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2024)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LCXZB202404004(招标文件编号:JLCXZB2024040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安市众泰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乐胜乡永安村后力顺召屯
中标(成交)金额:205.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安市众泰劳务有限公司
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对大安市乐胜乡辖区内十八个村屯(永平村、永安村、永胜村、永乐村、太平村、同生村、同立村、永茂村、永建村、长庆村、长安村、长源村、长新村、长虹村、古城村、永治村、日新村、长志村)及大安马场、安广苗圃、种猪场等地区在服务期限内进行环境整治及垃圾集中运输及处理等
优质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春雨、赵欣文、王占芹、邱菊、樊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59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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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
联系方式:信万涛 0436-550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嘉柏湾4幢1705号房
联系方式:宋伟男 1854410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维那
电 话: 18544103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大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12:02
评审专家名单
陈春雨、赵欣文、王占芹、邱菊、樊闯
总中标金额
¥205.9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维那
项目联系电话
18544103999
采购单位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信万涛 0436-550000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嘉柏湾4幢1705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伟男 18544103999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LCXZB202404004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单位名称:大安市众泰劳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乐胜乡永安村后力顺召屯中标(成交)金额:2059500元评审总得分:80.00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服务范围:对大安市乐胜乡辖区内十八个村屯(永平村、永安村、永胜村、永乐村、太平村、同生村、同立村、永茂村、永建村、长庆村、长安村、长源村、长新村、长虹村、古城村、永治村、日新村、长志村)及大安马场、安广苗圃、种猪场等地区在服务期限内进行环境整治及垃圾集中运输及处理等;服务要求:优质服务;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春雨、赵欣文、王占芹、邱菊、樊闯。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595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地址: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联系方式:信万涛0436-550000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嘉柏湾4幢1705号房联系方式:宋伟男1854410399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伟男电话:185441039992024年05月10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的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大安市乐胜乡下属十八村屯及场站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安市众泰劳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_364.483.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达大安市众泰劳务有限公司8日期2024年5月8日8667注:投标单位须按以上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9页共12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