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中标结果公示(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5-SZHS-C2024-0011

二、项目名称: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安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91320594608204669T
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民生路18号
93.3(均分制)
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
服务范围: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
服务要求:为响应上级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要求,拟对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志牌、隔离护栏、花箱式护栏、警示桩、信号灯、智能预警立柱、主路事故预警系统(F杆)、可变车道标志牌等。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小林(组长)、张秀红(采购人代表)、王本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8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通浒路88号
联系人:瞿慧
联系电话:13812941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9幢318室
联系人:计晓妍、谢东宏
联系电话:0512-63672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晓妍、谢东宏
电话:0512-636722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5-SZHS-C2024-0011采购项目: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2采购预算(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3联合体不接受4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5答疑会网上答疑6响应文件份数网上响应文件 壹 份7响应货币人民币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5月22日13:30(北京时间)9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5月22日13:30(北京时间)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4年05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5月2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JSZC-320505-SZHS-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2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5-SZHS-C2024-00112.项目名称: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6.采购需求:为响应上级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要求,拟对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志牌、隔离护栏、花箱式护栏、警示桩、信号灯、智能预警立柱、主路事故预警系统(F杆)、可变车道标志牌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自行下载4.售价:0.00元5.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6.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05-22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2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2.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3.质疑联系方式: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4.★网上响应文件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投标失败。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瞿慧联系电话:13812941272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通浒路88号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9幢318室联系方式:0512-636722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计晓妍、谢东宏联系电话:0512-63672251九、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磋商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1.4.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2.政府采购政策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2.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2.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5.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7.如采购货物涉及协议供货相关产品的,执行协议供货相关政策。3.★联合体响应:不接受。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3.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转包与分包与磋商费用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4.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6.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7.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封面8.2.磋商报价表8.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8.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8.3.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8.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8.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8.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8.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8.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8.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8.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8.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8.4.3.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8.4.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8.4.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8.4.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8.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8.5.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8.5.2.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8.6.价格折扣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8.3.1-8.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8.4.1-8.4.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叁份。9.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操作。9.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9.5.电子响应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电子签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9.6.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9.7.一经磋商,除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10.2.响应人应按《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0.3.响应人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0.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1.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2.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单位。1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3.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13.2.投标开始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13.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按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中承诺履行违约赔偿。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项14.1.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响应单位。15.磋商评审程序15.1.磋商仪式15.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5.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5.1.3.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1.4.磋商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5.2.磋商小组15.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5.2.2.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15.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5.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5.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15.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5.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5.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15.4.响应文件审查15.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5.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5.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15.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15.6.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5.6.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5.6.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5.6.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5.6.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6.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6.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5.6.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5.6.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5.6.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特别提醒: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5.6.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5.6.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6.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5.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15.7.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15.7.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下述15.7.3.所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均为无效投标。15.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参加磋商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或者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不得少于二家),磋商采购失败。16.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16.1.确定成交供应商16.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6.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16.2.询问及质疑16.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6.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6.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16.2.4.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吴江区长安路650号安普思大楼4楼邮编:215200电话:18051741285联系人:计晓妍、谢东宏17.合同的签订17.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18.★磋商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投标。19.代理服务费:19.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9.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8250.00元)。19.3.缴纳账户:账户: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春路支行账号:322501997572000002912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1.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方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全部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公章):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格式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优惠率(%)备注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签章):格式4: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项目编号:序 号服务类型服务内容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固定优惠率(%)优惠后单价(元)备注1交通巡查定期对区域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视,排查隐患次...............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次响应报价须在“服务清单”中的“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报统一的报价固定优惠率(例如报价固定优惠率填报5%,则优惠后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00%-固定优惠率(5%)),即结算单价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打九五折)。2.所报固定优惠率越高,则表示对应的响应报价越低,价格得分则越高。3.以上单价均含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需要的材料费、设备费、维修配件费、巡检服务费、运维人工费、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各种税费、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劳保、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采购单位不再为本项目内容中的任何具体工作任务支付额外的费用。成交单位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响应单位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4.成交后,合同履行期内结算单价将按照中标单位以上所报“优惠后单价”为准。实际结算按照上述“优惠后单价”*实际工作量结算每次费用。格式5:声明函声明函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7: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说明: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说明123…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采购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格式8: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自有或租赁数量备注1234……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段中担任工作内容123…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服务范围备注12345…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磋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方案。2.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格式1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生产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1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8:其他承诺函(如有)第四章采购需求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JSZC-320505-SZHS-C2024-0011二、项目名称: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四、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七、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为响应上级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要求,拟对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志牌、隔离护栏、花箱式护栏、警示桩、信号灯、智能预警立柱、主路事故预警系统(F杆)、可变车道标志牌等。(二)服务清单:序 号材 料 名 称规格(无标注默认mm)单 位最高限价单价备 注1标线热熔标线,含玻璃微珠㎡41热熔型2标线振荡标线㎡102热熔型3标线冷涂型彩色防滑标线㎡45环氧树脂、陶瓷颗粒4除线机械水磨㎡555标志牌版面2mm厚铝板,工程级反光膜㎡7206标志牌版面更换反光膜,高强级反光膜㎡3227标志牌版面更换反光膜,超强级反光膜㎡3858标志牌移动式标志牌,版面规格2000*1600,含移动支架套35209标志牌移动式标志牌,版面规格2000*1000,含移动支架套251010标志牌移动式标志牌,版面规格1600*800,含移动支架套195011钢结构含立杆、悬臂、加强板、紧固件Kg13.212钢筋混凝土基础C25混凝土,含开挖m³820含清土方13隔离护栏3000*1000米82514隔离护栏2500*800米65015花箱式护栏700*450*700米85016护栏端头及标志标志牌2*φ450mm端头φ219*8*800mm套72017隔离护栏护栏线形调整米15整改维护18隔离护栏隔离护栏拆除后移位安装米45整改维护19隔离护栏护栏单立柱异形钢管90*130*2*900mm根175整改维护20隔离护栏护栏底座450*350*150mm重35kg铸铁底座套280整改维护21隔离护栏护栏片更换2500*800mm片1220整改维护22警示桩Ф89×1000根120钢质23警示桩Ф114×1000根150钢质24警示桩Ф80×750根25pvc25减速驳橡胶型米10526水马PE只22027锥型标橡胶型70cm只7028道钉太阳能发光道钉只4029广角镜Ф800套20030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满屏)400-3,带倒计时套341031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箭头)400-3,带倒计时套332032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满屏)300-3,带倒计时套323033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箭头)300-3,带倒计时套313034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满屏)300-3,带倒计时套323035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箭头)300-3,带倒计时套313036信号灯人行灯300-2,,带倒计时套262037爆闪灯太阳能爆闪灯套71038控制软电缆KVVR-750/450(20*1.0)米2539控制软电缆KVVR-750/450(10*1.0)米1540控制软电缆KVVR-750/450(5*1.0)米641控制软电缆KVVR-750/450(4*1.0)米542电源线RVV-750/450(3*4.0)米1343预埋管PE75硅芯管米1844人行道板开挖和修复宽300×深400米6045绿化带或土方开挖和修复宽300×深400米2546沥青路面开挖及修复宽300×深400米8047手孔井及井盖600*600套45048手孔井井盖更换600*600mm套175整改维护49定期检查检查费次29050汽车式起重机 汽车式起重机 台班100051平台升降车平台升降车台班100052智能预警立柱一体式预警主机 1、外壳采用钣金制作,表面喷塑,柱身黑色,耐腐蚀;2、产品主体尺寸:2970*320*140(mm)。3、额定电压12V,市电或太阳能供电。4、防尘防水等级:符合 IP65 ,工作环境:-20 ℃~70℃,湿度小于95%(无凝结)5、标志牌:八角φ800,铝板厚度为2mm6、基础:800*800*800mm套14520停53主路事故预警系统(F杆)包括全透面光源发光标志△1100 mm警告标志、雷达预警标志2000*1000*45mm、控制箱、立杆φ219*8*6700mm、横梁φ140*8*5000mm*2、基础1200*1200*2000mm等套25480A有人同守54可变车道标志牌P6全彩可变车道显示牌,具体尺寸根据现场标志大小定制,面积在1.5㎡以内套1774055护栏波形护栏,二波钢护栏间距4米m25256标志牌拆除附着式、单柱式小型标志牌拆除套15057单柱式哨兵太阳能智能预警单柱式标志牌,1500*800套720058侧石油漆混凝土侧石黄黑漆㎡4259单柱式杆件拆除单柱式杆件拆除套18060单柱式杆件安装单柱式杆件安装,不含混凝土基础套23561悬臂式杆件拆除悬臂式杆件拆除套185062悬臂式杆件安装悬臂式杆件安装,不含混凝土基础套202563信号灯组合式杆件专用信号灯,带倒计时套335064钢制警示柱钢制警示柱114*450mm套13565预埋管PE50硅芯管,含土方、开挖回头米22(三)服务团队人员基本要求:响应单位配备一支素质高、态度好、人手足的工作团队;项目小组工作人员沟通能力要强,能主动与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本项目有登高作业,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须至少有一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四)服务要求:1.本次服务内容为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因成交单位主观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设施设备故障的,由成交单位修复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除不可抗力外)。响应单位在磋商时应予充分考虑。2.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3.服务单位负责项目在未验收合格之前的现场保护工作,标线标记作业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并保证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如因服务单位未按要求作业和竖立相关标志引发事故,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若因服务单位作业不当造成需要修复,服务单位应负责修复,费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4.服务单位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点位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设施,提出维修改造方案,由采购方确认后进行维修更换。5.当采购方提出故障修复要求后,服务单位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由于设备及其承载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在3天内完成修复;由于传输光缆被切断导致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7天;涉及需要更换杆件及基础的项目,因涉及混凝土基础浇筑和养护可相应放宽到14天内完成恢复。如遇到连续阴雨天气的,考虑到人员、设备等安全,室外故障设备的维修可适当延时。在遇到强雷雨天气和大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带来的大面积障碍,修复时间可按需要顺延相应天数。如因市政供电问题导致的故障,修复时间从市政供电恢复后开始计算。6.服务单位需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所需专业设备仪器、车辆,并保障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及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7.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循保密协议之规定,确保系统数据安全,任何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五)其他要求:1.在服务过程中遇到失窃现象(不限于数量多少),成交单位应在当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和采购单位报案,登记规格型号及数量,并阐述具体情况。2.安全措施及责任: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成交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成交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采购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3.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关于交通设施维护合理的建议应予执行。采购单位因国家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提出的确需变更的事项应予遵守,因此而涉及合同事项的变更,由成交单位和采购单位协商解决。4.在服务过程中,若有其他部门在本次采购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范围内或周边施工,成交单位意识到可能对服务工作造成影响时,成交单位有义务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并汇报,并由采购单位出面协调处理相关的工作。如果因成交单位没有做到及时汇报而造成的相应损失或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5.更换的设施、设备零配件,应尽可能为修理设施、设备的原品牌。6.服务单位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7.售后服务要求:更换的设施设备及配件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8.采购单位将组成考核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百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5分(含95分以上)服务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包括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服务费用1%;得分低于90分高于85分(含8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服务费用的2%;得分低于85分,支付当期服务费用的30%。成交单位连续两季度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9.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八、综合说明:1.磋商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3.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需要的材料费、设备费、维修配件费、巡检服务费、运维人工费、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各种税费、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劳保、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采购单位不再为本项目内容中的任何具体工作任务支付额外的费用。成交单位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响应单位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4.响应单位应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5.采购单位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成交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6.成交单位管理如不符合或达不到采购单位的要求,采购单位书面告知成交单位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内条款。九、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05-SZHS-C2024-0011)项目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等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内容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响应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采购文件及其附件。2.服务内容: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合同价格1.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结算单价按乙方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优惠后单价执行。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需要的材料费、设备费、维修配件费、巡检服务费、运维人工费、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各种税费、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劳保、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除支付本次项目的服务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甲方不再为本项目内容中的任何具体工作任务支付额外的费用。优惠后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支付服务费用。结算费用与前三个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标准甲方提供,在签订合同时作为附件。每三个月一次现场百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5分(含95分以上)服务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包括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服务费用1%;得分低于90分高于85分(含8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服务费用的2%;得分低于85分,支付当期服务费用的30%。乙方连续两季度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申请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正式的发票(注:最后一次付款另需提供《履行验收报告》)。3.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服务要求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四、检验和验收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十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将本项目服务转包他人,或违反甲方考核要求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利解除承包合同。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3)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4)因乙方服务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服务台账,建立服务档案,并及时报送甲方。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七、安全责任乙方需规范操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和设施运行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因服务管理不当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自身和他人)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八、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九、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同时须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三、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四、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日期:帐号:合同内附件1:考核得分表项目考评内容考评备注标志牌(20分)1.标志牌安装位置、规格或内容有错误。(4分)标志牌(20分)2.标志牌和立杆破损、变形、倾斜。(3分)标志牌(20分)3.标志牌反光系数不达标。(5分)标志牌(20分)4.标志牌缺失。(5分)标志牌(20分)5.标志牌牌面污损,牌面杆身有广告。(3分)护栏(20分)1.同一路段,护栏型号、高架水马型号及单片长度不统一。(2分)护栏(20分)2.护栏固定设施不规范。(3分)护栏(20分)3.护栏立柱头及紧固件缺失。(5分)护栏(20分)4.护栏倾斜、倾倒及破损。(6分)护栏(20分)5.护栏、端头警示桩反光膜破损或缺失。(4分)标线(20分)1.施划标线未使用符合国标的标线涂料,漆划热熔线未按国标添加玻璃微珠。(5分)标线(20分)2.标线未按国标施工或施划错误。(6分)标线(20分)3.标线复线有漏划。(3分)标线(20分)4.标线补线有缺失且不及时修复(一周内修复不到位)。(6分)信号灯(20分)1.信号灯及支架完好、无断裂、 脱焊及严重锈蚀,对严重影响安全的器件应予整修或更换。(7分)信号灯(20分)2.信号灯显示有部分或全部不亮者,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或更换。(7分)信号灯(20分)3.信号灯引下线和管内穿线绝缘良好,无破皮、塑料绝缘开裂等现象。(6分)其他设施 (20分)1.锥型标摆放位置错误。(2分)其他设施 (20分)2.警示桩固定设施不规范,倾倒及破损的。(4分)其他设施 (20分)3.爆闪灯支架破损、不发光或发光强度不够。(4分)其他设施 (20分)4.反光道钉安装不规范、缺失或反光强度不够。(4分)其他设施 (20分)5.减速驳安装不规范、缺失或反光强度不够。(6分)总分/得分合同内附件2:验收方案一、验收单位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具体人员另行安排)二、验收时间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三、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通安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项目过程中依据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生成的阶段性交付成果。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各技术服务方案以及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也是阶段验收的依据之一)。具体依据如下:1)本项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尤其是项目需求部分;2)确认收到的验收提交文档资料情况。四、验收内容和标准1.验收相关标准根据项目具体的采购需求制定。验收内容一般包括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两部分。2.需要验收的内容验收内容工作主要包括:按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能力,生成的各项阶段性交付文档。文档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等。五、验收结论由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签字。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情况。1.验收合格情况符合项目服务标准、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考核指标达标,视为验收合格。2.验收不合格情况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考核指标的。2)所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单位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实际磋商报价较低的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得分且实际磋商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3.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二者相加为供应商的总得分。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注: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中小微企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响应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二、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方案及其它占90%(权重)。(一)报价得分(10分)1.评定内容包括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磋商单位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磋商单位的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磋商单位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单位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2.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单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最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即100%-最高的投标优惠率)确定为磋商基准价(如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价格则以实际磋商报价为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00%-投标优惠率))×1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报价修正规则在评审中,对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磋商报价经磋商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单位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方案(62分)1.服务总体方案(10分)主要是指为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提供相关的服务方案,包括日常养护,应急抢修,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操作有效率的得10分;方案较为科学可行、考虑一般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事故处理抢修方案(10分)主要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急抢修处理方案,包括接到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处理流程、人员安排等。方案合理可行、措施完整详细、完善科学、切合实际、实施便捷的得10分;方案合理可行、措施完整详细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安全管理方案(10分)主要包括正常服务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安全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内容科学、条理清晰的得10分;安全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分;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期间的工具配备及使用方案(10分)针对管理制度完备、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工具使用方案详尽的得10分;管理制度较完备、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工具使用方案较清楚的得7分;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10分)针对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完整、清晰科学、内容明确、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10分;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完整、清晰科学的得7分;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完整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6分)根据内容详细程度及实施可行性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强、安排合理、科学有效的得6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强的得4分;方案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分)针对本项目具有科学完善的服务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的得6分;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良好的得4分;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较为简单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12分)1.项目组成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得3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电工证书的,每配备1名得3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四)企业综合实力(16分)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上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2.自2021年04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响应单位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及该项目任意一期的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业绩不得分。)备注:(1)付款步骤、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磋商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4)以上须要递交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时递交的资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相应证书等资料进行原件核查,如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可用扫描件代替,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代替。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