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中标结果公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ZJ-FW-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4-04882
三、项目名称
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泛亚楚天文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楼
中标(成交)金额:35.9(万元)
综合评分法:89.75(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项目结束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毛志华,安楚明,杨俊(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09
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5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
联系方式:8723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
联系方式:1517244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1724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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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HZJ-FW-08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采购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附件3:文件获取登记表....................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23一、项目概况及说明....................23二、项目内容....................23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25一、磋商小组的组成25二、评审纪律....................25三、磋商步骤及评审方法....................26(一)资格性审查26(二)符合性检查表....................28(三)磋商28(四)评审标准及方法29(五)推荐成交供应商3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通过网上(邮箱报名2293571736@qq.com)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8日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ZJ-FW-08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48823、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36万元6、最高限价:36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项目结束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网络获取:发送文件至邮箱:2293571736@qq.com,须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将上述文件的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2293571736@qq.com(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采购人、采理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联系方式:87231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联系方式:15172442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5172442820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该项目的采购、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文件获取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登记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声明: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递交的资料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 期:年月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名 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联系方式:87231077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写字楼47楼联系方式:151724428204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5建设(服务/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采购预算36万元9监督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10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规程规范。13勘察现场不组织14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按货物类工程类标准收取 服务类。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银行账户信息(1)户名:武汉子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3)账号:641932143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1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详见本章正文第 6 条16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172442820。17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1份;格式:PDF;介质: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磋商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磋商之日算起)20《磋商承诺函》及响应文件封包标识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2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同第一章磋商公告22磋商时间及地点同第一章磋商公告2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 受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5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3%)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磋商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6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类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评审步骤及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9补充内容/30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3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说明1、项目概况:1.1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采购项目建设(服务/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7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内容、工期(服务期/供货期)和质量要求:2.1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服务期/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勘察现场:3.1供应商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供应商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如果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勘察,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供应商及其人员因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类别取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取费类别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及所有按第(6)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5天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三、磋商报价7、供应商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7.1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项目并审核合格后的价格。7.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本项目提交有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响应无效。8、如有优惠折扣须书面注明,做到书面注明中的总价与磋商报价表中的报价一致。四、磋商响应文件9、供应商应认真审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同时应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1磋商承诺函,《磋商承诺函》单独装订密封,供磋商报价时使用,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审时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为准。10.2磋商报价表10.3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10.4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10.5资格审查部分10.6商务部分10.7技术部分1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的格式进行扩展。如未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的,其作为不合格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2、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与装订:1)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签名除外);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刷胶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作为不合格磋商响应文件处理;3)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的有效时长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14.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密封在一个封包中。14.2封包标识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如果没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4.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公告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到会人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到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视同没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1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5.1供应商须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5.2磋商时间及地点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6、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六、磋商17、评审办法:17.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7.2评审步骤及标准:详见第四章。18、磋商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各供应商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宣读评审办法。19、当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承诺函未按第六章规定盖章签字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没有提供报价或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6)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而不能保证采购需求的;7)经举报、查实以伪造、变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20、磋商时将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在评审结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磋商报价、工期(服务期或供货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3)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2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23、磋商:23.1供应商提交第一次报价。2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4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5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此,最低的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理由。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不成交的可能。对未成交的原因,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解释。23.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各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授予合同24、合同授予标准:经磋商小组评审及采购人确认,确定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成交供应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补充内容: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2、采购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最高限价:36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项目结束。5、租赁地点:上海。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二、评审纪律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三、磋商步骤及评审方法(一)资格性审查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 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 1)《资格条件承诺函》、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 1)《资格条件承诺函》、2) 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说明:(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说明: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磋商程序。(三)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所有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以第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四)评审标准及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超过最高限价)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10%。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供应商总得分为商务、技术、价格三种评定因素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报价部分(10分)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核算后))×10×100%10商务部分(60分)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15商务部分(60分)人员配置1.团队人员:每有1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或成本管控或光电子技术或视听技术或机电一体化或展览行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最高得15分。注:以上人员一人一证不得重复得分。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15商务部分(60分)信用评级供应商获得AAA级信用评级(资信等级AAA级单位或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或AAA级重质量守信用单位或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或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或AAA级诚信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12商务部分(6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展览展陈类项目业绩的得6分,本项最多得18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中标(中选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18技术部分(30分)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承诺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5分;服务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0分;保证措施及承诺欠考虑有所缺点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3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及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保证措施及承诺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5分;保证措施及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0分;保证措施及承诺欠考虑有所缺点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30分)合计:100计分办法:(1)评定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分别对各供应商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各项分值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五)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草案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使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大写)向需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本项目招标文件;4.2供方成交的投标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6附件:4.6.1采购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供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3供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标的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方式执行: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10.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本合同中(工程/货物/服务)的(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方式执行:1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本合同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13.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14.保密义务供方应当严格保守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一切巡查内容,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巡查内容。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评分索引表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对应 页码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资格部分导读表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填写页码备注。目录一、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1.1.1.1.1.1.5.如我方成交,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1.1.1.1.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1.1.1.1.1.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为方便磋商现场查验,请单独准备一份原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该项目的采购、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为方便磋商现场查验,请单独准备一份原件。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人:(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单位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五、首次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备注说明:1.磋商报价以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首次磋商报价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磋商总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2、所有价格均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两位小数。3、此表分包提交,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一份投标书(原件)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开标之用。六、分项报价表(若无分项报价,可不填写此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总计说明: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1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条件承诺函(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如属于此类企业,需将此表与开标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八、项目团队(一)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职称参加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任职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2.项目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项目该项目中任职投标截至日项目进展委托人及联系电话业绩执行单位备注3.获奖情况时间获得奖项名称颁发单位注:1.本表人员应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后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带有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报告文件关键页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项目组成员情况表序号姓名年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类似项目备注注:请在此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九、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标号:序号合同签订时间甲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12345.......注:1.后附业绩需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落款时间为准。2.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技术部分技术方案(供应商自拟)请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编制服务方案。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至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至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4474.1495万元,资产总额为7127.5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爱科技有限子盖章):武汉至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武汉至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30日9042011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如属于此类企业,需将此表与开标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国品牌日活动展位租赁费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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