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 体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98

二、项目名称: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市中医医院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7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乐山市中医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体检服务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
详见附件
1年
详见附件
7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素均、吴云均、陈作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7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成交单价金额为:1190元/人。
2.请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联系方式:0833-2272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
联系方式:0833-2691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833-2691455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体检.pdf

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磋商文件(2024042401).pdf

Hz密正招楼公开公正高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评审情况表采购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编号:N5111012024000098碳商时间: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00秒供应商名称评审内容供应商名称评审内容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乐山友谊医院有限公司碳商地点: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昶康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是是是是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人签字,授权书无效)是否通过响应性审查是否通过响应性审查是是是是是专家专家得分得分得分得分得分共同评分因素报价9.589.589.549.510采购人代表、技术类专家共同评分因素服务方案47.547.5412839共同评分因素履约能力3030191624共同评分因素业绩88448合计合计95.0895.0873.5457.581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金额:1190元/人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金额:1190元/人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金额:1195元/人报价金额:1200元/人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金额:1140元/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吴吴吴吴吴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如未通过,写否,并列明原因);2.以上得分均为加权平均值。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98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98;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3.采购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可以行使健康体检项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或授权合法代表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磋商文件总则第3条和第5条。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获取。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3.获取途径: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zfcg.scsczt.cn/)上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注: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到四川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代理机构不作通知,因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份有效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一、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222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3-2691455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采购项目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4年健康体检项目5磋商文件编号N5111012024000098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项目属性服务类8磋商文件编制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9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79.2万元。10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79.2万元;单价限价:1200元/人。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1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不得超过1200元/人。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6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联合体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9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0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及分项明细报价。24实施地点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5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6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27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8响应文件的装订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分别装订。29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封面上均应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0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32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3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5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33-269145536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将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schz123456.com)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通知书邮寄给成交供应商。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3-2691455地址: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37磋商文件获取咨询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3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乐山市财政局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电话:0833-242770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9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7722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4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政采贷”信用融资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要求。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工程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报价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2服务方案52%52分1.体检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体检服务方案进行评分,体检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体检项目安排方案、②体检流程安排方案、③体检实施时的引导、陪护及体检后营养餐服务安排方案。提供的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且与相关要求相呼应的,内容逻辑描述清晰的得15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得分可并列)2.体检质量保证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体检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分,体检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组织、②质量保障措施。提供的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且与相关要求相呼应的,内容逻辑描述清晰的得1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得分可并列)3.应急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分析方案、②应急组织结构、③应急响应时效与应急响应管理方案。提供的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且与相关要求相呼应的,内容逻辑描述清晰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得分可并列)4.后期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期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后期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体检后的结果解读与健康风险评估及健康管理建议、②特殊情况(如:传染病、胸片异常等)危急值的处理方案、③对疑似病例的复诊安排方案。提供的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且与相关要求相呼应的,内容逻辑描述清晰的得15以响应文件为准采购人代表、技术类专家共同评分因素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得分可并列)注: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指:方案内容不契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错误;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履约能力30%30分15分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放射科、彩超室、CT室配备的医师或技师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主任或副主任)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最高得12分;具有中级(主治)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算。2.以上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体检设施配置:(1)供应商配备的彩超设备数量:达到2台的得1分,在达到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配备的CT设备性能:达到128层及以上的得7分;达到64层的得4分;达到64层以下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3)供应商配备的生化分析仪及化学发光仪设备数量:达到2台的得1分,在达到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以响应文件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共同评分因素5业绩8%8分8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本单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类似项目业绩指:为其他单位及组织提供过体检服务的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响应文件为准共同评分因素注:1)本项目不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政策措施。2)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供应商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人。(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10.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0.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0.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0.1.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0.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0.1.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11.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11.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1.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11.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12.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2.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12.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2.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2.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12.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12.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12.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12.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1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3.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13.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13.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13.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13.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13.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13.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13.8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并在评标前书面签署承诺书。13.9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13.10评审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支付方式:XXXXXXXX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等所有意外事故或因事故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应按应付款总额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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