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ZLL2024LZ068(招标文件编号:XZLL2024LZ068)
二、项目名称: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9.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林芝市巴宜区
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服务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为止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少辉、张迅振、潘国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收取代理费5982.00元,由成交投标人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8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方式:庞老师0894-5883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四郎玉珍16689048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郎玉珍
电 话: 166890487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20: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少辉、张迅振、潘国梁
总成交金额
¥39.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四郎玉珍
项目联系电话
16689048712
采购单位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庞老师0894-5883019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四郎玉珍16689048712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doc
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ZLL2024LZ068采购人: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二、总则14第三章评审办法25一、总则25二、评审方法26三、评审程序26四、废标32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33六、评审工作纪律33第四章合同条款34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投标函4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委托书44三、磋商保证金46四、响应一览表47五、资格审查资料48六、工作方案49七、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50八、其他材料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LL2024LZ068项目名称: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9.93万元采购需求: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为止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2.4《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2.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850.00元(人民币)2.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2.4.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1-10栋一单元1301室2.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6.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联系方式:庞老师0894-5883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联系方式:四郎玉珍166890487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四郎玉珍电话:166890487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1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LL2024LZ0682.1采购人采购人: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联系人:庞老师联系方式:0894-5883019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联 系 人:四郎玉珍联系电话:16689048712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林芝市藏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3.3采购预算39.93万元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6采购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为止3.8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巴宜区3.9分 包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4磋商服务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收取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投标人交纳。2、交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3、成交投标人如不按期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0.1政策鼓励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1政策鼓励《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0.2政策鼓励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10.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4.1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磋商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2份(PDF版已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和Word版同时具备),响应一览表1份(含投标函;响应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7.1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1)投标人不得对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响应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3)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响应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4)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5)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6)响应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7)电子光盘格式中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为PDF和WORD版格式(封面盖章)。17.2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电子光盘应在非读物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纸条粘贴在非读物面后在纸条上加盖公章)。18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加盖骑缝章并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光盘与响应一览表一起封装一个包装。4、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9磋商报价报价方式:响应一览表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5月27日16点00分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1-10栋一单元1301室2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21.2磋商保证金1、金额:0.0万元2、递交方式:保函/保险21.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 /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转帐成交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成交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22.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5月27日16点00分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1-10栋一单元1301室23.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其余3人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投标人否,推荐前3名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为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指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2.5“设备”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服务。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施工、辅材、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培训、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标包划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采购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合同履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分包: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4.合格的投标人4.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4.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4.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了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4.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需向投标人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3成交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磋商服务费。6.保密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7.语言及计量7.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本次采购响应文件中所有价格均以元为单位。8.知识产权8.1投标人应保证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8.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而导致发生影响磋商得分、或磋商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及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政策鼓励10.1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型、小型、微型、残疾人企业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2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0.3具体执行办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10.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1.磋商限制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3)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投标人。12.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活动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进行。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3.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3.1磋商邀请书13.2投标人须知13.3评审办法13.4合同条款13.5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采购需求13.6响应文件格式13.7补充通知等(如果有)根据本章第14.1款和第14.2、14.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不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内容做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2投标人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修改内容如影响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14.1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4.3本次采购的所有澄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在代理机构办公现场领取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应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以其他媒介形式收取澄清、通知的,应在收到文件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通知。15.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按1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投标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就投标人就现场或市场了解的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16.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编写及格式17.1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文本(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彩色或黑白打印)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响应文件的密封18.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具体封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贴密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封口处签字。18.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9.磋商报价规定19.1本次磋商由采购人提供书面采购需求,由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服务要求填写本合同各子项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投标人的响应一览表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磋商小组将逐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9.3最终报价为签约合同价。19.4报价需包括设备的材料、安装辅材、工具费、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金、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20.响应文件递交、修改20.1投标人应在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并在采购人按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20.2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21.磋商有效期、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1.2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成交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21.3投标人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由于成交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要求)的。(6)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7)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21.4签订合同后,如成交投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磋商准备22.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投标人参加磋商的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投标人未参加磋商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2.3磋商时由采购人或投标人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2.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并清点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如实在响应记录表上记录,并做为专家符合性检查的依据。22.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响应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22.6所有响应文件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7投标人代表对记录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拒绝签字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认可所有记录内容。22.8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响应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9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3.磋商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3名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3.3具体评审详见第三章。24.成交24.1成交原则: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成交投标人和候选人。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与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投标人。25.成交通知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成交投标人如果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26.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1-10栋一单元1301室。投标人在开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处罚。27.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的理由。28.无效磋商的情形在磋商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的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的组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9.签订合同29.1磋商文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2成交投标人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符合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4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请投标人参加磋商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30.履行合同30.1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本次采购的验收由采购人负责,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劳务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2.特别说明32.1多家投标人参加磋商,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型号(或版本)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同一品牌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评审得分最高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评审得分相同时,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版本)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列表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2.3投标人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交后发现的,成交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2.4投标人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2)响应文件的服务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不符的;(3)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32.5采购人就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2.6招标文件中对围标串标行为规定(一)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成交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32.7围标串标的其他责任有哪些(一)行政责任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成交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1)以行贿谋取成交;(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民事责任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若是还不能成立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32.8要求投标人作何承诺为了禁止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郑重承诺:不允许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成交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不允许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不允许投标者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不允许投标者之间其他串标行为。发现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处,根据情节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2.7.1.1.1.评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2.7.1.2.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组成情况见第二章采购人须知。2.7.1.3.3.磋商原则及磋商小组职责3.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3.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磋商,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2)审查投标人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投标人;(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3.3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三、评审程序1.磋商程序及方法3.1.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3.1.2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合格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名称、营业执照一致;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和2022-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两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同一分包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有效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9、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综合评定3.符合性检查3.3.1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及组成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组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装订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8响应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9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合同履行地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1采购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及报价符合性;1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百。结论(通过或未通过)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将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理解,对每个有效响应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独立的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评分项目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合计分值10分69分21分0分100分一、报价评分(1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分1、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2、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10分二、技术评分(69分)1服务要求响应采购需求中,标注◆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投标人有一项重要服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即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普通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7分,投标人普通服务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1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参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17分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监理大纲,其重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理范围 2.监理服务 3.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4.监理服务的造价控制措施5.监理服务的进度控制措施 6.监理服务的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7.监理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监理服务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设施情况 9.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及应对方案 10.组织协调措施11.投资控制 内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且逻辑清晰、条理严谨、可行性强的得 22分;以上有一项缺项扣2分,有一项内容阐述不明或逻辑不清、条理紊乱的扣 1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223对项目 的认识 和分析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的认识和分析进行编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①项目的认识;②重难点分析;③解决措施等;④工作保密管理。内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且逻辑清晰、条理严谨、可行性强的得 12分;以上有一项缺项扣3分,有一项内容阐述不明或逻辑不清、条理紊乱的扣 2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12分4后续服务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响应时间;②对于本项目的后续服务人员配置及安排;③对时间节点把握到位;④进度偏差的纠正措施;⑤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具有创新性、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减3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不全面、详尽、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5分5合理化建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每提出1条对采购人有利的、实用的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多得3分。3分三、商务评分(21分)1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分2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1、项目组拟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得5分,最多得5分。2、项目组拟配备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得2分,最多得6分。注: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的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全不得分,上述所有人员信息入住现场后不得变更。11分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2 分。 注:以营业执照上注册地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分4投标文件规范性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或错误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或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2分备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6.出具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7.评审争议处理规则7.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7.3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4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2)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7.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8.报价符合性响应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项目预算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9.复核评审结果9.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四、废标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成交投标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成交通知书;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绩效考核表、保密承诺书、回避声明及廉政承诺书。2.标的2.1标的名称:2.2标的质量: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本项目服务费即检查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并对乙方派出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4.2乙方提供服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应的服务费。4.3为完成项目实施,甲方应配合乙方,满足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理要求,向乙方做好相关政策解释,提供相应的资料等。4.4甲方需对乙方提交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验收。4.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按乙方提供服务所达到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4.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5.2乙方根据提供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5.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完成相关工作。5.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5.5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6.1付款方式:7.履行期限8.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签订后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按合同文件要求履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成交金额30%的违约金。9.不可抗力9.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保密10.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应做好保密工作,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任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10.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乙方人员故意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国家秘密事项泄露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3乙方人员应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和被查单位的各项保密规定,严禁对涉密内容进行拍摄、照相、录音,因调查取证需要进行记录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10.4乙方人员有违反保密协议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反映,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10.5以上保密协议中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执行。11.合同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合同生效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变更的,需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备案。12.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4份,乙方1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地址: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见证方(盖章):见证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2.监理范围及内容3.监理依据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5.其他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2.成果文件的深度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四、委托人财产清单(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5.技术标准、规范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7.其他资料……(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注:标注◆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XX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____(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报价,的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的任何缺陷,达到质量要求。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投标人。(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投标人。(3)我方承诺踏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4)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将磋商代理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5)我方承诺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成交合同,否则采购人可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投标人。(6)我方承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均合格有效,所有技术应用和法律风险由我方承担。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证明、陈述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____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磋商保证金致:(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投标人名称)根据本(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磋商保证金要求,已将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按磋商文件中的形式缴纳至(磋商文件中约定的账户)。磋商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复印件粘贴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可不填写此表,仅需附保函证明即可;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响应一览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响应报价磋商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采购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百注: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填写上述实质性内容2.响应一览表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响应一览表价格为准。3.响应一览表除附于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外,还必须按此格式单独密封封装用于开标时唱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偏离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序号招标要求参数投标实际参数实际参数证明材料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填写说明:1.投标人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招标设备实际参数等,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此表可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具体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条资格性审查要求提供七、工作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不限。八、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工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第二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九、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要求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