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 锅炉维保 小型工程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第三医院2024)



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GDZB-WHCZ-2024-00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4-02664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
供应商名称:湖北富尔顿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洪山徐东大街129号鸿源国际公馆
中标(成交)金额:29.1(万元)
综合评分法:80.00(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包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江岸金桥大道凯信大厦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90(%)
综合评分法:88.33(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含施工图设计和装饰装修设计)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爱洪,胡彩虹(组长),张海涛(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14
2、评审地点: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036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41号
联系方式:027-65399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新华下路34号3幢四楼
联系方式:027-85252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禹、张小雷、冷子丰、陈湘
电话:027-8525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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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定稿-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电子标-服务类.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相关合同

武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WHGDZB-WHCZ-2024-009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采购人:武汉市第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供应商须知一、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仅接收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前,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指定的方法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二、供应商须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及其电子签章形成的响应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已经过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在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时,应注意其有效期以及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四、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文件时须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由此造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逾期上传或错误投递,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对于逾期或错误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中内容与本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六、供应商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的要求,对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如未按要求对应上传或错误上传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七、供应商须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供应商须在发出磋商或最终报价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因拒不回复或推迟回复引起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八、供应商如若成交,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标的信息、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内容要求等),将会随成交公告一并发布至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接收社会监督。九、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成员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投标的相关资料出现虚假或盗用或复制的情形,应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须知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提醒。如有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相关费用4、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部分2、磋商文件疑问提交3、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三、响应文件1、投标语言2、响应文件的构成3、响应文件的编制4、投标报价5、备选方案6、分包及转包7、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有效期9、响应文件的签署10、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四、磋商1、磋商小组的组成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磋商4、最终报价5、评标方法五、成交与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2、合同签订六、质疑及投诉1、质疑提交2、质疑答复3、投诉七、条文解读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2、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八、适用法律1、本磋商文件适用下列规定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及商务要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方法一、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性要求》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符合性要求》三、评分标准四、评标报告的编写五、其他评审规定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四、价格部分报价一览表(一包)报价一览表(二包)分项报价表(一包)分项报价表(二包)投标附录函五、磋商函部分磋商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等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GDZB-WHCZ-2024-009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4-026643.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70万元6.最高限价:70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两个项目包:第一包: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预算金额:30万元;第二包: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0万元。8.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服务期三年;第二包:服务期一年(含施工图设计和装饰装修设计)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1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证,许可项目分别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第二包: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第2页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下载磋商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第3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共计两个项目包。第一包: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预算金额:30万元;第二包: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0万元。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需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具体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41号联系方式:027-653999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联系方式:027-852524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禹、张小雷、冷子丰、陈湘电话:027-8525248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如有相关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名称内容采购人武汉市第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采购类型服务资金情况已落实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无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或答疑时间:考察或答疑集中地点: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响应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响应文件要求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多包投标规定本项目共计两个项目包。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资格预审不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内容。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内容。是否递交样品不递交。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小微企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的标准进行划分。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同时必须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非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视为无效投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在评审时不进行价格核减。政府采购政策本文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第6页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号: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介表、拟派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机械设备一览表(如有)、技术培训内容(如有)、检验验收内容(如有)、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第72页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我单位符合资格条件中的: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以上承诺内容负责。若有虚假行为,经查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第73页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3、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第74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第75页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如不是残疾人单位,无需声明)第76页附件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不是,无须提供。供应商(公章):日期:第77页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第78页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第79页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第80页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__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81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第三医院的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富尔顿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4265.63万元,资产总额为1355万元,属于(小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湖北富尔顿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5.14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第三医院的(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包号:第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虫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10573.86万元,资产总额为3523.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3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第一包:维护保养首义院区锅炉,保证锅炉安全高效运行。第二包:小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期内按设计规范,根据医院需求对有需要的项目进行施工设计。1.3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包:维护保养首义院区锅炉,保证锅炉安全高效运行。第二包:小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期内按设计规范,根据医院需求对有需要的项目进行施工设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故无需开展需求调查。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故无需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项1否否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项1否否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计两个项目包:包号项目包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1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30万元三年2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40万元一年(含施工图设计和装饰装修设计)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技术及商务要求第一包: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锅炉维保(一)项目概况武汉市第三医院拟对首义院区锅炉进行维保,维保设备基本信息如下:序号锅炉购买时间规格型号数量品牌燃烧器品牌控制器品牌12021.3LSS1t/h3音诺伟森音诺伟森音诺伟森22021.3LN1GBQ28003音诺伟森音诺伟森音诺伟森3反渗透水处理/1///(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维保期:三年。2、为保证锅炉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要求供应商必须365天*24小时提供服务,当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需2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者除外)。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本项目1000元以内(含)的配件故障更换费用,此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4、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各种规格齐全的备品、备件。5、供应商定期派售后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3台铸铝燃气热水锅炉、3台蒸汽发生器及纯水机、锅炉房内水泵等辅助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运行期间工作内容包括: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周期备注纯水机设备不锈钢灌装PP棉滤芯每月1次合计:5根纯水机设备观察桶内除垢剂水量,溶剂水量不足时给与添加不定期除垢剂按1:19配比投放纯水机设备随时观察仪表不定期一般高压泵出口压力不能高于1.4mpa,另外需要结合流量,进水水温在18度以上,纯水流量纯水机设备随时观察仪表不定期35-40LPM,浓水流量30LPM纯水机设备反渗透膜清洗每月1次采用食用级柠檬酸根据试纸显色度配比进行循环冲洗纯水机设备反渗透膜更换每年1次合计:4组8根蒸汽发生器燃气滤芯清理每月2次蒸汽发生器燃烧器阀组滤芯清理每月2次蒸汽发生器日常检查不定期保持燃气供应流量充足、压力值稳定,并根据燃气供应压力值合理调整烟分比蒸汽发生器锅炉定期更换循环使用每月2次目前现场燃气流量不足,蒸发器不能同时开三台,只能满足两台的流量,锅炉定期更换循环使用,每周轮流停用一台常压热水锅炉燃气滤芯清理每月2次常压热水锅炉空气滤芯每月2次清洗常压热水锅炉热水锅炉管网检查清洗每季度1次常压热水锅炉热交换器清理每年2次常压热水锅炉管道排气阀清理每月2次常压热水锅炉Y型过滤器滤芯清理每月1次常压热水锅炉排污阀清理每月2次常压热水锅炉锅炉定期更换循环使用每月2次根据医院现有管道水质情况及热水使用情况,热水锅炉可采取两用一备或一用两备每周循环使用,每台锅炉至少开启一台循环水泵。锅炉备用状态下进水阀门需关闭,当锅炉使用时,需打开进水阀门并打开Y型过滤器处排污阀进行排污冲洗,待排污口常压热水锅炉锅炉定期更换循环使用每月2次水质清澈后方能点火使用热水炉锅炉管网循环水泵维护保养每月1次锅炉管网管道保温检查每月2次锅炉管网各种水、气管网压力表检查每月2次锅炉管网各种水、气管网阀部件检查每月2次锅炉管网各排气、排烟管网检查每月2次锅炉管网蒸汽分气缸仪表检查每月2次锅炉管网所有安全阀及压力表每年1次压力表(32块)每半年送检效验,安全阀一年送检效验。锅炉循环泵维护保养轴承检查、机封检查每月1次检查轴承加注黄油,检查机封是否密封完好,是否有漏水现象。电气控制柜维护保养元器件及布线检查每月1次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接触器等元器件动作是否灵敏、检查线路是否有老化现象。(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取总报价的方式,及总包干价格,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如有缺失,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须按照以上清单内容报出各分项单价。(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三年。2、验收标准:根据应遵循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进行验收。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季度付款。4、服务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第二包: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小型工程设计服务(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址: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彭刘杨路241号)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关山大道216号)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首义院区及光谷院区)小型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及装修设计服务。(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国家强制性规范条例;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并符合城市建筑规划部门提出的要求。(2)设计阶段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配合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施工技术答疑和交底。(3)技术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遇到紧急项目,在接到现场紧急需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遇现场图纸需要修改,一般修改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修改将双方协商解决,并确保不影响现场施工要求。(4)根据具体工程的复杂程度,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设计工作,且施工图设计单位须提供设计施工全套图纸8套、装饰装修设计单位须提供全套装饰装修设计图8套纸(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单位及装饰装修设计单位须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全过程的设计服务。(5)供应商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取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供应商责任大小向采购人支付相应赔偿金,赔偿金不超过本项的设计费总额。(6)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设计周期赔偿上限为设计合同价款的100%。延误时间超过十日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采购人应保护供应商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所涉及设计知识产权归供应商所有,设计成果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设计成果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以上七项要求均为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内容,供应商须在技术偏离表中进行逐一响应,同时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未完全响应、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三)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服务人员(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国家注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主要为院内(包含:首义院区及光谷院区)小型工程提供设计服务,项目具有不可预估性。一年服务期预算总金额为40万元,实际金额以实际实施的工程量为准。2、本项目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标准,均按统一折扣率报价。例如:报价8折,即为80%,结算标准=统一折扣率*设计收费标准。序号工程投资规模即工程合同价款(万元)设计费取费比率(%)1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4.52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973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3.584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3.2553000万元以上2.86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及本设计服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进行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第二包: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小型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月发包人:武汉市第三医院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小型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地点、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收费标准备注1设计(具体内容:)%折扣率程地点;配合;注:1.工程地点位于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和光谷院区或发包人与设计人约定的工2.服务阶段包含工程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阶段比例为: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3.工程设计费=工程合同价款*取费比率*折扣比例。工程合同价款为工程招标的中标合同金额或为工程实施的预算金额。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甲方设计任务书12其他有关资料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全套图纸8施工图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第五条付款方式:1.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付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支付合同价(按施工招标中标价格或工程实施的预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计算所得设计费)的50%施工图设计(具体项目名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第二次付费支付合同价(按施工招标中标价格或工程实施的预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计算所得设计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设计费尾款2.乙方账户信息:联系人(供应商代表)电话:地址:供应商所在区域供应商规模供应商特性外商投资类型外资国别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任务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工程设计条件(通知)要求、道路及市政管网现状等设计条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所涉及知识产权归设计人所有。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湖北省各种建筑设计规范要求。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根据工程项目性质确定)。6.2.4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或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设计人应无条件返工。因此返工所增加的工作量,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设计费。由于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2.5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配合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3设计修改6.3.1设计人应对涉及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及时修正遗漏和错误;6.3.2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或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则发包人需根据设计人增加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涉及修改费。6.4售后服务6.4.1乙方在接到现场紧急需求后,保证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遇现场图纸需要修改,一般修改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修改将双方协商解决,并确保不影响现场施工要求。第七条违约责任:7.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取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赔偿金,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的设计费总额。7.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设计周期赔偿上限为设计合同价款的100%。延误时间超过十日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设计费用。7.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违约金。第八条其他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涉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伍份,设计人壹份。8.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0其它约定事项:设计资料不充足时,由设计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本合同价款中包含此现场勘查的相关费用。设计人出具施工图时,须将施工图电子版刻盘交予发包人。施工图的设计深度最低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216的要求。设计人须对设计资料负责,因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资料有误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按本合同7.3条约定处理。发包人(公章):,设计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武汉市第三医院廉洁协议书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武汉市第三医院廉洁协议书甲方(全称):武汉市第三医院乙方(全称):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二、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五、本协议列入医院购销合同管理。甲方(盖章):武汉市第三医院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5.2.4履约验收方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2.5风险管控措施1.围标串标风险管控措施:在开标前查询供应商基本信息,杜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查阅投标文件如发现以下情况,及时向评标委员会和监管部门予以说明。:(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合同签订风险管控措施:及时通知中标人在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发现供应商有拖拉情形应发函至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如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及时向监管部门说明原因规避自身法律风险。3.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5.1.6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和锅炉维保服务 锅炉维保 小型工程设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