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QZZC2024-C3-00007-CGZX)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3-00007-CGZX
二、项目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399999(元)
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市四川南路188号黄金海岸别墅区E区33号3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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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
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安,纪承多,吴军(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7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8.46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交通组织管理中心1608室
联系方式:0777-2189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77-288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丹丹、陈侃
电 话:0777-2886006

附件信息:

审查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8012793533669834925).pdf477.0K

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QZZC2024-C3-00007-CGZX).docx135.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1: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安,纪承多,吴军(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莫丹丹、陈侃

项目联系电话
0777-2886006

采购单位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交通组织管理中心1608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7-2189366

代理机构名称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7-2886006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的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1人,营业收入为443.51万元,资产总额为573.7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项目编号:QZZC2024-C3-00007-CGZX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项目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26第五章合同文本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QZZC2024-C3-00007-CGZX)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4-C3-00007-CGZX项目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预算总金额(元):1419976.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419976.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称“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磋商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提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水东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方式:0777-2886026)。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中心银行账户: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永福东支行银行账号:2115591229100078724注:供应商无法选择以上开户银行的,请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进行缴存。3.全流程电子化要求: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充分准备,熟悉掌握电子化采购项目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帮助文档—入驻与配置—CA管理;CA证书申领路径:政采云平台—我的工作台右上角—CA管理—CA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陆政采云平台申请下载采购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安装(客户端下载)。(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上传、加密、提交、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全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已上传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的,政采云平台默认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5)供应商参与磋商过程中涉及政采云平台的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95763。4.查询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5.咨询:(1)采购部(采购文件)联系人:黄谦联系方式:0777-2886022(2)综合二部(保证金、评审、磋商、成交及合同管理)联系人:陈启梅、陈侃联系方式:0777-2886006八、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交通组织管理中心1608室联系方式:0770-21893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项目联系人:黄谦、陈启梅、陈侃项目联系方式:0777-2886022、2886006第二章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采购预算:壹佰肆拾壹万玖仟玖佰柒拾陆元整(¥1,419,976.00)二、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三、磋商文件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四、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办公区(含食堂)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面积:29054.56㎡2.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地点:钦州市南珠西大街92号面积:4030.3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次年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达90分及以上的(考核评分表见附件),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期合同,本项目履行总期限不超过3年。(二)委托管理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1.服务范围上述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公共秩序管理服务;保洁、绿化、水电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及食堂餐饮服务。2.服务形式供应商须在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设置物业管理机构,派驻专业物业管理经理,全面负责上述服务范围的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工作,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收集意见建议。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业务上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办公区公共安全服务及食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协助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维护服务区域安全秩序及食堂餐饮服务。(2)服务要求:①协助做好维稳工作,报告、调解、制止群体上访事件,参与采购人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②负责服务区内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③负责办公区门卫登记及24小时值班,办公区24小时巡逻。④负责办公大院安防、消防、监控24小时值班。⑤负责来访人员的登记核查、大件物品进出审批放行、车辆出入检查工作。⑥负责维持车辆停放、维护行驶秩序,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上下班高峰期等时段设专人指挥车辆行驶。⑦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安全、消防检查活动,并要求安保人员能正确熟练掌握各种消防、物防、技防等设备的使用方法。⑧协助做好安防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遇电梯故障及时通知维保部门并做好协助工作。⑨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临时性安保任务。⑩协助辖区公安处理治安案件。(3)服务标准: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果断及时;门卫值班按章办事、把关严格、准确无误;监控、巡逻责任心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参与重大安保事务无差错;安全生产、车辆秩序维护井然有序;负责入驻各单位在食堂早、中餐及公务接待(晚餐根据具体情况安排)。2.办公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具体包括:道路、活动场所、停车场、绿地、各办公楼层公共通道、地面、天面、墙面、走廊、楼梯扶手、门厅、办公楼和会议室、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机房(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路灯、走廊灯、广告栏(牌)、交通标志、饮水机、地毯(含电梯地毯)、化粪池、沉沙井、下水道、二次加压水池等清洁保养工作。(2)服务要求:①道路、活动场所、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1次。②办公区公共通道、走廊、公共楼梯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2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③楼宇大厅每日拖洗1次,大厅玻璃每周清洁1次。④电梯轿厢内地毯每日更换1次。⑤路灯、走廊灯每半个月清洁1次。⑥各楼层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2次以上。⑦各办公楼按楼层设置垃圾桶,垃圾须分类处理,每日清运2次以上。⑧负责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废弃物品的收集、分类清运。⑨负责办公大楼大厅、通道、地板、立柱的抛光打腊,每季保养1次。⑩负责办公楼大厅灯具保洁保养,每季保养1次。⑪负责办公大院室外及地下室部分的清洁。⑫负责管道、化粪池、沉沙井、下水道、水池、清理疏通和杂物打捞。⑬负责服务范围内每年4次的除“四害”工作。⑭配合采购人完成临时性保洁任务。(3)服务标准:①服务区域公共场所地面无纸屑、油渍、痰迹、口香糖、果皮、烟头、白色垃圾等。②玻璃门(窗、墙)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③各楼层大厅、室内吊顶、吸音墙上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④公共场所、卫生间、各垃圾收集点无堆积物,垃圾箱外表干净、无积垢、无异味。⑤卫生间保持清洁、干净,洗手盆上无杂物、无纸屑、无积水;及时清理脚印、水渍;镜子每日全面擦拭清洁;大小便池内外无淡垢;墙面、水管、隔断、门坎、窗台无灰尘,厕所内无异味。⑥大理石、瓷砖地面光亮、不锈钢(如电梯间、扶手、门把等)全面保养擦拭,上不锈钢油。⑦公共区域各种设施的清洁,符合卫生标准。⑧化粪池、下水道无溢流,道路地面无“四害”粪便痕迹。3.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1)服务内容:负责对服务区域公用绿地、花草、树木养护、修剪、补种,负责室内花草布置、养护。(2)服务要求:①负责服务范围内各种花卉植物的修剪、养护、补种、浇灌、施肥、松土、防涝、防冻工作。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②做好草坪树木修剪、补种,保持无杂草、枯枝,清运修剪余下的杂草、枯枝等废弃物。③配合采购人完成绿化临时性工作任务。(3)服务标准:绿地无破坏、践踏,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死。及时更换各类荫生植物,保持地面无枯枝、枯叶、无绿化废异物。4.办公区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负责服务区域水电保障、水电维修、水电设备设施保养工作,确保水电正常安全运行。(2)服务要求:①负责公共区域内(包括:道路、活动场所、停车场、绿地、公共楼道、走廊、地下室、机房、庭院等区域)照明设施的维修更换。②负责公共区域水电设备、设施维护保障。③负责公共卫生间的排气扇、照明、各种阀门、水管、龙头、开关等维修更换。④负责除浮球阀及变频器外的供水加压控制柜维修。⑤负责空调、电梯操作,高低压配电操作管理及24小时值班。⑥在单位提供材料的前提下,为服务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水电维修服务。(3)服务标准:经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上报处理,维修快速及时,突发性重大故障维修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确保提供的维修更换物品质量上乘。5.食堂餐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①食堂地点: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四楼食堂(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②用餐规模:早餐就餐人数约60人以上(以实际人数为准),中餐就餐人数约100人以上(以实际人数为准),不开晚餐(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晚餐的,供应商须予以配合做好供餐)。③按采购人餐饮服务管理的要求,完成采购人饭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和饭堂工作安排,保障按采购人用餐人员的用餐要求和标准提供服务(包括接待用餐服务)。★④成交供应商须在提供餐饮服务前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含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2)采购人职责和权利①采购人为经营主体,经营形式为自主经营、购买服务。即成交供应商仅提供劳动管理服务,采购人负责如物品采购、财务收支等其他一切管理工作。②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现有设备设施均由采购人提供。③采购人承担食堂的水、电、天然气以及洗涤剂、餐纸、牙签等餐饮低值易耗品费用。④采购人监督检查指导成交供应商的工作,确保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满足机关人员的就餐需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⑤采购人指导成交供应商制定食堂的管理制度,使之符合行业的标准要求,保证食堂卫生安全可靠。⑥采购人指导成交供应商制定食谱,使饭菜的花色品种基本满足机关人员的需求。⑦采购人根据单位用餐人数和用餐标准,按月将用餐费用提前拨付给成交供应商,充值到报餐系统中,成交供应商按个人实际消费扣减。采购人充值的用餐费成交供应商必须用于采购人供餐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采购人用餐人员用餐费用由用餐人员向成交供应商结算。⑧采购人接待时,根据采购人接待用餐标准的需求,确定当餐的配套标准,菜品按实际数量和当天的市场价结算。采购人接待用餐费用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结算。(3)供应商职责和权利①供应商只提供劳动管理服务,在服务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为机关人员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②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当保障饭堂的食材采购、日常管理、食品安全、卫生清洁,保证用餐环境的质量。接受采购人必要的监督检查,保障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毒,严格预防食物中毒,若出现食物中毒问题,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厨余物品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③供应商须建立健全食堂有关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食堂工人人身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成交供应商自负。④供应商保管和使用好采购人交给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⑤供应商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能将水、电用在与食堂烹煮无关的其他方面。⑥供应商雇用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人员安排、工作分工及薪酬分配等由成交供应商自主安排。雇用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身体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⑦供应商雇佣的厨师,有初级以上(含初级)厨师证,熟悉粤桂系菜烹饪。⑧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的早餐4.5元/人、中餐10.5元/人(二荤二素)的伙食标准执行。米饭不限量,汤、粥、咸菜、辣椒、水果免费提供。供餐材料含小菜、粥品、小吃、配料等开支。餐费标准若需调整,待运营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成本双方协商调整。成交供应商可在确保采购人餐标供应基础上增加菜品种类,由用餐人员自愿选择消费。★⑨供应商必须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报餐系统供采购人使用(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等均可);⑩根据采购人定的饭堂开饭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按质按量送达相关原料,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前制作完成,不得延迟。(四)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1.物业管理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考评标准》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如供应商响应承诺高于以上标准的,以承诺为准。2.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物业管理进行抽查考核,如达不到上述规定要求,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管理水平不达标的,可终止管理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五)服务人员配置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最低配置服务人员30人。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如下:(1)管理人员配置(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经理助理1人,管理人员1人,共3人。(2)安保人员配置(12人)①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大院安保人员岗位设置(8人)。②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安保人员设置(4人)。(3)保洁人员配置(4人)①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大院保洁人员岗位设置(4人)。②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实行包干负责。(4)水电人员配置(2人)(5)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配置(4人)(6)食堂人员配置(5人):总务1人,厨师1人,服务员3人。2.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指挥能力,掌握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的运作流程和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在服务期间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征求采购人同意。★(2)经理助理1人:具有2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大专以上学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和方案,协助制订各项必要的应急预案,草拟工作总结,协助做好日常管理等。经理助理在服务期间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征求采购人同意。★(3)管理人员1人:具有1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4)安保人员:五官端正,身体素质佳,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上岗前经过岗位培训,岗中持续培训,具备一定沟通能力,文明礼貌,责任心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严重违反劳动法受到处理等情况,复退(转业)军人优先。(5)水电人员:身体健康、必须有水电工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6)消防站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相关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并24小时值班。(7)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岗中持续培训,能吃苦耐劳,具有保洁和消杀经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8)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各单位的用餐工作及饭堂卫生工作,必须有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注:工作经验必须提供相关人员聘用合同关键页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六)服务人员安置规划要求成交供应商需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人员“五险一金”。个人自愿离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七)供应商必须提供物业服务方案(须包含质量保证措施、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等内容)和人员配置方案,否则响应无效。(八)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人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2.成交供应商人员必须足额配置,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人员补员期为10天),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钦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4.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物业交接手续。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九)商务要求1.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或“必须”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响应无效。2.供应商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年度包干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工资附加及保险)、物业经理管理费用、设备配置费用、员工餐费、项目管理费、员工工作服费用、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等成本费用的总和。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以及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报采购监管部门查处。2.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不按响应文件履约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等严肃处理。附件: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备注基础管理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具备相应能力10每少1人或能力不足扣1分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有效5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利扣1-5分档案资料管理规范5档案不完整或管理混乱扣1-5分客户服务服务态度热情、礼貌5发现态度不佳扣1-5分及时响应业主需求、处理投诉5响应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扣1-5分定期与业主沟通收集意见建议5未定期沟通扣1-5分公告通知发布及时、准确5发布不及时或有误扣1-5分环境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无垃圾杂物5发现不清洁扣1-5分垃圾清运及时、无堆积5运送不及时扣1-5分绿化养护良好、景观美观5绿化不佳扣1-5分消杀工作按要求进行5未按要求消杀扣1-5分设施设备维护设施设备台账齐全,记录准确5台账不齐全或记录不准确扣1-5分定期维护保养、运行正常5发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扣1-5分维修及时、保证正常使用5维修不及时扣1-5分节能措施有效、降低耗能5耗能过高扣1-5分安全管理保安人员配备到位、巡逻制度落实5人员不足或巡逻不到位扣1-5分门禁管理严格、进出有序5管理不严扣1-5分消防安全设备齐全、定期检查5设施不安全或检查不到位扣1-5分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有效5预案不完善或演练无效扣1-5分合 计100加分项获得业主表扬或荣誉称号5视情况加分创新服务举报、取得良好有效果5视情况加分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考核内容和分值进行调整或者优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检查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页码内 容1项目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项目编号:QZZC2024-C3-00007-CGZX2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磋商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注:1.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2.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30(北京时间)注意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6评审及磋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7评定方法: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8代理服务费: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缴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1.项目名称: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2.项目编号:QZZC2024-C3-00007-CGZX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货物和服务”是指本次采购文件中所采购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产品以及其提供的服务。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指导文件,简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技术、服务和报价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五)代理委托委托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六)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本中心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本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对采购人、本中心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本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不接受传真形式)质疑部门联系方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0777-2886002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钦州市财政局0777-2895258(十)查询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本中心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本中心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本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中心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三、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磋商小组将报财政部门查处。(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保证金票据或转账凭证扫描件(户名、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须清晰可辨)★(2)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项目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8)实施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格式自拟)(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情况(根据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格式自拟)(10)供应商获得相关认证、资质证书证明材料(11)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或材料3.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注:①标注★号的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②供应商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加密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履行其各项条款的规定并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应为电子文件或扫描件(样品除外)。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未正确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响应内容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可为电子签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简称“盖章”,可为电子公章),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5.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不清晰等原因导致被误读或漏读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本中心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视为无效文件。2.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五)报价1.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总报价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货物和服务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六)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2.提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水东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方式:0777-2886026)。(2)以网上银行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中心银行账户: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永福东支行银行账号:2115591229100078724注:供应商无法选择以上开户银行的,请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进行缴存。3.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递交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以及本中心财务室出具的《保证金收缴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对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保证金的退付: 提交形式 供应商网上银行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形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成交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形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供应商须将编制好的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响应文件开启(一)本中心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二)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向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对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政采云平台视为供应商自主放弃磋商。(三)资格审查1.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采购人或本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有效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五、评审与磋商(一)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2.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二)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三)实质性审查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实质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②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供或内容虚假的;③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未按规定盖章的;④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⑤经磋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⑥经磋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功能、服务事项发生较大偏离,已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⑦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⑧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⑨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四)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五)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即系供应商响应报价。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未采用人民币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明细表中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服务事项未明确或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3)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报价未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六)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形式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七)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八)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九)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特殊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本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七、结果公告本中心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六)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十、其他事项(一)代理服务费1.本中心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本中心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代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2%1.2%0.8%100-5000.88%0.64%0.56%500-10000.64%0.36%0.44%1000-50000.4%0.2%0.28%5000-100000.2%0.08%0.16%10000-1000000.04%0.04%0.04%100000以上0.008%0.008%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费标准按以上标准的60%执行(二)解释权: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三)有关事宜所有与采购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讯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邮政编码:535000咨询:(1)采购部(采购文件)联系人:黄谦联系方式:0777-2886022(2)综合二部(保证金、评审、磋商、成交及合同管理)联系人:陈启梅、陈侃联系方式:0777-2886006(3)邮箱:qzzfcgzx@126.com(4)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95763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一、评审原则(一)评审依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三)评分方式: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评分细则(一)磋商报价得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二)商务技术分(70分)1.技术分(满分60分)1.1服务方案分(8分)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分工安排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每项得2分,满分8分。1.2管理规章制度分(8分)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供应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符合项目特性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每项得2分,满分8分。1.3应急方案分(6分)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针对各种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设备、应急程序、处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1.4服务承诺分(8分)由评审小组各成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的①服务流程及措施、②满意度提升方案、质量服务保障措施、③保洁服务周期优于采购需求、④提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食堂餐饮及公务接待服务承诺的,每项得2分,满分8分。1.5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分(30分)1.5.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或物业经理岗位证的得3分。1.5.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提供聘用合同的,每人得0.5分,满分6分;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为复退(转业)军人的,每人得1分,满分6分;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具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的,每人得1分,满分6分。(本项满分18分)1.5.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水电人员、消防站监控值班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提供聘用合同的,每人得0.5分,满分5分。1.5.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站监控值班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证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1.5.5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聘用合同或复退(转业)军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信誉及业绩分(满分10分)2.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型物业管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本项满分4分(须提供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期限、签名盖章内容的关键页,同一项目多份合同按一项业务计算)2.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为同类型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2年及以上的,每一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期限、签名盖章内容的关键页,同一项目多份合同按一项业务计算)三、总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商务技术分四、成交供应商的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五章合同文本(参考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经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一、服务范围基本情况:(一)项目地点:(二)服务场所规模:二、项目服务内容:(一)办公区公共安全服务:(二)办公区保洁服务:(三)办公区绿化养护服务:(四)办公区水电维修保养服务:(五)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条服务标准(一)安保服务1.2.3.……(二)保洁服务1.2.3.……第三条人员岗位配置及工资待遇要求(一)人员岗位。1.2.3.……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本合同物业管理费总价为人民币元整(¥)。该合同价包含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成本,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工资附加及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用、配置费用、员工餐费补贴、项目管理费、员工工作服费用、节日福利费、低值易耗品、加班费、培训费、专用工具、用品材料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支付方式:开户名:开户行:帐号: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为乙方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协助;(三)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服务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服务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多次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更换服务人员,通知整改两次以上,情况未解决,乙方怠于整改的,甲方可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年度管理计划,对不合理的工作计划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五)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六)按时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七)对于甲方临时工作安排,如属于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乙方权利义务(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组织实施经甲方审定通过后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制度;(二)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提请甲方处理等措施;(三)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并有权要求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不允许乙方分包或转包甲方委托的管理事宜;(五)对所聘用人员严格审核,保证聘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严格体检,有上岗资格证;(六)保证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号,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七)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八)应负责除属于专业公司承包维修和养护范围之外的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乙方要按照甲方与专业公司签订的质保协议和设施设备的各项要求,制定日常使用运行和维修保养制度,配备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和监督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九)乙方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节能化措施,降低大楼能耗;(十一)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第六条奖惩办法根据合同约定,因乙方不定期考核不达标、严重违约、受到有效投诉多、达不到所承诺的管理目标或重大管理失误,操作失当,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严重违约、或受到有效投诉超过3宗、或因重大管理失误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交接工作。第七条其他约定(一)乙方只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范围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如发生维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二)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上述物业实施科学、专业化统一管理。(三)乙方在服务费中自行考虑日常服务所需的一切物品。(四)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五)乙方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六)乙方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七)乙方对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八)乙方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九)有重要活动时,乙方在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派员义务支持,不计费用。(十)物业用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负责。(十一)因乙方人员本身原因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指代不明)全额赔付。(十二)乙方在签约前,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十三)由于本协议标的为购买物业服务性质,甲方与乙方派驻人员不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乙方派驻人员选派安排、工作时间、人员管理等由乙方自主安排;(十四)协议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疾病、受伤(含工作时段内受伤或其他时段受伤)、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十五)协议期间乙方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意外保险费、服装费、税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六)协议期内,若甲方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如机构改革撤并、变更办公地点等不再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需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月数按实结算物业服务费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或者以工资、成本上升等借口不履行本协议的,则视乙方违约,乙方要赔偿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应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四)为维护公众、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淹、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时,因乙方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核实符合法律规定紧急避险条件的,乙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五)按合同约定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将管理的全部技术资料及档案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拖延。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档案资料不能及时顺利移交,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第九条附则(一)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二)本合同包括:1.本合同条款;2.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及服务承诺、各项管理制度、节能措施;3.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4.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承诺。(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资格文件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格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郑重声明:(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二、商务技术文件磋商函(格式)致: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供应商名称)经正式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我公司承诺:1.我方已详细审阅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人员、数据和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与我公司有关的正式通讯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盖章):日期: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所在部门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服务地点付款条件…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响应表(格式)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供应商须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对项目需求中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并申明偏离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人员配置表(格式)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执业资格/职称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3…注:应提供所配置人员姓名、身份证、岗位、资格职称、工作年限等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甲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所在页码注:业绩证明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备注12024年钦州市交通组织管理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旧办公区物业管理(含机关食堂饮食)服务大写: 元整小写:¥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报价,采取以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上所述服务内容,并给出项目总报价。3.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4.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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