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铁献血、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 广告宣传服务 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中心血站2024)
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
二、项目名称: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
西安市航天基地工业二路299号西安建工科技创业基地A区2排2号
2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
服务类(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广告宣传服务
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欣(采购人代表)、李闯、朱瑞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段)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2
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
0.36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6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 崔方明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
电话:029-88319689-8004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pdf
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中标(成交)明细.pdf
二次报价表 (2).pdf
2024-027A磋商-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 - 第三包.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欣,李闯,朱瑞波
总成交金额
¥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二部 崔方明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319689-8004
采购单位
西安市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朱雀大街4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521274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319689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市中心血站(单位名称)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1782.14万元,资产总额为1806.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名称(盖章):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6日第36页共136页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中标(成交)明细受西安市中心血站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原第二包、原第三包)(项目编码:SXWZ2024ZB-XAXZ-027A)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2(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42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宣传服务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1.00批242,000.00242,000.00-第1页-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磋商二次报价表(原第三包)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时间:2024年05月16日序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服务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西安奇良海德印刷有限公司小写:242000元大写:贰拾肆万贰仟圆整一年柏琳那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A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西安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三、磋商响应文件14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磋商、评审、定标17六、履约验收21七、签订合同21八、代理服务费22九、质疑和投诉22第四部分评审标准24第五部分采购要求28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参考合同)30合同条款31第七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章响应函42第二章磋商一览表43第三章分项报价表44第四章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45第五章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52第六章技术支持资料54第七章供应商业绩一览表55第八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56第九章供应商承诺书57附件一:封袋正面标识式样60附件二、中小企业申明62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63附件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7附件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6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中心血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3、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407号联系方式:029-85212746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联系方式:029-883196895、采购内容和要求: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项目用途项目性质备注2会议服务无偿献血宣传60000.00自用财政资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3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250000.00自用财政资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合计310000.00元6、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2、领取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6室。3、文件售价:¥0元/套,谢绝邮寄。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302、磋商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303、磋商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3会议室。10、其它应说明的事项:1、采购项目联系人:崔方明许芳芳刘嘉辉陈晓航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319689-8004/8009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朝阳门支行账号:21101158000001548911、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4月26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编列内容1项 目名 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2采 购人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联系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407号联系人:靳老师联系方式:029-852127463采 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联 系 人:崔方明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电 话:029-88319689-8004/8009邮 箱:sxwzzb123@163.com4联合体形式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备 选方 案不允许提供。6打 包本次采购项目分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项目任一包进行投标,不得将其自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7磋 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8资 格要 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提供声明原件,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部分。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附按照上述要求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除外),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审时凡有一项不合格者,均按无效磋商处理。②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于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如供应商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中的,须有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9磋商保证金无10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且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WORD格式各一份)、磋商一览表壹份(用于磋商唱标单独提交的“磋商一览表”应为原件)。11包装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磋商一览表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磋商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鲜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标识、且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标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权被拒绝。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自行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风险。12评分标准磋商多轮报价,综合评分(详见第四部分)1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14履约验收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否。15项目性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16弃标须知根据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2本次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产品、产品等。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5“服务”指除了货物和工程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含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5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进口产品5.1除公告或第五部分采购要求标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5.2本项目第五部分采购要求中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参与本次采购。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6.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6.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者加分。6.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填写相关信息及数据)。6.4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具体名单见网址: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4565cbd804f69e97e0.html中《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xaczj.xa.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2、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评审标准;(5)采购要求;(6)合同条款;(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如有问题或疑议请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2.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询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二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递交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任何询问或澄清要求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为方便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期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使用。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34、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根据代理机构发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和顺序认真编制。具体内容包括:(1)响应函(2)磋商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5)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6)技术支持资料(7)供应商业绩一览表(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9)供应商承诺书2、响应报价2.1供应商应在响应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工程、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总报价、货物服务报价、技术培训费(如果有)、检测费、人工费、税金及进口产品(如果有)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在合同实施期间,响应报价表中标明本项目所需的总价,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不受实际数量变化的影响。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2供应商成交后承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2.3响应报价表成交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2.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一览表上,标明总报价、服务期等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2.5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磋商货币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磋商货币。4、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5、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装订、密封和签署5.1供应商须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建议双面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文件;所有的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5.2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散页无效),且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电子文档应为PDF与WORD格式各一份)、磋商一览表壹份(单独提交的“磋商一览表”应为原件)。5.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的落款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3)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磋商一览表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磋商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鲜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标识、且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标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权被拒绝。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自行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风险。5.5本次磋商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如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外文资料,必须配以中文译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6拒绝接受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如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1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2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3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1.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6、磋商、评审、定标1、磋商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主持磋商会议,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1.2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响应价格等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1.3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1)磋商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6)磋商响应文件中单独密封递交的磋商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递交的磋商一览表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磋商小组2.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审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活动。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3、磋商响应文件初审3.1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3.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下列情况有一项不满足者(但不限于)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符合性审查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符合性审查2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4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5与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条款不一致或增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款符合性审查6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3经过对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文件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5)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产品供货渠道不明确的;(6)响应报价出现漏项或与采购要求不符的;(7)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的虚假证明),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磋商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付款方式、服务期、服务承诺、验收条件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9)如澄清、说明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4、磋商响应文件澄清4.1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磋商小组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有疑义不清楚的内容,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如磋商小组未变动实质性采购需求,供应商不得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动。4.2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评审5.1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5.2磋商流程(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作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磋商,否则被淘汰。(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为二轮),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提交最终报价。(6)在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第四部分评分标准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比较、自主打分、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将评审得分汇总后,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定标6.1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评审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认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同时书面复函代理机构;6.2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成交复函”后1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具体名单见网址: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4565cbd804f69e97e0.html中《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xaczj.xa.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6、履约验收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履约验收的费用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签订合同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代理机构归档,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根据需要,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西安市财政局采购处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八、代理服务费1、以本采购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2、供应商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明,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等形式交纳。九、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办理。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2、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依法处理。5、质疑文件提交方式:由自然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携带书面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提交(自然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代交,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事宜。同时被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7、质疑受理部门: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8、提交质疑文件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6室。9、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10、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范本详见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即招标文件附件六。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等以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第3包评审标准内容分值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响应报价15分评审价格(15分)有效响应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5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基准价/响应报价)×15%×100。技术部 分65分项目需求分析(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理解程度、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了解全面完整、准确充分,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理解表述准确清楚得10.1-15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了解基本清楚,不够全面、充分,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理解表述基本准确清楚得5.1-10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了解不充分,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理解表述稍有欠缺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 分65分项目服务方案(15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确认质保需求和效果,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制订详细合理的进度计划、实施计划、人员安排计划等方面根据响应文件情况综合评审横向比较。方案针对性措施和设计可行性强,符合采购人整体需求,具有宣传性和实用性,能够保证项目实现超预期效果得10.1-15分;方案各项措施完善,可行性较强,能够保证项目实现预期效果得5.1-10分;服务方案一般,没有完全满足实现项目预期效果的措施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 分65分设计方案 (10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分别从设计思路和理念、符合实际情况的功能设计、设计方案的实用性、血站标识LOGO应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设计方案内容丰富、实用性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7.1-10分,设计内容较合理,实用性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1-7分,设计内容一般,实用性不强,未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4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 分65分项目人员配备(13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人员团队小组(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负责人、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后期服务等人员,提供姓名、工作职务及职能等内容),要求分工合 理、责任明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置合理丰富,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类似项目经验丰富8.1-13分;人员配置合理,可以满足项目需求4.1-8分;人员配置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0-4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及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就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与本项目相关证书加盖公章(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为准)。技术部 分65分应急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补救措施 及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求措施高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完整全面、考虑周到,可实施性强得 3.1-5 分;应急预案全面、有一定的实施性得 2.1-3 分;应急预案稍有欠缺、有一定的实施性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 分65分进度计划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方案和各阶段的实 施计划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期间的各阶段时间需求确 认、方案制定、车身形象设计、质量控制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等安排详细合理,有实质性的细化措施等内容得4.1-7分;项目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安排合理,有一定的实质性措施内容得 2.1.1-4分;项目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安排合理,缺少实质性措施内容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 分20分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对整个项目服务期限内质量控制管理、车身外观设计时限、服务响应时间及配合程度等做出实质性承诺得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 分20分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有利于采购人降低成本及提高服务质量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合理化建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 3.1-5 分;合理化建议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得 2.1-3 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及可行性稍有欠缺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 分20分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依据: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计分依据(合同须体现运维内容、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合同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计分时不予认可。备注:(一)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声明,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二)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扶持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对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对节能、环保政策的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若投标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若投标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填写相关信息及数据)第5部分采购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地点:西安市中心血站指定地点;4、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二、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项目用途项目性质备注2会议服务无偿献血宣传60000.00自用财政资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3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250000.00自用财政资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合计310000.00元3、服务要求:第三包:献血点、流动车外观设计(一)项目说明: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是无偿献血工作的基础。流动献血车、固定献血点兼有采血的专用性与献血的宣传作用,因此车辆外观应美观大方,具有宣传性和实用性。将街头献血车、固定献血点打造成城市空间的点睛之笔,成为体现城市文明与文化特色的重要载体,更好地传递无偿献血的爱心与奉献精神。(二)服务要求:1.根据流动采血车整体外观以及血站标识LOGO,分别对新增献血屋外观和流动献血车车身形象设计样式,同时在6辆流动献血车内配置折叠电视,(要求尺寸在22寸、24寸大小不等,具体尺寸根据车身大小调整);在14个固定献血点内配置献血宣传电视(要求尺寸在22寸、24寸大小不等,具体尺寸根据献血点空间大小调整),用于无偿献血的宣传的工作。2.要求设计形象鲜明,易于识别。设计要符合西安市中心血站公益性组织的性质,造型简洁、色彩和谐、视觉效果大气、醒目、易于识别和记忆,与固定献血点和流动采血车整体外观协调,形成血站相关建筑门头、流动采血车形象设计的统一性,具备良好的血站形象传播价值。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6部分合同条款(参考合同)____________项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投标人。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7.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工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时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0%。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5】日内提供等额合规发票给甲方。乙方延期提供发票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付款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西安市中心血站指定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正本或副本)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二次)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目录第一章响应函第二章磋商一览表第三章分项报价表第四章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第五章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第六章技术支持资料第七章供应商业绩一览表第八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九章供应商承诺书第一章响应函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项目名称:编号为:包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完善的技术服务,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响应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壹份、磋商一览表壹份。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5、如果我方在磋商后到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我们的保证金将被对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7、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后90日历日内有效。8、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编:日期:年月日第二章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标段号:第X包单位:元报价内容响应内容磋商总报价(元 )服务期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备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服务期详见第五部分采购要求。此表应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递交。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标段号:第X包单位:元共页,第页服务费用序号名称服务/费用类型服务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服务费用1服务费用2服务费用3服务费用4服务费用…… ……其他费用总报价大写: 小写:元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供应商需在此页附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附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参考见下页。附:资质证明文件格式: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名称及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2-1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2-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法定地址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机关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标段号为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说明: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会议之日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参与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磋商的声明(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五章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表1、商务响应偏差表 序号 商务条款商务要求内容响应文件响应商务内容偏离说明填写说明:供应商对本项目付款、服务期、履约验收等商务方面进行响应说明,并保证响应的真实性。偏差说明填写:正偏离(标明正偏离内容)、符合。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表2、技术响应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内容偏差说明备注填写说明: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实际服务要求,逐条对应响应文件的“采购要求”中的服务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差说明填写:正偏离(标明正偏离内容及正偏离的证明材料的页码)、符合(标明主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页码)或负偏离。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技术支持资料供应商可根据评审办法自行编写,格式不限:第七章供应商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全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八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供应商可在此处附附件二至附件五的证明材料,如没有提供,视为无。第九章供应商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货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货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货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邮编:地址:电话:时间:年月日承诺书Ⅱ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承诺书Ⅲ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Ⅳ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产品供货问题(水货、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本公司承诺:本次响应产品为正品行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V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封袋正面标识式样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响应文件(副本)(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响应文件(副本)(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磋商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一览表(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磋商一览表(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电子文档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电子文档(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XWZ2024ZB-XAXZ-027A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地铁献血(地铁电视+包车)、会议服务、献血点及流动车设计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二次)第x包电子文档(非磋商会议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二、中小企业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总则第六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期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的的“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公平公正公开企业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6室邮政编码:710082电话:029-88319689传真:029-883196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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