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瑞丽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闭关管理办公室)2024)
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4-05-1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4-30
中标日期
2024-05-11
中标供应商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中标金额
¥6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良选、闫信涛
项目联系电话
13608802953、13578264713
采购单位
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新建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410932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德宏州瑞丽市边城街180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2-4110132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CC-202404
二、项目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大坝村
中标金额(万元):6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0.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新建联检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897.09m2;H986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5.00m2;查验设施面积4122.00m2;道路及场地硬化5365.17m2;绿化 1072.91m2;挡土墙 2291.20m3;桥梁418.21m2;室外给排水 730m。并根据现场条件设计合理可行的方案,并根据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合设计工作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施工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后续优化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海关、边检等),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瑞娟(组长)、唐妤、陈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0.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新建路2号
联系方式:0692-4109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宏州瑞丽市边城街180号四楼
联系方式:0692-4110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良选、闫信涛
电 话:13608802953、1357826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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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docx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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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NCC-202404采购人: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供应商须知...............................................................................................................................18第三章采购需求........................................................................................................................33一、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需求...........................................33二、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四章评审办法........................................................................................................................36(一)资格审查.......................................................................................................................39(二)符合性审查...................................................................................................................40(三)详细评审.......................................................................................................................4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6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68第二部分磋商函部分格式........................................................................................................78第三部分商务部分格式............................................................................................................83第四部分技术部分格式............................................................................................................8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533102JH202400232;招标编号:YNCC-202404;项目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预算金额:100.55万元;最高限价:100.55万元(即招标控制价,超过此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新建联检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897.09m2;H986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5.00m2;查验设施面积4122.00m2;道路及场地硬化5365.17m2;绿化1072.91m2;挡土墙2291.20m3;桥梁418.21m2;室外给排水730m。并根据现场条件设计合理可行的方案,并根据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合设计工作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施工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后续优化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海关、边检等),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磋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9日17时30分;地点: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方式:现场获取售价(元):6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发放采购文件,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保证金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账号:2511027709200094260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411013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新建路2号联系方式:0692-41093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德宏州瑞丽市边城街180号四楼联系方式:0692-41101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良选、闫信涛电话:13608802953、135782647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新建路2号 联系人:** 电 话:0692-410932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德宏州瑞丽市边城街180号四楼联系人:张良选、闫信涛电 话:13608802953、135782647131.1.4项目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1.1.5建设地点瑞丽口岸丙冒通道。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3.2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海关、边检等),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磋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2.2.1供应商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形式同1.10.2的时间要求。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磋商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工程量清单漏算少算,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要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5点00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3.1.1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及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承诺等。3.2.6招标控制价100.55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潜在投标人报价时高于此报价者其投标将被否决3.2磋商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采购清单要求、图纸所示范围(如有)。(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最终磋商报价需到现场填报。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3.4.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 名: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账号:2511 0277 0920 0094 260 财务联系电话:0692-4110132 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 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 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注明项目名称。3.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及份数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按时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份数: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不提倡豪华装帧,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封套上写明:1.磋商响应人名称: 2.地址: (2)招标编号: (3)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地点: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5月10日15点00分地点:云南长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边城街180号博源办公四楼) 6.1.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 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7.2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8重新采购见供应商须知9知识产权见供应商须知10同义词语见供应商须知11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互为说明、互为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供应商若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可继续参与磋商,否则可放弃磋商。1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人。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2、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时,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并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1)参加磋商活动及编制响应文件的相关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中标服务费,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3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按照随机开启的顺序当众开标。1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注:在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盖章。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所属行业:服务业划分标准: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13评审中价格扣除及优先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是否为小微企业磋商响应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评审价格=磋商报价-(投标标价×扣除比例);注:评审价格仅为评审计算依据,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5)按财库[2019]9号文及财库[2019]18号通知,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响应人投标产品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由磋商响应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6)按财库[2019]9号文及财库[2019]19号通知,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响应人投标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由磋商响应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3报价方式磋商响应人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需到现场填报)13预付款支付比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13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采购范围及采购规模、设计周期、质量标准1.3.1本次磋商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服务费用应由成交人支付,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6保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署名提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回复。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统一发给各投标响应人。1.11分包采购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含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磋商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工程量清单漏算少算,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2.2磋商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遗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4磋商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3.磋商响应文件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如下: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二部分磋商函部分格式第三部分商务部分格式第四部分技术部分格式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方式及“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3.2.2供应商就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初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按无效标处理。3.2.3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3.24供应商先到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设计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5磋商报价应不超招标控制价。3.2.6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磋商报价,最终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7最终磋商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磋商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磋商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文件作不响应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同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磋商文件中其他资格要求。3.5.2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考”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响应人应在所有响应文件的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正副本统一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4.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文件不予退还。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的,采购人可将其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磋商程序5.2.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2.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2.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5.2.10最终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对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2.12所有供应商报价虚高、远远高于磋商小组集体商定的合理价格的,经磋商小组集体商定,可重新进行磋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磋商小组与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成交依据。7.合同授予7.1成交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发布磋商公告相应的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以此代替通知未成交的磋商单位。7.3履约担保磋商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磋商成交单位应当自磋商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成交单位的磋商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磋商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磋商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磋商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磋商成交单位退还磋商保证金,并按磋商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供应商损失。8.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磋商报名截止时间止,磋商响应人少于3家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通过资格审查且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磋商响应人的纪律和法律要求9.2.1对磋商响应人的纪律要求:磋商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磋商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提出与答复9.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6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9.5.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5.9投诉9.5.9.1磋商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磋商响应人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9.5.9.2就本章9.5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9.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磋商活动的正常进行。9.5.9.5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5.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9.5.9.7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执行。10.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磋商响应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磋商响应人”进行理解。12.监督本项目的采购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3.解释权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5.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返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第三章采购需求一、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项目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建设单位: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工程地点:瑞丽口岸丙冒通道;工程内容包括:新建联检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897.09m2;H986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5.00m2;查验设施面积4122.00m2;道路及场地硬化5365.17m2;绿化1072.91m2;挡土墙2291.20m3;桥梁418.21m2;室外给排水730m。并根据现场条件设计合理可行的方案,并根据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合设计工作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施工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后续优化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2.招标控制价:100.55万元。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范围: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海关、边检等),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6.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本规定,并结合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方面文件、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本设计项目的特点,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2、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保障。3、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应对设计项目所在地区的建设条件、环境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对项目使用功能及要求,充分体现采购人对项目使用的意愿。4、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实情,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当地建材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充分的应用。5、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的同意。6、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7、设计文件须满足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管、验收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8、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5)、《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8)、《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上述规范不足部分执行现行相应技术规范。第四章评审办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9、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严格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评标程序:初步评审→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详细评审→综合评估评分。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具体内容详见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3)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最终磋商报价。(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2最终磋商报价各磋商响应单位的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中的报价为最终磋商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本章详细评审评分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及进行最终磋商报价的响应人进行量化打分。5.4磋商报价(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5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1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5.6评标纪律(1)开标和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遵守回避制度,凡参加开标会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主动申请回避。(3)评委必须公平、公正评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4)评委在评标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6)对有关评标的情况严格保密,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标结果。(7)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评委应自主发表见解,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择优推荐中标人。(8)及时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常现象。6.评审专家的职责(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统分原则(1)除最终磋商报价得分外,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2)磋商小组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磋商响应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最后得分统分办法: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之和即为磋商响应人最后得分。初步评审:(一)资格审查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磋商)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序号评审因素符合性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名称一致2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响应文件的签章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公章4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采购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6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7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8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9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无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3)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三)详细评审评 分 因 素分 值 分 配最终磋商报价部分得分(A)15详细评审部分得分(B)85合计100序号评分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1最终磋商报价评分(15分)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人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超出预算价格为废标。其他磋商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精神,磋商响应人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3%]。4.请磋商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及小微企业声明函,无证明材料和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2详细评审评分(85分)项目解读与理解(10分)1、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正确、完整、全面的,得7~10分;2、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完整,但存在偏差、不够全面的,得4~6分;3、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明显存在错误,不完整、不全面的,得0~3分。2详细评审评分(85分)设计工作方案(40分)根据对招标项目理解、设计思路、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分档次打分。第一档次:对招标项目理解准确,设计思路全面、清晰、科学;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完整、准确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并具有相应图文资料的得30~40分;第二档次:对招标项目理解一般;设计思路清晰、全面、科学;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完整、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0~30分;第三档次:对招标项目理解基本正确;设计思路清晰、全面、科学;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不完整的得15~20分;第四档次:设计工作大纲对招标项目理解不具体;设计思路不清晰;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不完整的得10~14。未提供设计工作方案的不得分。2详细评审评分(85分)设计服务承诺(10分)第一档次:设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较好,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后续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可行(7~10分);第二档次:设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较一般,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行,有进度计划,但有错误,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措施(4~6分);第三档次:设计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设计进度计划编制有缺陷的不得分(0~3分)。2详细评审评分(85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5分)第一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专业性强,能满足项目设计、管理需要的得10~15分;第二档次: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性一般,配置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6~9分;第三档次: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性一般,配置不合理,无针对性的得0~5分。2详细评审评分(85分)项目业绩(10分)磋商响应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每完成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每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10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口岸)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与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_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以及建设部及云南省有关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设计委托概况1.1设计委托文号、日期1.2设计地点范围1.3设计规模1.4技术深度要求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设计成果: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4.1本设计费已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合同价格不做调整。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包括设计文件编制以及专题研究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工作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设计文件编制费和后续服务费。投标报价中包含了设计文件编制费、专家咨询论证费、评审费、调研费、资料征集收集费等,项目报批过程中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3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支付。4.3.1设计费支付约定:4.4设计周期:。4.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须满足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管、验收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第五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委托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设计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成果时间。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6.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6.1.4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6.1.5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6.1.6甲方应乙方要求可向乙方提供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7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6.2.2乙方对其提交的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6.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编制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6.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调整补充。该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七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有效。4.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在甲方住所地签订。委托单位(盖章):承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录(注:供应商自行根据响应文件编制目录)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响应人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附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致(采购人):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磋商);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 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供应商自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内容自拟)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设计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本人主要设计成果2本人主要设计成果3本人主要设计成果4本人主要设计成果5本人主要设计成果6本人主要设计成果7本人主要设计成果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注:项目负责人须附注册执业证书(如有)、身份证、职称证、设计成果合同或设计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隶属于磋商响应人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磋商响应人需随此表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证等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九、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设计周期工程质量简 历注:须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及隶属于磋商响应人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十、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资格职 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 要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注:须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及隶属于磋商响应人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十一、近五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完成日期主要人员情况……注:1.磋商响应人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表,附后。第二部分磋商函部分格式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设计周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投标总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11、如果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及合同条款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磋商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主要技术标准第六条6.222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总计 日历天。 按投标书中的承诺执行3设计人责任第六条6.2款详设计合同条款4误期违约金额第七条7.2款2‰元/天磋商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磋商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磋商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磋商响应人:(盖公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磋商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人名称):本磋商响应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磋商响应人承诺所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件:(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报价说明1、本报价依据本项目投标须知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所填入的报价,均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的所有费用。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4、磋商响应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5、磋商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设计范围的全部,应包括磋商响应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全部基础资料、施工现场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磋商响应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主要包括:(1)本工程设计的全部费用;(2)所有为本工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3)设计周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包括多次变更)等后续服务的费用。(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任务,磋商响应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6、《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设计合同条件一起使用。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认真阅读分析本招标项目设计原始资料、在编制完成技术建议书和设计工作大纲的前提下,慎重提出《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并以此作为本招标项目设计费的基础。7、磋商响应人应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费计入相应的报价项目中。《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所列的报价,应包括设计以及专题研究等为完成招标项目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设计费和后续服务费。8、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及费用划分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9、《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为通用格式,磋商响应人应根据本投标项目工作内容,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以免遗漏或有误。磋商响应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保证金在其他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10、磋商响应人应在《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后附详细的计算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以便采购人对磋商响应人设计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判断。一、初次报价一览表工程名称:序号项 目内 容1总报价(元)2项目负责人 3设计周期 (日历天)4质量标准5保证金(元)6说 明 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格式由磋商响应人自定)三、设计人的服务承诺(格式由磋商响应人自定)第四部分技术部分格式一、设计工作大纲(1)项目概况;(2)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3)设计实施进度计划;(4)设计周期承诺;(5)设计质量保证体系;(6)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7)其他。注:格式及内容由磋商响应人自定。二、技术建议书(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3)总体设计思路;(4)工程造价控制措施;(5)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6)必要的图纸。三、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非小微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五)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磋商后,愿意按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承包方式和有关要求,以最后总报价为元(大写:),如果成交,我单位将忠实地履行我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承诺我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磋商响应人: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注:1.最终磋商报价需到现场填报;2.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不需要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3.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应单独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与磋商小组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递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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