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道照明工程 箱式变压器中标结果公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荆门市石化第三小学全面改薄旧教学楼过道封闭项目

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YZCG2024-02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4-00339
三、项目名称: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荆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17号
中标(成交)金额:228.150592(万元)

工程类

名称: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施工范围:沿交通大道(官堰湖大道-龙兴南路)上新建市政路灯96盏,箱式变压器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吴必清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80911712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文正桥、程迎、熊翰立、唐丽华、段丽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0
2、评审地点: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协商收取。
2、收费金额: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荆门市龙井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24-6073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 
联系方式:0724-6900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乔
电   话:0724-6900656

附件下载:
交通大道公开招标文件_20240521110909.docx

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文件计划函号:420804-2024-00339 项目编号:HBYZCG2024-022采购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2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34一、资格审查方法34二、资格审查标准34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37一、评标方法37二、评标程序及标准37三、评分标准40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4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47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49(一)投标函49(二)投标一览表51(三)分项报价表52(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二、资格证明文件55(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55(二)资格条件承诺书56(三)信用查询记录57(四)资格证明文件58(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9三、商务文件6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0(二)商务偏离表61(三)业绩证明文件63(四)拟派项目团队64(五)信誉、荣誉等证明文件65(六)其它商务文件66四、技术文件67(一)技术要求偏离表67(二)技术方案68(三)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69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70(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0(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1(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五)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73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YZCG2024-02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4-003393、项目名称: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35.2400(万元)6、最高限价:235.2400(万元)7、采购需求:沿交通大道(官堰湖大道-龙兴南路)上新建市政路灯96盏,箱式变压器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09日2、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3、方式: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不限获取时间段,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五、开启地点及时间1、时间: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至09时30分之间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招标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需登录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d.hbncp.com.cn/),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在线投标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电子签章及相关技术支持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3.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d.hbncp.com.cn/)。4.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http://218.200.85.85:9999/duodao查看。八、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荆门市龙井大道99号联系方式:0724-60738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联系方式:0724-69006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晓乔电话:0724-69006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2采购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4监督管理部门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1.1.5项目名称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1.1.6项目地点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1.1.7项目内容道路改造1.2.2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1.3.2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1.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 受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5%(货物服务20%,工程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货物服务4%-6%)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1.12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 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 其他优惠措施:***** 1.12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 统计局 发改委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1.12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1.1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2.4采购预算价格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3.4.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5.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 份3.5.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订成一册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第一册,包括/ 第二册,包括/4.1.2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6.3.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7.1.1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7.2.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d.hbncp.com.cn/)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3.2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8.1质疑期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 孙晓乔 ,联系电话: 0724-6900656 。8.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1.1履约担保无有,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 转账 10.2.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讫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13.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中标后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名称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政府采购政策1.12.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1.12.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投标人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2.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进行单独分项报价。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4本招标文件第1.12条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2.1.4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2.2款规定办理。2.1.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2.2.4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1)投标函(2)投标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2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2)资格条件承诺书(3)信用查询记录(4)资格证明文件(5)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1.3商务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信誉、荣誉等证明文件(6)其它商务文件3.1.4技术文件(1)技术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3.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全部配件、服务、实施、培训、税费等涉及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3.2.2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材料、配件和人工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3.2.3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3.2.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3.3.3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备选投标方案3.4.1投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5.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5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3.5.6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按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3.3.7响应文件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使用标注功能对文件添加标识,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响应文件相应内容的首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X按键;如响应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4.1.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4.1.3供应商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云签章。4.1.4迟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4.3.3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五)开标5.1开标程序5.1.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1.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5.1.3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所有文件解密后,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唱出的内容。5.2开标异议5.2.1投标人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后网上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七)定标7.1确定中标人7.1.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7.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八)质疑和投诉8.1质疑8.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1.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8.2质疑回复8.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2.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8.3投诉8.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3.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合同授予9.1履约担保9.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9.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9.2签订合同9.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9.2.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9.2.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收取方式和标准10.1.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2收取时间10.2.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收讫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11.1无效投标11.1.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11.2废标1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二)纪律和监督12.1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1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1.4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2.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12.1.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2.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12.1.8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2.1.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2.2.1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2.2.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2.3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1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2.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1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13.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适用法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第3章项目采购需求1、采购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见附件二、最高限价:235.2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三、工期:60日历天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五、质量目标:合格六、验收标准:依据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七、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清单第1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2、资格审查标准(1)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2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34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3.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1、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及标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 容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3、评分标准 说明:1、V指各投标人经修正后的投标价(有效投标报价)。2、本次评分精确到0.01分。项目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评议30分报价得分30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商务评议30分业绩10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4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商务评议30分企业荣誉5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04月至今)承接的同类别工程(即电力工程施工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下同),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每项得5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每项得2.5分;获得地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个项目和同一类别的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商务评议30分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职称(3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其他得0分商务评议30分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学历(2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得2分;专科得 1分;其他0分商务评议30分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学历(3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得3分;专科得1分;其他得0分商务评议30分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2分)10年及以上得2分;5年-9年得1分 ;其它得 0分商务评议30分其他承诺5分1项目经理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中途不变更。2.对工期有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违约经济处罚条款。 3.对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4.对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5.对工程安全文明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以上承诺内容齐全,表述清楚,违约处罚措施切实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5分,少一项扣1分。技术评议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6根据各供应商对项目了解、分析、把控情况、响应文件施工计划与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情况、是否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等综合进行评分。对项目情况了解清楚、分析有条理、有合理化建议的得6分;对项目了解不详细,有部分认知不清,合理化建议不够充分、明确得4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出合理建议等得2分;无本部分内容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可行,综合比较打分;对项目情况了解,有合理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得5分;对项目了解不详细,施工组织布置不够明确得3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施工组织布置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6根据供应商提供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项目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得6分;项目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不详细,有部分认知不清、不够充分、明确得4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出合理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等得2分;无本部分内容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安排合理可行,总进度网络图布局科学。有合理施工组织工期安排、进度安排、网络布置图科学的得5分;对项目施工组织工期安排、进度安排、网络布置图不够明确得3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施工组织工期安排、进度安排、网络布置图布置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综合比较打分,质量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尽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科学、准确、合理。有详尽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科学、准确、合理的得5分;对项目具体落实措施,规范、标准、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不够明确得3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详尽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事故控制得力、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事故控制得力、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得5分;对项目了解不详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事故控制得力、应急预案科学合理不够明确得3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未作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事故控制、应急预案不得分;技术评议40分 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8有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方案,且合理可行。对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方案的得8分;对项目了解不详细,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方案不够明确得5分;对项目情况认知不够,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方案布置不详细的得3分;无本部分内容不得分。 合计100/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本招标文件;4.2供方成交的投标文件;4.3合同协议书;4.4合同条款;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附件:4.6.1采购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供方在投标有效期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3供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中(工程/货物/服务)的(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需方供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封面:******项目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须也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3.商务文件;4.技术文件;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有)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我方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由投标人填写)个日历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二)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万元)工期项目经理备注合计:投标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粘贴处(二)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承诺与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3.我公司承诺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单位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三)信用查询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事业法人或团体法人查询无记录,可直接打印查询页面。(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三、商务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资质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现有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开户银行名 称:           账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框图备注说明: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拟派项目团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编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了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执业证)。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函”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声明(采购人):我单位申请参加施工投标资格审查。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号,目前无担任本岗位在建项目或原承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综合验收,且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在投标期间内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接受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五)信誉、荣誉等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六)其它商务文件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大道照明工程 箱式变压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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