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 冷库设备 冷库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1-030201-HNZL
二、项目名称: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713000(元)
广东海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文明中路12号大院1、2、3、4号首层21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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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1#冷库(通道)
睿铭
2
59205.17
4G12.2

2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2#冷库(恒温车间297.5㎡)
睿铭
2
152079.71
6G50.2

3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3#冷库(恒温车间420㎡)
睿铭
3
135954.73
6G50.2

4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4#冷库(100㎡)
睿铭
1
123646.55
4G25.2

5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5#冷库(100㎡)
睿铭
1
113671.32
4G25.2

6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6#冷库(100㎡)
睿铭
1
106520.47
4G25.2

7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7#冷库(100㎡)
睿铭
1
121209.31
4G25.2

8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8#冷库(106.25㎡)
睿铭
1
114349.57
4G25.2

9
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
10托盘单层催熟库
睿铭
1
303167.8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航(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刘科明,农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84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新兴街77号       
联系方式:0777-538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39-5号      
联系方式:0777-360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宝丹
电 话:0777-3608166

附件信息:

(发布稿)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磋商文件.pdf450.7K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项目编号:QZZC2024-C1-030201-HNZL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4-C1-030201-HNZL项目名称: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17145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1714500.00)采购需求:新棠镇2024年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部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1.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后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新兴街77号联系人:李航联系电话:0777-5382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39-5号联系方式:0777-36081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宝丹电话:0777-3608166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6.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编制时应与公告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对应)。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人和春天支行;银行账号:211559040910010530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17.1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3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1)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608166,通讯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39-5号(2)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7-5382323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新兴街77号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人和春天支行银行账号:2115590409100105306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3.2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按响应文件的承诺。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3、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70%尾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提供设备的随机附件、技术资料,可包括相应的安装配件、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金额5%收取违约金。8、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的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竞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售后服务承诺;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二份,乙方各一份。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 冷库设备 冷库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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