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
[磋商]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0098-XM001
二、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62.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天创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46号楼
中标金额:262.8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市天创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46号楼
91110102101358714F
262.8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22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天创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262.85万元
262.85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号办公场所所属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等。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立青、刘瑞乾、郭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0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0-3
联系方式:罗老师,5955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
联系方式:魏工,010-67012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010-67012170
竞争性磋商文件 -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J).pdf
北京市天创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BCH2024031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BCH20240312.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263.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63.00万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63.001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号办公场所所属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会议室(老翟煎饼店门口进入)3.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200元/本。5.方式:微信扫码支付,现场领取,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会议室(老翟煎饼店门口进入)。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会议室(老翟煎饼店门口进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index.html)上发布。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每家供应商仅限一位授权代表参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有)。5.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联系方式:罗老师010-595587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联系方式:魏工010-670121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工电话:010-6701217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的方式,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即可,磋商现场采用现场纸质文件评审。磋商文件中关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评审的相关内容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物业管理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110060841013002799030磋商保证金金额:/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110060841013002799030条款号条目内容保证金可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若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的:(1)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须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2)如采用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请在备注:保证金+项目包号;(3)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的,应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2.若磋商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提交,其原件随响应文件正本一并递交并装订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副本为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有效期同文件响应有效期。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响应要求政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需提交投标担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方式,以此之外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响应文件的提交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套,报价一览表1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须指定其代理人参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身份。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条款号条目内容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或同品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部分排列;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递交或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版一次性提出,以邮件形式发送到jbchzb@163.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核实。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7012170;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二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计取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拟投入人员拟投入人员安排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后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10-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身份证学历任职本项目职务任职本项目职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说明项目说明甲方及联系电话甲方及联系电话10-2主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表任职本项目职务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证书名称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11企业业绩(请提供企业(2021年03月31日起至2024年04月01日,类似业绩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注:提供业绩合同首页、价格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年份合同(金额)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3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磋商时由招标代理提供,本表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一览表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报价报价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4最后报价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4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中型”、“小微”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5技术部分(格式自拟)。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市天创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5人,营业收入为3400万元,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5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