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凉州区档案馆2024)



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116001JH620602001
二、项目名称
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287号兰天国际广场18层1806室
98.8
8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计划2024年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扫描、档案文件目录信息录入工 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薛德生,马立飞,高雪芳,魏长艳,贾春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州区档案馆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20号
联系方式:0935-2234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天一财富广场7号楼2楼203室
联系方式:0935-6111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冉
电 话:0935-61118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凉州区档案馆

行政区域
凉州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18:03

评审专家名单
贾春涛(采购人代表),薛德生,高雪芳,魏长艳,马立飞

总中标金额
¥9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冉

项目联系电话
0935-6111824

采购单位
凉州区档案馆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5-2234245

代理机构名称
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天一财富广场7号楼2楼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5-6111824

附件:

附件1
182ceaac-bb70-4f22-8f6a-99f6e896a2a5.pdf

附件2
e068f9dd-b5fe-4550-a9c3-7fe49c16c6a0.pdf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08298890-1952-4f10-a4a7-f6ab2e741cb7.pdf

附件6
c78c9a44-03a6-4d1f-8244-efc18e86ab71.pdf

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16001JH620602001采购人:凉州区档案馆代理机构: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投标须知2.1招标2.1.1综合说明2.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2.2投标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2.2.2投标文件的制作2.2.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6投标文件格式2.2.7投标文件递交2.2.8投标截止时间2.3开标2.4评标委员会2.5评标2.6中标2.7中标公告2.8中标通知书2.9合同授予2.10签订合同2.11合同文件第三章澄清和质疑3.1综合说明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标原则及办法6.1评标原则6.2评标小组组成6.3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6.4评标方法6.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6.6合同的授予6.7废标条款第七章附件附件1:采购供货合同附件2:投标函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法人授权函附件5:投标报价表附件6: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7: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9:财库〔2020〕46号附件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1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件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第一章招标公告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凉州区档案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zjy.gswuwei.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计划2024年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扫描、档案文件目录信息录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网上投标登记后在线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并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凉州区档案馆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20号联系方式:0935-2234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威市天一财富广场7号楼2楼202室联系方式:0935-6111824项目联系人:陈冉电话:0935-6111824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2)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3)招标内容:计划2024年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扫描、档案文件目录信息录入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人:单位名称:凉州区档案馆联系人:贾春涛联系电话:0935-22342453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武威亨顺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冉联系电话:0935-6111824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5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9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10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11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使用加密文件的CA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操作指南—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人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1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份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12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中的操作指南。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中的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1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一律不退。(3)电子U盘(与纸质版一致的Word或PDF版)封装于一个独立的密封袋。(4)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注: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开标当日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在投标截止后3日内,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U盘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所递交纸质文件需与电子文件保持一致,邮费自理。1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照、证书、有关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10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附件1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附件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54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0(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61附件13: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委各部门、市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定,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三、着力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62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五、不断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10%以下灵活选择收取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七、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63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八、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武威市财政局2022年6月28日,64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16001JH620602001投标人名称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988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988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988000元人民币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5月15日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16001JH620602001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著录拟写文件(案卷)题名、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打印案卷封面、封底与卷内目录。1000000.52520002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出入库建案卷级图像库,编码、分件、装卷、装盒、制作数字化成果移交移动硬盘18000000.529360003合计小写:¥988000.00元整小写:¥988000.00元整小写:¥988000.00元整小写:¥988000.00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5月15日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凉州区档案馆)的(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凉州区档案馆2024年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属于(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442.6341万元,资产总额为213.062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兰州万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5日第5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数字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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