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日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SQYZB-FW2024【HM】009                  
二、项目名称: 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锐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西环北路728号塔里春天12号楼2单元801室
报价:300000(元)
78.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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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
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
为迎接第14个“5·19”中国旅游日,充分整合哈密文旅产业热点,塑造哈密文旅品牌效应,助推哈密市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5月18日-20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玲,刘朝辉,杜嘉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园林路2号
联系方式:1785056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
联系方式:1310900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梦秋
电 话:13109007776           

 
 

附件信息:

(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docx494.1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5.6K

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项目编号:SSQYZB-FW2024【HM】009采购人: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评审方法24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第1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SQYZB-FW2024【HM】009项目名称: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预算金额(元):33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采购内容:为迎接第14个“5·19”中国旅游日,充分整合哈密文旅产业热点,塑造哈密文旅品牌效应,助推哈密市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5月18日-20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园林路2号联系人:梅尔凡联系方式:1785056102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联系方式:131090077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梦秋电话:13109007776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SSQYZB-FW2024【HM】0092采购人名称: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园林路2号联系人:梅尔凡联系方式:1785056102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室联系人:袁梦秋电 话:13109007776 5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备选方案不接受 8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0磋商时间、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磋商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室评标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电子评审。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确定方式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 3 人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短信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1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4000元 金额(大写):肆仟元整 12磋商保证金接收磋商保证金帐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密丽园支行账 号:30287201040005140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自然人投标的从与其名称一致的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注意:递交保证金时须注明(xxx项目名称)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90 日(日历日)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解密)。15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6评审方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注:本项目不组织 18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本项目不涉及。19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五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1服务期限2024年5月18日-20日2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款的 40%,项目执行完毕后付合同款的 6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当届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并经采购人财务审核后方可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3交付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24履约保证金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成交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为成交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2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26收费标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7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1、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④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至今任意一月,必须为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缴代扣,需提供相应协议。银行的缴纳回执单等不予认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提供上述证明。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备注: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28采购答疑如有质疑,请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联系人:袁梦秋联系电话:13109007776邮箱:851589983@qq.com提交方式:提交答疑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按照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投标内容有误将有供应商自行承担。29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依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信息动态(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等发布及变更信息),以免造成信息获取遗漏,若截止开标时间后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项目信息通知而造成的失误,由各供应商请自行承担后果。3、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服务器时间为准。“不见面”开标时间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4、文件中关于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内容,投标单位签私章或手写签名均有效。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5、供应商参加电子不见面开标项目,应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严格按采购文件模版要求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交易文件上传(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6、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7、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不得更换,并保持通讯畅通。供应商端口操作人员均被视为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导致的一切后果。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6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9、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务必如实提供,采购人在开标时可通过网络查验供应商违法犯罪记录,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监管部门处理。30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1.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二次报价,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单位签章后上传。最后报价的递交地点、公布地点同开标地点。 3、在本项目开标时,请供应商代表使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时解密使用)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包的开标页面出席本次开标会。 4、中标单位还需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要求盖章+胶装,并邮寄顺丰、邮政、京东等物流快递,不接收运费到付及其它自取快递,地址、联系人等均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5、与磋商须知前附表不相符的,以磋商前附表为准。 6、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31报价及采购说明1、报价轮数:贰轮。报价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报(注:第二轮报价时限为20分钟,以系统默认时长为准)。2、关于能否延长二轮在线报价时间:开标现场若发现二轮在线报价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3、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本采购项目的包干价,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关于本项目的费用。4、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格式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备注如果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请与政采云客服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   联系电话:95763一、总则1.说明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招标货物”指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7“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联合体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2.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2.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协议。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5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2.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磋商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6.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6.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4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7.1商务文件(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7.2技术文件(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磋商响应文件各类证件须与磋商供应商注册登记资料相一致;3)磋商现场提交正本和副本,电子光盘,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为准。4)磋商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磋商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8.计量单位8.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磋商保证金9.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9.2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会员信息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帐号中显示的到帐时间为准。9.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9.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9.5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磋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磋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9.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磋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初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的有效期10.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0.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将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9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三、磋商报价要求11.1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1.2磋商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货款、包装费、运杂费、安装测试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各种应有费用。11.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1.4磋商报价最低价不是保证中标的唯一要求。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新疆政府采购网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2.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1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及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光盘,采购单位不予受理。14.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并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5.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16.开标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16.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检查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16.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16.5公证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此方式)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六、评标步骤和要求17.组建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7.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18、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初步评审19.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19.2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章的;C、未按响应文件份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D、采购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J、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K、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L、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9.3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9.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0.投标的澄清20.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询标形式。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网上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0.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0.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详细评审21.1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2项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21.2磋商小组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七、中标(成交)22.确定中标(成交)人22.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成交)候选人。22.2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成交)人。23.评标过程要求23.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3.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3.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3.3.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4.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5.采购项目废标25.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二)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履约保证金26.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3项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26.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27.代理服务费27.1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签订、审核合同28.中标通知28.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3条、24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9.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29.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29.6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审核合同30.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新疆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留存。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1.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供应商其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2.询问32.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3.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3.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33.8提出质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原件:质疑函原件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下载采购文件的凭证(投标截止日之前提出质疑须提供);(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33.9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质疑将不被接受。十二、保密和披露34.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18日-20日三、活动地点回城乡阿勒屯古街四、活动内容活动启动仪式暨开街仪式(活动时间:5月18日)内容呈现方式:以开门大吉方式,开启哈密市2024年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中国旅游日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为系列活动拉开帷幕,让哈密文化旅游日与游客的时代情绪、社会情绪和地域情绪产生情感链接。五、具体安排(一)舞台搭设和音响设备准备按照阿勒屯古街巡演和固定舞台演出要求,合理搭设舞台,设置移动音响设备和固定音响设备,注意电线布置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展演过程中演员演出音乐的播放、排序和主持、讲解人员音频输出。(二)流程安排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对整个启动活动的流程、节目进行合理安排,制作启动仪式视频,完成启动环节。(三)拍摄阿勒屯古街开街宣传片拍摄一部阿勒屯古街开街仪式的宣传片用于启动仪式暖场播放。(四)活动宣传拍摄联系融媒体、网红达人参与活动当天直播或短视频录制、报道。根据节目顺序安排多名网红现场对此次活动内容进行直播宣传解说和拍摄,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根据阿勒屯古街活动场地实际,向政法委、公安局进行专项汇报,协调相关停车位并指导导向牌,并由派出所制定针对性预案,采取有效车辆和人流管控措施,避免造成人员拥堵和人车混行等安全隐患。消防和医疗等救援队伍现场保障活动安全。六、具体活动内容详见活动执行内容明细表。活动执行内容明细表活动时间:5月18日-5月20日序号具体事项简述1活动宣传新媒体平台宣传。邀请3名不少于50万粉丝的网络达人,拍摄制作视频包括短视频制作、发布、社交媒体推广等2宣传片制作制作体现阿勒屯古街文化底蕴和活动特色的宣传片1部3开街启动环节硬件设施租赁可以开合的LED大屏14*4米、灯光音响、冷焰火特效等设备租赁、舞美造型设计4启动视频制作启动仪式倒计时、节目背景视频制作5全程直播录播不少于3个机位活动直播技术人员、导播、摄影师、直播等6策划与执行服务整体活动策划方案制定、组织、统筹执行团队人工7演出点位音响3套音响*3天8国风舞蹈演员提供2个国风舞蹈节目,不少于8人注: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1、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序号评审点评审标准是(√)否(×)1营业执照供应商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承诺书是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财务报告是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保和纳税证明是否提供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文件6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是否提供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按政府采购政策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磋商保证金交纳情况供应商是否缴纳磋商保证金;综合评分细则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评标标准1报价报价唯一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商务资信1、响应文件签署2、服务期3、磋商有效期4、响应文件的格式1、提交的响应文件“格式、内容、标识、签字、盖章”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满足采购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3技术1、服务范围2、实施方案3、其他1、对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全部作出响应。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满足“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磋商小组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磋商响应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以“√”标记;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1.2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详细评审价格评审(20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详细评审企业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时间以合同中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5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时间以合同中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5详细评审实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② 工作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 ③ 展陈设计及宣传推广方案(应提供设计效果意向图) ④工作流程及进度计划安排 ⑤制作运输、安装布展等方案 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0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错漏或者内容表述不清的扣5分,扣完为止。60详细评审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方式和内容②售后服务计划和安排③售后人员配置情况④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等售后服务措施 ⑤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活动效果的补偿等,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行性、快捷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满足要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错漏或者内容表述不清的扣0.5分,扣完为止。5详细评审服务承诺对项目开展有利的资源,服务等保障措施和服务承诺。每提供1条有价值保障措施和服务承诺加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5详细评审合计100注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无效文件: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文件后,该磋商供应商即失去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资格。二、磋商2.1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磋商。2.2磋商过程中,若需修正磋商文件或优化采购方案,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修改,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通过数字证书加密并签章后,传到网站指定栏目。逾期不上传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文件修正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继续进行磋商。2.3每一次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须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作出有关承诺说明。2.4磋商供应商作最后报价,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后,传到网站指定栏目。磋商小组按磋商情况和最后报价情况综合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形成磋商报告。2.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和原则3.1磋商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是确定成交的关键因素。3.3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3.4采购人收到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出具书面确认函。3.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4.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4.3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如果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按《新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五、公告、质疑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通知、评审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5.2如果磋商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②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⑥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政府采购机构将不予以受理。5.3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5.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5.5磋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新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六、项目验收22.1项目实施完毕,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22.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七、适用法律23.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参考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单位)甲方委托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SSQYZB-FW2024【HM】0092.项目名称: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二、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款的40%,项目执行完毕后付合同款的6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当届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并经采购人财务审核后方可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三、完成时间(合同约定)四、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服务各项指标符合检测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五、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和见证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有权拒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付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付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七、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付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九、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服务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报财务局审批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但应注意追加增加的服务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如追加的服务总价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由甲方报财务局采购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开标一览表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7、供应商基本情况8、类似业绩证明材料9、人员配备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14、现场确认声明书注: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1、磋商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住所: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币 金额 (单位:元)投 标 报 价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备注: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合计1234....合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1、重大违法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采购人、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员工人数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人员配备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本项目拟任职务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上所有从业人员身份证、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如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如为大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3、成交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由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自行编写)一、供应商账户信息:账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账户名称:税号:地址及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行号:2、磋商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1)保证金缴纳凭证(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机构、社保征收单位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其他资料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如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如为大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哈密市5.19中国旅游日“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锐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44.72万元,资产总额为41.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5月10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3、成交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日主会场系列活动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