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中标结果公示(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D2024-0025
二、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9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元整(¥26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
服务范围:围绕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重点工作与实际需求,开展课题研究、案例总结、创意产品制作、国家级信息发布平台全年信息发布,助力江北新区提高国家级新区“三区一平台”高质量发展影响力。同时,提供涉苏专业分析报告、产业月报、舆情报告等智库产品,为江北新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智力支撑、决策参考。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要求。
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洪、马万民、仇云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共计282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服务贸易大厦
联系人:肖雪
联系电话:13337722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顾工、吴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吴工
电话:025-695763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采购文件.doc

江苏大友JIANGSUDAYOU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D2024-0025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项目需求15第四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7第五章、合同格式20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26第一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D2024-00252采购单位: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江北新区管委会3发布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5日起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0:004谈判有效期:开标后十五(15)天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投标文件接收人:顾工、吴工电话:025-69576310传真:025-695763346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7开始谈判时间: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0:00谈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邀请函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D2024-0025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3、项目预算:27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项目预算包含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报价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和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5)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等。6、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09:30至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一7、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8、采购人: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联系人:肖雪联系电话:025-880293439、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联系人:顾工、吴工电话:025-69576310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15日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合格的参加谈判供应商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提供本采购文件中所需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二、谈判报价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项目预算包含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费用。2、谈判报价以项目的总体价格为主,采购单位根据项目服务情况和管理的需求,要求供应商按时完成指定工作。三、代理费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次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部分按100万元*1.5%收取,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专家评审费据实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分类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项目服务项目工程项目100以下1.5%1.5%1.0%100-5001.2%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账户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长江路支行帐号:320006623018010124880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准备壹份投标文件正本,贰份文件副本,并写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均附。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打印或复印,并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五、投标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3.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邀请函中第4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3.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主要服务指标等详细说明;(2)※《采购需求偏离表》;(3)项目实施方案;(4)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六、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服务费用按工作量结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交决算资料,经采购人审计后进行支付。七、评审阶段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商务部分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谈判资格。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后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采购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采购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采购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2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采购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八、谈判原则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有关方面专家来进行。2、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前提: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服务以及货物的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3.1参加谈判专家组:由代理机构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组成谈判小组。3.2谈判内容:(1)对谈判文件所提供服务的响应情况;(2)价格;(3)项目完成时间;(4)参加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5)参加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6)企业的信誉与业绩;(7)其他谈判小组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3.3谈判方式:(1)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参加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2)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谈判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谈判文件谈判报价表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及谈判结束时最终报价。(4)谈判结果将通知参加谈判供应商。4、谈判的进行4.1预成交单位将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4.2谈判采购的全过程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小组成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文件将不予开封。4.4代理机构将做谈判过程调整、变动记录。5、参加谈判人员5.1本次谈判由三位评委组成谈判小组。5.2谈判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效益”的原则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谈判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供应商。6、成交原则:6.1谈判结果能够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6.2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单位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九、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授权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小组经过谈判后,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D2024-00253、项目预算:27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项目预算包含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费用。4、服务期限:2024年度,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二、项目简介围绕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重点工作与实际需求,开展课题研究、案例总结、创意产品制作、国家级信息发布平台全年信息发布,助力江北新区提高国家级新区“三区一平台”高质量发展影响力。同时,提供涉苏专业分析报告、产业月报、舆情报告等智库产品,为江北新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智力支撑、决策参考。三、项目内容1、智库调研/1篇围绕南京江北新区“四大行动”以及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核心工作,总结推广江北新区相关实践在全国层面的示范引领价值。2、课题研究/1个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点题,围绕“扩大产业与创新优势提高文旅新质生产力含金量的南京江北新区探索”(暂定),整合权威专家资源与核心数据,撰写课题研究报告,服务江北新区决策参考。3、分析报告/1篇聚焦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创新实践,开展专业策划与调研分析,撰写原创分析报告,及时反映江北新区阶段性发展诉求,为江北新区开展具体工作提出对策建议。4、案例总结/2篇围绕南京江北新区在落实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调研总结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案例,并形成案例成果推广。5、日常信息发布/不少于40篇围绕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工作、创新实践和重大活动,策划撰写并发布原创信息稿件。6、专题培训/2场围绕江北新区各部门提高舆情应对、宣传策划等工作,充分整合资源、邀请行业专家,对江北新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主题培训。7、协调策划发布重要信息/不少于1次加强选题策划和资源协调,协同江北新区在获批设立9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8、经济信息与智库研究专报(1)智库报告定期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主要领导,提供各类涉苏专题分析报告,全年不少于20个。(2)周刊/约45期向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主要领导定期寄送指定周刊约45期,供江北新区主要领导掌握国家战略、省情动态,服务决策参考。(3)信息月报围绕南京江北新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定期提供依托全球信息采集网络编撰的系列信息月报,供江北新区主要领导参考。并实时收录江北新区主导产业发展动态,展现江北新区相关工作的创新性。9、建立选题策划与日常沟通机制,围绕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产业地标等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主动提供选题策划建议,并围绕南京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重点工作,定期进行选题协商,经反馈后推进选题撰写与发布。10、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通过双方共同研究、跟踪、引导、应对咨询等,助力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优化整合资源,安排专业人员跟踪对接,确保业务紧密协作。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实际工作需要,按月提供服务计划,按季度提交工作台账,按年度提交服务总结和全年信息发布清单。四、实施要求1、在本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要专职本项目,核心人员要百分百地投入到本项目中,并且整个项目团队的人员要相对固定,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团队服务人员。由于本项目涉及面广、整体要求高,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各项专职人员,以及具体负责事宜。2、成交供应商须具有相关服务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3、本项目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全部内容,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需求,供应商需满足并配合好完成。五、其他要求1、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项目进行撤回、更改。2、采购人有权更改本次项目的时间安排。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方案。4、采购人拥有对本次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70%;2、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事项后出具结案报告后,由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与尾款挂钩,30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尾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服务款项应按下列条件支付:1、供应商须完全履行合同,采购人按工作量支付费用。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采购单价增加采购数量。2合同期限:2024年度,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3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1)不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采购人还有其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予以赔偿。(2)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选择扣减相应合同款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履行。(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第五章、合同格式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项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响应文件。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项目预算包含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费用。第3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ZC-320192-JSDY-D2024-0025号标的谈判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服务方案;(3)谈判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采购需求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2)乙方完成全部服务事项后出具结案报告后,由甲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与尾款挂钩,30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尾款。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返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无法计算损失按合同总价30%承担惩罚性违约金。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惩罚性赔偿金。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其他要求1、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范围全覆盖。如果发生因乙方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办理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等过程中发生自身或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甲方被索赔的,甲方有权就全额损失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2、乙方应提供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以及服务成本、测算依据说明。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金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和税金等,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教育培训、通讯、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采购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3、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则可以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可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设备购置或租赁票据,或者相关服务人员用工合同,也可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致: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盖章)年月日五、响应报价表格式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元)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六、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七、参加谈判供应商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本承诺人现就参加项目相关事宜,自愿向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做出以下保证与承诺:1、承诺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并运行良好的法律实体。承诺人具有充分的权利、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提交应征文件并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已取得从事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承诺人内部及其他相关授权和同意。2、承诺人已详细阅读本次采购项目文件,并保证遵守文件的全部规定。承诺人将自行承担因对文件不明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承诺人在应征方案中提供的所有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3、承诺人确认,应征文件的填写与提交之目的仅为方便采购人。是否选择承诺人参与此次项目有关工作,采购单位享有绝对、充分和最终的决定权。同时,承诺人充分理解采购人在此次采购项目中所采取的程序性规定及相应安排。承诺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先关程序性规定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并放弃因此而向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利。4、承诺人确认并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承诺按照这些规定履行应征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及后续协议)。5、承诺人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此次提交应征文件及参加此次应征活动的相关行为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承诺人与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存在任何关联。6、无论承诺人提交的应征文件是否最终成交,承诺人同意对因参与此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与征集活动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7、承诺人承诺将根据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的安排和要求提交方案,并签署知识产权承诺函,以确保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成为承诺人所提交的方案或所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8、应征文件之签署人系经本承诺人合法授权的代表,其签署行为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如因承诺人未遵守上述声明与保证而给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造成任何损失,承诺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八、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等(供应商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信息服务及智库合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