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24)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JBT[GK]2024005

二、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北路3699号高新大厦南205A室
6,645,771.64元
92.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

货物类(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
厦门凯讯等
详见招标要求
1

6,645,771.6400
6,645,771.64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剑平

评审专家:
汪淑珍 、 洪朝基 、 谢剑灵 、 谢荣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建设银行厦门市湖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0―100]万元部分,按1.5%收取;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按1.1%收取;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注:(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1%,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中标服务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5.701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1-209号
联系方式:0592-229227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5379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远
电话:0592-5379652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

相关附件:

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zip

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K12024005“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Y投标人: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05月09日58174-05-082024-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142.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单位名称)的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厦门市凯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3178万元,资产总额为4362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05月0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气体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