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设计服务制作中标结果公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2024)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SHY-G2024-0119
二
、
项目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臻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913201056749283588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东路65号420
92.2
1898089.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
服务要求: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20日历日内设计、供货并制作完成
服务标准: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志军、姜方桃、李雪梅、雷卫中、孙思源(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0.5%作为收费标准比例,代理服务费949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运博路1号
联系人:周心怡
电话:0514-82773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联系人:宋瞰尘
联系方式:025-52278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瞰尘
电话:025-522783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采购文件.doc
小微企业申明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
品目
博物馆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8:04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189.80897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红
项目联系电话
13913908775
采购单位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运博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0144219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红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JSHY-G2024-011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009-2441HOLLY29F采购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四章项目需求3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000-JSHY-G2024-011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009-2441HOLLY29F1.2项目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1.3预算金额:194万元(含税)1.4最高限价:194万元(含税)1.5采购需求: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20日历日内设计、供货并制作完成。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3.1.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2、选择项目1009-2441HOLLY29F并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3、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4、售价:30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一楼开标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运博路1号联系人:周心怡电话:0514-827730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联系人:宋瞰尘联系方式:025-522783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瞰尘电话:025-52278371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2.1采购人名 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运博路1号联系人:周心怡联系方式:0514-82773012 2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联系人:宋瞰尘联系方式:025-522783713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8.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1)考察时间:/(2)考察地点:/(3)联系人:/ 联系方式:/(4)参加人员要求:/59.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1)召开时间:(2)召开地点:610.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具体要求:供应商成交后,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按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中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如不到位,则按合同总额的0.1%/天进行扣除作为处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允许812.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_;(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914.1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14.2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220.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有1.投标总价包括(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设备及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深化设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供应商应负责本项目通过所有相关部门检测及验收并承担有关费用(检测机构应通过采购人确认)。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设备、材料报价既要有总价,也要有单价和各项服务的分项报价。3.本次采购采用规范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等,如以上规范要求有不相一致之处,以要求高者为准。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采购人寻求澄清,无异议则视为认可。5.本次采购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整体性的使用要求,满足采购人全天候的使用要求,招标范围内出现的所有缺陷均有中标人承担并免费整改解决至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为止。6.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选择及施工,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标准,适合在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使用。中标人在使用上述材料前应先行向采购人提供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在工程质保期限内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就该部分损失与材料供应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本项目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必要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不得降低原图纸包含设备、材料和工艺档次。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概念设计方案提供深化设计图、施工图,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8.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差,监理、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中要求其改正,以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不予调整相应的报价。监理、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中向中标人索取招标内容的各种技术材料,检测报告、材质报告等所有相关资料。9.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会影响评标结果,则由供应商负责。10.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含有承诺质保期限内的免费保修维保费用。11.现场不提供中标人仓库、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场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用水用电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要求中标人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用电表。费用由中标人解决。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中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解决。中标人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由损坏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132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22.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投标人应提交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采用电汇(提供电汇底单)、网银转账(提供网银转账截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4)保证金汇入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人民币):帐号(人民币):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152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文件的份数: 1 份副本文件的份数: 4 份电子文档的份数: 1 份(U盘,内含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及同版本WPS兼容格式文件)。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需要按照分包分别准备投标文件。16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文件)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6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邮编: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72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928.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929.2.1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以开标当天实时查询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30.1.1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2130.5.3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服务类,不适用。2231.3确定中标单位1、从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其他: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31.4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2435.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数额: 元。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25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形式: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hollyzbzy@artall.com 邮箱)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3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38.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费,根据采购项目标的额的0.5%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最低5000计)。上述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支付,代理机构也不再向中标方收取其他费用。2839.1其他规定采购项目类型:服务2839.1其他规定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839.1其他规定其他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其他规定其他说明:(1)招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对其本次投标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作业。(2)中标人完成的展览成果必须达到招标文件中设计要求的展示效果,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变更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将全部或者部分作业另行指定其他单位完成此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本项目的费用中扣减相应费用,也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相应费用。(3)中标人的深化设计要求和深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要求》内容及采购人具体要求。(4)中标人的全部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无需再为因使用中标人成果文件的部分和全部而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不得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5)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文件及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其设计方案文件及成果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投标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中标供应商”是指在投标过程中获得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是由专家经过评审后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本招标文件中中标供应商也称中标人。2.6“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2.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10“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中小企业定义:4.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3信息安全产品4.3.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4.4落实政府采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需求标准。4.5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4.6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4.7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4.8脱贫攻坚支持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4.9落实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4.10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相关费用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无采购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披露、复制、使用、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被视为无条件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7.语言文字、计量单位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所有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现场考察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现场考察的,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8.2供应商不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参加项目现场考察的,视同放弃现场考察,采购方将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考察。以此为由,影响后期投标文件相关的投标、签约、履约条件的,是供应商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对此不承担责任。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开标前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询问。9.2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询问送达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在会议期间澄清,逾期的询问将不被接受。10.联合体投标10.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分包11.1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2.样品12.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提交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3.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条件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构成15.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15.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以便补齐。15.3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4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分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分包通用要求。1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6.1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日期后者的为准。1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方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组成17.1投标文件由价格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7.2投标文件的价格及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格式见附件。(3-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如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公告要求提供):(7-1-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格式见附件。(a)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d)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e)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f)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7-1-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如发生了单位名称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文件,格式见附件。(7-2)财务报表,格式见附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7-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格式见附件。(7-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如需),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综合实力和业绩情况(10)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如需),格式见附件。17.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4)项目团队情况。(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需)。17.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7.4.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8.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18.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18.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9.投标报价1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19.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项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9.3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的内容,报出总价与分项明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包括代垫费用(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在内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除招标文件规定外,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发生漏缺、少项,都被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投标人估算错误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所有税费。如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按照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执行。19.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方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方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1.投标保证金21.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21.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21.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4)中标人未能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应为正本的扫描件。★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其负责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须放入正本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2.3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本人签字)。22.4如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如电子印章、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须提供“公章授权书”(见附件),明确“针对本次项目,该投标人电子印章或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文件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电子印章或专用章。22.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有效。22.6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软面胶装,建议不要使用硬壳封面。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制页码并插入目录,便于采购人查阅文件。为节约纸张,建议尽量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密封包装上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标记信息。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等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等字样。★23.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3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3.4开标后,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退回。24.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4.2采购方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2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6.诚实信用26.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6.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27.2采购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远程异地开标形式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2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27.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7.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方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7.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资格性审查28.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28.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8.3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标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方。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29.1.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职责。29.2符合性审查29.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9.2.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9.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3投标文件澄清29.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9.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4报价修正29.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9.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29.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9.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9.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9.6比较与评价29.6.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9.7编写评标报告29.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9.8评标过程的保密29.8.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应当保密。29.8.2采购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9.8.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确定中标30.确定中标人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0.4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中标通知书3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3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废标★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4.履约保证金34.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3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询问与质疑35.询问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通知采购方。35.2采购方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6.3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八.其他37.招标代理服务费37.1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其他规定38.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文件解释权39.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更改实质性要求。合同编号: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项目名称: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甲方: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合同书目录1、总则2、甲方责任3、乙方责任4、计量单位5、项目进度6、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7、项目合同支付条款8、项目合同修改9、违约责任10、项目合同终止11、不可抗力12、仲裁13、项目合同附件14、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15、项目合同签章1.总则1.1本合同由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1.2甲方为获得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填写项目名称),经过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编号:)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综合评审_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1.3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协商,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就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1.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1.5项目实施目标: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1.6项目实施内容: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2.甲方责任2.1甲方提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实施任务和需求,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2.2甲方应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2.3甲方负责组织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2.4甲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和乙方的关系,并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2.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甲方予以保密,甲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3.乙方责任3.1乙方应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服务任务,保证本项目达到所设定的全部目标,使整个系统稳定可靠运行。3.2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建设现状和需求,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扩展性。3.3乙方应按照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资料编制要求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以满足系统软、硬件设备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需要。文档以纸质文件和电子资料(光盘)的形式提供。3.4在项目运行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包括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应急响应、定期巡检、质量保证、维护等服务,及时解决项目运行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3.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且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3.6乙方应保证项目队伍人员的充足和人员结构合理性,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和质量保障体系,以便于项目顺利进行,并应任命一名全职项目经理,控制本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经理应全程在场。在项目执行期间,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现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3.7乙方应加强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对项目的风险要有详细的分析,并有可靠的控制手段和措施。3.8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的过错、过失造成的设备损坏、损失、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4.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项目进度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乙方必须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工作。6.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6.1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详见附件一《详细价格清单》。6.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7.项目合同支付条款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7.1具体支付比例如下: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布展完成、乙方递交项目资料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付款:展览活动结束并开具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7.2财务信息: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用户名称:开户银行:地址:账号:8.项目合同修改8.1除合同条款第10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8.2因单方面变更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9.违约责任9.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9.2除合同条款第10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8.1的规定取得甲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乙方已经拖延提供服务时间,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第10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9.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10.项目合同终止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9条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10.1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与乙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成果类似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支出总额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0.2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经费。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0.3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11.不可抗力11.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11.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1.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11.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2.诉讼12.1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败诉方负担。12.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争议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12.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项目合同附件13.1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投标文件(招标编号:)上述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上述文件的内容相互之间不一致时,以排序在先者为准。13.2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确认,作为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二:《技术要求》14.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5.项目合同签章甲方: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附件二:《技术要求》一、项目要求1、施工图纸:本项目必须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完整CAD施工图纸(包括综合平面布置图、综合天花布置图、灯具尺寸定位图、地坪材质铺贴图、立面索引图、多媒体布置定位图、隔墙尺寸定位图、展柜索引图、关键部位施工详图)。2、人员要求:配备若干设计人员和1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全程驻场,由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工作任务。3、项目具体内容:临时展览的制作工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础制作包括:展墙搭建、壁布定制、墙面局部造型处理、文创展台制作;地面处理(地毯、地板、地胶等);展墙及特殊展品展柜制作;按照定点点位重新布置电线和灯轨接线;特殊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2)艺术品包括:场景、模型、艺术造型制作、搭建和安装。3)辅助展品包括:各级文字看板、图版及说明牌、告知牌制作、安装和调整。部分辅助展品采用特种工艺制作(如丝网印刷等)。4)辅助展具包括:各类展台展架(木艺包布、亚克力、金属)、定制固定件及陈设品。5)各类视频及触摸互动设备(提供符合大纲要求及多媒体内容播放参数要求的显示器、电视机、高清工程投影仪、触摸屏,及其它互动设施和硬件设备);视频或电子互动制作,多媒体设备的电源点位布置、布线、调试、融合、循环播放等设计和制作;提供多媒体播放集合程序和后台管理;服务器、主机等设备合理有效布置在统一的设备间。要求中标人按照临时展览的特点选择施工材料,依照设计图进行深化设计及展厅基础设施(顶、地、墙、展柜、灯光等)的制作,确保在文物进场前完成各项施工工作并配合完成布展。6)灯具:按照空间和展柜对灯具进行编号;特殊照明灯具的采购和安装;按照展览视觉要求和文物保护要求调光和调整灯具设备以达到展场照明数值要求。4、深化设计原则(1)总体要求本展览设计应突出俄罗斯先锋艺术的特点,以创新的思维展示手法,突出陈列的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舒适性与参与性,以展示的亮点突显陈列内容的重点,力求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在设计中,要体现“五个性”:1)艺术性:所有展品除了按照艺术规律进行高水平创作外,必须充分考虑与陈列主题的高度契合,重点处理好空间布局、展品组合、局部细节的艺术构思,使之成为“佳品荟萃、陈设精妙”的艺术殿堂。2)科学性:所有展示手段的运用必须符合历史类陈列展览的内在要求,要综合运用包括灯光、色调等的各种展示手段,尤其要恰当运用现代科技展示手段,注重实际效果而不喧宾夺主。3)人本性:以观众为本位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观展群体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充分考虑观众观展的心理,把握好展览节奏;充分考虑项目的互动,激发观众的观展兴趣;充分考虑展品展柜的组合,让观众舒服地观展,使之成为漾溢人文气息、体现人文关怀的的观览场所。4)创新性:设计应有创新性,要有现代博物馆陈列展览必备的功能空间,追求简约、大气、厚重、高雅,无多余装饰、无多余粗糙或臆想的人造场景、无与内容主题无关的辅助展项。5)安全性:所有展陈设施的设计,以及灯具、材料与工艺的选择必须确保文物展品的绝对安全,使用环保性装饰材料。(2)辅助展品要求:需体现科学性、艺术性、知识性,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场景、模型、沙盘及人物形象等应有历史感、时代感、真实感,不应道具化。应起到形象地表达陈列思想,烘托主题,调节展览氛围,丰富陈列艺术形式的作用,而且安全耐用、维护成本低。艺术类项目中的绘画作品,要提供创作小样、构思色稿,完成后实际画幅尺寸;雕塑要提供设计样稿、放大的尺寸、材质、工艺等。展示设计中采用的照片、喷画比较多,要提供主要照片、喷画的尺寸、精度,照片放大的形式,工艺材质及艺术处理的手法,大型喷画、灯箱片的制作工艺、材料选择、保质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场景要有正立面图、平面图、侧剖图,提供人物模型数量、布局、尺寸、材质、服饰等,场景的进深、宽度、高度及面积,地面塑型、背景画及声、光、电多媒体设备的施工安装图纸及相关资料。沙盘及模型要提供比例尺寸、使用材料、制作工艺、展示效果及其相关资料。(3)声光电设计的要求:慎重选择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展示手段的运用,不要喧宾夺主,避免声光对陈列环境的干扰。辅助陈列与艺术品的创作体裁运用得当,艺术表现形式得体,艺术水准高,声光电效果设计科学、合理并富有创意,而且技术要成熟、稳定,便于日常维护,节能、安全。科技互动项目必须提供设计图纸、科技原理图及说明、施工安装方案、技术保障措施及相关资料。(4)其他1)文物的支架、台座支撑加固设计制作是确保文物安全,彰显文物历史魅力、重塑展柜内部空间的重要手段。支撑加固手法包括底垫、随形式支座、内部和背部隐藏式支架、悬空支撑和有机透明性背板台座等形式。要对重要文物事先做出支撑加固表现的图纸,分析其承重最佳支点,以安全为第一位。2)文物说明和标牌部分:(1)版式设计是展览的辅助展示手段,在展厅图片和文字说明要选择合适的版面语言,对版式空间布局、方图编排、色彩作用以及字体字号的选用特别是平面设计制作中色彩准确度,要有严格的要求,充分考虑观众的视觉适应力和舒适度。(2)图版制作中注意新材质、新工艺的运用,选取耐久不变形、不变色的材料。5、项目现场条件:施工主体位于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主馆二层临展厅,现场内部基础装修已完成;安防、消防、楼宇控制、照明系统、强电、弱电等设施配置完善,三通一平达到施工条件要求。6、本项目采用的有关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T0089-2018《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文物展柜质量评估标准》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7、安全要求(1)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中标人对项目安全负全责。(2)中标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安全资料。(4)中标人应在项目执行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采购人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采购人防护设施及标示。(5)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水源、通讯资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6)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做到人离场清。(7)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8、临时展览由于造景结构形式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形式需要新颖、材料多样多变、需要成交供应商具备并提供在相关艺术领域施工的经验和案例。9、施工材料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其中,用于挂画的背板厚度不低于6MM,新做展柜须以低甲醛防火夹板建造,并以无酸胶水封边,展柜玻璃需使用夹胶玻璃;定制展柜玻璃边角需要倒角;裸展展品展台边角或压线条需倒角并避免尖锐角产生的危险。10、成品保护:施工方在展览制作过程中设备材料运输需注意展馆内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场前与馆方签订承诺书。11、施工噪音及扬尘等控制:展厅施工不得影响馆内观众的正常参观,白天禁止有噪音及有扬尘的施工,要有完善的降尘措施。每周一为闭馆时间,全天可以正常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场地清洁和有序,不得堆放建筑垃圾或有害垃圾。12、展览结束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撤展并恢复展厅至进场前状态。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20日历日内设计、供货并制作完成。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布展完成、中标方递交项目资料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付款:展览活动结束并开具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质量保证期:3.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展览结束(不超过1年)3.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展览结束,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3维修响应时间:保修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4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保修期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维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展览工程施工及布撤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代表的检查确认;(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要求,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选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立即予以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结算该工程款项;(3)保修期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并通过采购人代表确认4.售后服务4.1质保范围:合同项目下所有内容,包括配套附件等所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性能偏差。4.2供应商负责在维修保养中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易损件、维修配件。4.3无论何时,供应商保证有充足的备件确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48小时内现场修复。5.合同条款中其他相关要求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更改实质性要求。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扬州大运河博物馆陈列方案设计,地点: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二楼临展厅,内部展览面积:1300平方米。二、项目要求1、施工图纸:本项目必须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完整CAD施工图纸(包括综合平面布置图、综合天花布置图、灯具尺寸定位图、地坪材质铺贴图、立面索引图、多媒体布置定位图、隔墙尺寸定位图、展柜索引图、关键部位施工详图)。2、人员要求:配备若干设计人员和1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全程驻场,由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工作任务。3、项目具体内容:临时展览的制作工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础制作包括:展墙搭建、壁布定制、墙面局部造型处理、文创展台制作;地面处理(地毯、地板、地胶等);展墙及特殊展品展柜制作;按照定点点位重新布置电线和灯轨接线;特殊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2)艺术品包括:场景、模型、艺术造型制作、搭建和安装。3)辅助展品包括:各级文字看板、图版及说明牌、告知牌制作、安装和调整。部分辅助展品采用特种工艺制作(如丝网印刷等)。4)辅助展具包括:各类展台展架(木艺包布、亚克力、金属)、定制固定件及陈设品。5)各类视频及触摸互动设备(提供符合大纲要求及多媒体内容播放参数要求的显示器、电视机、高清工程投影仪、触摸屏,及其它互动设施和硬件设备);视频或电子互动制作,多媒体设备的电源点位布置、布线、调试、融合、循环播放等设计和制作;提供多媒体播放集合程序和后台管理;服务器、主机等设备合理有效布置在统一的设备间。要求中标人按照临时展览的特点选择施工材料,依照设计图进行深化设计及展厅基础设施(顶、地、墙、展柜、灯光等)的制作,确保在文物进场前完成各项施工工作并配合完成布展。6)灯具:按照空间和展柜对灯具进行编号;特殊照明灯具的采购和安装;按照展览视觉要求和文物保护要求调光和调整灯具设备以达到展场照明数值要求。4、深化设计原则(1)总体要求本展览设计应突出俄罗斯先锋艺术的特点,以创新的思维展示手法,突出陈列的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舒适性与参与性,以展示的亮点突显陈列内容的重点,力求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在设计中,要体现“五个性”:1)艺术性:所有展品除了按照艺术规律进行高水平创作外,必须充分考虑与陈列主题的高度契合,重点处理好空间布局、展品组合、局部细节的艺术构思,使之成为“佳品荟萃、陈设精妙”的艺术殿堂。2)科学性:所有展示手段的运用必须符合历史类陈列展览的内在要求,要综合运用包括灯光、色调等的各种展示手段,尤其要恰当运用现代科技展示手段,注重实际效果而不喧宾夺主。3)人本性:以观众为本位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观展群体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充分考虑观众观展的心理,把握好展览节奏;充分考虑项目的互动,激发观众的观展兴趣;充分考虑展品展柜的组合,让观众舒服地观展,使之成为漾溢人文气息、体现人文关怀的的观览场所。4)创新性:设计应有创新性,要有现代博物馆陈列展览必备的功能空间,追求简约、大气、厚重、高雅,无多余装饰、无多余粗糙或臆想的人造场景、无与内容主题无关的辅助展项。5)安全性:所有展陈设施的设计,以及灯具、材料与工艺的选择必须确保文物展品的绝对安全,使用环保性装饰材料。(2)辅助展品要求:需体现科学性、艺术性、知识性,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场景、模型、沙盘及人物形象等应有历史感、时代感、真实感,不应道具化。应起到形象地表达陈列思想,烘托主题,调节展览氛围,丰富陈列艺术形式的作用,而且安全耐用、维护成本低。艺术类项目中的绘画作品,要提供创作小样、构思色稿,完成后实际画幅尺寸;雕塑要提供设计样稿、放大的尺寸、材质、工艺等。展示设计中采用的照片、喷画比较多,要提供主要照片、喷画的尺寸、精度,照片放大的形式,工艺材质及艺术处理的手法,大型喷画、灯箱片的制作工艺、材料选择、保质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场景要有正立面图、平面图、侧剖图,提供人物模型数量、布局、尺寸、材质、服饰等,场景的进深、宽度、高度及面积,地面塑型、背景画及声、光、电多媒体设备的施工安装图纸及相关资料。(3)声光电设计的要求:慎重选择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展示手段的运用,不要喧宾夺主,避免声光对陈列环境的干扰。辅助陈列与艺术品的创作体裁运用得当,艺术表现形式得体,艺术水准高,声光电效果设计科学、合理并富有创意,而且技术要成熟、稳定,便于日常维护,节能、安全。科技互动项目必须提供设计图纸、科技原理图及说明、施工安装方案、技术保障措施及相关资料。互动项目需根据展项设置,提供触摸屏、透明屏设备以及播放互动程序制作。(4)其他1)文物的支架、台座支撑加固设计制作是确保文物安全,彰显文物历史魅力、重塑展柜内部空间的重要手段。支撑加固手法包括底垫、随形式支座、内部和背部隐藏式支架、悬空支撑和有机透明性背板台座等形式。要对重要文物事先做出支撑加固表现的图纸,分析其承重最佳支点,以安全为第一位。2)文物说明和标牌部分:(1)版式设计是展览的辅助展示手段,在展厅图片和文字说明要选择合适的版面语言,对版式空间布局、方图编排、色彩作用以及字体字号的选用特别是平面设计制作中色彩准确度,要有严格的要求,充分考虑观众的视觉适应力和舒适度。(2)图版制作中注意新材质、新工艺的运用,选取耐久不变形、不变色的材料。5、项目现场条件:施工主体位于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主馆二层临展厅,现场内部基础装修已完成;安防、消防、楼宇控制、照明系统、强电、弱电等设施配置完善,三通一平达到施工条件要求。6、本项目采用的有关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T0089-2018《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文物展柜质量评估标准》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7、安全要求(1)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中标人对项目安全负全责。(2)中标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安全资料。(4)中标人应在项目执行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采购人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采购人防护设施及标示。(5)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水源、通讯资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6)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做到人离场清。(7)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8、临时展览由于造景结构形式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形式需要新颖、材料多样多变、需要成交供应商具备并提供在相关艺术领域施工的经验和案例。9、施工材料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其中,用于挂画的背板厚度不低于6MM,新做展柜须以低甲醛防火夹板建造,并以无酸胶水封边,展柜玻璃需使用夹胶玻璃;定制展柜玻璃边角需要倒角;裸展展品展台边角或压线条需倒角并避免尖锐角产生的危险。10、成品保护:施工方在展览制作过程中设备材料运输需注意展馆内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场前与馆方签订承诺书。11、施工噪音及扬尘等控制:展厅施工不得影响馆内观众的正常参观,白天禁止有噪音及有扬尘的施工,要有完善的降尘措施。每周一为闭馆时间,全天可以正常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场地清洁和有序,不得堆放建筑垃圾或有害垃圾。12、展览结束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撤展并恢复展厅至进场前状态。三、商务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20日历日内设计、供货并制作完成。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布展完成、中标方递交项目资料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次付款:展览活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质量保证期:3.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展览结束(不超过1年)3.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展览结束,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3维修响应时间:保修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4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保修期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维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展览工程施工及布撤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代表的检查确认;(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要求,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选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立即予以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结算该工程款项;(3)保修期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并通过采购人代表确认4.售后服务4.1质保范围:合同项目下所有内容,包括配套附件等所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性能偏差。4.2供应商负责在维修保养中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易损件、维修配件。4.3无论何时,供应商保证有充足的备件确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48小时内现场修复。5.合同条款中其他相关要求附件一:图纸原有墙体拆除RQPNMIKJHG840840084008400756008400B4008400880080016161515!760013303003800II1313B0025600B0025600B0025600RQDNM①RJHG临时展厅A墙体定位图PlanCHE比例1:附件二:设计草图瓦西里·康定斯基:卡西米尔·塞文洛维奇·马列维奇:帕维尔·菲洛诺夫:马克·夏加尔:抽象世界的灵魂骑士至上主义的哲学农民梦与现实的流浪诗人解构宇宙的预言先知梦与现实的流浪诗人序厅过渡区尾厅1瓦西里·康定斯基单元设计版画查询屏多媒体展项设置:②过渡区设计多媒体及艺术装置③尾厅设计互动打卡拍照装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资格审查采购人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投标人的财务报表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第11.2条款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第11.3条款的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内容评审标准价格评审(20分)价格得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20商务评审(21分)业绩(9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完成与本次展馆陈列布展装饰类似的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的可以以合同采购人证明代替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或采购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的3分,本项最高得9分。商务评审(21分)人员配置(6分)(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证书的得2分;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证书、无在建承诺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评审(21分)人员配备方案(6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应人员配备方案,综合评审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且具备可行性。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差、针对性较低、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科学合理性差、针对性低、可行性差的,得0分;未提供得0分。技术评审(59分)深化设计总体方案(18分)深化设计方案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形式和内容完美统一,充分提炼项目内容涉及的历史文化元素,创意新颖,构思严谨,特色鲜明的,得18分;设计主题较突出,形式和内容统一,项目内容涉及的历史文化元素能够得到体现,有一定的创意和特色的,得15分;设计主题不突出,形式和内容不统一,项目内容涉及的历史文化元素没有能够全面展现的,得12分;方案不可行、不合理的,得9分;或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评审(59分)展线、平面布局评审(15分)展线流畅,平面布局合理、重点展品突出,层次结构清晰,有创意的,得15分;展线、平面布局基本满足采购要求,重点展品较突出,层次结构清晰的,得12分;展线、平面布局基本满足采购要求,重点展品较突出,层次结构较清晰的,得9分;展线、平面布局基本满足采购要求,重点展品不突出,层次结构不够清晰的,得6分;展线、平面布局不合理,层次结构不清晰的,得0分。 技术评审(59分)文物安全方案(6分)文物安全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的,得6分;文物安全方案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文物安全方案内容简陋、缺失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技术评审(59分)设计方案多媒体演示(15分)展示形式为5分钟的视频演示。投标人应将视频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视频演示应充分展示设计思路、整体效果、主体及各细节部分等。演示完整性、清晰度、整体效果、与设计方案贴合程度好的,得15分;演示较完整、较清晰,整体效果、与设计方案贴合程度较好的,得12分;演示较完整、较清晰,整体效果、与设计方案贴合程度一般的,得9分;演示完整性、清晰度、整体效果、与设计方案贴合程度差的,得6分;未演示的不得分。技术评审(59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性欠缺,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未提供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得0分。说明:(1)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1.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依据(文件中明确要求原件的除外),原件标后备查。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评审索引表资格审查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符合性审查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二、投标人资质(按资格要求提供)三、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我公司具备履行编号为号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六、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在参加编号为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七、投标函: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的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经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有货物和服务;二、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四、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五、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我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内容。八、我方同意遵守贵方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九、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十、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一、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联系人:地址:电话:十二、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第包标题内容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交货期 天备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投标货物是否全部由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十、明细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安装调试费…税金合计投标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注:投标人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完整填写此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十二、响应偏差表(一)投标技术响应偏差表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第四部分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二)投标商务偏离表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须点对点应答。2、投标人商务条件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十三、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格式自拟,可附相关产品技术彩页十四、服务方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十五、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十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空置。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司南京臻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联合(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体)参加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单位名称)的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俄罗斯国家博物馆藏先锋派艺术”(暂定名)展览设计服务制作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多馍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臻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电瓶素图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5906.97608万元,资产总额为2631.511957万人人要求:配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息项目经理应全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航日负责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租具体内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AE1个部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臻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5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览设计服务制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