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中标结果公示(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HDHZ2024CG001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盛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大话南门壹中心2409室
91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
工程类(陕西盛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
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建设繁育车间300平方米,内含2米直径玻璃钢鱼苗孵化池12口,4米边长正方形水泥苗种池6口,配套机井、水泵、管网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0
屈斩风
陕261141666496
918,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振兴、王峻岐、任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记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
0.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乡县峡口镇
联系方式:0916-643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
联系方式:0916-269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6-2697988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定稿).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进行采购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项目编码:HDHZ2024CG001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盛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9184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序号1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其他建筑工程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建设繁育车间300平方米,内含2米直径玻璃钢鱼苗孵化池12口,4米边长正方形水泥苗种池6口,配套机井、水泵、管网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60屈斩风2611416664961.00项918,400.00918,400.00陕-第1页-项目编号:HDHZ2024CG0013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五部分商务要求··············-37-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4--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DHZ2024CG00132、项目名称: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921493.46元4、最高限价:921493.46元5、采购规模: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建设繁育车间300平方米,内含2米直径玻璃钢鱼苗孵化池12口,4米边长正方形水泥苗种池6口,配套机井、水泵、管网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7、采购范围: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8、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9、项目用途:自用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3-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电子证照(证明)管理的材料,均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注:注: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其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87611761。6、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8:00—12:00,14:00--18: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注意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87611761。3、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5-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00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顾先生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峡口镇联系电话:0916-6433000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飞电话:0916-2697988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联系电话:0916-26979882024年4月24日-6-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西乡县峡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顾主任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峡口镇联系电话:0916-64330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联系人:李飞联系方式:0916-26979883项目名称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HDHZ2024CG00135项目用途自用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21493.46元最高限价:921493.46元7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附件形式另册书面装订提供,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及其组成必须满足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的全部要求。2、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磋商文件中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最高限价文件发布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本项目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8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9采购内容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10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11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12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若需要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的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报采购人后统一安排。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5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自收到供应商疑问七个工作日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3.磋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祥瑞四季印象南侧(房产大厦斜对面)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1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19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0磋商保证金1、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2、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形式:转账或电汇,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5、账户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银行账号:8060601014280008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供应商投标文件:(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围标、串标的;(4)供应商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5)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9-8、企业规模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7-(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8-(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9-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90-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91-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如:评分标准等)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证明材料等(注:若有,则自拟格式内容;若无,则删除本项。)-92-附件一:封袋正面标识式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开标时启封)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封袋正面标识式样时间:年月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副本)(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开标时启封)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时间:年月日-9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电子版)(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开标时启封)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时间:年月日-94-全文完。-95-8、企业规模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西乡县峡口镇麻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盛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1528.17万元,资产总额为4140.3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盛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冷水鱼繁育车间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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