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承保资格 其他保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10 17:23:48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1147 预算金额:800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保险服务
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陈卫锴 项目负责人:黄怡媛
一、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0号
22,000,000.00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3座22层1卡A区、23层1卡
21,000,000.00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11号、岐关西路13号之一卡
21,000,000.00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5、16、17、27、28楼
16,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80,000,000.00
服务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中山市內,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参照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险种实施目录(2024-2026年)>的函》(中农农函〔2024〕14号)等文件执行。
80,000,000.00
服务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80,000,000.00
服务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采购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按采购文件要求
80,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亭萍、周永亮、罗春来、陈璇玲、王玲、詹俊巧(采购人代表)、马相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凭中标服务费缴纳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4)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服务费交纳后不予退回。(5)本项目片区1和片区2采购代理服务费各40000.00元,片区3和片区4采购代理服务费各30000.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1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通过
通过
41.29
52.20
93.49
1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40.43
52.47
92.90
2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39.71
52.73
92.44
3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8.71
52.40
91.11
4
4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37.86
46.43
84.29
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4.71
43.65
78.36
6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6.43
40.22
76.65
7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7.00
37.00
74.00
8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3.43
26.50
59.93
9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该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评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选片区
中选片区名称
备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片区 2
民众街道、火炬开发区、神湾镇、大涌镇、沙溪镇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片区 3
三角镇、三乡镇、横栏镇、黄圃镇、南头镇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片区 1
南朗街道、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古镇镇、小榄镇、港口镇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片区 4
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石岐街道、东凤镇、板芙镇、阜沙镇
第四中标候选人
注: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各片区保费预估金额,具体以各片区服务周期内实际发生的保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
联系方式:0760-8822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
联系方式:0760-86101370/18124983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0-86101370/18124983065
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
相关附件: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
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42201).zip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4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0226-2中山市內,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1206213月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053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2400年)6>的通知》(粤财金〔22〕3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险种实施目录(-22年)>的函》(中农农函2〔2号)〕1等文件执行。2200224604480,000,0001(项)80,00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4年05月07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4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0226-2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12062日1月3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80,000,0001(项)80,00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4年05月07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4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0226-2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1206213月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按采购文件要求80,000,0001(项)80,00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4年05月07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4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0226-2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1206213月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80,000,0001(项)80,00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4年05月06日1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1147采购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1147采购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0,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采购金额或采购人保费用完为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第2页-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为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银保监局)公布的符合《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名单内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名单内(本款所称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省公司、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联系方式:0760-88221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页-名称: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联系方式:0760-861013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容电话:0760-8610137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指导思想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设施农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全面优化理赔服务,不断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各地政府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农业生产者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监管服务,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2.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运营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通过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奖惩制度,保持竞争提升保险服务水平。3.自主自愿:通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农户参保受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参保积极性,促进农户自愿投保。4.协同推进:确保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强农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绩效。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一、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2.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安排好预算资金。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3.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按照《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保额、费率参考标准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见附件)执行,市级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县级补贴比例。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拨付至省级承保机构。4.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验收要求1期:中标承保机构就当年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保险业务开展的情况、保险承保情况资料等,由采购人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对中标承保机构进行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视同验收通过(具体考核办法以省、市最新印发的文件为依据)。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参与价格评审。(2)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投标填报“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时,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推荐排列前四的4个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承接本项目4个片区的业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人候选人……以此类推。中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并不意味实际业务量已经产生,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个中标人所占的市场份额。3.片区中选顺序:为保证整个项目顺利进行,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其中的一个片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自行承诺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按从小到大的方式排列,且承诺如被推荐为其中一个片区的中标资格,则自动放弃其余片区的中标资格(参考格式)。中选片区的确认,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认,根据中标候选人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确认其优先中选片区,如: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其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优先顺序号最小的片区为其优先中选片区;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选片区除前一中标候选人已中选片区外的,按其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优先顺序号小的片区为其优先中选片区···依此类推。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项1.0080,000,000.0080,000,0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需求概述为大力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中山市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财农资〔2021〕7号)和相关采购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实际,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对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承保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采购项目: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2.采购金额:80000000.00元(本项目采购金额仅为测算金额,实际金额以项目服务周期内实际保费收入为准)。3.承保区域:本项目分为4个政策性农业保险片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个片区确定1家中标单位作为承保机构。每家中标单位负责承保中标片区内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片区1:南朗街道、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古镇镇、小榄镇、港口镇;片区2:民众街道、火炬开发区、神湾镇、大涌镇、沙溪镇;片区3:三角镇、三乡镇、横栏镇、黄圃镇、南头镇;片区4: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石岐街道、东凤镇、板芙镇、阜沙镇。4.★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该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二、项目主要内容(一)参保对象在中山市实施范围内从事实施目录支持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林)场、合作社、镇(街道)村等农林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应不在禁种、禁养、行蓄洪区范围内;种养品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养殖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二)保险品种和保险期限1.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期限:以保险品种的一个生长期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水稻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水稻制种每造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玉米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普通玉米600元,甜玉米1000元,花生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马铃薯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800元,甘蔗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第7页-5)保费补贴:①水稻制种、花生和甘蔗,投保人负担20%;中央财政补贴35%;市财政补贴27%;镇街财政补贴18%。②水稻、玉米、马铃薯,投保人负担为0%,中央财政补贴35%,市财政补贴47%,镇街财政补贴18%。(注:为加大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水稻、玉米、马铃薯保险保费投保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投保人不需负担。)(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1-3岁奶牛、3-7岁奶牛、7-8岁奶牛。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3)保险期限:能繁母猪、奶牛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育肥猪、仔猪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疾(疫)病观察期: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能繁母猪20天、育肥猪10天、仔猪3天、奶牛10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5)保险金额: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2500元,生猪中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1500元、仔猪每头保险金额500元,奶牛1-3岁每头保险金额20000元、奶牛4-6岁每头保险金额15000元、奶牛7-8岁每头保险金额10000元。6)保费补贴:①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仔猪、奶牛保险。投保人负担25%;中央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21%,镇街财政补贴14%。2.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1)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中山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为扩大蔬菜、水果种植保险覆盖面,制定中山市露地蔬菜、露地水果种植保险天气指数定损理赔标准,农户可结合实际,选择现场定损方式或天气指数定损方式,并在保单中载明。3)保险期限:种植大棚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蔬菜、花卉苗木、茶叶、岭南水果以一茬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岭南水果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蔬菜中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茎菜每茬每亩-第8页-保险金额1500元、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花卉苗木中一年一茬、一年多茬花卉苗木每茬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多年生花卉苗木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茶叶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种植大棚中简易大棚每亩保险金额4000元、钢结构大棚每亩保险金额15000元。5)保费补贴:岭南水果、蔬菜及花卉苗木、茶叶、种植大棚保险,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2)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家禽养殖(含肉鸡、蛋鸡、肉鸭)、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养殖)、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含海洋牧场、海水网箱养殖)。2)保险责任:①家禽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且连续七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3%(含)或单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1%(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②水产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导致停电(停电时长>4h)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溃口截面积>0.5㎡),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根据漫堤、溃坝等级或停电时间,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由于高温、低温寒害(标准)、冻灾、疾病、疫病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保险水产所在镇级(含)以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水产所在镇级(含)以上出现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等气象灾害时,鼓励采用气象指数进行保险赔付。③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由于热带气旋、暴雨、高温、低温寒害(标准),以及疾病、疫病等原因,导致保险牧场水产死亡或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所在区域出现的可准确、定量、稳定检测的气象或海洋灾害,可采用气象(灾害)指数进行保险赔付。热带气旋可采用风灾指数进行赔付: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遭遇热带气旋且保险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视为发生风灾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指数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所在区域的气象站观测的数据为准,所在区域设有多个气象站点的,以保险合同指定的站点为准,气象站点名称、编号及观测站址须在保险单中载明。所在区域的气象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的,以最近距离的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但须经气象部门审核认定。采用传统定损方式进行理赔的,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所在地气象或海洋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或海洋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或国家及省级海洋监测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或海洋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和海洋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9页-并在保险单中载明。3)保险期限:肉鸡、肉鸭、水产养殖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蛋鸡、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肉鸡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30元;肉鸭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30元;蛋鸡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40元。淡水水产养殖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5000-9000元,具体根据养殖标的,由投保人和承保机构协商确定。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每亩保险金额根据其养殖标的的灾害风险、品种种类、物化成本等,具体由投保人、承保机构和农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5)疾(疫)病观察期:家禽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肉鸡7天、肉鸭5天、蛋鸡15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水产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观察期按水产养殖相关标准执行,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的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6)保费补贴:①家禽养殖保险(含肉鸡、肉鸭、蛋鸡):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②水产养殖保险(含淡水、咸淡水养殖):投保人负担50%,市财政负担27%,镇财政负担18%,省级财政负担5%。③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三)实施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4-2026年,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精神等,采购人可报请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同意后根据新政策精神和中山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保险责任、定损方式1.取消绝对免赔额的条款,达到起赔点后按照损失全赔,不得设置免赔金额。2.采用天气指数定损方式: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自然灾害(台风、暴雨、低温等)而达到起赔标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适用该类保险品种:露地种植水果、露地种植蔬菜等。由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指数计算并向社会公布。3.采用现场定损方式,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虫草鼠害、疫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如果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而要求对种养品种进行扑杀消灭处理等行为,政府补偿标准不及保险赔付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政府补偿标准超过保险赔付标准的,保险公司不再赔付。适用该类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家禽、奶牛、水产养殖、花卉苗木、蔬菜、农业设施等。(五)保险赔付标准赔付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在服务期内,如政府部门发布新的承保流程、赔付标准等相关规范,中标机构必须无条件执行。承保公司必须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赔付的时效性,提高实际赔付的金额。三、服务要求-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67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68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9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70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1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72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73页-___年___月___日-第74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75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76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1147采购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1147采购项目编号:ZS-YYC2024005GK-02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0,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采购金额或采购人保费用完为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和本项目前期需求市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为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银保监局)公布的符合《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名单内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经营区域名单内(本款所称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省公司、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联系方式:0760-88221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联系方式:0760-861013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容电话:0760-8610137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指导思想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设施农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全面优化理赔服务,不断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各地政府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农业生产者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监管服务,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2.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运营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通过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奖惩制度,保持竞争提升保险服务水平。3.自主自愿:通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农户参保受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参保积极性,促进农户自愿投保。4.协同推进:确保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强农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绩效。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1日止或采购金额(即保费收入)或采购人的保费财政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中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一、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 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 2.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安排好预算资金。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3.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按照《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保额、费率参考标准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见附件)执行,市级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县级补贴比例。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拨付至省级承保机构。 4.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验收要求1期:中标承保机构就当年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保险业务开展的情况、保险承保情况资料等,由采购人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对中标承保机构进行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视同验收通过(具体考核办法以省、市最新印发的文件为依据)。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 1.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参与价格评审。 (2)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投标填报“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时,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2.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推荐排列前四的4个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承接本项目4个片区的业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人候选人……以此类推。中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并不意味实际业务量已经产生,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个中标人所占的市场份额。 3.片区中选顺序:为保证整个项目顺利进行,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其中的一个片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自行承诺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按从小到大的方式排列,且承诺如被推荐为其中一个片区的中标资格,则自动放弃其余片区的中标资格(参考格式)。中选片区的确认,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认,根据中标候选人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确认其优先中选片区,如: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其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优先顺序号最小的片区为其优先中选片区;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选片区除前一中标候选人已中选片区外的,按其出具的《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优先顺序号小的片区为其优先中选片区···依此类推。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项1.0080,000,000.0080,000,0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需求概述 为大力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中山市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财农资〔2021〕7号)和相关采购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实际,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对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承保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采购项目: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 2.采购金额:80000000.00元(本项目采购金额仅为测算金额,实际金额以项目服务周期内实际保费收入为准)。 3.承保区域:本项目分为4个政策性农业保险片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个片区确定1家中标单位作为承保机构。每家中标单位负责承保中标片区内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 片区 1:南朗街道、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古镇镇、小榄镇、港口镇; 片区 2:民众街道、火炬开发区、神湾镇、大涌镇、沙溪镇; 片区 3:三角镇、三乡镇、横栏镇、黄圃镇、南头镇; 片区 4: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石岐街道、东凤镇、板芙镇、阜沙镇。 4.★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该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二、项目主要内容(一)参保对象在中山市实施范围内从事实施目录支持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林)场、合作社、镇(街道)村等农林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应不在禁种、禁养、行蓄洪区范围内;种养品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养殖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二)保险品种和保险期限1.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期限:以保险品种的一个生长期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水稻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水稻制种每造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玉米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普通玉米600元,甜玉米1000元,花生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马铃薯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800元,甘蔗每造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5)保费补贴:① 水稻制种、花生和甘蔗,投保人负担20%;中央财政补贴35%;市财政补贴27%;镇街财政补贴18%。② 水稻、玉米、马铃薯,投保人负担为0%,中央财政补贴35%,市财政补贴47%,镇街财政补贴18%。(注:为加大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水稻、玉米、马铃薯保险保费投保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投保人不需负担。)(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1-3岁奶牛、3-7岁奶牛、7-8岁奶牛。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3)保险期限:能繁母猪、奶牛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育肥猪、仔猪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疾(疫)病观察期: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能繁母猪20天、育肥猪10天、仔猪3天、奶牛10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5)保险金额: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2500元,生猪中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1500元、仔猪每头保险金额500元,奶牛1-3岁每头保险金额20000元、奶牛4-6岁每头保险金额15000元、奶牛7-8岁每头保险金额10000元。6)保费补贴:① 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仔猪、奶牛保险。投保人负担25%;中央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21%,镇街财政补贴14%。2.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1)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中山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为扩大蔬菜、水果种植保险覆盖面,制定中山市露地蔬菜、露地水果种植保险天气指数定损理赔标准,农户可结合实际,选择现场定损方式或天气指数定损方式,并在保单中载明。3)保险期限:种植大棚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蔬菜、花卉苗木、茶叶、岭南水果以一茬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岭南水果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蔬菜中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茎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花卉苗木中一年一茬、一年多茬花卉苗木每茬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多年生花卉苗木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茶叶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种植大棚中简易大棚每亩保险金额4000元、钢结构大棚每亩保险金额15000元。5)保费补贴:岭南水果、蔬菜及花卉苗木、茶叶、种植大棚保险,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2)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家禽养殖(含肉鸡、蛋鸡、肉鸭)、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养殖)、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含海洋牧场、海水网箱养殖)。2)保险责任:① 家禽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且连续七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3%(含)或单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1%(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② 水产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导致停电(停电时长>4h)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溃口截面积>0.5㎡),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根据漫堤、溃坝等级或停电时间,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由于高温、低温寒害(标准)、冻灾、疾病、疫病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保险水产所在镇级(含)以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水产所在镇级(含)以上出现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等气象灾害时,鼓励采用气象指数进行保险赔付。③ 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由于热带气旋、暴雨、高温、低温寒害(标准),以及疾病、疫病等原因,导致保险牧场水产死亡或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所在区域出现的可准确、定量、稳定检测的气象或海洋灾害,可采用气象(灾害)指数进行保险赔付。热带气旋可采用风灾指数进行赔付: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遭遇热带气旋且保险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视为发生风灾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指数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所在区域的气象站观测的数据为准,所在区域设有多个气象站点的,以保险合同指定的站点为准,气象站点名称、编号及观测站址须在保险单中载明。所在区域的气象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的,以最近距离的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但须经气象部门审核认定。采用传统定损方式进行理赔的,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所在地气象或海洋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或海洋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或国家及省级海洋监测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或海洋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和海洋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3)保险期限:肉鸡、肉鸭、水产养殖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蛋鸡、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保险金额:肉鸡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30元;肉鸭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30元;蛋鸡养殖保险每只保险金额40元。淡水水产养殖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5000-9000元,具体根据养殖标的,由投保人和承保机构协商确定。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每亩保险金额根据其养殖标的的灾害风险、品种种类、物化成本等,具体由投保人、承保机构和农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5)疾(疫)病观察期:家禽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肉鸡7天、肉鸭5天、蛋鸡15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水产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观察期按水产养殖相关标准执行,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的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6)保费补贴:① 家禽养殖保险(含肉鸡、肉鸭、蛋鸡):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② 水产养殖保险(含淡水、咸淡水养殖):投保人负担50%,市财政负担27%,镇财政负担18%,省级财政负担5%。③ 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投保人负担40%,市财政负担33%,镇财政负担22%,省级财政负担5%。(三)实施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4-2026年,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精神等,采购人可报请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同意后根据新政策精神和中山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保险责任、定损方式1.取消绝对免赔额的条款,达到起赔点后按照损失全赔,不得设置免赔金额。2.采用天气指数定损方式: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自然灾害(台风、暴雨、低温等)而达到起赔标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适用该类保险品种:露地种植水果、露地种植蔬菜等。由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指数计算并向社会公布。3.采用现场定损方式,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虫草鼠害、疫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如果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而要求对种养品种进行扑杀消灭处理等行为,政府补偿标准不及保险赔付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政府补偿标准超过保险赔付标准的,保险公司不再赔付。适用该类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家禽、奶牛、水产养殖、花卉苗木、蔬菜、农业设施等。(五)保险赔付标准赔付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在服务期内,如政府部门发布新的承保流程、赔付标准等相关规范,中标机构必须无条件执行。承保公司必须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赔付的时效性,提高实际赔付的金额。★3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必须同时遵守《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及其系列配套文件、我市制定的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以及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规定要求。2.中标人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议,明确预算约束、保险责任、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受灾等级界定标准等,明确起赔点、计赔方式、理赔程序、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违约处罚约定、重新招标约定、奖励约定等。3.中标人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安排,防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户权益行为发生。4.中标人每年必须投入必要的经费用于防灾减损,保险机构年度防灾减损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农险签单保费规模的3-5%,增强农户防御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户因灾损失。5.中标人应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6.中标人要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户参保资料数字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加强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送、核算工作。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赔服务“三到户”,即查勘定损到户、赔款支付到户、理赔信息公开到户。7.中标人每年应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宣传。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投保。8.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承保机构可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每村结合实际需要可设立一名或多名协保员。由承保机构与协办机构、协保员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办机构、协保员负责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承保、理赔、定损等具体业务。承保机构应依法依规向协办机构、协保员支付相关费用,按不超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5%提取,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向协保员支付协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公益性岗位的平均报酬。承保机构应当加强对协办机构、协保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协保员培训不少于2次,并对其协办行为负责。9.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接受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中标人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方案,完善的承保操作流程、从业人员考核机制、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衔接。11.中标人有完善的防灾减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确保投保农户得到更全面的保障。12.中标人具有定损、理赔和救灾、偿付能力等方面能力及经验。13.中标人中标后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14.中标人中标后应确保中标片区内的每个街镇须设置相应的营业网点。因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具有区域性、突发性、紧迫性和季节性等明显特点,服务对象为基层广大农户且时效性要求高,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并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和服务装备,确保灾后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等工作,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15.中标人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工作车辆以做查勘使用,确保项目顺利有序的开展。16.中标人具有农业保险领域的信息化水平能力,确保系统使用畅顺、便捷,以便更高效的为本项目提前服务。17.★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农险工作全面配合农业保险综合信息平台和中山市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的对接,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真实、完整、准确等(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的同时,须积极推动商业农业保险工作(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投标人在服务期限内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单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承保机构剩余服务期限内的承保资格。★4四、建立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1.以各承保保险公司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通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考察经办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整体承保利润情况,计提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采取超额累计计提制度,年度承保利润率超过10%的,按照超过部分的30%计提;承保利润率超过20%的,超过部分按照50%计提;承保利润率超过30%的,超过部分全部计提;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划拨到指定账户。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账户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管理,要求管理机构承诺资金保本并取得一定利率的增值收益。当发生农业大灾造成较大的理赔损失时,采取超额累计补贴制度,保险公司的年度承保利润率低于-10%后,启动大灾风险准备金使用程序,承保利润率低于-10%的,补贴超过-10%部分的30%;承保利润率低于-20%的,补贴超过-20%部分的50%;承保利润率低于-30%的部分,全额补贴。大灾风险准备金不足弥补的部分,仍由保险公司承担。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保险公司均须承诺执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5五、附表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单位保险金额、费率、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2024-2026年)险种类型险种单位保额费率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省财政补贴比例市财政补贴比例镇财政补贴比例投保人负担比例(元/亩、头、羽)每造/年/批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水稻10003.5%35%047%18%0甜玉米10004.0%35%047%18%0普通玉米6004.0%35%047%18%0马铃薯18008.0%35%047%18%0水稻制种200015.0%35%027%18%20%花生10002.0%35%027%18%20%甘蔗15004.5%35%027%18%20%能繁母猪25007.0%40%021%14%25%仔猪5005.6%40%021%14%25%育肥猪15003.8%40%021%14%25%奶牛1-3岁200006.0%40%021%14%25%奶牛3-7岁150006.0%40%021%14%25%奶牛7-8岁100006.0%40%021%14%25%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岭南水果30008.0%05%33%22%40%茶叶50003.0%05%33%22%40%露地蔬菜900/1500/20004.8%05%33%22%40%大棚蔬菜900/1500/20004.8%05%33%22%40%露地花卉苗木3000/50007.0%05%33%22%40%大棚花卉苗木3000/50004.0%05%33%22%40%简易大棚40004.5%05%33%22%40%钢结构大棚150003.0%05%33%22%40%肉鸡301.8%05%33%22%40%肉鸭301.5%05%33%22%40%蛋鸡403.0%05%33%22%40%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5000/90006.0%05%27%18%50%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自定10.0%05%33%22%40%说明:1. 为提高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投保人种植积极性,将水稻、玉米(含普通玉米和甜玉米)、马铃薯保险保费投保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投保人不需负担。2. 根据市财政相关文件精神,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翠亨新区(含南朗街道)、五桂山街道全额承担除中央、省财政补贴外的各级财政保费补贴。6六、以下为参考格式,请投标人自行按格式填写清楚,并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承诺函》本单位自行承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本项目最多只能中选其中的一个片区的原则,本单位承诺按以下中选片区优先顺序,从小到大的方式排列优先中选片区,且承诺如被推荐为其中一个片区的中标资格,则自动放弃其余片区的中标资格。片区片区名称中选片区优先顺序片区1南朗街道、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古镇镇、小榄镇、港口镇片区2民众街道、火炬开发区、神湾镇、大涌镇、沙溪镇片区3三角镇、三乡镇、横栏镇、黄圃镇、南头镇片区4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石岐街道、东凤镇、板芙镇、阜沙镇注:投标人务必按真实意愿填写中选片区优先顺序;建议中选片区优先顺序按自然数值1~4的顺序填写。(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 (2)《营业网点分布情况一览表》序号营业网点名称营业网点地址指引页码 营业网点数量合计:附件:(提供营业网点的保险许可证、营业执照、场所照片和房产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证明))注: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表格,并按填写顺序提供相应网点的证明材料。 (3)《推动农业发展经验》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参与时间证明材料类型指引页码 附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扶贫捐赠凭证等能证明投标人具有该类经验的证明材料,同个项目多份材料不得重复计分)注: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表格,并按填写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议每个项目只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4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4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4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凭中标服务费缴纳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4)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服务费交纳后不予退回。 (5)本项目片区1和片区2采购代理服务费各40000.00元,片区3和片区4采购代理服务费各30000.00元。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 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 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详见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中山市 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ggz lm/info/2021/5738699.html 。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 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人银发 【2017】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 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 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 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政府采 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联系 人名单(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客户业务部:邹 可仕18802598981、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陈小龙15889891688)。(2)中国工商银行中山 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陈炳菁1892810 8782、普惠金融事业部:杨培鹏15900085352) 。(3)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 事业部:赖思韵22644682)。(4)广发银行中山 分行(普惠金融部:林光宇88862643)。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黄嘉霖138247207 41)。 (6)中山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杜保森88884181 )。(7)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部: 林晓冰13823931817)。(8)兴业银行中山分 行(企业金融部:刘中芳0760-88368666-2 03172)。(9)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 事业部:唐庆颖13924998608)。(10)中国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张梓颖0760-88858067)。 (11)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杨顺龙88776919)。(12)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部:陈廷忠15113 386853、普惠金融部:余超贤1591829182 9)。(13)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李建夏13631124024/0760-87911816、分行营业部:徐艺:13928142042/0760-87911808)。(14)华夏银行中山分行(营销管理 部:叶怡28137855)。(15)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业务部:赵荣耀13042854636/869399 59)。(16)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中山支行:王涛89986282/189269988 81)。(17)浦发银行中山分行(交易银行部:付涛0760-89982303)。 2、中小微企业有 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 www.crcrfsp.com)和中山市社会征信 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网址:www.zsythxt.zs.gov .cn)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 并提出融资申请。 3、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 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 )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中小微 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 资合同的,由 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三方签 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 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 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5、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不良行 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其他,(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评审补充说明,1、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者含义不明确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评审过程中(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在评审系统中填写意见或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同时,评委应在统一结论的情况下,配合完成评审系统的操作,确保评审流程顺利开展。 (五)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须为原件;副本两份,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及编写页码,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除招标文件约定外,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60-86101370/18124983065传真:0760-86101370邮箱:576552562@qq.com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邮编:5284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63号101室电话:0760-88266297、88266299邮编:528400传真:0760-88266215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央、省级补贴险种)承保资格采购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承保资格 其他保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