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原子吸收光谱仪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J-C2024-0010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安铭医药(江苏)有限公司
91321181MA7H1DKM3N
丹阳市开发区紫苑路69号M1-附1办公楼5楼C区及M1-3仓库2楼
95.67(均分制)
5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
品牌(如有):安捷伦
规格型号:Agilent AA 240DUO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548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维英、张仕忠、钱建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00万以下*1.5%计算,费用为82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203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681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95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519-85958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常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17: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仕忠,钱建东,钱建东,胡维英

总成交金额
¥54.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莉君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5958666

采购单位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2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12331522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莉君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J-C2024-0010采购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第五章采购需求34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46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登录“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J-C2024-00102.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下午17: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下载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3.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程序要求注册。3.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3.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5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常州市泰山路203号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19-866816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联系人:曹女士、倪女士联系电话:0519-8595866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19-859586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          ■货物            □工程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考察地点:    /    。4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召开地点:    /    。5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递交要求:样品必须在  /  年  /  月  /  日  /  时前送至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408样品室(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联系人:  /  ,电话:  /  ,逾期将不予接收。(2)成交单位样品留样封存,未成交单位样品自开标之日起三天内由供应商自行运回。(3)样品不能出现制造厂或供应商的标志、标记。(4)样品递交及退还必须出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 货物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填写时请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货物),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则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报价不作相应扣除。8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__________。■无□有,具体情形:9磋商保证金免收9履约保证金□需要提供:合同价的 / %,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不需要提供10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2询问已登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将相关疑问(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发送至邮箱(changzhouzhongjin@126.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更正公告将会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1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5958666;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14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至少二轮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定成交的依据。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 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15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两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各一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16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单位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费费率进行计算;缴纳时间、计算及缴纳方法:详见本章第二节“磋商费用”。第二节说明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信息安全产品4.6.1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8绿色采购政策4.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的,成交单位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5.3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费费率进行计算。成交单位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将服务费付至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银行账号:32050162970100000386)。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     务类率    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8)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2、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2.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3、报价明细表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3.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5.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磋商响应函1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8、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8.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响应文件的拒收21.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2.1响应文件的撤回22.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2.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3、响应文件解密23.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磋商小组24.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5、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5.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5.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6、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6.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6.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7.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7.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7.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7.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7.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7.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7.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7.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7.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8、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1磋商程序28.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或进行电话沟通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8.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8.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8.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8.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8.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中标(成交)29、确定成交单位2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8.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29.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9.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9.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9.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3.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9.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9.3.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30.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3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0.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项目咨询部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299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联系电话:0519-85958666;30.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31.2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成交单位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单位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标的物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一、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代表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审。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上一年年度的财务状况上一年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资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近一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8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符合性审查程序一、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无效。第二节符合性审查及评审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函提供响应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有缺项、漏项;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报价提供报价一览表,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号条款响应(如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9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10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串通响应不存在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2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3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4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二、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28.1磋商程序。(二)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中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标准详见《第四节评审标准》。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1、磋商小组根据最终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五、报告违法行为(一)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三节评标方法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二、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第二节《总则》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节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分5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50。低于成本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注: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主观分20 2.1功能的符合性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设备整体配置选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5分。(1)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配置选型合理,且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高,得5分;(2)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配置选型一般、且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一般,得4分;(3)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配置选型差、且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差,得3分;(4)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2售后服务体系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5分。(1)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构架合理和提供的技术力量完备的,得5分;(2)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构架较合理和提供的技术力量较完备的,得4分;(3)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构架和技术力量内容介绍简单一般的,得3分; (4)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3培训方案5供应商培训方案情况比较: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次、安装维护、调试、配置及使用技能、业务人员培训、应用操作及使用等,本项最高得5分。(1)培训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高的得5分;(2)培训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3)培训方案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较低的得3分;(4)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2.4优惠措施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措施(包括:质保期满后维保收费、维保方案内容、其他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5分。(1)优惠措施内容较多、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5分;(2)优惠措施内容一般,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4分;(3)优惠措施内容较少,较少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4)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客观分30 3.1业绩5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与所投设备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业绩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份业绩合同得1分,同一采购单位的项目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清晰的不得分。3.2产品认证2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官网http://www.cnca.gov.cn/状态查询显示有效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3技术参数响应2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体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的符合性,即对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23分。1.所投产品的技术要求全部符合或优于技术要求的,得23分。2.采购清单中带“▲”项为重要参数指标,如有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或缺漏项的,每有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3.采购清单中其余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如有负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或缺漏项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所有参数响应情况在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否则视为负偏离处理。如有提供虚假技术参数的,一经发现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2.采购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简要说明1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55万元55万元详见项目概况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2.质保期限整体质保至少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交付地点严格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培训指导完成后1个月内,采购人付至合同款项的100%。(3)在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总价包干)。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包括质保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6.货物的包装环保、发运及运输(1)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2)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3)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4)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5)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6)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产品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丢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7)供应商在交货打包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分装,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以便采购人查收及发放,其中包装费由成交单位承担。(8)供应商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采购人48小时前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9)成交单位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存放,运输和装卸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成交单位承担一切责任。(10)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供应商同时需通知采购人货物已送达。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且不收取软件使用费。2.售后服务2.1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保养。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2.2每年四次上门对仪器维护保养,并定期电话回访,终身维护。2.3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4质保期结束,不能视为供应商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在制造过程中未被发现的隐患,供应商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延续至质保期终止后贰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应商应立即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2.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6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造成采购人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一经核实,供应商必须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2.7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2.8供应商应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全套随机资料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含产品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验收报告书、原厂保修单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并安装操作应用软件。2.9终身提供应用技术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24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2.10质保期过后,对于货物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2.11备件要求:(1)供应商应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技术及维修服务。(2)供应商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三、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二)技术指标1.光学系统1.1窄光束设计,无透镜全反射的光学系统完全密封,光学部件采用石英涂层;1.5波长范围:185~900nm。计算机控制:自动选择波长;1.6波长扫描速度:2000nm/min;1.7自动狭缝切换,0.2、0.5、1.0nm及高低档;1.8▲固定8灯座,旋转镜面,自动快速选择元素灯;1.9▲火焰和石墨炉都具有独立的光学平台和检测系统,系统为火焰、石墨炉分体机设计,石墨炉部分采用纵向加热、横向交流塞曼扣背景;并配置石墨炉自动进样器。火焰与石墨炉功能不采用外部原子化器的切换,完全独立,火焰和石墨炉可以同时分析。2.雾化及安全系统2.1雾化系统由氟塑料制成,能够耐强酸和有机溶剂;雾化器溶液提升量可调节,便于优化方法;2.2安全联锁监控:燃烧头类型、位置、液阱位置、压力释放塞、火焰屏蔽罩、火焰工作情况、电源、气体压力,多个防紫外辐射和废气排放系统给予操作人员完全的保护;2.3▲具有快速分析的能力:2分钟内能准确分析样品中10个不同被测元素含量;2.4▲具有内标校正功能:确保测定结果更准确;2.5火焰所有元素灯能实现同时预热功能。3.检测器及背景校正3.1宽范围光电倍增管,可获最大的信噪比;3.2高强度氘灯背景校正,可校正到2.5Abs的背景,响应时间为2ms,准确校正实际背景;带有自动衰减的调节功能;3.35ppm铜吸光度值大于0.9Abs,精密度RSD小于0.5%。4.石墨炉系统4.1▲稳定温度区域控制技术:40-3000℃可进行程序升温,最大升温速度为2000℃/s;4.2石墨炉采用动态温度反馈系统(CTZ),控温精确使得石墨炉的精密度高、记忆效应低;4.3▲特征质量:Cd0.2pg;4.4▲交流横向塞曼扣背景技术;塞曼扣背景响应小于5ms;实时监测背景信号,结果更可靠;4.5石墨炉塞曼磁场强度0.1~0.8特斯拉多级可调。4.6塞曼背景校正可满足185~900nm全波长范围高达2.5Abs的背景吸收;5.石墨自动进样器5.1▲标配石墨炉彩色摄像系统,实时检测石墨管内状况,使自动进样器位置的调整更简单;并且可以确定方法开发中的多个步骤的温度是否合适;5.2放置50个2ml样品瓶和5个25ml样品瓶;130位可选;5.3样品进样体积:1-70ul;5.4可自动添加3种基体改进剂,预进样/后进样或与样品一起进样。具有自动减少超标样品进样体积功能;5.5为了增加灵敏度可多次进样99次,对于快速分析,可进行“热进样”,进样速度和温度在40~200℃范围内编程;5.6样品进样重现性:RSD<1%;6.备件:6.1热解涂层石墨管20支,石墨炉自动进样器样品杯(2ml)1000个,元素空心阴极灯,8个,静音无油空压机1套,冷却循环水机1套。7.电脑要求:7.1主流品牌商用机:CPU:Intel酷睿双核i5,内存:16GDDRIII;打印机1台。(三)总体技术及服务要求1.以上具体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中加▲项为重要参数指标,其余为一般参数,供应商严格按照清单数量、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供货,所有参数响应情况均需在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否则视为负偏离处理。2.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采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3.以上规格、技术指标、各项功能要求等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投产品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相关系统、软件与相关设备需相互兼容,灵活操作,在硬件允许的条件下,保证软件免费升级。5.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6.需要安装的货物必须要有专业人员在场,以指导安装进行,安装前的测量、安装位置必须要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同意,安装完成后需协同采购人做好验收。7.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单位应对安全问题负责,涉及安全问题的必须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责任。项目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将现场的垃圾、残余材料运送至指定位置,保证现场环境整洁。(四)验收标准1.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设备安装后,按国家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2日内共同检验产品数量、质量等状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应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性能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3.对产品的外观或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对所交产品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4.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供应商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五)人员培训1.现场培训:仪器在安装调试同时,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人数不限,培训时间视采购单位而定,原则上不少于2天,除安装调试时为用户进行免费操作培训外,还必须提供详细免费培训方案,以保证用户能熟练使用该系统。2.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仪器设备详细的中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详细的软件使用手册。3.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专用工具,以便维护、维修所供仪器设备。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甲方: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地点: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年月日见证方: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根据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的JSZC-320400-CZZJ-C2024-0010号采购,甲、乙、代理采购机构三方就乙方中标的(JSZC-320400-CZZJ-C2024-0010号)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总则1、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JSZC-320400-CZZJ-C2024-0010号)服务;2、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二、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JSZC-320400-CZZJ-C2024-0010号)项目采购文件。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乙方投标的其他资料及承诺。三、具体采购清单(自行添加项目清单,清单金额需与最终报价相匹配)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        2        ……        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整。四、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五、质保期限整体免费保修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六、结算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培训指导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付至合同款项的100%。(3)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七、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2、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3、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4、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5、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6、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产品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丢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交货打包时应按甲方要求分装,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以便甲方查收及发放,其中包装费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0、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八、质量与服务要求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采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采购文件中规格、技术指标、各项功能要求等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所投产品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3、乙方提供的设备相关系统、软件与相关设备需相互兼容,灵活操作,在硬件允许的条件下,保证软件免费升级。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5、需要安装的货物必须要有专业人员在场,以指导安装进行,安装前的测量、安装位置必须要征得甲方的认可同意,安装完成后需协同甲方做好验收。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安全问题负责,涉及安全问题的必须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项目结束后按甲方要求将现场的垃圾、残余材料运送至指定位置,保证现场环境整洁。九、培训要求1、现场培训:仪器在安装调试同时,乙方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人数不限,培训时间视采购单位而定,原则上不少于2天,除安装调试时为用户进行免费操作培训外,还必须提供详细免费培训方案,以保证用户能熟练使用该系统。2、乙方应提供所有仪器设备详细的中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详细的软件使用手册。3、乙方应提供完整的专用工具,以便维护、维修所供仪器设备。十、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乙方承诺所供货物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乙方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且不收取软件使用费。2.售后服务2.1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保养。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乙方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2.2每年四次上门对仪器维护保养,并定期电话回访,终身维护。2.3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4质保期结束,不能视为乙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在制造过程中未被发现的隐患,乙方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延续至质保期终止后贰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2.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6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一经核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2.7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2.8乙方应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全套随机资料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含产品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验收报告书、原厂保修单等)。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并安装操作应用软件。2.9终身提供应用技术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24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2.10质保期过后,对于货物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2.11备件要求:(1)乙方应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技术及维修服务。(2)乙方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十一、验收要求1、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设备安装后,按国家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和乙方在2日内共同检验产品数量、质量等状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性能测试后,由甲方组织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3、对产品的外观或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产品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4、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乙方若逾期交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7日千分之五计算。不足7天按7天计。罚金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3、甲方若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天赔偿逾期付款部分的0.2%计算,但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十三、其他约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书”、“磋商响应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末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类似于战争的情况、禁令、骚乱、罢工、封锁和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受控制的意外事故,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则该方不应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5天内提交由当地相关部门印发的用于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材料。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并形成最佳解决方案,用于解决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对本合同的迟延和中断履行。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重要义务的履行达3个月之久,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终止本合同。十五、税费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合同纠纷处理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十七、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盖章签字及见证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具发票信息: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注:本合同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签订时内容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名称类别相应内容响应文件组成基本目录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组成基本目录*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组成基本目录项目实施方案响应文件组成基本目录基本服务承诺书响应文件组成基本目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自身情况提供。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如有)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条件*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条件*响应函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条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条件*响应文件有效性(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如磋商文件无相关要求,此条可不填写)响应文件组成综合评审评分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每项评分材料按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分细则中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上传。响应文件组成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提交须知 1.本部分内容仅列明格式材料要求,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具体提交以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定格式等内容为准。2.带“△”项材料如未按“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交,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带“*”项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对应上传响应文件,混乱的编排、上传、文件资料不清晰可辨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项不得分、无效响应等严重后果。4.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相应内容填写可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5.响应文件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是真实准确的。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或签章。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致: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请填入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选择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模板并填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入采购单位名称)的(请填入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入标的名称),属于工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入制造商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入所属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入标的名称),属于工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入制造商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入所属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入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填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入所属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入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填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请选择填入所属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实质性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请填入编号全称),(请填入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请填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请填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响应函(实质性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请填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请填入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请填入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请填入姓名)系(请填入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请填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采购的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审查、签署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七、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总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                        元。质保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注:此表中,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八、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小计                                                                                 总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                        元。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九-1、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     2     3     …     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填写证明材料名称;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3、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九-2、商务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1    2    3    …    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十、其他格式材料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注:1.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十一、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中提出的需求是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各供应商须响应这些要求,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本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详细实施方案(2)供应商应就人员配备、技术保证、项目质量、服务期限等做出承诺(3)对原始资料的调查与收集(4)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办法)(5)需要采购人协助的事项(6)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十二、基本服务承诺书一、我单位确保按中标(成交)结果确定价格并及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二、承诺的基本服务:(质保期、交货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等)三、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四、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子吸收光谱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