包含工程相关内容。2.15对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明确定义的内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若无相关规定,则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为准。2.16“现场查询”系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审现场通过互联网等媒介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现场打印存档。▲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若供应商直接或间接地为本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或与提供服务的公司有从属及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性条件及实质性要求。3.5对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联合体参与谈判的要求。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联合体参与谈判(适用于允许联合体谈判的情况)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5.2如果本次谈判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则整个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供应商,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随响应文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2)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特长、专业工作经验和资质等级允许承担的工作范围(若有时)相适应;(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除牵头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署并提交授权书,以证明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谈判,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谈判,如有违反将取消全部相关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格;(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整个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5.3在响应文件格式中,除特别说明需要联合体各方或某一成员方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之处,均可由牵头人进行盖章、签字、证明或提供资料。6.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7.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或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质疑和投诉8.1质疑和投诉的提出时限、程序、所需函件及相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8.2提出质疑者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环节的重复质疑概不接收与回应。8.4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按以下规定计算:(1)采购文件由供应商通过网络平台自行下载的,质疑应当在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的,质疑应当在领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质疑应当在邮件发送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于其他能够明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的情况,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或提供期限届满之前未下载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或出现其他不能够明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的情况时,质疑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特别说明9.1供应商参与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投入人员等,若无特别说明必须为其自身所有。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疑问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采购人可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的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逾期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完全知悉并认同澄清或修改内容。11.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谈判日期。11.4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澄清文件与修改内容为准;多份澄清与修改内容之间如有冲突之处以谈判时间前最近一期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组成与要求12.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2供应商可以提交使用除中文外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如果因响应文件使用语言的原因造成的对供应商不利的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3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1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4.响应文件格式1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函等内容。▲14.2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内所列进行分割响应报价。15.谈判报价▲15.1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每种采购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5.2报价一览表要求:依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执行。15.3谈判报价单位及格式要求: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15.4供应商不得将可能影响谈判的主要子项作为另行收费项,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审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之中。15.5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其缺漏项将被认为已包含在谈判响应报价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15.6项目如分标段,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中必须分标段报价;项目如分标包,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中必须分标包报价。不得将所有标段(标包)合并报价。15.7供应商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化,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16.报价货币报价应以人民币(RMB)报价。17.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18.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8.l供应商应提交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内容,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证明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货物或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现场测试,供应商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2)逐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或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3)测试所需必要设备与系统清单。18.3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谈判响应中选用替代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18.4无论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8.5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详见第七章。19.谈判保证金19.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9.5条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19.2谈判保证金形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保函或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3对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19.4保证金的退还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6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谈判时查验供应商递交的相关缴纳凭据及实际到账(保函等提交)为准。20.谈判有效期20.1谈判有效期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第19条有关谈判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式样21.1响应文件的形式及构成响应文件的形式及构成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每套响应文件中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除特别说明的情形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指纸质型文件。2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印刷设备印制。响应文件副本可使用正本的复制件(需要独立签字、盖章、说明的部分除外)。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21.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21.3响应文件签字及盖章21.3.1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签字(盖章)或加盖公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21.3.2除供应商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递交2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22.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某一组成部分)将被拒绝。若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3.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除发生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法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澄清的情况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24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满之时,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如供应商未按要求书面反馈,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五、谈判及评审26.谈判26.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26.2截至谈判之时,供应商家数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不予谈判。26.3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撤回的响应文件不予启封。26.4谈判时,采购人应组织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或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是否有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26.5谈判时,响应文件不予开封,评审时统一开启。26.6谈判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7.评审27.1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7.1.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评审过程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采购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7.1.2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谈判失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7.2响应文件的澄清27.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或经竞争性谈判小组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3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不被认可。27.3评审办法本次采购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27.4评审结果采购人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结果29.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结果公告。29.2除因质疑投诉或其他法定情况导致成交结果发生改变的情况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30.响应文件的处理30.1所有已启封响应文件,均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30.2依法暂停(停止)谈判及评审活动的,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封存。30.3截至谈判之时,供应商家数不满足法定谈判条件的,响应文件不予启封并退回供应商。3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2.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送有效合同原件,以便公示及备案,逾期递送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3.代理服务费33.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3.2代理服务费数额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计取。33.3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数额及缴纳方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代理服务费收取通知书》为准。33.4成交服务的收取账号:开户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账号:54050101363600000931七、其他3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4.1根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范围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4.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政策。34.4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22号)相关政策。35.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为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规范我司从业人员行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特作以下廉洁自律承诺,并接受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响应人等,下同)监督。我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本项目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1.不利用工作之便从供应商、采购人等处谋取私利;2.不索贿受贿;3.不向供应商收取回扣、佣金和其它形式的好处;4.不接受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各种宴请;5.不参与由供应商、采购人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6.不到供应商、采购人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7.不泄露谈判底价、供应商等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8.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我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四章合同模版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索引序号评审条款评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页码一资格审查12…二符合性审查12…三其他12…说明:该响应文件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谈判函谈判函致: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授权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所附谈判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5.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6.同意向你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资料。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8.其他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日期:2023年月日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六、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八、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九、我司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十、本公司承诺对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设备、供货期、设备质量等再次进行书面确认。十一、本公司承诺不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发包人查实后有权进行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处理。十二、本公司承诺未按响应文件更换授权委托人,一经发现必须于七天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整的,发包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清退出场。十三、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要求执行,不拖欠任何工程项款。十四、本公司承诺未被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标包谈判报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谈判报价人民币大写: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小写:________万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1.响应人另备一份报价一览表进行单独密封。2.本表应填写总价,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及代理采购流程中的全部费用(含税费)。3.响应人拟提供“报价一览表”,须另备一份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并单独密封。当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竞争性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声明函不一致时,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当仅提供了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或仅在竞争性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报价一览表”时,以仅提供的“报价一览表”为准。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附件4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条款偏离情况偏离说明1(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2…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偏离说明”栏中描述偏离的具体内容。3.正偏离是指响应内容高于(优于)谈判文件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利,负偏离是指响应内容低于(劣于)谈判文件要求或对项目实施不利。4.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谈判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全部价格。5.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情况,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附件5资格后审表(一)承诺函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供应商及所投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二、我方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我方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二)我方的控股股东:(三)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四)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六、我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负 责 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电话传真企业简介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说明:1.新成立企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或提供承诺函。(五)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完整纳税的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完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说明: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无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八)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九)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若非联合体则不填写)致:(采购人名称)和(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XXXXXXXXXX(项目名称)标段(标段号)XXXXXXXXXX(标段名称)的谈判。现就联合体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应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总体成果集成单位)5.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职员担任本标段项目第一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单位职员担任本标段项目第二负责人。6.联合体对本标段项下合同款的分配比例: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7.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十)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提供相应的支票、汇票、汇单、保函等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附件6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注册于省(市、自治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予(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谈判有关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2023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说明:1.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本项,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情况中的“标的名称”请与分项报价表对应。3.供应商拟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须另备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并单独密封。4.当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声明函不一致时,以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5.当仅提供了单独密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关声明函时,以仅提供的声明函为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如不涉及,无须填写)(一)拟投入人员清单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现任职务/职称从事工作年限备注12…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专业/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行业时间个 人 简 历时 间工 作 单 位职 务联 系 人电 话…参加过的主要项目业主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联系方式担任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职称或资格证书等)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等),否则不予认定(三)其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购买432个4T硬盘,适用于曙光I620-G20服务器。具体参数如下:通用硬盘,4000GB,SATA6Gb/s,3.5英寸,7.2Krpm,128MB或以上(OEMs散件专用),提供的硬盘应为未使用过的全新原装盘。一、硬盘参数Description:HDD,4000GB,SATA6Gb/s,7.2Krpm,128MBcacheorabove,3.5inch(ForOEMPart)描述:通用硬盘,4000GB,SATA6Gb/s,3.5英寸,7.2Krpm,128MB或以上(OEMs散件专用)二、硬盘数量:432个(4T,3.5寸硬盘)第七章评审及谈判程序1.评审1.1评审方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2竞争性谈判小组1.2.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组建。1.2.2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2.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1.2.4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1.3价格修正谈判前,竞争性谈判小组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响应文件报价进行审核,如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并由供应商确认。1.4无效响应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履约,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义务;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认定有重大偏离情况的谈判响应为无效响应。2.谈判程序2.1竞争性谈判小组应按照以下顺序开展评审工作。2.2推选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2.3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不合格响应供应商;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下一步审查;资格审查标准、条件以下附表(资格审查细则表)要求为准。2.4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无效响应;有效响应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步谈判;符合性审查标准、条件以下附表(符合性审查细则表)要求为准。2.5谈判2.5.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准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5.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4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和各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6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各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最终报价。2.6排序及成交原则2.6.1排序:按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根据价格由低到高确定供应商排序。2.6.2成交原则:采购人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以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为准)。资格审查细则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执行。2供应商诚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3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其他要求无。注:以上各项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评审。符合性审查细则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1谈判报价谈判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应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提供承诺函)3控股及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4前期工作关联性提供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5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规定数额、形式的保证金。6保证金及质保金保证金及质保金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7期限及地点期限及地点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8响应供应商是否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注:以上任意一项不符合,视为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采购人(盖章)(盖章)采购人法定代表或项目经办人(签字或盖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硬盘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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