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动售货机投放中标结果公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CCZB2353J(招标文件编号:2024-CCZB2353J)
二、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趣购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唐厝大道凯源商厦5号楼7层
中标(成交)金额:89.902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趣购科技有限公司
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丽娇、黄小凤、刘永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比例如下: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成交人(中标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8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5-22789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衡、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李杰
电 话:  0591-875546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丽娇、黄小凤、刘永裕(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9.902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衡、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0595-2278966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衡、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jpg

附件2
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定稿).doc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3-9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签字)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名称:福建趣购科技有限公司(公章)2024年5月6日日期:47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2.第二医院招标项目3.竞争性谈判文件3.1.1.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3.1.2.项目编号:2024-CCZB2353J3.1.33.1.4.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1.5.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63.1.73.1.8.编制时间:2024年04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2.项目编号:2024-CCZB2353J3.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最低限价(元):738036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14000合同包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承租费最低限价(元)承租期限(年)1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1项738036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内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合同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须保证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5.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合同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6.1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7.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获取地点及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购买即为报名,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件至本公司(邮箱:fjscczb@163.com)(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9.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联系方法:王先生/0595-2278966014.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邮编:350001联系人:林衡、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54653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合同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自动售货机投放资质和能力。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②具有独立的配送仓库和完善管理机制的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③目前所有能证明自动售货机运营能力的合同,机型照片等各提供五份,合同可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合同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须保证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第5点。39.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②可读介质(光盘、U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电子文档不予退还)1份。 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每页码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须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准备二次报价表格。可以参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等候。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其他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相关监督部门926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比例如下: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成交人(中标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2)其他:1、谈判无效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各章节,请各供 应商认真查看对照。 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第二章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1项号规定的; ②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3项号规定的; ③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第二章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5项号规定的; ④ 响应文件未按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中第11、12条款编制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的; ⑤出现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规定的。 ⑥出现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无效规定的。 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财务状况报告”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还未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可选择提供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或资信证明。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提供时若有注明复印件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有多页的必须全部上传(含:封面、正文、最后一页等),证明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含: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或资格审查小组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判断]。 4、招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若有注明仅供内部参考或内部使用或不对外等相同意思表述的,则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5、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原件应该是:授权书中负责人或法人和投标代表都签名且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6、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名发票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规定。本项目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本项目为线下投标项目,供应商投标须按线下投标的要求进行,若出现电子投标信息或或线下投标有冲突的均按线下投标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信息无效。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未到现场踏勘的视为已经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及条件。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5-22789660(鲤城院区) 章先生 0595-26655102(东海院区)11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专项附件:评定成交(中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中标)候选供应商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招标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中标)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中标)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中标)候选人推荐。三、最高评审价法和成交(中标)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高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中标)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合同包1:最高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他:无成交(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3.1.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果成交(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高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高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出现并列最高评审价情形时现场招标人随机摇号抽取。(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招标人代表从并列最高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招标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招标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中标)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5.1.4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2.定义及要求:2.1“招标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服务、工程。2.2“招标人”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招标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招标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招标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招标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8.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招标,成交(中标)的供应商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中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中标)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中标);(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招标。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中标)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中标)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中标)标准14.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中标)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合同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低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承租费最低限价)。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合同包1:技术符合性:须完全响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商务符合性:须完全响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价格符合性:报价不得低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承租费最低限价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中标)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果成交(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高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中标)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15.2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高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16.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16.2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中标)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中标)供应商。17.成交(中标)通知:17.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成交(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中标)结果,同时向成交(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的,还将公告招标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中标)供应商对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有关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与成交(中标)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标的、规格型号、招标金额、招标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招标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中标)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招标人不得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标的、规格型号、招标金额、招标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招标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招标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24.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中标)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25.1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5.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招标人、成交人(中标方)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标的合同包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承租费最低限价(元)承租期限(年)1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1项738036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二、项目概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动售货饮料机投放,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服务与设备;自动售货机由投标人独自经营、管理,由投标人投资机器设备,投标人缴纳因商用能耗产生的定额管理费。投标人须拥有诚信经营、诚信守约的合作能力拥有完善的售货机日常管理维护能力,且有为消费者提供满意商品的能力,还需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运营保障能力。须保证能提供多种一线品牌的饮料、零食,不接受单一品牌。三、承租期限:3年四、数量(最低):鲤城院区4台,东海院区9台五、承租最低限价(元/年):246012(元/年)六、具体要求1、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性能稳定,技术可靠,安全节能;外型美观大方,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支持当前主流的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售后服务及时(设备上提供联系方式),班内时间3小时内响应,班外时间12小时内响应,维修方便。所售出的商品确保百姓喜欢和认可,不得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三无等产品出现,我院一经查实,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无故障,确保自动售货机干净整洁,每月饮料更换不低于2次。中标方不得在未经院方许可情况下,私自在两院区任何地点增加设备。2、设备维护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经检验合格且在质保期内;所售商品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三证齐全)进行供货,对供货商资料及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备案造册;产品定价不得高于同区域便利店的商品均价。3、中标方提供的商品或设备故障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将不承当任何赔偿责任。4、可开放商家后台,方便院方对商品价格进行监督。5、售卖商品收费标准不高于周边直径5公里内大型商超、超市、食品店均价(两家或以上均可作为均价计算)。招标人有权不定时随机对同品牌同款式的售卖商品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均价考查。如若发现存在售卖商品收费标准超过均价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按照售卖商品不低于10倍的价格进行扣除。若履约期间经招标人发现此类情形超过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补偿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6、招标人现可接受设备总占地空间不超过38m³,如中标方设备超出此标准亦或者后期增加售货机设备数量,场地费用按6500/m³/年相应增加。7、医院职工专用的点位设备,须实行降价销售,降价幅度不低于其余设备商品定价的10%。7.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报价须保证三年均价保持一致,若所投均价不一致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商务条件1、招租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东海院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2、承租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说明:(1)履约保证金按三年租赁期租金总价的10%缴纳,按百位数凑整(四舍五入)。在签订合同之日前3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转入院方账号,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期满无违约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应提供收据和中标人银行账号,转账支付。(2)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进入院方账户。(3)中标人若未履行约定的义务,如中标人有应缴纳而未缴纳的款项、水电费、赔偿金、违约金等,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4、费用交纳方式、时间:按季度支付(先交后用),管理费、电费按季度总金额提交至我院财务处,中标方需在每季度第7个工作日前将费用汇入院方账户。如若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的,逾期每天需支付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九、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3)其他未涉及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具体格式内容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共同协商确认,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招标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中标),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招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中标)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首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承租年限首次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金额备注11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3年14000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1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序号分项名称投标金额(元)备注11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第一年)12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第二年)13自动售货机投放招标项目(第三年)合计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注:1、招租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东海院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2、经营期限:3年。3、承租最低限价(元/年):246012(元/年)4、投标人须保证三年均价保持一致,若所投均价不一致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招标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合同包/品目号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偏离说明1/11无偏离1/121/1……1/111/121/1……1/11/11/1…………………………注:投标人须对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内容进行逐条响应,未响应或者响应不全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如获成交(中标),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邮编:电话:传真:日期:附件9退还投标保证金函(格式)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兹有我公司参加贵公司年月日(开标时间)组织的(项目编号),合同包的项目投标,本公司以(转账、异地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结果公示后若我公司未能中标,请贵公司将该款项结清后给予办理退还,并退还到我公司以下账户中;如若有幸中标,我公司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送一份给贵司备案后,请贵公司将该款项结清后给予办理退还,并退还到我公司以下账户中;开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开户行所属(省份)(市县)(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开户行、账号上必须与投标保证金转入账号一致)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注:退保证金时提供未能及时缴交本表以及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未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此表另备一份与报价一览表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售货机投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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