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40326184446-1209625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
53000000.00元
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
闵行区紫星路58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
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年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孟,周文一,傅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论证理由:1、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为紫竹高新区成立的具有集聚效应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0年2月21日,国家****下发批文,正式批准紫竹高新区成立全国首个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该基地是部市合作项目,并由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全权运营。2、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具有国际化、专业化的团队力量,在网络视听产业和技术水平上都具有行业引领性。3、本项目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为园区提供生产制作、内容传播、技术研发、产品创意、基础电信等服务。因本项目是一个延续性的项目,为确保项目的持续有效,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继续由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承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地 址:七莘路412号
联系方式:021-64131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方式:18321326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三鼎
电 话:18321326274
附件信息:
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pdf552.8K
项目编号:310112000240326184446-12096254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1-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协商办法及标准第七章合同协议书-2-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经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为上海紫竹高新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40326184446-12096254二、采购内容及数量1.项目名称: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2.项目内容:完成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详见项目采购需求;3.财政预算:5300万元;4.最高限价:5300万元;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特定资格要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根据财库〔2020〕46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4-05-13至2024-05-20,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网上获取售价(元):0五、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05-2114:30:00(北京时间)2.地点:本次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六、响应文件开启-3-1.开启时间:2024-05-2114:30:00(北京时间)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本次电子响应文件开启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响应文件开启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七、协商1.时间: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届时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协商会议。供应商应准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述地点,并派全权代表出席(全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书面响应文件及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参加协商。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558号联系人:郭芳颖联系电话:64131149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联系人:徐三鼎联系电话:64985238传真:64888687-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提要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2项目编号310112000240326184446-12096254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4*响应文件签收1、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否则,造成供应商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投标状态显示为待签收的,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如投标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5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558号联系人:郭芳颖联系电话:64131149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联系人:徐三鼎电话:64985238传真:648886877使用地点闵行区8项目采购资金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9最高限价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0采购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所有工作。11服务期限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2应谈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应谈保证金应谈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递交形式: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递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支付凭证上的递交单位和日期为准。收款单位: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户:076321-9840015474000631112应谈保证金开户行:浦发银行闸北支行13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提供14合同履约地点闵行区15合同履约完毕交接方式出卖人送货(合同标的)到买受人所在地,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由买受人验收并签字认可后交接完毕。16资金来源财政预算1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19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天20现场踏勘自行踏勘21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地点疑问提出及答复的方式,均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会疑问提出及答复的方式,均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答疑会:本项目□是■否召开答疑会23协商办法详见第六章协商办法及标准24是否授权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26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时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27签到解密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启标室后,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供应商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启标室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28书面响应文件递交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外,需提交书面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注:书面响应文件仅供参考,书面响应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29合同签约地点上海市闵行区30其他凡电子响应文件中需要供应商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响应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3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2项目类别定义:■服务工程货物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当其他文件就“项目类别”定义与财政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有冲突时,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项目类别定义:■服务工程货物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当其他文件就“项目类别”定义与财政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有冲突时,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33电子投标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操作须知”下载投标工具。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95763)电子投标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操作须知”下载投标工具。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95763)34信用记录1.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响应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日后。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响应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日后。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5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包括联合体各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供应商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库【2022】3号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行政许可机构颁布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6.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详见《供应商声明函》对该项要求)(格式详见附件)。7.其它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包括联合体各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供应商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库【2022】3号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行政许可机构颁布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6.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详见《供应商声明函》对该项要求)(格式详见附件)。7.其它资格要求:-7-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公告中注明的其他资格要求。36政策功能1.节能产品、环保产品(1)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2)投标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其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包括电线电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电信终端设备、防盗报警产品、安防实体防护产品等类别,详见http://www.cnca.gov.cn),则必须承诺投标产品符合3C认证,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中小企业(格式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精神,响应文件中未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非监狱企业。37响应文件非中文文字的处理响应文件中若含有非中文文字的资料,该资料需由具备工商注册认证资格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字并盖章(原件),否则,非中文文字的资料不予认可。38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无财政针对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批复,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精神,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9产品说明书缺失或与投标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针对货物及工程、服务项目中的整机或主要设备采购,为了核实响应文件关于设备参数描述的准确性,提供专家评判依据,响应文件除应提供投标产品型号与其技术参数的描述外,同时还应提供生产厂商发布的产品说明(宣传)文件原件扫描件(包括产品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打印件),并用彩色笔在产品说明(宣传)文件上圈出投标产品的型号与技术参数。40开标一览表1、响应文件开启时仅对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唱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响应文件开启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内务必填写正确的大写金额,可以补救因报价金额“单位”差错造成的错误。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沟通。询问方式: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传真至021-64888687,传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42需求解决方案负偏离接受程度带星号“★”指标不接受负偏离。43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4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须注意的问题合同法定必备条款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履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价款或报酬;7违约责任;8解决争端方法的约定条款。45合同主要条款与成交响应文件的关系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技术参数、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合同总价,合同无效。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若有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该协议无效。46文件解释权优先顺序本项目文件解释权优先顺序: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②响应文件、③合同前按时间排序的符合法规的补充文件、④合同后按时间排序的符合法规的补充文件、⑤合同。不论响应文件和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内容是否对本条款有遗漏、修改、补充、变更或否决,本条款始终为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全过程的约束性、不可更改性条款。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行为视作为已认可并实质性响应本条款的规定。47投标产品型号不是合同履约与验收的必要依据投标产品型号是供应商为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时作出的符号选择。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认可,是对响应文件承诺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认可,并不构成对投标产品型号的认可。无论合同条款如何描述,投标产品型号始终不成为合同履约与验收的必要依据,合同履约与验收以响应文件承诺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准。当履约产品型号实际所涵盖的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承诺的相关技术参数不一致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另选型号,其实际所涵盖的技术参数等于或优于响应文件承诺的相关技术参数的其他产品。若出现上述情况,且成交供应商拒不改正的,或将以欺诈论处。不论响应文件和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内容是否对本条款有遗漏、修改、补充、变更或否决,本条款始终为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全过程的约束性、不可更改性条款。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行为视作为已认可并实质性响应本条款的规定。48合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合同纠纷时,请参照合同相关条款解决。49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50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51采购代理费:招标代理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金额为:8.625万元,参照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0%。2、递交形式:银行托付(转账)3、收款单位: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公司帐户:872830222401012060735、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闵行支行6、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16针对本项目拟委派所有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等级从事专业本项目中职务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38-17履约保证金(如有)致:,(采购人名称)鉴于,(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已收到了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的成交通知书。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合同价格的银行保函作为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我行同意为成交供应商出具此保函: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成交供应商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保函。我行在第一次收到贵方提出的成交供应商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书面通告后,就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而贵方无须证明或说明要求的原因和理由。本保函在年月日前一直有效。银行授权代表(打印):银行授权代表(签字):银行名称:银行盖章:日期:,年月日银行地址:-39-单一来源采购技术方案供应商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项目特点的理解,需做出详细描述的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以下内容)1、公司简介2、服务建议书供应商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计划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3)计划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4)服务实施进度计划5)应急服务措施6)人员管理规章制度7)质量、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3、其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特色服务及承诺。-40-第六章协商办法及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协商办法,作为确定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的依据。1.适用范围本协商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协商。2.协商工作的组织职责2.1协商工作由采购方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协商小组由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2.2协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协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协商;协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向采购方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协商工作的行为。3.协商要素3.1协商小组从能力、技术力量、服务方案、业绩等几个方面和供应商进行协商。3.2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协商小组成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4.1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4.2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4.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4.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5.其他问题5.1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41-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42-第七章合同协议书包1合同模板: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合同协议书合同编码:[合同中心-合同编码]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甲方、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或“各方”,统称为“双方”。鉴于,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紫竹高新区”)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在上海市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并辐射带动以闵行区为主的上海南部科创中心的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闵行区高科技成果产业特色建设,增强上海市闵行区的综合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紧密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就2024年度紫竹高新区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主体资质1、甲方,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系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人,受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开展此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系代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对紫竹高新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对紫竹高新区履行规划定位、园区开发、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管理职能,是此次政府采购的招标人;2、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本协议项下综合服务的相关资质,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及充分的经营能力与经验从事本协议中相关业务。-43-二、服务区域本合同约定服务区域(以下合称“服务区域”),西至沪金高速(原莘奉金高速公路)、南至滨江、北至剑川路和紫龙路、东至龙吴路和滨江,服务区域面积13平方公里。若甲方有意扩大服务区域,需与乙方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三、服务内容管委会授权乙方全面负责合作区域内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具体包括:1、科学制定委托区域的总体规划,力争将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成一个具有集聚效应的网络视听产业链,涵盖内容制作、内容传播、技术研发、产品创意、基础电信服务等方面,从而奠定在此领域内的国际领先地位,并成为国际一流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2、充分发挥出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特色,有效地支持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3、配合紫竹高新区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定位,在符合紫竹高新区战略规划和产业定位的同时,充分发挥出创意港自身特色。4、负责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的宣传推广,提高网络视听产业的知名度。5、负责进行符合创意港区域内战略规划和产业定位的招商项目谈判、引进和后续维护。6、其他符合创意港区域内产业政策与发展导向的招商引资等服务工作。四、服务的目标力争将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成一个具有集聚效应的网络视听产业链,涵盖内容制作、内容传播、技术研发、产品创意、基础电信服务等方面,从而奠定在此领域内的国际领先地位,并成为国际一流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五、服务期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44-六、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七、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区经委受管委会委托,具体负责履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委托招标代理”、“确定成交供应商”,“协助代理机构质疑回复”等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管委会负责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2管委会为乙方完成政府采购所需的手续、文件提供便利,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1.3管委会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4管委会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不断改善高新区的管理服务。2、乙方的权利义务:2.1在管委会的支持下,负责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保证该项目建设资金按时到位并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接受管委会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2.2乙方应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制定各类管理办法或服务细则。2.3接受管委会及政府职能部门对乙方的考核,并积极实施各项工作。八、服务费及支付1、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相关服务按年度收取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服务费采用季度预结算,年终总结算的方式进行,服务费按服务区域内产生的总收入为计算依据。具体为:每年度服务费=以上一年度服务区域内产生的总收入为基准数的5.5%×考核系数+服务区域内产生的总收入增量部分的8%。2、每年度服务区域内产生的总收入指:服务期限内每年度服务区域内单位或个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各类收入总和。-45-3、考核系数是指:根据2024年紫竹高新区购买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的结果确定考核系数,卓越为1.02,优秀为1,良好为0.98,一般为0.96,不合格为0.94。4、每季度末的次月15日前完成上季度预结算,并于次年的一季度前完成上年度总结算,完成结算之日起的15日内支付完毕。5、特殊情形下,可对本条约定支付时间另行协商。6、本协议最终支付的合同价款以政府审批实际下拨款项为准。九、违约责任1、当事人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即构成违约。2、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对方已投入的投资款及相应利息、相对方基于本合作协议的预期利益、律师费等;并应按实际履行原则,继续履行本协议。十、其他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如管委会需乙方提供本协议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应就相关事宜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46-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视听产业平台运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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