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复医学设备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中标结果公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XJ-ZCG(2024)-72号                  
二、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5号2栋2--3层
报价:219000.00(元)
86.0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上下肢自动康复机)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
73000
ZEPU- K2000A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桂花,秦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清,何建辉,王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中标价的下浮5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4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
联系方式:0991-460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
联系方式:0991-3650025、18099420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项目咨询)
电 话:0991-3650025、18099420890           

 
 

附件信息:

康复科文件.pdf427.4K

中小企业声明函856.8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TXJ-ZCG(2024)-72号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拟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HTXJ-ZCG(2024)-72号二、招标项目: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32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获取方式:线上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HTXJ-ZCG(2024)-72号,1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HTXJ-ZCG(2024)-72号,2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九、本投标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联系人:韩玺梅董玮联系电话:0991-4609126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联系人:张越(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80994208902024年4月HTXJ-ZCG(2024)-72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32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保证金金额:3200.00元(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交款方式:从供应商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或政采云平台电子保函的形式)均可。账户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商银行账号:9919066656108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行号:308881029067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1时00分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10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函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保函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满三年为限,具体时间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对招标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同一质疑人的质疑只接受一次。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2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中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991-3650025、180994208901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1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7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8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9招标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代理费收取标准: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中标价的下浮5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银行账号:3002013309200110208行号:10288100133720政采云平台须递交材料(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需要逐页编目编码。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HTXJ-ZCG(2024)-72号,6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⑵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合格的投标产品4.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4.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4.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5.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6.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HTXJ-ZCG(2024)-72号,7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加密、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十二)投标有效期;(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HTXJ-ZCG(2024)-72号,8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HTXJ-ZCG(2024)-72号,60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安装合同书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签约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签约日期:2024-合同编号:二零二四年月HTXJ-ZCG(2024)-72号,61甲方(买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电话:0991-4609101乙方(卖方):地址:电话: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设备采购、安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在此供应的货物,乙方同意做如下保证:一、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必须在不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专利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交付与本合同规定完全相同的货物。二、不能将甲方全部或部分付款看作是对有缺陷的工艺或不合格货物的认可。三、所供货物均须符合相应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且不涉及到任何侵权行为或任何索赔。四、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不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因延期交货、货物不合格或货物与本合同不相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索赔的权利。若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在收货后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免费更换直至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乙方仍应于货物质保期内承担保固责任。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手续仅仅证明乙方交货的行为,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因乙方货物质量瑕疵原因导致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将该赔偿责任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五、甲方有要求乙方延迟一段合理时间再行交货的权利。六、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货。乙方同意偿付HTXJ-ZCG(2024)-72号,62甲方可能因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货而引起的所有额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七、在项目终止或甲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经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不作违约处理。八、所有交付到甲方现场的货物必须附有交货单。签字的交货单必须附在所有发票上作为本合同付款的前提条件。九、所有交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使甲方免于承担全部运费、快递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杂费以及由此带来的任何索赔,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特别约定。十、乙方分批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对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实际数量与乙方所提供的数量有短缺的,则乙方此前所供货物的全部数量均应按本批货物短缺比例作相应减少计算。十一、因乙方所交货物的权利瑕疵、品质瑕疵等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因上述瑕疵导致甲方陷入索赔纠纷或诉讼中的,在该索赔纠纷或诉讼未得到解决之前,供甲方的结算可按甲方的意见作延迟处理,直至上述索赔得到解决或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赔偿为止。十二、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违约导致双方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诉讼/仲裁,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十四、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十五、甲方作为提供本合同的一方,已经郑重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每一条款均予以了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标的1、货物HTXJ-ZCG(2024)-72号,63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设备名称、厂家、规格、数量及价格、技术配置要求见下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或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合计金额(元)配置清单合计3、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装卸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二、质量保证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保证本协议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必须满足甲方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采购要求。3、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4、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如期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5、乙方的安装调试人员有义务对甲方的设备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HTXJ-ZCG(2024)-72号,64训,确保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三、质量保证期1、合同内货物(含所有配件)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超过质保期后只收取更换部件成本费用,不收取服务费。2、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内到场进行维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产生的合理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四、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于合同签定后天内,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并确保在3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其它备注说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安装或延期安装,交货期限可后延,乙方同意顺延交货日期。2、本合同货物由乙方直接发运至甲方,乙方应自行安排专门负责装卸货物的人员到甲方处与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对接,乙方人员负责将货物卸至甲方接货人指定的地点。3、到货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姓名:,电话号码:;4、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技术资料(操作、维修、保养)、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前),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商品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若需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外观及设备整体质量验收完成之日起算的30天后无质量问题的且经过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合格。在安装期间,因物件发生的事故及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HTXJ-ZCG(2024)-72号,65方向甲方承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要的各类资质,如果因为应当具备资质而不具有资质,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并牵连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无条件地承诺甲方因上述连带责任支付的赔偿款项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产品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2、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相应的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六、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2、数量:提货验收或按乙方发货结算单验收。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4、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七、售后服务1、上述产品(含所有配件)的免费保修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XX年。2、乙方应提供国内(包括新疆地区)维修站(地HTXJ-ZCG(2024)-72号,66址):,,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维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3、质保期内发生一切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应于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处理;质保期外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应于8小时内进行维修,经检修需要进行备件更换的,提供优惠的配件供应。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八、货款的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10%的款项第24个月支付,剩下10%尾款满36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于7日内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乙方延期交货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经甲方盖章确认。HTXJ-ZCG(2024)-72号,67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安装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及重新安装,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安装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安装的,按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4)乙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5)乙方向甲方承诺,如发生乙方向甲方指定人员或与该业务有关的任何工作人员行贿、送礼等行为,或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串通,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20%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的文本及生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立生效。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和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无效。HTXJ-ZCG(2024)-72号,682、乙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合同和供货承诺书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或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首部的双方联系方式及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当日向对方书面通知,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相对方按合同尾部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同章:,合同章:法人签字:,法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991-4609101,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650000457601578U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行号:103881001270,行号:银行账号:30012701040001074,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HTXJ-ZCG(2024)-72号,69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上下肢自动康复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7人,营业收入为14242万元,资产总额为175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下肢床旁自动康复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7人,营业收入为14242万元,资产总额为175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电动康复床),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6144.133万元,资产总额为10990.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成人可视喉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9人,营业收入为19760.96万元,资产总额为39460.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为所投产品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必填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表),各位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清楚,不得有遗漏。如有遗漏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废标。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有限公医学设备采购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德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吉束(财库[2020]46号)王10月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心企业制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市ZEPU-K2OQOA型上下复机、ZEPU-K2000E型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东泽疗科技技有限限公司,从业人员137人,营业收入为14242万更在业;天元元,资产总额为17572店以上企业,不属于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要45010293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銀全月设备采购攻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学第ZCG(2024)-72医科仅授权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HTXJ-参加:新疆项目编号: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0月21日结束三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字第CG(2024)-72号仅授权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HTXJ-参加:新疆医科项目编号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0月21日结束23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动起立床(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6144.133万元,资产总额为10990.524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8日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关于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的证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淮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广东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特此证明。肇庆高新区华济贸易和202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可视喉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9人,营业收入为19760.96万元,资产总额为39460.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称)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04-23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康复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大中小企业制造。本公司从业人员122人,营业收入为132928.25万元,资产总额为438381.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6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工业3.上年末从业人员122人,上年度营业收入132928万元。岗控股药强新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有202年0年11月11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推测试者提供的所属业和有关指测合者负责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2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医学设备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