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DZB-2024-2008(招标文件编号:TDZB-2024-2008)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佰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613室
中标(成交)金额:52.59375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陕西佰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
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现申请对站内部分零星项目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室外工程(补种草皮、铺设竹板、改造门头、大楼楼顶彩钢瓦及线路;室内工程部分功能库室吊顶改造、战斗班增加隔墙、暖气片区域装饰等(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王阿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陕2611415542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党岐、樊红琴、邵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5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陕西佰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评审总得分:90.5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高陵区东方红东路59号        
联系方式: 029-86759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            
联系方式:17391819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力元、宁超、朱小克
电 话:  173918193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高陵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10: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党岐、樊红琴、邵玥(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2.59375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力元、宁超、朱小克

项目联系电话
17391819325

采购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高陵区东方红东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6759760

代理机构名称
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391819325

附件:

附件1
二次报价表.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附件3
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磋商文件.doc

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DZB-2024-2008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28第四部分图纸(另册)30第五部分商务要求及合同示范文本31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DZB-2024-2008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2.678875万元最高限价:52.678875万元采购需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现申请对站内部分零星项目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室外工程(补种草皮、铺设竹板、改造门头、大楼楼顶彩钢瓦及线路;室内工程部分功能库室吊顶改造、战斗班增加隔墙、暖气片区域装饰等(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3)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4)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现金购买,售后不退。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1)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高陵区东方红东路59号联系方式:029-86759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联系方式:173918193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力元、宁超、朱小克电话:1739181932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采购项目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1采购预算526788.75元1项目性质财政拨款2采购人1、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2、地址:高陵区东方红东路59号3、电话:029-867597603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3、电话:173918193254、邮箱:296853882@qq.com4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份的①正式税收缴费凭据或免税书面声明、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资金免缴纳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原件);3)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原件)。注:1)以上资格条件,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注明原件的须胶装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2)除注明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5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勘查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勘查不能影响采购人工作秩序。6联合体磋商不接受7采购进口产品/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否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9澄清或者修改时间1、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原刊登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个日作日,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0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11磋商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保证金13磋商响应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U盘壹份(单独密封)14U盘须包含的内容内含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15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项目编号:TDZB-2024-2008在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16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17工期、质量及地点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2、质量:合格。3、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18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结算单位:采购人结算,在付款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经甲方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造价的97%,留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保金,养护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不计息一次付清。19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确定成交人后3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九路支行账 号:7926018800003479320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响应依据。21其他1、正文与前附表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属性为工程。磋商须知正文一、名词解释(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四)供应商应当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与领取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应当相符。(五)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六)“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七)“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八)“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九)“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磋商文件及要求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制,磋商文件封面盖有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字样的圆形红章。磋商文件包括六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4、商务要求及合同示范文本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二)磋商文件的修改或澄清(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接收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及答复对采购活动事项或磋商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4)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五)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三、磋商要求(一)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内容是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不得在其中选项磋商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三)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限制磋商要求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五)本次磋商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六)采购进口产品:无(七)磋商响应文件及授权书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及授权书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定标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五、磋商报价要求(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二)磋商总报价是指完成本次采购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成本、预期利益、售后服务、税费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费用等税金及其它相关的费用。(三)磋商最后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与最终磋商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例下浮。(四)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五)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响应;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或者部分分项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六)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保证金。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一)真实性原则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二)语言文字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三)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五)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磋商响应方案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情况说明。(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一)各供应商应参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样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因字迹不清、表达不准或不按给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统一采用A4纸编制(如部分附表需要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折叠)。(五)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六)磋商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七)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采用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采用U盘存储,U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版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版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1.密封包装方式(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副本一起密封;且在外层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袋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2)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2.外层包装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注:逾期递交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5.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6.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送达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一)磋商小组的组成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比例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三)磋商小组的职能:1.审查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与各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技术指标、实施方案、磋商报价、同类业绩、商务响应等进行磋商;3.依据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4.排序推荐成交侯选人;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四)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五)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十一、磋商会议(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二)竞争性磋商会议进行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标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四)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2.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二)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由磋商评审小组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2)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3.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审查(1)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2)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供的资格要求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4.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响应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响应磋商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或响应的内容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活动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供应商出现多份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的;9.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10.响应产品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11.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1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的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4)磋商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五)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最终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并且响应人分项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与最终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下浮,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二次报价应按首次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规定5.1经初审并磋商之后,对于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格的确定。5.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5.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5.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3%)5.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5.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3磋商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5.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5.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3%)5.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5.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5.2.2.3.2磋商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5.2.2.3.3供应商须提供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审价计算规则:5.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3%)5.2.3.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5.2.3.3确认为监狱企业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2.3.3.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5.2.3.3.2磋商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承担的服务。5.2.3.3.3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2.4符合节能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5.2.4.1磋商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磋商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磋商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5.2.5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5.2.5.1磋商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磋商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磋商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5.3评审价的计算:5.3.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的情况: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3%)。5.3.2供应商为联合体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计算: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或分包的,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5.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审价=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七)比较与评价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类别序号评审要素及分值赋分标准技术54分1施工总体方案(10分)要求方案针对性强,完整可行,计划合理,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方案明确、细节考虑到位,有针对性、有实施能力,赋(7-10]分;方案、细节基本明确、可行,赋(3-7]分;方案内容简单粗略,赋[0-3]分;技术54分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赋(3-6]分;措施笼统简单,赋[0-3]分。技术54分3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赋(3-6]分;措施笼统简单,赋[0-3]分。技术54分4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赋(3-6]分;措施笼统简单,赋[0-3]分。技术54分5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赋(3-6]分;措施笼统简单,赋[0-3]分。技术54分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措施详尽、合理、针对性强,赋(2-5]分;措施笼统简单,赋[0-2]分。技术54分7施工组织、项目管理机构与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赋(2-5]分;人员配备简单、分工模糊、管理制度粗略,赋[0-2]分;技术54分8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合理、可行赋[0-4]分。技术54分9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分)施工机械设施齐全,性能指标及材料投入能够满足项目要求。根据证明材料进行赋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满足项目要求,赋(3-6]分;提供的证明材料笼统简单,赋[0-3]分。商务46分1价格(30分)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1)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得30分;2)按(评审基准价/评审价×3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商务46分2项目完工后的维修及保修承诺(10分)项目完工后的维修服务及保修承诺:全面、可行、完善计(7-10]分,服务及承诺较详细,相关工作基本落实计(3-7]分,服务及承诺粗略简单、无针对性计[0-3]分。商务46分3供应商业绩(6分)提供2021年5月至今类似项目(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个计2分,最高得6分。1.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2.磋商小组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磋商小组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6.上述赋分标准如有缺漏项的不得分,未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相应项不得分。4.其他事项说明(1)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终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确认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四)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质疑与投诉(一)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面递交质疑。(1)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3)质疑人可以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2.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5029055783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十五、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定标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十七、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十八、特殊情况处理(一)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2.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新组织磋商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另册(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消防救援站零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室内石材地面、吊顶、墙面、屋面的改造以及室外草坪铺设等。二、编制依据:1.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消防救援站零星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含工程量清单);2.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3.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4.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5.陕建发〔2019〕45号《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6.陕建发〔2021〕1097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二、其他说明:1.材料价格参照当期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2.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CCP6.0陕西地区6.4100.23.119;3.草坪养护两年。第4部分图纸(另册)第5部分商务要求及合同示范文本一、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二、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三、项目内容: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现申请对站内部分零星项目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室外工程(补种草皮、铺设竹板、改造门头、大楼楼顶彩钢瓦及线路;室内工程部分功能库室吊顶改造、战斗班增加隔墙、暖气片区域装饰等。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六、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经甲方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造价的97%,留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保金,养护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不计息一次付清。2、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发票直开采购人。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七、施工计划1、施工顺序由施工单位确定,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建筑垃圾。2、时间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八、施工准备1、测量放线,依据轴线位置及标高,确定本工程的位置。2、组织学习、熟悉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3、对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组织培训学习,进行分级交底。4、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实施细则,分解工程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工期。九、施工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2、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3、加强管理,确保施工中的人员安全。十、治污减霾工作方案1、设立专门人员组织协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与治污减霾工作。2、所有工程车辆运入及运出垃圾必须进行水管冲洗车轮,严谨将工地泥土带出大门。3、现场没有包装的材料何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覆盖,覆盖刻使用防尘网或篷布覆盖。4、现场定时定点进行洒水处理,在拆除和运输产生扬尘的材料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5、材料仓库及垃圾堆放点定时撒水处理。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安全员负责巡查,负责各区域的工作落实。十一、安全文明施工1、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施工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2、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施工过程中危险事情的发生。3、开工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施工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4、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5、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6、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7、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8、施工过程中进行强噪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2h。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要采取封闭降噪措施,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9、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杜绝施工人员大声喧哗,降低噪声污染。10、认真执行工完场清制度,每一道工序完成以后,必须按要求对施工中造成的污染进行认真的清理。11、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1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13、严格执行业务合同中的所有安全要求和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监理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作业现场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1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由一名主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按比例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工作。15、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责任制。在实施本项目中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率、零死亡率。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即采购人):承包人(即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款项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经甲方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造价的97%,留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保金,养护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不计息一次付清。在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发票,发包人可顺延付款时间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响应函;(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发包人违约及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或因其违约给给承包人造成的利息损失。(2)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顺延。(3)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4)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2.承包人违约及责任(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处合同金额的5%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除没收期质量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4)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十、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关于签证范围的约定:(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外零星工程的确认。(2)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3)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4)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10.2变更、签证价款的确定(1)中标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且中标清单项中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15%以内时,按中标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在中标清单项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或是中标清单项中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15%以上时,其综合单价应重新进行组价,重新组价原则按200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年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及现行相关文件进行组价后按一定比例下浮,下浮率为%(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人工调整计入差价。人工费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执行,主要材料需发包人认质认价(认质认价材料不参与下浮)。若同一个合同中有相同的清单,报价不同,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承包人的情况结算。十一、发包人、承包人义务11.1发包人义务(1)提供给承包人施工图纸。(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承包人所用水、电由承包人装表,承包人按表实际耗用量向发包人交纳水电费。(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的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11.2承包人义务(1)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确保完好无损,未移交期间如发生设备、材料被盗、被毁等损坏现象,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实际进度统计报表。(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文明施工,定期清理现场,达到现场无建筑垃圾,工完场清。(5)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调试报告。(6)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范措施,对人身安全,工程事故负全部责任。(7)对工程施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整改通知后,应按要求时间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监理人报验。若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成,且经督促仍不整改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整改至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接受中标总价2%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承包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对正常施工有较严重影响的风、雨、雪、震等自然灾害)。十三、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五、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设计使用的合理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3、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5、草坪养护2年;6、其他约定:中标后商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计价款的3%。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并书面确认后两月内一次性支付完剩余质保金,不计利息(但工程质量保修期仍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相关内容)。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编号: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第三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资格证明资料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方案第六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七部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贵公司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二、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电子版份,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磋商后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的,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1)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代理服务费;(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4)我方最终报价后,其分项报价按最终报价下浮比例等比下浮,小数点后保留2位。七、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八、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同意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九、有关于本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年月日注:除可填报的地方外,对本磋商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DZB-2024-2008磋商报价(元)总价:大写: 小写: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质量合格项目经理说明:表内报价单位以元为单位,磋商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最高限价:526788.75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三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资格证明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营业执照;三.财务状况报告;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原件);九.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一.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注:①除注明原件外,以上资料文件中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企业类型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资产总额(万元)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要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二、营业执照三、财务状况报告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原件)附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致::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以评审现场网站查询为准)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一、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合法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9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方案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①施工总体方案;②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③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④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⑤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⑥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⑦施工组织、项目管理机构与劳动力安排计划;⑧施工总平面布置;⑨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额定功率(KW)自用或租赁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学历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种类工作年限岗位情况(二)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身份证号专业/年限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资格证书注册时间从业时间教育和培训背景(教育背景从大学开始,包括毕业院校名称、专业、起始时间。培训填写与专业技术、业务有关的内容)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当时所在单位担任何职主要工作内容备 注注:1.表后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如果有)复印件。2.获奖情况包括项目、集体或个人获奖情况,如有,应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商务①项目完工后的维修及保修承诺②供应商业绩附表一: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 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第六部分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一、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没有填无)被(控股单位全称)单位控股。3.单位负责人:(没有填无)。二、我单位(是或否)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一、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二、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三、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五、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六、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八、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九、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七部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企业性质补充说明的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需要,则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要,则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需要,则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相关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救援站内部分零星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