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Q-2024010(招标文件编号:YNZQ-2024010)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厚积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星耀路星都总部基地055幢1单元6层601
中标(成交)金额:238.88938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云南厚积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
结合各站业务用房的实际,拟对所属部分消防救援站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2435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图纸、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90日历天
陈德斌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云253201920211430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勇、方玉文、冯华、冯刚、肖健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的金额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7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91.94分。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五华区西三环陈家营路与玉峰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71-68895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
联系方式:杨杰、杨凤翔、徐元艺 0871-63536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杨凤翔、徐元艺
电 话: 0871-635363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五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5: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勇、方玉文、冯华、冯刚、肖健斌
总成交金额
¥238.88938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杰、杨凤翔、徐元艺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536328
采购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五华区西三环陈家营路与玉峰路交叉路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0871-6889502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杰、杨凤翔、徐元艺 0871-6353632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成交公告.pdf
附件3
招标文件定稿.pdf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厚积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550.8254万元,资产总额)为458.21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2.L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有发建设企业名称(盖章)云南厚积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年505月19日202/utz说明:(1)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才可声明为小微型企业。(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此函的供应商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供应商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予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YNZQ-2024010二、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三、中标信息标段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供应商名称:云南厚积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星耀路星都总部基地055幢1单元6层601室成交金额:¥2,388,893.89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玖拾叁元捌角玖分)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范围:结合各站业务用房的实际,拟对所属部分消防救援站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2435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图纸、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陈德斌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云2532019202114306五、评审专家名单:罗勇、方玉文、冯华、冯刚、肖健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的金额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7700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91.94分。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五华区西三环陈家营路与玉峰路交叉路口联系方式:0871-6889502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联系方式:0871-635363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杰、杨凤翔、徐元艺电话:0871-63536328十、附件1.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3.成交公告。招标编号:YNZQ-2024010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代理: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及说明2、资金来源3、合格供应商和服务的条件4、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实质性要求)5、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6、磋商费用7、质疑8、投诉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实质性要求)12、响应文件构成(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实质性要求)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5、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实质性要求)17、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五、磋商与评审20、磋商21、评审22、评审过程的保密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取消:六、成交结果与合同签订等24、成交人的确定25、成交通知书26、签订合同(实质性要求)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9、补充合同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1、验收七、其他事项32、解释权33、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实质性要求)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一、资格审查部分二、商务技术部分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一部分、采购内容一览表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磋商标准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2磋商、比较与评价3.3详细评审打分3.4评审结果3.5评审工作纪律3.6特殊情况,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Q-2024010;2.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436,133.08元;5.最高限价:¥2,436,133.08元;6.采购需求:结合各站业务用房的实际,拟对所属部分消防救援站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2435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图纸、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合同履行:工期:9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无在建项目;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2022〕32号文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说明材料。3.6.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说明材料。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1供应商(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8.2供应商(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4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8.3供应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下列材料到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进行现场登记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费售价:¥600.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六、公告期限,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廉洁告知:(1)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2)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3)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4)其他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公权力的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投标人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请向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1-65840355,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53号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五华区西三环陈家营路与玉峰路交叉路口联系方式:陈老师电话:0871-688950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联系方式:0871-63536328项目联系人:杨杰、杨凤翔、徐元艺电话:0871-6353632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1.2招标编号YNZQ-20240104.1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四章4.2合同履行(实质性要求)工期:90日历天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5.1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特定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的金额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0.3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杨杰、杨凤翔、徐元艺电话:0871-6353632815.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6.4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电子文档1份(需包含可编辑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齐全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光盘刻录或U盘,须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17.1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一、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供应商应交付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二、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电汇、网银: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电汇、网银保证金交纳凭证附言:项目名称。附: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户名: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昆明金星支行账号:871914847210000(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19.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20.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2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签订前由乙方交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材料(实质性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材料(实质性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预算价(最高限价)¥2,436,133.0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元零捌分)。预算价(最高限价)¥2,436,133.0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元零捌分)。(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同义词: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和“招标人”、“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文件”和“招标文件”、“采购代理”和“招标代理”等内容作同义词理解,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同义词: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和“招标人”、“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文件”和“招标文件”、“采购代理”和“招标代理”等内容作同义词理解,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5)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为准。2、第二次报价时只报总价,签订合同时,单价等同比下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予下浮,结算时按此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3、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工程款的3%。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为准。2、第二次报价时只报总价,签订合同时,单价等同比下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予下浮,结算时按此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3、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工程款的3%。(6)廉洁告知:一、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二、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三、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廉洁告知:一、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二、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三、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9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的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格式等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编写无潦草或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且按要求签字、盖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材料核验情况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材料”的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报价函为原件。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保证金”的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为原件。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注: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磋商总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时间期限等响应文件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委托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满足实际需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符合法规等响应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承诺。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详细评分评分因素权重本项目详细评审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打分。投标报价部分F1:15分。商务、技术部分F2:85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得分。2.1.3详细评分F1投标报价部分(满分15分)①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最终的最低有效磋商总报价;②得分计算:通过初步评审求的最低有效磋商总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15备注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在评审时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备注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施工技术方案(满15分)第一档次: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内容清晰、明确;技术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5分;第二档次:对项目总体概况、技术及措施表述内容明确;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2分;第三档次:对项目有总体概况表述;有相应的技术及措施;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项目重点、难点有表述的,得9分;第四档次:有相应的技术及措施;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的,得6分;第五档次:有项目总体概况或技术及措施或主要及关键方案或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或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表述内容的,得3分;第六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各内容存在有明显重大错误的或无施工技术方案的得0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施工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档次:有质量承诺,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质量违约保证措施全面、有效的,得10分;第二档次:有质量承诺,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质量违约保证措施全面、有效的,得8分;第三档次:有质量承诺,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有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有质量违约保证措施的,得6分;第四档次:有质量承诺,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有相应质量违约保证措施的,得4分;第五档次:有质量承诺,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分;第六档次:无质量承诺或者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0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施工主要工序(满分15分)第一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排得当;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有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15分;第二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排得当;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施工主要工序(满分15分)相应的解决方案的,得12分;第三档次:有施工主要工序阐述;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排得当;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的,得9分;第四档次:有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排的,得6分;第五档次:有施工主要工序内容阐述或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排的,得3分;第六档次:无施工主要工序内容的得0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有施工工期承诺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关键线路清晰、针对性好;工期保证措施全面、有效;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0分;第二个档次:有施工工期承诺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有工期保证措施;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8分;第三个档次:有施工工期承诺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6分;第四个档次:有施工工期承诺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4分;第五个档次:有施工工期承诺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第六档次:无施工工期承诺或其他内容表述的,得0分。F2技术、商务部分(满分85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档次:有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且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0分;第二档次: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且有保证措施;违约责任承诺明确的,得8分;第三档次: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且有保证措施的,得6分;第四档次: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的,得4分;第五档次: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但承诺或方案存在重大错漏或无针对性的,得2分;第六档次:无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或方案的,得0分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分15分)第一档次: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经验丰富;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资质证照齐全;有详细的违约承诺的,得15分;第二档次: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资质证照齐全;有违约承诺的,得12分;第三档次: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资质证照齐全的,得9分;第四档次: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资质证照齐全的,得6分;第五档次: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得3分;第六档次:无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得0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的得2分,满分10分。注:投标响应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工程内容模糊不清,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通过初步评审、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对评审因素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并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候选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总得分相同,则按第二次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且第二次磋商报价相同时,按第二项评审因素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审办法第2.1.1及2.1.2款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及要求,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的磋商和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磋商标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评价,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后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1.4其他(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8)响应文件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为重大偏差,不予修正和澄清,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为细微偏差,可修正和澄清。(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2磋商、比较与评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5除根据本章第3.2.2项规定作出的变动外,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2.7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2.8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承诺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3.3详细评审打分3.3.1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并计算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5评审工作纪律3.5.1对评审内容和评审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5.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5.3任何属于供应商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5.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3.5.5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3.5.6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3.5.7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3.5.8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3.5.9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5.10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6特殊情况3.6.1评审、磋商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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