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扶绥县财政局2024)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CZZC2024-K3-210001-YZLZ二、征集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扶绥县财政局
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2号工人文化宫9楼
项目联系人:何金娥
项目联系方式:0771-75125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方式:0771-7833699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78.57分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标项1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秀苇,赵玉龙,陈蕾屾(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陆碧艳,李兵林(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黎登勇,韦仕永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 元/家。 由入围供应商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0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5.0M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报价、基本概况等.pdf16.9M
定稿征集文件-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doc551.5K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金海岸大道45号北部湾科技创业中心2幢0301号9145050055721354872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商铺91450300715110043T3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2层3201-3205、3212-3213、3215-3217、3228号91450103751236604R4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府路799号(金府国际)2幢24层6号91510000758792531D5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华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0608、0609、0612号房91450103732236959H6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2220号、2221号、2222号、2223号91450100070648128F7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众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2601号91450103751212709J8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05、06、07、08、09单元91450100559417720H9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1801-1803、1805号9145010075978****910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楼24层91450103718876992F11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号1栋11层1117号9151000056327235XT12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室91110108563639078N13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一层D号91450100711403973K14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19层14、15、16号房91450103759774386615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91450100198228886E16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方达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万科大厦A座11层1157室91450103MA7E9LQ04117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1号楼20层2001-200991450103MA5L0YY71N18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太行山路117号91370502668055538G19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十九层91450100588621819K20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91440106726827031G21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展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广西华润大厦34层01-02单元91450103MA5PD3489622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2栋7楼1号91510000MA61Y03R4K23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城B座152091450100695351412H24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鑫屿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12号3栋业务楼南五楼502号91450100MA5PMNJK6K25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9号金悦大厦A座801商铺91450322MA5N1AKQXP26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A栋A2403号91450103MA5P0QC57D27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10号山水凤凰城二期国税交行苑GC45幢91450300677744220U28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中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3号办公楼八层801-806号91450300282663135229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7楼701室9145010371880637XQ30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灵秀街18号恒源新都2号楼6层6-12号91450600799741239E31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9161010372491406XQ32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1405、1406号91450103MA5KC2J81K33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6号91500000709433911T34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E座E2702、2706、2708号91450100MA5PBRYRXD35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号、0431C号91450103MA5NQYKE3L36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9145010019822667XT37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91410100559633036L38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91230110571946633F39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1401、1402、1403号房91450100788443519240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报价:1(元)广西恒瑞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5层501号房91450103MA5PCDGL3L3/3标项1:序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1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征集文件中的所有规格参数要求1元2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响应文件1元3广西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公司对征集文件已完全理解并响应。1元4广西鑫屿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是1元5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1元6广西众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审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1元7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公司承诺完全征集文件的采购内容1元8广西华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9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采购内容1元10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11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1元12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无偏离1元13广西中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1元14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15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16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方完全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1元17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1元18广西恒瑞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方承诺根据征集文件采购内容进行响应。1元19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1元20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所有要求1元21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1元22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23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征集文件全部采购内容1元24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单位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1元25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相应征集文件采购内容需求1元26广西方达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1元27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征集文件1元28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1元29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1元30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31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根据征集文件采购内容进行响应1元32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要求1元33广西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34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1元35广西展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完全响应征集文件1元36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所有要求1元37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征集文件要求1元38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响应1元39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根据征集文件采购内容进行响应1元40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1元3/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征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4-K3-210001-YZLZ征集人:扶绥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6第五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及合同文本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00(北京时间)按要求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C2024-K3-210001-YZLZ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预算金额:1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分1个标段,服务内容为审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数量上限为40家的评审服务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框架协议的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书之日起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4年4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4月23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供应商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竞标时,需凭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根据《崇左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的通知》(崇财采(2023)10号),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关于“政采贷”相关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扶绥县财政局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2号工人文化宫9楼项目联系人:何金娥项目联系方式:0771-7512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项目联系人:陆晖项目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第二章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部分。2.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4.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所有要求。二、技术要求财政投资评审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的项目审核。本项目采购服务于财政预算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核与评价,入围供应商应熟悉财政监督或审计监督政策,具备服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技术能力。(一)服务内容1.2024-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直接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按项目签订合同。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扶绥县财政局。2.本项目采购标的:选择不多于40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审核市政工程(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桥梁、排水、轨道交通、土石方、拆除等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含但不限于安装、智能化工程、变压器安装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通信工程等)、土地整治工程、地质灾害和园林景观工程(含但不限于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工程)等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工作。3.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书之日起2年。4.供应商可承接的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具体数量及投资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5.回避原则:成交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单位)不得参与经扶绥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施工、系统集成等相关业务。成交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单位)不得参与所评审项目的监理、咨询、设计等相关业务。成交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单位)不得参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建设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同一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单位、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编制单位及预算审核单位与工程结算审核单位不能是同一个单位。若有违反前述规定行为,一经发现,终止协议,且不能参与后续年度采购事项。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工作转交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一经发现,终止协议,且三年内不能参与后续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事项。7.入围供应商被采购人直接选定后,不论项目大小、难易程度均须承接审核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采购人的委托或再另行议定审核费率。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通知后应按时响应并安排人员作资料接收等相关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评审服务,并在接收资料后按时递交成果文件。协议期间中标人拒接项目或就项目再议定审核费率的,累计1次接受警告,2次采购人半年之内不再委托项目,3次采购人一年之内不再委托项目,3次以上采购人终止协议,且三年内不能参与后续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事项。8.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评审时限及评审工作流程细则要求,确保在对社会公开承诺和财政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按时按质将评审资料归档。(二)服务标准1.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执行。2.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工作,依照相关依据发表专业意见出具成果文件,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评审人员在项目评审工程中,要对所有的结算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概算、预算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安排现场踏勘,应该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保证评审质量。4.项目初审结果要求评审人员出具初审结果时须提供审核后的软件版、修改说明或对比分析表(详细阐述核增减原因)、有效询价报价单、土石方计算表等成果文件。5.评审报告编制标准评审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评审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核增核减原因定性准确、条理清晰,披露评审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提出评审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6.评审误差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初审结果与最终审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3%(含3%)。对中标人协议期间所承接服务的项目误差超过±3%(含3%)1次的采购人给予警告处理;累计发现2次,扣除第二次审核费用的50%;累计发现3次,不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审核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累计发现3次以上,采购人一年之内不再委托项目。7.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及所承接项目的任何商业机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对外公开评审结论。8.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商业贿赂,坚决不搞人情评审,避免和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不得私下接触与采购人无关的项目第三方。如因评审人员原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一经发现,终止协议,且不能参与后续年度采购事项。(三)服务人员组成及工具要求1.框架协议技术负责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拟派1名(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框架协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随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跟进项目进度,确保审核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相关评审工作,能够就评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重大争议与纠纷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提交采购人要求的各项意见和审核报告。(注:2018年前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视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拟投入的评审人员要求拟投入团队至少包含专业技术人员9人(均须具备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岗位5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安装工程岗位2人(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交通运输工程岗位1人,水利工程岗位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须提供2024年2月至4月供应商为该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主审人员:一级造价师,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强,计划执行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备团队领导能力,熟悉财政评审工作流程,能独立完成项目主审职责(项目评审对接、组织、综合复核、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评审报告的拟写)。协审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具备岗位匹配专业技术,可配合项目主审做好评审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委派项目实际需求合理投入评审人员,同时,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要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坐班。3.拟投入的评审人员替换规则3.1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拟投入的评审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主审、协审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入围后,须将本单位拟投入所有专职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的名单(附上通讯方式)以及个人详细资料(附身份证、学历、社保、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征集人登记备案。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进行申报备案。征集人将不定期地对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评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实成交供应商实际评审人员配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人数时,采购人可以不对其委派项目。3.2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必须与响应时拟投入参加项目评审承诺的人员一致。成交供应商在评审采购人委托评审的项目时,必须从拟投入的评审人员名单中安排。3.3如果成交供应商需要更换框架协议负责人和评审人员时,必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得到采购人的同意。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实际投入的评审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评审人员不称职时(如负责人、专职审核员专业水平有限,出现两次以上误差率大于±3%等)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评审人员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评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4在合作过程中,采购人安排对数或者现场踏勘等工作,审核人员需要持身份证配合核验并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开展工作,无身份证或核验结果为非中标备案人员的不接受其开展相关工作。中标人发生的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提供变更人员社保转移证明、合同解除等证明进行申报更换资质能力相当的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按要求提供备案材料。(四)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1.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格式)”。2.付费额的计算公式及审核费调整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格式)”。(五)服务保障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应基于审慎原则,保障及时响应、人力资源充足、专业能力匹配,具备以下能力:1.限时办结的能力。项目评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严格遵守项目评审时限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规定质量数量的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且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2.提供本地服务的能力。2.1项目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拟投入评审人员需到项目地配合采购人完成承接核验资料、项目对数、现场踏勘、复核争议、项目归档等相关工作。2.2拟投入评审人员需有本地化办公能力,可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出差。2.3拟投入评审人员需熟悉崇左市、扶绥县造价信息及广西造价依据规则等。2.4本地化范围为扶绥县管辖范围内,拟投入评审人员应熟悉扶绥县工程造价市场情况。3.承担重大、复杂项目的能力。项目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等特点,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充足、经验丰富的团队承担重大、复杂的项目评审工作。(六)服务方案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2.框架协议签订期限:入围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3.服务实施地点:广西扶绥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入围供应商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填写《项目委托评审费支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审核签认,由采购人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征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征集公告。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2☑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必须按要求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资格证明文件:1.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第六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除征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必须按要求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7.除征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后附);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必须按要求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人员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2.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具体报价金额。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1.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征集公告1.开标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征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3(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1评标委员会的人数:7人第一阶段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第二阶段选取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27.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服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7.3入围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不超过40名R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28.1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时,出现入围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情形,征集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后选定入围供应商,至少淘汰1家。33.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1签订框架协议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6.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联系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37.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由入围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 元/家。 由入围供应商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入围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账号:8113001013000157995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38.1解释: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征集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征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8.21.本征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征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征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征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征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征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征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7.温馨提示(非强制要求):根据《崇左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的通知》( 崇财采(2023)10号) ,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关于“政采贷”相关信息)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1.1.1.1.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征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1.2.2.定义1.1.1.1.3.2.1“征集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1.1.4.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征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1.1.5.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1.1.6.2.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7.2.6“实质性要求”是指征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7“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征集人的情形。2.8“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征集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1.1.1.1.8.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9.4.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1.1.1.1.10.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征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框架协议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1.1.1.1.11.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12.7.转包与分包1.1.1.1.13.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1.1.14.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1.1.1.1.15.7.3供应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1.1.16.8.特别说明1.1.1.1.17.8.1如果本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1.1.1.1.18.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1.1.19.8.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入围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征集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1.1.20.9.回避与串通投标1.1.1.1.21.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1.1.1.2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1.1.23.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征集文件1.1.1.1.24.10.征集文件的组成(1)征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及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1.1.1.1.25.11.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1.26.11.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征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1.1.27.12.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1.28.13.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商务及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29.1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1.30.14.1语言文字1.1.1.1.3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1.1.32.14.2投标计量单位1.1.1.1.33.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1.1.1.34.15.投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1.1.35.16.投标报价1.1.1.1.36.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1.1.1.1.37.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38.16.3供应商必须就所投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投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1.1.1.39.17.投标有效期1.1.1.1.40.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征集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1.1.1.41.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42.17.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1.1.1.43.18.投标保证金1.1.1.1.44.投标保证金:无1.1.1.1.45.19.响应文件的编制1.1.1.1.46.19.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1.1.47.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1.1.1.48.19.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49.19.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字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50.19.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1.1.51.20.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52.21.响应文件的提交21.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1.1.1.1.53.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1.1.1.1.54.23.资格审查1.1.1.1.55.23.1开标结束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征集文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1.1.1.1.56.23.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征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1.1.1.57.23.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五、评标1.1.1.1.58.24.组建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1.1.1.1.59.25.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1.1.60.26.评标原则2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6.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6.3评标的保密。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1.1.1.1.61.27.评标方法及入围候选供应商推荐27.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3入围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征集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和合同1.1.1.1.62.28确定入围供应商1.1.1.1.63.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28.2征集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入围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2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未按照征集文件承诺,征集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1.1.1.64.29.结果公告1.1.1.1.65.29.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征集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入围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顺位在前的入围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1.1.66.29.2入围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入围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67.30.发出中标通知书1.1.1.1.68.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还应当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1.1.1.69.31.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70.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71.32.框架协议授予标准框架协议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入围供应商。1.1.1.1.72.33.履约保证金1.1.1.1.73.33.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入围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征集人签订合同。1.1.1.1.74.33.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入围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1.1.1.1.75.34.签订框架协议及合同1.1.1.1.76.34.1签订电子采购框架协议及合同:入围供应商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征集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框架协议,并在其承揽相应业务后与征集人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征集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征集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并在其承揽相应业务后与征集人签订合同。34.2签订框架协议及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并在其承揽相应业务后与征集人签订合同。1.1.1.1.77.34.3入围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征集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征集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框架协议的,给入围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可追究征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4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及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入围供应商和征集人应当按照采购框架协议及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框架协议及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框架协议及合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及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框架协议及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4.5征集人(征集人)或入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框架协议及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征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框架协议及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征集文件和框架协议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6如签订框架协议及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框架协议及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征集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1.1.1.78.35.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公告征集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1.1.79.36.询问、质疑和投诉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询问,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1.1.80.36.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1.1.81.3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1.82.36.4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征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征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入围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5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七、其他事项1.1.1.1.83.37.代理服务费1.1.1.1.84.37.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85.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本征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3本征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征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1.1.1.1.86.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1.87.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存在对征集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1.1.88.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报价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征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征集文件相应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4.供应商未就所投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征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6.供应商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征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1.1.1.1.89.2.2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商务及技术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征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12.征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1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5.未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6.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1.90.3.澄清补正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征集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1.1.1.1.91.4.响应文件修正1.1.1.1.92.4.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1.93.4.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作合同价。1.1.1.1.94.5.比较与评价5.1采用质量优先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3)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得分。(4)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的规定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审标准本项目分1个标段,标项1服务内容为审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数量上限为40家的评审服务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具体评分权重如下: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备注1价格分价格评审0 分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细则。2技术分技术评审80分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细则。3商务分商务评审20分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细则。合计100 分(一)价格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0 分1.1报价分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价格按征集文件中报价说明执行。0 分(二)技术分(满分80分)序号评分标准分值说明序号评分标准权重说明2技术分(满分:80分)2.1拟投入评审人员职称(客观分)拟投入评审人员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0-5附职称证书。2.2拟投入评审人员职业资格(客观分)拟投入评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0-5附相关证书证明。2.3服务便利性方案(主观分)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便利性实施方案。二档(5分):提供服务便利性实施方案的可行不强。办公场所设施,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不够完善。三档(10分):提供服务便利性实施方案的基本可行,并有办公场所设施,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有便利性、稳定性具体措施。四档(15分):本地化办公场所设施、人力资源充足,可提供有效本地化便捷服务,实施方案的实用性强、针对性高,响应速度快。0-15提供服务便利性方案。2.4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主观分)一档(0分):未提供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二档(10分):提供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基本可行,人员数量、专业基本满足评审需要,提出建议措施、针对性一般。三档(15分):提供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可行,人员数量、专业满足评审需要,提出建议措施、针对性强可行。四档(20分):提供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可行性强,人员数量、专业完全满足快速完成评审的需要,提出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0-20提供保证评审效率的方案。2.5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 (主观分)一档(0分):未提供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二档(10分):提供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基本可行,人员安排基本可行、有基本的内控制度,提出建议措施、针对性一般。三档(15分):提供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可行,人员安排可行、内控制度一般,提出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可行。四档(20分):提供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可行性强,人员安排完全合理、内控制度完善,提出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0-20提供保证评审质量的方案。2.6评审报告编制水平(主观分)一档(0分):未提供评审报告。二档(5分):评审报告内容基本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基本充分。评审内容基本全面、完整,评审结论定性基本客观,定量基本准确。三档(10分):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评审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表达清楚、完整。四档(15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核增核减原因定性准确、条理清晰,披露评审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提岀评审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0-15提供:①2021年1月至今,供应商承接的评审业务的一份工程类项目评审报告(只提供正文部分,不需要提供附件)为评分依据。②如附多份评审报告,仅以第一份为评分依据。(三)商务分(满分20分)序号评分标准分值说明序号评分标准权重说明3商务资信分(满分:20分)3.13.1业绩(客观分)2021年1月至今,承接过土建、水利、交通、市政工程项目的编制或审核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0-20附单位委托书文件或合同或审定单。四、入围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一)质量优先法入围标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多于或等于三家的,均须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和排序。评委根据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如出现总得分相等时,按技术分高优先,如技术分得分亦相等时,则由技术分2.1高的优先,如2.1相等时,则由技术分2.2高的优先,以此类推,直至得出结果。若所有分值完全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选取入围供应商。当满足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淘汰后剩余的供应商数量超出征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入围数量上限时,排名前40名为入围供应商,当满足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淘汰后剩余的供应商数量少于征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入围数量上限时,淘汰后剩余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五、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与推荐入围候选人评审小组根据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审争议事项处理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及合同文本框架协议格式甲方(征集人):扶绥县财政局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事项以及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项目编号: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4.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2024年月日起到202年月日为本协议的执行期限。5.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1)评审服务费参考如下区间费率进行计算,非累计费率法。其中:审核服务费=(基本费+效益费)×各专业的难度系数×审查性质系数。 基本费=审定价×基本费费率效益费=工程净核减额×效益费费率①基本费费率收费项目计算基数基本服务费率备注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7‰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5‰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35‰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25‰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1亿元-3亿元(含3亿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2‰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3亿元-5亿元(含5亿元)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18‰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基本费5亿元以上以审定的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价为计费基数0.16‰②效益费费率常规项目(除EPC、PPP项目外)收费项目工程净核减额效益服务费率备注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0.80%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0.70%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500万元-800万元(含800万元)0.60%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8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5%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1000万元-1500万元(含1500万元)0.50%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1500万元以上0.45%EPC、PPP项目收费项目工程净核减额效益服务费率备注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0.25%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23%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1000万元-1500万元(含1500万元)0.20%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1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0.19%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2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0.18%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3000万元-4000万元(含4000万元)0.17%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4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16%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效益费5000万元以上0.15%注:采用分段计费方式,不进行累计。③专业性难度系数具体设置如下:a.建筑、安装,难度系数1.0;b.园林、绿化、水利、电力、土地整治、通讯等,难度系数为0.7;c.市政道路、公路及单独大型土石方,难度系数0.6;④审查性质系数:a.预算(控制价)0.8;b.结算1.0;c.概算0.7。⑤审核费用限额a.预算(控制价)审核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得出的审核服务费: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多高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b.结算审核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得出的审核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多高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c.概算审核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得出的审核服务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多高于8万元的,按8万元计。⑥审核时限要求:项目送审金额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算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5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5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7个工作日11个工作日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1亿元-3亿元(含3亿元)12个工作日18个工作日3亿元-5亿元(含5亿元)15个工作日23个工作日5亿元以上17个工作日25个工作日(2)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审核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3)其他①一个委托任务包含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单独计算评审服务费,所有项目服务费之和超过审核费用限额的,按限额结算;②送审内容存在严重缺漏、重复的,审核过程中入围供应商须告知采购人,送审额中暂列金、预备费、建设其他费用、建设利息、流动资金或采购人明确不属于入围供应商审核范围的事项,不计入工程净核减额等费用核减不计审减费额。第二条框架协议信息1.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1.1服务内容:参与审核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工作。1.2服务标准: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执行。2.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工作,依照相关依据发表专业意见出具成果文件,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评审人员在项目评审工程中,应该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保证评审质量。4.评审报告编制标准评审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评审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核增核减原因定性准确、条理清晰,披露评审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提出评审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5.服务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征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各项约定。1.3协议价格:同“最高限制单价”。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3.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扶绥县财政局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采购人在入围供应商中通过(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1)直接选定,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2)二次竞价二次竞价规则:协议方乙方以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依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入围产品(服务)、采购合同等事项,根据采购人明确的竞价需求,参与二次竞价,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二次竞价截止时间:/二次竞价需求:/(3)顺序轮候顺序轮候规则:以入围供应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合同授予,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仅能获得一次合同授予的机会。顺序轮候期:/第四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每半年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填写《请款函》并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审核签认,由采购人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账户信息如下:甲方名称:扶绥县财政局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帐号: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名称: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帐号: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付费额的计算公式评审服务费参考如下费率进行计算,非累计费率法。其中:审核服务费=(基本费+效益费)×各专业的难度系数×审查性质系数。基本费=审定价×基本费费率效益费=工程净核减额×效益费费率3.审核费调整1.审核项目,如遇退审项目不再实施的,且已出具协审报告的,支付协审机构不高于基础费用的30%评审费,低于1500元按1500元计,剩余评审费待全部完成评审工作后支付。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初审结果与最终审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3%(含3%)。对中标人协议期间所承接服务的项目误差超过±3%(含3%)1次的采购人给予警告处理;累计发现2次,扣除第二次审核费用的50%;累计发现3次,不36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审核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累计发现3次以上,采购人一年之内不再委托项目。4.费率其他约定当成交供应商承接的项目评审存在特殊情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费率后,另行在采购合同中约定。5.履约保证金无。第五条采购合同文本详见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六条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入围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框架协议或合同、无法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征集文件中要求清退的。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甲方否(是/否)启动补充征集程序。补充征集的条件:当出现入围供应商被清退或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补充征集的程序:同原征集文件补充征集的评审方法:同原征集文件补充征集的淘汰比例:同原征集文件补充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同本协议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及本框架协议约定的事项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2.甲方负责管理乙方的服务活动,使其符合采购价格不高于响应报价的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3.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等文件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收集并公开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如发现乙方违反征集文件或本协议或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承诺,甲方有权暂停或解除乙方的框架协议。4.甲方按规定公开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成交结果情况。5.甲方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清退或补充等相关事宜。6.如征集文件有要求需要在框架协议中另行确定的事项,甲方有权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与项目有关人员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金额的,经查实按违约责任处理。8.根据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按修改意见完成服务工作。9.乙方配备的项目投入人员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对派遣到甲方的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检查与奖惩。10.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咨询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咨询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咨询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咨询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1.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12.如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的,产权归属为甲方。13.处理方式: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采购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获得成交供应商资格。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标准。3.乙方应保证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及响应承诺,向采购人提供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产品、以及与之配套的耗材、配件。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评价及反馈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5.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6.乙方应按照征集文件评审办法要求提供需要核查的原件,如原件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虚假的或未提供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入围资格,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7.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8.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所承诺资质的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并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在第二阶段签订合同时委派的人员应当是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投入人员。9.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须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同意。10.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后,甲方即对上述内容享有充分、完整和排他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1.乙方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乙方应履行回避义务。乙方以及乙方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如存在可能影响本合同所安排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本合同或更换存在利益关联的评审人员。如果乙方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本合同;如果所安排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更换评审人员。1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当甲方出现无故拖欠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缴,若甲方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14.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15.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可能委托项目的指派及分配,并了解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后仅代表取得入围2024-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资格,不等同于可确保直接承接相应数量的项目评审工作并获得相应项目的服务费用。第九条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甲方应当在服务成果提交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如乙方在上述时间未答复,或无故拖延履行合同,或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咨询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出现1次损坏审核资料的,给予警告一次;出现2次损坏审核资料或1次丢失审核资料,终止合同,并按情节轻重究其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标准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其他1.本协议原则上由双方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具体事宜需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采购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协议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廉洁诚信协议甲方:扶绥县财政局乙方:为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廉洁、诚信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所指利害关系人是指评审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二)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第三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二)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利害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当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或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第四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财物;(二)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不得为利害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利害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或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依据征集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本廉洁诚信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有关投诉和举报。甲、乙双方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投诉和举报过程中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协助,对方应予积极配合。第七条本协议为采购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签署。第八条本协议由甲方负责解释。第九条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及投诉渠道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人:法定代表(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工作参加人员1.1履约验收主体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机构1.2履约验收参加人员采购人代表、委托机构代表、成交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邀请的其他人员2.履约验收时间20XX年XX月XX日3.履约验收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4.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5.履约验收程序5.1成立验收小组5.2量化验收标准5.3组织验收5.4出具验收报告5.5验收结果公告5.6验收资料归档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整理好验收原始记录等资料后妥善保管,不得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6.履约验收内容对采购服务的人员选派及工作配合情况、评审时效、评审质量、评审报告编写及文本情况、急件项目加分、质量时效问题、廉政职业道德等进行验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局协作机构考评办法》执行。7.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①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②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③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④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⑥实际投入人员与响应拟投入人员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如影响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技术资料、评审报告等资料齐全。(3)在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工作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5)服务在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征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7)采购人需要其他有关单位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确认的,相关配合事项由成交供应商与其他有关单位协调。(8)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标准。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评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扶绥县财政局成交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编号)编号:;2.服务内容:乙方协助甲方进行1.概算;2.预算(控制价);3.结算评审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服务工作;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审核全部工作;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扶绥县;5.协议价格:按框架协议规定执行。第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框架协议;2.采购征集文件;3.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4.入围通知书。第三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2024-2025年度扶绥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授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但补充内容不得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4.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征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征集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文件,签字代表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征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征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_______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响应报价明细表响应报价明细表所投分标 /报价报价(本项目无价格评审,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报价内容均按 1 元填报,以上报价只用于填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单价”,具体项目评审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率计费执行)。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书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执行。承诺若本公司入围,本公司承诺同意按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服务费计算及审核服务费其他约定的要求进行计费。注: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细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征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我方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取得总公司的授权。2.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按第1点的内容:“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我方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进行承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真实情况选择以下2种方式进行承诺:一是“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进行承诺;二是“我方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进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要第1点承诺的内容包含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取得总公司的授权等内容的即为有效的承诺。2.第1点所指的行业特殊情况使用了“等”字表示列举未尽,即行业特殊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声明投标声明(征集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三、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根据征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征集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所投分标:分标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人的承诺偏离说明报价要求框架协议签订日期服务实施地点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9.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在此说明如下:1.我方承诺,若本单位中标,保证在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之后,按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标准向贵单位一次性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2.本单位选择第种方式作为代理服务费开票类型:第一种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_;(2)纳税人识别号_。第二种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_;(2)纳税人识别号_;(3)在税局登记的地址_;(4)在税局登记的电话_;(5)开户银行_;(6)银行账户_。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2025年度扶绥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