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质装备 水准仪 轻型旋翼无人机 智能电池管理站 高清航拍便携无人机 轻型便携式旋翼无人机 GN 外挂电台 重型货架 全电动堆高车 手动液压搬运车中标结果公示(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4)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地质装备购置B包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4024540050001
二、项目名称:地质装备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长安区河纺街7号
91130102052695000Q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水准仪、轻型旋翼无人机、智能电池管理站、高清航拍便携无人机、轻型便携式旋翼无人机、GNSS、外挂电台、重型货架、全电动堆高车、手动液压搬运车等
苏州一光等
DSZ1等
水准仪2台、轻型旋翼无人机1架、智能电池管理站1个、高清航拍便携无人机1架、轻型便携式旋翼无人机1架、GNSS3个、外挂电台1个、重型货架20组、全电动堆高车1辆、手动液压搬运车2辆等
1153500
1153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淑芳、曹志敏、史少飞、赵泽利(主任)、张彩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19.6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办法(货物类)的9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邯郸市陵园路92号(地质大厦)
联系方式:0310-5801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晓旭
电话:0311-83086978
十、附件
承诺
地质装备购置B包招标文件(发售版)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地质装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15:34
评审专家名单
韩淑芳、曹志敏、史少飞、赵泽利(主任)、张彩霞(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15.3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86978
采购单位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邯郸市陵园路92号(地质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0-580167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3086978
9.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的承诺书致: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我单位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日期:2024年5月16日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我单位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日期:2024年5月16日9.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我单位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河北铭美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日期:2024年5月16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CT-240768-002采购人: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标准与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地质装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6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HBCT-240768-002项目名称:地质装备购置预算金额:11545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B包:11545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地质装备购置B包,包括:水准仪2台、轻型旋翼无人机1架、智能电池管理站1个、高清航拍便携无人机1架、轻型便携式旋翼无人机1架、GNSS3个、外挂电台1个、重型货架20组、全电动堆高车1辆、手动液压搬运车2辆、岩矿心票塑封机1台、岩矿石标本专用柜20组、光薄片标本专用工作桌2组、水质多参数分析仪1台、图形工作站5台、高性能移动工作站12台、图形工作站5台、测斜仪1台、履带平板车2辆、液压岩心钻机1台;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它售价:0元人民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6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通过后(咨询电话:0311-66635531),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地址:邯郸市陵园路92号(地质大厦)联系方式:张彩霞0310-58016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方式:翟晓旭陈志召0311-830869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翟晓旭陈志召电话:0311-830869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说明1项目名称:地质装备购置1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2.1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清洁能源应用技术中心)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陵园路92号(地质大厦)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彩霞0310-580167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晓旭陈志召0311-83086978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7投标语言:中文9.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66635062。12投标货币:人民币13资格标准:同招标公告★15投标保证金金额:B包: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1、电汇、网银的方式;2、支票、汇票、本票方式;3、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的方式(1)电汇、网银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开户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B包:2116004100202404015444注:1、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效。★152、供应商(供应商)可通过电汇、网银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为河北银行的可以倒交支票)。(2)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供应商(供应商)可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合理预估保证金到账时间,把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票、汇票、本票开出银行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交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收取相关票据的收据(不作为到账依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持收据、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交易中心财务处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保证金已到账,由财务处在原收据上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作为退款依据);如果保证金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盖章确认。注: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效。(3)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的方式供应商(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递交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纸质保函负责收取和退还。缴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11室;联系人及构联系方式:翟晓旭陈志召0311-83086978。16.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到河北18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18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18.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20.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20.2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注: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评标评标2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六章中内容其他其他★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若为进口产品为无效投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个人手写签字,也可由本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扫描图片附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位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工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etf格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由河北省财政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其评标组长由评委选举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中标人的确定本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1)家。由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中标后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办法(货物类)的9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支付时间:招标工作结束后七日内一次付清。商务部分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加★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技术部分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加★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文件合同文本补充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投标无效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二)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四)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六)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七)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八)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暗标制作要求编制的;投标无效情形(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5)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破产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且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6)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7)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8)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5)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破产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且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6)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7)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8)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关于供应商质疑相关规定: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关于供应商质疑相关规定: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5.其它事项(1)质疑函提出方式:书面形式(2)联系部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联系人:翟晓旭陈志召(4)联系电话:0311-83086978(5)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3.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7履约保证金:3.7.1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合同总价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7.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3.7.3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30日历日内退回(无息)。3.8投标报价:应为交付采购人使用现场价及后期服务(包括伴随服务)的价格。应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以及伴随服务费(验收、培训等的售后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如有,对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件、易损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含在报价中并列出详细清单。★3.9最高限价:3.9.1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1545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3.9.2本次招标范围内各产品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3.10分包:不允许分包;3.11运输要求:采用空运、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3.12包装要求:3.12.1全部货物(产品)均应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和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3.12.2当包装使用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材料时,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3.12.3当采用快递交货方式时,快递包装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说明:商务要求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为无效投标。第六章评标标准与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1、评审专家应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委选举产生。三、中标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每一份有效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包:液压岩心钻机为核心产品,一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与另一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时,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评审程序4.1资格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4.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4.3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每一份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打分。4.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可以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是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综合评分:5.1评审结束后评委按附表的评分内容进行打分,具体分值分配见附表。5.2对各评委的有效分进行汇总,计算各单位最终得分,并按总得分排序。5.3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5.3.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5.3评标委员会编制书面评标报告,依据得分高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中标标准。附表资格审核表序号审查资料审核标准审查结论1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有且有效(仅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参加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查询统);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料:(1)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备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具备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企业完税凭证(纳税种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供应商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未被财政执法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形式,供应商为无效投标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1.资格审查表(第1、3、4、5项)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评标时在线查询;其余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以上有一项不通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3.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符合性审核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出现即为不合格)是否合格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结论备注:1.符合性检查表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结论为“不合格”。评标评分内容及分值分配表1、投标报价(满分3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投标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①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4、有效报价为不高于采购人预算金额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总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暗标)(39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2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标注▲技术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2培训方案12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维护、日常故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次数和要求详见技术要求。第一档,方案内容较完整、结构较清晰、合理,优于项目需求得12分;第二档,方案内容通用、结构基本清晰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第三档,方案内容整体较弱有缺项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第四档,缺项0分;3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12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2分;方案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得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得4分;未提供方案,或存在严重欠缺的,得0分。4交货期3第一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完成,得3分;第二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完成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得2分;第三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日完成,得1分;第四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日完成,得0分。3、商务部分(31分)(B包)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商务部分响应情况4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2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技术支持、设备维护、保修承诺、服务措施12方案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①服务承诺合理性强、②服务措施可行性强、③整体方案针对性强、有利于招标人的,得1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细微偏差或欠缺的,每项减4分;有重大缺陷或缺项的,每项减4分。最低0分。2等)12方案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①服务承诺合理性强、②服务措施可行性强、③整体方案针对性强、有利于招标人的,得1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细微偏差或欠缺的,每项减4分;有重大缺陷或缺项的,每项减4分。最低0分。3服务响应速度6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或替换)时间,2项均优于招标文件的得6分,1项优于得3分,2项均符合得2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0分。“优于”指响应时长≤招标文件规定时长的3/4。4保修期外维修成本2根据供应商免费质保期外售后维护、维修承诺及收费标准打分:较低2分;正常1分;偏高0分。5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2图形工作站、图形工作站显示器、高性能移动工作站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全部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备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7业绩5供应商每有一个同类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1、业绩考核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2、合同必须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本单位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指:至少包括所投项目任意一种产品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分规则:(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计分为各评标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3)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A、计分明显不合理的;B、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C、其它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D、以上各分项计分不得超过该分项标准分。(4)缺项该项得0分;(5)评标计分表上计分人必须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装备 水准仪 轻型旋翼无人机 智能电池管理站 高清航拍便携无人机 轻型便携式旋翼无人机 GN 外挂电台 重型货架 全电动堆高车 手动液压搬运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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