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豆制品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ZJ-2431037
二、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89457.56(元)
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草营巷1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两院区豆制品
两院区豆制品
鸿光浪花
1批
689457.56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项伟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伟伟,宋会鸣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34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70192
质疑联系人:施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70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7,13819182767
质疑联系人:潘安騄
质疑联系方式:1395776687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2431037-采购文件(单一)-豆制品.doc862.9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2431037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农产品,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ZJ-2431037ZJ-2431037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4-04-3014:00:002024-04-3014:00:00开标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689457.56(陆拾捌万玖仟肆佰伍拾柒元伍角陆分)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ZJ-2431037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4-04-3014:00:00开标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ZJ-2431037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4-04-3014:00:00开标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两院区豆制品(ZJ-2431037)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689457.56元(陆拾捌万玖仟肆佰伍拾柒元伍角陆分)1√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5月11日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2431037项目名称:两院区豆制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邀请函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8第四章评审办法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1.第一章邀请函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委托,经浙江省财政厅[2024]20777号确认书批准,就两院区豆制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贵公司前来参与。1.采购项目编号:ZJ-2431037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项目名称:两院区豆制品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招投标)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两院区豆制品1批7069国产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1、获取时间:即日至2024年4月30日。2、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0.谈判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11.谈判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三、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十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70192质疑联系人:施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701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苑洪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7,13819182767质疑联系人:潘安騄质疑联系方式:13957766871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采购人地址:杭州市滨盛路3333号联系人:王琳联系电话:0571-8667019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李博,苑洪春联系电话:0571-81061817,13819182767邮编:310012Email:13819182767@139.com3踏勘现场不适用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 □适用 6投标产品主体不适用 □适用 7投标保证金□适用 不适用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邀请函”规定10投标地点按“邀请函”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邀请函”规定12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4年4月29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403873921@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5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李博,电话:13819182767,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4年4月29日17:00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或直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李博,电话:13819182767)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样品 不提供20演示 不要求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序号产品名称1箱豆腐2老豆腐(白干)3老豆腐4特制卤水豆腐5大中华豆腐6kg6老豆腐2kg7农家盐卤豆腐5.5kg8白玉豆腐400g9豆腐400g10黄金豆腐400g11绢豆腐400g12豆腐王350g13中华豆腐350g14老豆腐400g15盐卤老豆腐380g16晶玉豆腐350g17浓浆豆腐350g18白玉内酯豆腐350g19点卤派豆腐350g20豆花400g21全豆手工豆腐400g22黄金条(豆制品)1kg23家常豆腐1kg24油炸素鸡1kg25油豆腐1kg26珍珠油豆腐1kg27油片1kg28油三角1kg29大素肠1kg30素小肠1kg31素牛肉1kg32辣干丝1kg33卤汁豆干(五香味)500g34卤汁豆干(香辣味)500g35豆卷(五香味)500g36豆卷(香辣味)500g37天竺干1kg38天竺干2.5kg39薄型干2.5kg40味干丁2.5kg41薄型干1kg42兰花干80g43味干丁1kg44五香干1kg45香干片1kg46香干片2.5kg47香干1kg48宋干1kg49红方干1kg50软香玉豆腐于1kg51胖干(龙游干)1kg52脆皮干1kg53手包干1kg54手包干2.5kg55薄型干丝1kg56味干1kg57真空软香玉干180g58真空香干180g59真空吴山香干200g60真空吴山茶干180g61真空兰花干80g62千张结2.5kg63千张结1kg64厚百叶丝1kg65厚百叶丝2.5kg66薄千仁1kg67薄千仁2.5kg68厚百叶2.5kg69厚百叶1kg70中百叶1kg71中百叶2.5kg72圆素鸡1kg73圆素鸡2.5kg74湖州素鸡2.5kg75袖珍素鸡1kg76小素鸡2.5kg77神珍素鸡2.5kg78大素鸡2.5kg79鲜豆浆400ml80芝麻豆奶250ml81维他豆奶饮品250ml82豆浆250m]83豆奶饮品250ml84纯豆浆220ml*585常温奶饮品(250ml*20袋)86豆浆3升87蛋玉(日本豆腐)110g88豆腐皮95g89盒装臭豆腐250g90臭豆腐2kg91鸭血360g92水面筋2.5kg93油面筋100g94豆腐皮250g95粉丝200g(30袋)96绿豆粉丝165g(30袋)97红薯粉条260g(30袋98甜酒酿(400g*24盒)99木莲冰爽300g100碗装木连冰爽300g101千页豆腐(400gx30包102鸡蛋干(120gx50袋)4.所属行业为:工业。22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1.一、概述3.2.1、本次采购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本次采购内容打包采购,不接受缺项投标。本次招标的货物是食堂年度采购,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3.3.2、选定1家供应商,供货期2年。3.4.3、供货范围3.5.滨江院区: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3.6.湖滨院区:杭州市拱墅区竹竿巷57号3.7二、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3、供应商应严格把控食品安全。4、供应商具有较强的仓储能力,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和齐全的相关设备。5、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驾驶员。6、供应商制定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7、供应商需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三、采购要求1、采购内容如下表,具体采购产品随季节变化而不定期进行调整,清单中的“预计1年采购量”,供报价参考,医院按实际需求采购,对最终采购数量不作承诺。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预计1年用量1箱豆腐8kg/箱箱102老豆腐(白干)7kg/板板103老豆腐7.5kg/板板8004特制卤水豆腐10kg/板板105大中华豆腐6kg6kg/盒盒20006老豆腐2kg2kg/盒盒107农家盐卤豆腐5.5kg5.5kg/盒盒108白玉豆腐400g400g/盒盒109豆腐400g400g/盒盒1010黄金豆腐400g400g/盒盒1011绢豆腐400g400g/盒盒1012豆腐王350g350g/盒盒1013中华豆腐350g350g/盒盒200014老豆腐400g400g/盒盒1015盐卤老豆腐380g380g/盒盒1016晶玉豆腐350g350g/盒盒1017浓浆豆腐350g350g/盒盒1018白玉内酯豆腐350g350g/盒盒1019点卤派豆腐350g350g/盒盒1020豆花400g400g/盒盒1021全豆手工豆腐400g400g/盒盒1022黄金条(豆制品)1kg1kg/袋袋1023家常豆腐1kg1kg/袋袋70024油炸素鸡1kg1kg/袋袋1025油豆腐1kg1kg/袋袋120026珍珠油豆腐1kg1kg/袋袋25027油片1kg1kg/袋袋45028油三角1kg1kg/袋袋1029大素肠1kg1kg/袋袋1030素小肠1kg1kg/袋袋1031素牛肉1kg1kg/袋袋332辣干丝1kg1kg/袋袋1033卤汁豆干(五香味)500g500g/袋袋1034卤汁豆干(香辣味)500g500g/袋袋1035豆卷(五香味)500g500g/袋袋1036豆卷(香辣味)500g500g/袋袋1037天竺干1kg1kg/袋袋1038天竺干2.5kg2.5kg/袋袋1039薄型干2.5kg2.5kg/袋袋1040味干丁2.5kg2.5kg/袋袋1041薄型干1kg1kg/袋袋1042兰花干80g80g/袋袋843味干丁1kg1kg/袋袋1044五香干1kg1kg/袋袋1045香干片1kg1kg/袋袋1046香干片2.5kg2.5kg/袋袋1047香干1kg1kg/袋袋30048宋干1kg1kg/袋袋1049红方干1kg1kg/袋袋400050软香玉豆腐于1kg1kg/袋袋1051胖干(龙游干)1kg1kg/袋袋45052脆皮干1kg1kg/袋袋80053手包干1kg1kg/袋袋1054手包干2.5kg2.5kg/袋袋1055薄型干丝1kg1kg/袋袋11056味干1kg1kg/袋袋1057真空软香玉干180g180g/袋袋1058真空香干180g180g/袋袋1059真空吴山香干200g200g/袋袋1060真空吴山茶干180g180g/袋袋1061真空兰花干80g80g/袋袋1062千张结2.5kg2.5kg/袋袋3063千张结1kg1kg/袋袋80064厚百叶丝1kg1kg/袋袋2065厚百叶丝2.5kg2.5kg/袋袋2066薄千仁1kg1kg/袋袋1067薄千仁2.5kg2.5kg/袋袋1068厚百叶2.5kg2.5kg/袋袋5569厚百叶1kg1kg/袋袋17070中百叶1kg1kg/袋袋1571中百叶2.5kg2.5kg/袋袋1072圆素鸡1kg1kg/袋袋1573圆素鸡2.5kg2.5kg/袋袋1074湖州素鸡2.5kg2.5kg/袋袋2075袖珍素鸡1kg1kg/袋袋1076小素鸡2.5kg2.5kg/袋袋45077神珍素鸡2.5kg2.5kg/袋袋2078大素鸡2.5kg2.5kg/袋袋1579鲜豆浆400ml400ml/袋袋1280芝麻豆奶250ml250ml/袋袋10081维他豆奶饮品250ml250ml/袋袋20082豆浆250m]250ml/袋袋660083豆奶饮品250ml250ml/袋袋9300084纯豆浆220ml*5220ml*5包10085常温奶饮品(250ml*20袋)250ml*20袋袋10086豆浆3升3L/袋袋10087蛋玉(日本豆腐)110g110g/支支650088豆腐皮95g95g/袋袋1589盒装臭豆腐250g250g/盒盒500090臭豆腐2kg2kg/盒盒10091鸭血360g360g/盒盒460092水面筋2.5kg2.5kg/袋袋15093油面筋100g100g/袋袋1094豆腐皮250g250g/袋袋17095粉丝200g(30袋)200g*30袋箱3096绿豆粉丝165g(30袋)165g*30袋箱2097红薯粉条260g(30袋260g*30袋箱1098甜酒酿(400g*24盒)400g*24盒箱2099木莲冰爽300g300g/盒盒50100碗装木连冰爽300g300g/盒盒20101千页豆腐(400gx30包400gx30包箱15102鸡蛋干(120gx50袋)120gx50袋箱1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1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采购人有权核查。2.2产品质量保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农药或药物残留(如有)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相应的农药或药物残留检测证明(如有)。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如不符合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数量:具体每批次的采购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订购。4、产品配送要求4.1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4.2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4.3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净含量或净重)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4.4每次根据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造成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5能满足医院需求的可靠供应商提供服务,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送到。5、服务要求5.1采购人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一天订货,向供应商发出订单,供应商应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过秤验收,包装、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遇到节假日和台风恶劣天气为保证供货,需提前一周做好供货准备。5.2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如遇加单、补货或特殊情况应在1小时内送达。5.3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5.4当天应供应的货物中如供应商临时缺货,未能满足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及时补充采购,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使用需求。5.5每日到货的验收,均要去除包装箱,以净含量或净重验收为准。5.6供货范围滨江院区: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湖滨院区:杭州市拱墅区竹竿巷57号5.7连续两个月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未达到医院要求,经书面通知累计2次以上仍未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规则1、投标报价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报2年的总价。同时提供所有分项单价。2、总价包括了本合同所采购产品及其包装、运输、损耗、更换及服务等的所有费用。3、采购清单中的“预计1年采购量”,供报价参考,医院按实际需求采购,对最终采购数量不作承诺。(二)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根据单价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算。2、每月按实结算,采用先供货后结算的方式。每月4号前双方核对上月数据,8号前供应商需提供正式的发票、销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结算(如遇节假日顺延),月底前支付。3、所开发票明细内容必须与所供食材明细相符,否则不予结算。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8.一、总则3.8.1.1.1实施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3.8.2.1.2采购方式本次采购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3.8.3.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响应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3.8.4.1.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5.1.5响应费用无论项目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本项目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8.6.1.6保密参与本项目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8.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本项目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8.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8.9.1.9踏勘现场(如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8.10.1.10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3.8.11.1.11偏离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3.8.12.1.12其他说明1.12.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响应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审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审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10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3.9.二、采购文件3.9.1.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邀请函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5第四章评审办法2.1.6第五章采购合同2.1.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8补充文件3.9.2.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9.3.2.3采购文件的质疑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3.9.4.2.4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9.5.2.5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10.三、响应文件3.10.1.3.1响应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项目。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10.2.3.2响应文件组成3.2.1报价文件(1)响应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2.2资格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3.2.3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2)技术规格偏离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合同条款响应表;(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7)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供货清单;(12)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13)项目实施方案(14)配送方案(15)服务团队情况3.10.3.(16)产品性能说明(含产品说明书)(17)中小企业声明函;(18)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10.4.(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0.5.(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10.6.3.3响应文件的编制3.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3.2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3.3.3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3.10.7.3.4响应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3.10.8.3.5响应保证金3.5.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10.9.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3.11.四、投标3.11.1.4.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3.11.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3.11.3.4.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4.2.2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3.11.4.4.3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3.12.五、响应、评审及合同签订5.1开标准备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2开标流程5.2.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5.2.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403873921@qq.com,联系人:李博);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5.2.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2.4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5.2.5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12.1.5.3响应文件初步评审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5.3.2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4细微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审小组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响应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审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响应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3.12.2.5.4响应文件的澄清5.4.1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5.4.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2.3.5.5错误修正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响应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响应文件中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如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总报价中;其总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审小组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2.4.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5.5.7无效标5.7.1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技术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5.7.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2)《响应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所投标项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响应一览表》响应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响应报价的;5)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审小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12.6.5.9评审5.9.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9.2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3.12.7.5.10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8.5.11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12.9.5.12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12.10.5.1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13.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13.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1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1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1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3.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3.12.11.5.14发出成交通知书5.1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12.12.5.15签订合同5.1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15.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5.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报。3.12.13.5.16采购代理服务费5.16.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5.16.2以成交金额P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16.3成交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收取: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4.第四章评审办法一、总则本次招标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响应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的配套、性能说明及价格,由评审小组根据性价比决定最终是否成交。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三、评审纪律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小组以外。7.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审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谈判。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3.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供应商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8)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9)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售后服务等评审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0)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11)评审小组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12)通过谈判并经澄清后,供应商按照评审小组规定的规定时间范围内,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递交给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13)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审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2)评审小组组成;3)评审方法和标准;4)评审情况及说明;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6)评审小组的授标建议。五、评审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应包含响应文件格式附件规定的内容,如缺少其中一项,且不为评审小组接受,将导致废标。2.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被拒绝的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3评审小组将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中标注“▲”的为主要技术指标及主要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4.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如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将导致废标: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5.7无效标”。6.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评审小组根据性价比决定最终是否成交。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方(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合同编号:供应方(乙方):甲方委托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为),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具体如下:第一条供应品种及区域甲方向乙方所购货物为类,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送至甲方所属各食堂(餐厅)指定地点,具体配送区域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院区:杭州市拱墅区竹竿巷57号第二条合同期限供货期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三条供应规定与结算方式一、供应规定1、乙方按照甲方所报品种与数量按时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甲方特殊情况需紧急订货的,乙方应首先满足(每月五次及五次以下的,乙方具有无条件满足的义务)。乙方需设立客户服务代表1名(),全权代表乙方处理甲方关于货物质量、配送服务方面的投诉、意见及建议。2、供应价格按以下条款执行:①供应价格:详见附件价格清单。②若遇该标的品种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灾害性天气、重大政府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导致市场供需行情及价格的异常变化,甲方有权对定价参考依据、需求品种、定价计算、执行期限等进行调整。3、需求品种相关安全质量要求如下:本合同项下需求品种包括:类,产品相关安全质量等要求执行《食品安全法》等;其他相关安全、质量、包装等规定与标准作为当然要求执行。以上所涉及标准均以最新施行版本为准。二、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根据单价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算。2、每月按实结算,采用先供货后结算的方式。每月4号前双方核对上月数据,8号前乙方需提供正式的发票、销货清单向甲方申请结算(如遇节假日顺延),月底前支付。3、所开发票明细内容必须与所供食材明细相符,否则不予结算。4、如合同到期,合同金额未用完,则合同到期终止;如合同金额用完,合同未到期,则合同提前终止。5、本合同资金来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食堂自有资金,开票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食堂税号:123300004700032571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杭州分行营业部33001611135059000091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2、甲方应积极向乙方阐述甲方采购订货、食堂配送、货款结算等相关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方面信息,在乙方产品配送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3、甲方须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索证索票、产品验收、乙方管理等工作。4、因乙方违约及其他特殊情况,甲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作出书面通知。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与检查。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企业经营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违规以及不诚信记录。2、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索证索票材料,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其他有效的准入证件材料。合同期内,乙方出现工商注册变更等事项,发生证件变更时,乙方须在变更前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甲方管理规定做好合同履约、货款结算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同时应在变更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材料。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受到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违约赔偿。3、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地配送产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及合同相关约定。4、乙方承诺的服务必须兑现,要定期对产品使用和配送服务情况进行回访,做好客户维护工作,并应积极向甲方提供相关行业动态、市场行情等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5、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入甲方区域内,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责任自负。6、乙方在商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8、甲方在使用乙方商品的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与甲方有关人员分析原因,积极处理,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要严格遵守禁止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若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受贿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有义务向甲方举报。10、出现合同变更或终止事项,乙方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作出书面通知(以甲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确保配送产品符合质量约定,甲方发现质量不合约定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索赔:第一次出现不符质量约定,甲方有权索赔1000-2000元人民币(另需承担检测成本);第二次出现质量不符约定,除承担检测成本外,甲方有权索赔2000-5000元人民币(另需承担检测成本),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的索赔。2、乙方未能在24小时之内按时送货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迟到1小时内给予口头警告,累计迟到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的索赔。若发生质量、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处理。3、乙方按照供应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配送,若其出现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或在供应中出现无实际配送能力或3次以上未按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或连续两个月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未达到医院要求,经书面通知累计2次以上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甲方对其的索赔,甲方有权没收100%的履约保证金。4、若合同期内发现乙方在税务票据、货款结算、社保税收缴纳、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5、若合同期内,乙方出现因产品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等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无条件进行赔偿。以上乙方违约情形处理中,若甲方实际损失大于处理赔偿约定的,乙方仍须无条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第六条合同变更因任一方违约、甲方停用该产品、乙方经营破产、乙方因安全质量诚信等问题被政府媒体曝光等特殊情形,合同任一方均可提出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因合同的变更或终止,造成合同任一方损失的,可按违约处理约定进行违约赔偿。第七条义务转让与权利保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给予乙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第八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或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货款时,双方均有权直接向对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来最后解决争议。2、为确保产品质量,对产品质量进行权威、有效监督和抽查,甲乙方在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争议产品的取样必须以争议双方现场取样、确认为准。第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3、相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乙方(盖章):附属儿童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地址:税号:123300004700032571税号:开户行:建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行:开户账号:33001611135050002247开户账号:电话:0571-87061007电话:日期:日期: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6.1.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响应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6.2.1、响应一览表格式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3.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合价......备注123......投标报价:报价说明: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4.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6.5.资格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7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1.目录(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2.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7.2.日期:年月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7.3.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4.目录(1)响应函;(2)技术规格偏离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合同条款响应表;(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7)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供货清单;(12)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13)项目实施方案(14)配送方案(15)服务团队情况7.4.1.(16)产品性能说明(含产品说明书)(17)中小企业声明函;(18)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7.4.2.(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7.5.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人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时间起天。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响应报价详见《响应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响应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7.6.2、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7.7.3、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商务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4、合同条款响应表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如本项目中标,按第五章合同条款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8.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致:_(采购代理机构):我_(姓名)系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签署时间: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8.3.7、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8.4.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8.58.6.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11、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数量备注123……填表说明:1.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2.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3.本清单应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清单一致。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13)项目实施方案(14)配送方案(15)服务团队情况8.6.1.(16)产品性能说明(含产品说明书)8.7.(1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按本项目采购标的一个一个写清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1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衣、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F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标准心YY10.1.(18)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10.2.(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2中标通知书接收函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说明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豆制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