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品服务 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3-50004-CJXG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
南宁华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大楼305室“一照多址”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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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
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93万元时则提前终止合同)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新盈(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黄晓艳,邓彰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固定金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1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4.37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钟秀路1号
联系方式:0777-621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安园路一巷16号
联系方式:0777-59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秋灵、潘梅
电 话:0777-598882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62.5K
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pdf451.2K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且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南宁华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105万元,资产总额为117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南宁华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6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4-C3-50004-CJXG采购人:灵山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1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QZZC2024-C3-50004-CJXG)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4-C3-50004-CJXG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93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9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一项,包括标识牌、写真喷绘、党建文化宣传展板、户外宣传栏等宣传标识物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930000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导致投标人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自行负责。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开户名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银行账号:20734101040010232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4)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用制作响应文件时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7)如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须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依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注:①采用邮寄方式的拒收到付邮件,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应当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方式存储(1份),须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钟秀路1号项目联系人:吴工项目联系方式:0777-6218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安园路一巷16号项目联系人:陈秋灵、潘梅项目联系方式:0777-59888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复印件,应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12.1.1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8.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4.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竞标无效。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1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妥善保管。备注: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6.开标结束后,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请供应商提交退保证金申请书发至邮箱327649663@qq.com作为退磋商保证金的依据(格式详见本章附件3)。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程序(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接收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2)开标过程“政采云”平台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3)开标结束。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26.2磋商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29.1他证明材料。29.2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自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7-5988828,通讯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安园路一巷16号业务时间: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固定金额人民币¥11160.00元,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代理机构于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质疑事项为:投诉人于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邮编: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商定结果为准,本章内容仅作参考)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2024年广告、宣传品服务采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结算要求:截止2024年12月31日,采购实施未达到93万元,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结算。或合同实施金额达到93万元,合同实施期限未达到2024年12月31日,按照93万元结算。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质量保证期:。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3、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开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要求或验收规范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差;或使用的材料品质差、不符合约定;或不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管理、协调;不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次服务费0.5‰的延迟履行违约金。逾期5日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未付合同款甲方将不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实际结算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3、如果乙方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的工艺标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整改。若经2次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乙方应当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4、如果乙方在中标后不按合同约定响应甲方需求的,经甲方发函后还不响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5、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竞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服务需求偏离表;4、服务方案;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品服务 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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