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2024)



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NFSCG-2024-01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2-2024-00609
三、项目名称
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孝感畅洁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澴川路316号
中标(成交)金额:328.5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3.33(分)

工程类

名称: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剑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晏义寰(采购人代表)、高亚丽、张建(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2
2、评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199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340.0000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43)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107国道永久加油站对面
联系方式:1323547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鑫上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陡岗镇西大街1幢1层0107
联系方式:13797153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北鑫上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97153453

相关下载

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1.1.1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鑫上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本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NFSCG-2024-0103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4-006093、项目名称: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340(万元)6、最高限价:329.36994(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本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提供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以下简称“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起)(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起);3、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详见电子平台2.地点:登录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3.方式: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登陆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数据文件否则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应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712-2779587。1.2.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电子平台(北京时间)地点:网上提交1.3.五、开启时间:详见电子平台(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启1.4.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1.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7.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联系方式:13871920548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鑫上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199号联系方式:13797153453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3797153453第2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一、总则3.1监管部门采购人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4.1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þ5.3分支机构采购项目属于电信(基础电信服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的,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参加相应项目的磋商,但其授权代表应获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6.6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产生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磋商11.2采购信息获取应自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获取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yptpic/gyssc.zip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电话:027-8178668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1实物样品不提供þ /提供¨ 15.1项目演示不进行þ /进行¨ 现场演示¨ /线上演示¨ 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17.1澄清或修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8.1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þ/组织¨时间:(或在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再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地点:(或在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再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三、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数量 1 份,包括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和磋商数据文件(PDF格式)23备选方案不允许24.1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四、磋商与评审29.2响应文件解密文件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分钟内密码输入:5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5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五、成交和合同36合同融资(政采贷)孝南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www.xghtrz.cn:9999/xiaonan/loginByPurchaser六、询问及质疑37.2询问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开评审及成交后事项联系方式:1379715345338.2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97153453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199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þ”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4.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2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5.因“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未要求造价人员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总价扉页”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处暂无需签字和盖专用章。6.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说明1、“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也可通过平台网址进入,平台网址: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www.xghtrz.cn:9999二、登录后跳转:注册成功后,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或者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到系统,手动勾选匹配合同标段信息,跳转进入“中征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三、申请融资并锁定账户:选择意向资金提供方并提交融资申请,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交易后填写融资成交单并推送至“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数据后台同步到内网“政府采购系统”并锁定账户信息,待合同融资确认后发放贷款。四、支付到锁定账户:履约验收任务完成后,预算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支付到锁定的回款账户。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基本定义2.1“电子采购平台”是指: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43)。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4“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可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3.监管部门3.1监管部门: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项目属性4.1项目属性: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5.供应商资格要求5.1应当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5.2联合体(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接受或要求联合体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应由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办理参与项目的相关手续,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3分支机构: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分支机构磋商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磋商小组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磋商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章6.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6.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6.4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履行的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采购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本章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为2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6.6本章6.5条第二项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产生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7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磋商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文书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简体中文。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保密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相关采购信息。10.费用承担10.1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10.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采购信息11.1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示、公告、澄清、更正等采购信息依法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11.2采购信息获取: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项目采购信息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电子采购平台12.1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磋商:(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为最新版。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电子磋商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磋商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任何问题和风险导致供应商磋商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磋商失败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3.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13.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格式)和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格式提供)13.2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参考)13.3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14.实物样品14.1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提供样品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4.2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14.3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磋商样品;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丛其规定)。磋商样品制作、提交及退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项目演示15.1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进行项目演示,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进行项目演示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进行项目演示及演示时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进行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只提供HDMI接口电视一台,其它设备和网络环境自备。15.4项目演示顺序按磋商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依次演示,演示的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和“第三章采购需求”。16.合同分包16.1允许或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6.2拟成交后合同分包的,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16.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4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载明合同分包的,不得进行合同分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7.1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内容。1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且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应当延长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18.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18.1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及时参加。18.2现场考察获取的有关编制磋商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供应商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8.3磋商前答疑会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澄清、修改的,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8.4潜在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9.响应文件组成19.1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PDF格式)和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组成。19.2响应文件(PDF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9.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20.响应文件编制20.1竞争性磋商项目划分采购包的,供应商应对应所投包段分别编制各包段的响应文件。20.2响应文件(PDF格式)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先编写成Word格式,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1)响应文件页面纸张大小使用A4规格,所提供的资料应为清晰影印件;(2)响应文件应编写详细目录,目录能链接到响应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3)响应文件页码必须连续,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4)响应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后也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应先按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编写,并确保已充分覆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一览表(含明细)》、《评审对照表》的内容,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20.4为了保证采购平台电子化处理效率,供应商在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认(若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情况下,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200DPI;以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300DPI)。同时应尽可能降低响应文件的大小,小容量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更快捷、差错发生几率少。20.5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1.响应文件的数量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或电子采购平台要求”中规定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22.磋商报价22.1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2.2应对项目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2.3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3.备选方案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未按要求提供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4.磋商有效期24.1磋商有效期: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4.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限协调确定但不得修改其它磋商内容;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其磋商文件在有效期满后将失效。25.响应文件签署25.1供应商应按要求对响应文件(含响应文件PDF格式、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部位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或签名);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2响应文件(PDF格式):供应商应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将编制好的响应文件(Word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将填写完毕的响应数据文件(Excel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4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成员都应在响应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25.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签字(签章)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6.响应文件加密与提交26.1供应商应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响应文件,并按电子采购平台提示,设置响应文件加密密码。供应商应牢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因忘记密码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提交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时间,错峰进行上传。26.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提交指令时间作为其磋商时间。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26.4供应商应将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加密且盖章的响应文件下载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磋商程序时使用。2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2磋商截止后,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28.磋商无效情形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四、竞争性磋商程序29.磋商程序29.1磋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加盖签名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在第一章“磋商邀请”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公开组织磋商工作。(3)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磋商,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29.2响应文件解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29.3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29.2”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少于3家的,磋商继续进行。29.4供应商应使用具备音视频功能的电脑,以便视频磋商。29.5工作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磋商。29.6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磋商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疑义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互动窗口中在线进行。29.7特殊情况的处置(1)因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磋商的,采购人将暂停磋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磋商,也可按照本章“30.应急磋商程序”规定启动应急磋商程序;(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是指: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出现断电、断网事故;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30.应急磋商程序30.1磋商过程中若出现“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时,可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启动应急磋商程序。30.2应急磋商程序如下:(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磋商程序;(2)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4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响应文件邮箱:(410711086@qq.com)提交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的盖章且未加密的文件),响应文件应与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文件内容一致(在非应急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及时下载响应文件。磋商小组通过电话等通信工具工具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通过响应文件接收邮箱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20分钟内)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4)磋商结束。30.3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磋商。30.4磋商、评审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31.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五、成交与合同3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3.成交公告33.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平台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4.合同签订3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素应当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等相关内容一致。34.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合同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后,登陆“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平台,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37.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供货商中标的唯一依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六、询问与质疑38询问3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各招标程序活动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采购平台,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8.2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质疑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孝感市孝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39.2质疑提出方式: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39.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4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的格式提交。39.5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七、政府采购政策40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41.1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强制(品目清单中标“★”的产品)和优先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08年第7号)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强制采购。项目若涉及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41.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按《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1.3预留采购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价格评审优惠。项目若涉及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若涉及价格扣除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八、其他42重大违法记录42.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2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2.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做出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2.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7.适用法律43.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8.解释权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2.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3.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注:以上内容是合同主要组成部分,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货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书1.9.0.1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2中标的投标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6附件;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文件;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5章评审办法1、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经过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程序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在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评审程序2.1第一轮磋商2.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摇号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视频磋商。2.1.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通过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磋商小组。2.1.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2.1.5第一轮磋商后,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2.1.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降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磋商文件修正2.2.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通过系统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通过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CA锁签字盖章后递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2.2.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后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第二轮磋商2.3.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3.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2.4最后报价2.4.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孝南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2.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2.5综合评议2.5.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2.5.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后报价中,报价(评审价)最低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2.5.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6响应文件澄清2.6.1评审期间,对于供应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2.6.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最终报价以磋商最后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4条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本章本章“三、评审标准”中“2.商务技术评审”的要求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4.报价评审4.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3%-5%)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磋商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评审报告5.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分时,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磋商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5.2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应予废标的情形6.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7.停止评审的情形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4、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核内容供应商名称1按照磋商文件编制及格式要求编制2投标报价没有严重缺漏项、投标报价没有超过财政预算价3磋商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有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有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4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本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完整性7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审核结论说明: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5、评分细则评分项评分细目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 分 报价 30 供应商报价得分的计算将采用低价优先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得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商务部分20 分 企业体系认证3提供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一个得1分,共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20 分 业绩15近三年(开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类似项目,每项得3分,最高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20 分 拟派负责人人员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部分50 分总体施工组织规划10现场布置合理、可行10分;现场布置基本合理、可行6分;现场布置不可行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 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0科学、合理、针对性强10分;基本合理、可行6分;不可行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 分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10内容完备,针对性强、合理可行10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6分;不可行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 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内容完备,针对性强、合理可行10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6分;不可行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 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内容完备,针对性强、合理可行10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6分;不可行2分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考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需有详细的目录和页码)封面: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须标注页码,同时为方便评审,须在目录前填写响应文件导读表,目录和导读表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查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附件一: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下述文件:1.响应文件(PDF格式);2.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磋商总价为详见“磋商数据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含明细)总报价;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4)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天;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1.9.0.21.9.0.31.9.0.41.9.0.5.附件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注:1.本表为开标所用需单独密封,其内容、金额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号)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应单独另附一份,供开标现场专用。附件五:清单(明细)报价表(如有)说明: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供应商必须详细填写此表,以便评委对投标总价的构成进行分析判断,未如实填写或填写不详细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中的各不同工程量分别报出单价和合价(如有)。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资格证明资料附件七: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序号要求部分报价文件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说明: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应分别填写,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和第五章评审办法”,逐条说明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商务要求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要求,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响应时间:附件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101.111.121.12.0.1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1.13.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41.14.0.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和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5.0.1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5.0.2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附件十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附件十三、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5.1.附件联合协议书(联合体磋商时应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磋商事宜,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本次磋商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人民政府的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肖港镇汪寺片区道路建设,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孝感畅洁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27039.08万元,资产总额为27680.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孝感畅洁路限养护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6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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