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2024)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104)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WQCG2024-104
二、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道3号北楼(二层西侧)
91131001MA0D4BLE9G
15343167310
97.9
97.36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7.9
97.36
2
北京诚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4.8512
96.67
3
廊坊科信翔宇检测有限公司
99.5
75.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
对武清区38家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同时按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水质数据分析报告等内容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丽红,段云霞
采购人代表:张洪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189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基础上乘以83%(按服务类项目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源泉路26号
联系方式:13821508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方园
电 话:022-23266688转813、1522236354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9日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QCG2024-104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四、资格审查五、竞争性磋商小组六、磋商会议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八、履约保证金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约定第三章合同文件一、技术服务合同二、合同附件第四章报价清单一、报价清单说明二、报价清单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分册评审要素索引表一、响应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五、无连带关系承诺书六、服务方案七、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情况九、有关资料第二分册评审要素索引表一、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二、已标价报价清单第六章服务需求一、服务要求二、技术要求三、提交时限四、污水处理厂情况五、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求六、质量保证与检查七、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措施要求八、保密要求附件一:《“政采贷”业务提示函》附件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QCG2024-104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1001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对武清区38家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同时按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水质数据分析报告等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5月8日10时30分)。(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包含PH、BOD5、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悬浮物、化学需氧量。(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222363548@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售价:人民币2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源泉路26号联系方式:138215086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方园电话:022-23266688转813、15222363548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2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源泉路26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联系人:李方园电话:022-23266688转813,15222363548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4-1044主要标的对武清区38家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同时按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水质数据分析报告等内容5资金来源、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7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8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9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10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一份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文件彩色扫描版(应保证与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相同),并保证能正常打开)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时间:2024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13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15“政采贷”融资模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可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政采贷”业务提示函》1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基础上乘以83%(按服务类项目计取)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及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制定本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磋商。(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性文件,如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资金来源、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额: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最高限额:人民币100万元。5.定义(1)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2)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成交供应商:指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位。(4)服务:指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武清区38家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同时按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水质数据分析报告等内容。6.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9.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一、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1.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依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对我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完全责任、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针对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最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2)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供应商名称:(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传真:日期: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供应商主要标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总报价(元)小写:总报价(元)大写:服务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已标价报价清单第六章服务需求一、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时间和点位设置,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样品采集,按照采购人要求检测项目进行测试,并对规定的研究项目进行持续监测。2.分析测试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2个以上标准方法的,与采购人协商,根据研究项目需求和指标所反映环境意义最终确定测试方法。3.出具CMA盖章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告检测报告。4.污水处理厂运维考核,每月对运行规范化情况进行分析,出具分析报告。二、技术要求针对武清区38家污水处理厂进行进出水水质检测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分析。(1)城区、开发区及下朱庄共9家污水处理厂每周进出水水质检测。1)根据甲方需求在9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各设置1个采样点位,每周对进水和出水均进行1次样品采集。同时按照甲方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样品采集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2)检测项目(共9项):PH、BOD5、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悬浮物、化学需氧量。3)其中2家污水处理厂(第七污水处理厂、国中润源污水处理厂)直排入北运河,需每周检测一次高锰酸盐。(2)建制镇29家污水处理厂每月进出水水质检测。1)根据甲方需求,在29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各设置1个采样点位,每月对进水和出水均进行1次样品采集。同时按照甲方要求,随时进行临时水取样检测。样品采集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2)检测项目(共9项):PH、BOD5、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悬浮物、化学需氧量。(3)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及污水厂规范化运行状况,进行运行分析,查漏补缺,调整规范,出具运行状况分析报告。三、提交时限在每次检测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四、污水处理厂情况城区、开发区、下朱庄污水处理厂城区、开发区、下朱庄污水处理厂城区、开发区、下朱庄污水处理厂城区、开发区、下朱庄污水处理厂序号名称地址出水标准1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南路与富民道交口A2第三污水处理厂武清区东外环东侧(宇翔加油站对过)A3第四污水处理厂武宁路北侧28号A4第五污水处理厂杨村街强国道563号A5第七污水处理厂建设路与城际铁路交口A6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武清开发区浩源道91号A7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武清开发区新城源景道27号A8国中润源污水处理厂下朱庄街富民经济区C区乐仁道与广兴路交口A9天和城污水处理厂下朱庄街华北城钢城南路A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序号名称地址出水标准1梅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梅厂福源经济开发区开源路与福旺道交口B2豆张庄第一污水处理厂豆张庄镇世纪东路4号增1号B3石各庄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各庄南大王路113号B4石各庄第二污水处理厂石各庄村北B5南蔡村污水处理厂南蔡村金博经济区福兴道北侧B6大良镇良旺污水处理厂大良镇富裕路东侧B7曹子里污水处理厂曹子里镇正新道2号B8陈咀污水处理厂万兴工业园区B9大黄堡污水处理厂大黄堡乡后蒲棒村东B10泗村店污水处理厂燕云小镇西南处C11梅厂污水处理厂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发源路北头(梅厂小学西金骏供热对过)B12高村污水处理厂高村镇学府道1号B13东马圈污水处理厂东马圈工业园区内B14汊沽港污水处理厂中泓故道桥南西侧京福线B15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王庆坨镇津保高速北侧B16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廊良路南侧B17城关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关镇规划支路与庆通路交口B18河西务污水处理厂产业功能区五纬路南B19大碱厂污水处理厂杨崔路西侧刘五庄村西益康路30号B20上马台污水处理厂上马台汽车园北宝路西B21黄花店污水处理厂黄花店镇一号路往东瑞达路3号B22大王古生活污水处理厂大王古中学东民旺道112号B23河北屯污水处理站河北屯镇C24白古屯污水处理站白古屯镇C25下伍旗污水处理站下伍旗镇C26京滨污水处理厂京滨工业园民惠道2号B27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自行车王国产业园福通路7号B28汽车园污水处理厂汽车零部件经济区悦恒道1号B29电商园污水处理厂崔黄口镇地毯园区杨崔公路旁B五、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求(1)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实验室设备须依《计量法》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应在合格可控的范围内使用,必须为定期计量检定,并能溯源的仪器;2)玻璃量器须通过玻璃仪器检定校准规程进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2)实验室的操作人员要求:分析人员具备扎实的水质检测、分析化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的检测标准与检测程序,能熟练使用相关仪器设备、掌握水环境检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与方法。实验分析人员须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数据清晰、记录完整、校对严格、实事求是,严禁篡改、伪造检测数据,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检测经费,情节严重的追纠其相关法律责任。六、质量保证与检查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建立完善而科学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信息交流畅通、反馈及时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应明确各级人员质量职责,合理的分配质量体系要素,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针对本项目制订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切实为甲方提供安全的质量保证方案和措施,使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各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进行质量检查。质量控制工作中,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发现不合格,影响监测结果的情况,及外部质量控制工作中不合格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方案。七、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措施要求(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建立完善而科学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信息交流畅通、反馈及时有效的进度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应明确各级人员进度保证职责,合理的分配进度要素,实施进度全面管理。(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订完善的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切实为采购人提供合理可行的进度保证方案和措施,使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八、保密要求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检测数据和成果的安全,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附件一:《“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附件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皖来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交机构,不行在控数服东为大企业的情范,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8日注:(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9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