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和田地区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2024)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JBY-2024BJGLZD-02
二、项目名称: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和田嘉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66号
投标下浮率(%):90.5(%)
86.02
2
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阿恰勒西路78号1楼7号门面房
投标下浮率(%):84(%)
89.5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展板、横幅、标识牌、灯箱、宣传手册等广告宣传类物资设计服务
严格按照实际需求为支队机关及所属各基层单位提供广告产品设计服务。
满足甲方需求
一年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展板、横幅、标识牌、灯箱、宣传手册等广告宣传类物资制作安装等服务
严格按照规定参数负责支队机关、和田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部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广告产品制作服务。
满足甲方要求
一年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桂霞,祖力甫哈尔·卡哈尔(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陈飞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项目采购成交金额的1.2%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2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该项目招标文件内规定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政采云系统价格分计算方式不适用下浮率计算方式,故在系统内做了价格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为折扣率。包一代理服务费:10200.00元;包二代理服务费:903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迎宾路556号
联系方式:0903-2023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805室
联系方式:0903-202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娜
电 话:0903-2025323
附件信息:
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一).pdf1.2M
中小企业声明函434.1K
中小企业声明函221.2K
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项目编号/包号:SJBY-2024BJGLZD-02-1采购人:和田边境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采购人:(盖章)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仲警官联系电话:0903-2023165转230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代娜联系电话:0903-2025323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0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BY-2024BJGLZD-02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31900.00元最高限价:14319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715950.00采购需求:严格按照实际需求为支队机关及所属各基层单位提供广告产品设计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标项二标项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715950.00采购需求:严格按照实际需求为支队机关及所属各基层单位提供广告产品制作、安装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一、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07日16: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07日16: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07日16: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556号联系方式:0903-2023165转2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联系方式:0903-20253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娜联系电话:0903-2025323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地址: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仲警官电话:0903-2023165转230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联系人:代娜电话:0903-20253233采购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4采购内容严格按照规定参数负责支队机关、和田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部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广告产品设计服务。5报价方式1.下浮率报价。2.投标单位根据自身运营成本综合核定,以采购单位每月或每季度在驻地询价后的价格作为报价下浮率依据。6采购预算金额715950.00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3合同付款方式需求单位按服务使用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乙方需按时提供实际发生价格、数量的准确相关票据,验收合格后,需求单位按所提供票据价格的100%支付。14验收要求服务结束后3个工作内乙方向需求单位主动提出验收申请,需求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牵头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验收。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踏勘现场不组织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7分包不允许18转包不接受19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906069379@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69931996320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07日16:00分(北京时间)2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0元(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和田市支行银行账号:30580801040005877注: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各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只接受企业基本帐户足额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及项目编号。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7000.00元(柒仟元整)保函承保期限:2024年5月07日----2024年8月06日(90日历天)24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5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2024年5月07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将上传政府采购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使用A4纸胶装成册(1正2副)递交或邮寄至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26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7竞争性磋商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07日16:00分-16:3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5月07日下午16: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撤回。2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项目采购成交金额的1.2%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支付。29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电汇30评标委员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甲方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31履约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以电汇或履约保函(银行出据)的形式向需求单位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营业部;账号:3015381009200384750)缴纳30000.00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若出现违反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发生,需求单位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未发生问题,待一个服务期满后需求单位将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3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6、所有投标单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和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35其他说明2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6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38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六、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统一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成交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七、关于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关于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致:(项目、包段名称)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包段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包段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年月日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未提供此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十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十九、技术部分(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5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中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一)展板、横幅、标识牌、灯箱、宣传手册等广告宣传类物资设计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和田嘉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65.2452万元,资产总额为465.2452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和田嘉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0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和田边境管理支队2024年广告宣传类服务采购项目(包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展板、横幅、标识牌、灯箱、宣传手册等广告宣传类物资制作安装等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05日(注:本单位是2024年新注册的公司,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无上一年度的数据)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9,1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Q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3201MADF32Q79R8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9日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登记机关: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Q小微企业库说明新疆汇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3201MADF32Q79R8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9日登记机关: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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