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



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5-28 07:12:37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4000037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湖南省科富花炮实业有限公司
醴陵市李畋镇
8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湖南省科富花炮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8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1116073、SC1111318、赵先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的1.5%计算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36号
联系方式:0833-3301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797号11幢12楼12号
联系方式:0833-2413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33-2413640

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4051702).zip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八章评审方法........................................................................................-59-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6-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二、采购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2万元。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1-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具有***门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丙级及以上资质。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3、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进行在线获取。4、售价:0元。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十、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本项目开标室】。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3-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36号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833-330183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3-2413640-4-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4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5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焰火燃放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1:08分-21:28分。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8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不少于3家。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9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2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0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1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参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函的作为无效处理,虚假声明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3、本项目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1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成,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注: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12)在采购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5、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采购法律法规构成行政处罚的,采购人参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采购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14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5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本磋商文件与此项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表述为准。1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磋商文件与此项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表述为准。1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8-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62-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方案、履约能力等。3.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依据说明1报价(10%)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分因素2项目方案(60%)焰火燃放设计方案(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燃放技术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至少包括:①焰火燃放等级、时间地点及活动主题相应的编组文字说明;②燃放产品布置示意简图;③燃放器材的基本情况及点火方式;④人员分工及职责、⑤操作规程、⑥现场安技术类评分因素2项目方案(60%)焰火燃放设计方案(40分)全管理措施、⑦应急预案、⑧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方案完整,能够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扣2.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是指: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②照抄照搬,③前后矛盾,④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等。技术类评分因素2项目方案(60%)焰火编排创意方案(20分)供应商须提供编排创意方案,内容包括:①阵地布置合理性;②品类搭配合理性;③产品效果搭配合理性;④施工方案合理性方案完整,能够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扣2.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是指: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②照抄照搬,③前后矛盾,④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等。技术类评分因素3履约能力(30%)拟派人员配备14分1、供应商拟投入团队人员中每有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10分。2、供应商拟投入团队人员中每有1名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共同评分因素3履约能力(30%)类似业绩16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得16分。注: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64-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65-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项目概况: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提供烟花、燃放和配套设施服务。二、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焰火燃放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1:08分-21:28分。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一、焰火产品一、焰火产品一、焰火产品一、焰火产品一、焰火产品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备注29.100发W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30.100发Z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31.140发V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32.100扇形特效组合烟花发300033.100发直形特效组合烟花发420034.13发扇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35.13发Z型单排组合烟花排4036.13发C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37.13发W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38.1.75寸单发特效花束50mm60039.1.75寸单发特效烛光50mm60040.1.75寸单发特效虎尾50mm40041.1.75寸单发特效花柱50mm40042.1.75寸单发特效炸花50mm40043.1.2寸单发紫光珠带锦花束30mm6044.1.2寸单发红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45.1.2寸单发绿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46.1.2寸单发蓝光珠带锦花束30mm6047.3寸特效礼花弹76mm40048.3寸特效精品礼花弹76mm40049.4寸特效礼花弹102mm40050.4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02mm40051.5寸特效礼花弹127mm40052.5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27mm40053.6寸特效礼花弹152mm24054.6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52mm24055.高空数字焰火1、2、3、4、5组556.超级海市蜃楼组1二、焰火燃放服务二、焰火燃放服务二、焰火燃放服务二、焰火燃放服务二、焰火燃放服务9.烟花燃放技术人员工资项110.烟花工程师工资项111.燃放人员差旅费项112.燃放人员住宿费项113.燃放器材及产品往返运输费用车114.燃放器材/辅助/耗材场115.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场116.音乐点火系统损耗及折旧场1(三)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焰火燃放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焰火燃放等级、燃放产品布置等)、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品类搭配、产品效果搭配等),经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进行必要修改调整,并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审查。焰火产品如有微调,根据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确定。2、本次焰火表演所提供的烟花需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燃放产品和设施必须具有合格产品质检报告。(需提供质检报告采购人查验)3、本次燃放烟花时间应不低于20分钟,如低于20分钟,按违约处理。4、严格执行GB28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及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其实施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燃放时的安全工作等事宜,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人概不负责。6、乙方须提供合理的人员安排,人员包含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保管员以及承担燃放作业的火药安装、装填、点火、检测等作业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焰火燃放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证燃放区域内的人员、构筑物、建筑物、物品等安全责任,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元;2、元;3、元。付款方式:1、本次服务圆满完成后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甲方自收到付款申请后一次性付清。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68-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会同乙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规定、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承诺、采购合同约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6、验收不合格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前期已支付采购款无条件返还甲方,合同中止。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69-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五通桥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71-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5月 目 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八章评审方法-59-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6-1.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二、采购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2万元。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具有***门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丙级及以上资质。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3、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进行在线获取。4、售价:0元。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本项目开标室】。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36号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833-330183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3-24136402.第二章磋商须知2.1.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4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5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焰火燃放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1:08分-21:28分。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8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不少于3家。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9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2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0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0000元(大写:玖拾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参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函的作为无效处理,虚假声明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3、本项目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注: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12)在采购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5、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采购法律法规构成行政处罚的,采购人参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采购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14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5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本磋商文件与此项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表述为准。1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磋商文件与此项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表述为准。1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19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0响应文件份数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21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136402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1364023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3-2413640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25供应商询问根据财政部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3-2413640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26供应商质疑根据财政部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3-2413640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762号时代青江二期SOHO写字楼12楼12号邮编:614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3-3302127。联系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路南段16号。邮政编码:6148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备案。29招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的1.5%计算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1672fd954532414.html;30其他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31特别注意如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存在与磋商文件其余部分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附表所述内容为准。2.1.22.1.3.二、总则2.1.4.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1.5.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6.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1.7.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不适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9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进口产品。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1.8.三、磋商文件2.1.9.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10.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11.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1.12.四、响应文件2.1.13.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2.1.14.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1.15.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1.16.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2.1.17.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1.18.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性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壹份,采用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编制目录,并从目录开始逐页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实质性要求)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2.1.19.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1.20.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21.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1.22.五、评审2.1.23.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2.1.24.六、成交事项2.1.25.23.确定成交供应商2.1.26.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7.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1.28.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9.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1.30.(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1.31.(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32.(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1.33.(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2.1.34.(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1.35.24.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1.36.25.成交结果2.1.37.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1.38.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1.39.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1.40.26.成交通知书2.1.41.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1.42.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43.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4.七、合同事项2.1.45.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1.46.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1.47.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1.48.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1.49.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2.1.50.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1.51.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52.34.履行合同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1.53.35.验收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进行执行。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2.1.54.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2.1.55.八、磋商纪律要求2.1.56.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2.1.57.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2.1.58.十、其他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具有***门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丙级及以上资质。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可提供提供承诺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须将本单位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及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原件)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供应商具有***门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原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本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3.本文件中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4.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4.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采购基本情况1、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4、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2万元。5、项目包个数:1个包。6、项目概况: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提供烟花、燃放和配套设施服务。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一、焰火产品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备注1100发W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2100发Z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3140发V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4100扇形特效组合烟花发30005100发直形特效组合烟花发4200613发扇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713发Z型单排组合烟花排40813发C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913发W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101.75寸单发特效花束50mm600111.75寸单发特效烛光50mm600121.75寸单发特效虎尾50mm400131.75寸单发特效花柱50mm400141.75寸单发特效炸花50mm400151.2寸单发紫光珠带锦花束30mm60161.2寸单发红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171.2寸单发绿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181.2寸单发蓝光珠带锦花束30mm60193寸特效礼花弹76mm400203寸特效精品礼花弹76mm400214寸特效礼花弹102mm400224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02mm400235寸特效礼花弹127mm400245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27mm400256寸特效礼花弹152mm240266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52mm24027高空数字焰火 1、2、3、4、5组528超级海市蜃楼组1二、焰火燃放服务1烟花燃放技术人员工资项12烟花工程师工资项13燃放人员差旅费项14燃放人员住宿费项15燃放器材及产品往返运输费用车16燃放器材/辅助/耗材场17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场18音乐点火系统损耗及折旧场1注:以上内容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2)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焰火燃放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焰火燃放等级、燃放产品布置等)、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品类搭配、产品效果搭配等),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对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进行必要修改调整,并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审查。焰火产品如有微调,根据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确定。2、本次焰火表演所提供的烟花需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燃放产品和设施必须具有合格产品质检报告(投标时提供单独承诺函,中标后需提供质检报告采购人查验,如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3、本次燃放烟花时间应不低于20分钟,如低于20分钟,按违约处理。(实质性要求)4、严格执行GB28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及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实质性要求)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焰火燃放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1:08分-21:28分。3、付款方式:3.1、本次服务圆满完成后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采购人自收到付款申请后一次性付清。3.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需包含各种烟花数量、运输费用、燃放人员工资、燃放人员食宿、燃放耗材费用、焰火燃放编排费、燃放人员保险费、前期燃放产品清理及转运费、炮筒租赁及损耗、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验收标准:5.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规定、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承诺、采购合同约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5.2、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要求成交方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前期已支付采购款无条件返还采购人,合同中止。6、其他要求:6.1、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实施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燃放时的安全工作等事宜,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实质性要求)6.2、供应商须提供合理的人员安排,人员包含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保管员以及承担燃放作业的火药安装、装填、点火、检测等作业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焰火燃放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证燃放区域内的人员、构筑物、建筑物、物品等安全责任,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6.3、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一)协商内容1.1同类项目合同价格。1.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1.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1供应商报价。2.2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2.3合同草案条款。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响应时间:2024年月日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格式1-3三、承诺函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格式1-4四、供应商和磋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为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附件并提供):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必须的良好的商业信誉。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必须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可提供提供承诺函原件。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必须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工作内容。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此申明并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满足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我单位不具有禁止投标情形;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我单位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磋商资格、成交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采购竞标活动等)。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供应商具有***门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证明材料。78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其他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响应时间:2024年月日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二、报价函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磋商报价。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2024年月日三、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序号服务明细服务内容报价(万元)备注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3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4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万元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本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的报价,包括各种烟花数量、运输费用、燃放人员工资、燃放人员食宿、燃放耗材费用、焰火燃放编排费、燃放人员保险费、前期燃放产品清理及转运费、炮筒租赁及损耗、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3.“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四、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五、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六、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售后人员售后人员售后人员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八、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致: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N5111122024000037(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九、知识产权承诺函乐山市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就采购文件“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规定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投标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特此承诺。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十、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应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十一、最后报价表一、关于最后报价表的说明:1、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2、最后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最后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时手工填写;4、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二、最后报价表格式: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122024000037采购应答总价人民币小写: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其他要求注: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9.第八章评审方法9.1.1.总则9.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9.3.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9.4.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9.5.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9.6.(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9.7.(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9.8.(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9.9.(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9.10.(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9.11.(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9.12.(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9.13.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9.14.2.磋商程序9.15.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9.16.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9.17.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9.18.(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9.19.(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9.20.(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9.21.(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9.22.(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9.23.(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9.24.(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9.25.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9.26.2.2资格性审查。9.27.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9.28.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9.29.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9.30.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9.31.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9.32.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9.33.2.4磋商。9.34.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9.35.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9.36.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9.37.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9.38.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39.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9.40.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9.41.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方案、履约能力等。3.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9.42.3.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依据说明1报价(10%)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分因素2项目方案(60%)焰火燃放设计方案(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燃放技术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至少包括:①焰火燃放等级、时间地点及活动主题相应的编组文字说明;②燃放产品布置示意简图;③燃放器材的基本情况及点火方式;④人员分工及职责、⑤操作规程、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⑦应急预案、⑧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方案完整,能够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扣2.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是指: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②照抄照搬,③前后矛盾,④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等。技术类评分因素2项目方案(60%)焰火编排创意方案(20分)供应商须提供编排创意方案,内容包括:①阵地布置合理性;②品类搭配合理性;③产品效果搭配合理性;④施工方案合理性方案完整,能够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扣2.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整或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是指: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②照抄照搬,③前后矛盾,④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等。技术类评分因素3履约能力(30%)拟派人员配备14分1、供应商拟投入团队人员中每有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10分。2、供应商拟投入团队人员中每有1名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共同评分因素3履约能力(30%)类似业绩16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得16分。注: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10.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项目概况: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第21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焰火表演提供烟花、燃放和配套设施服务。二、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焰火燃放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1:08分-21:28分。2、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一、焰火产品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备注1100发W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2100发Z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3140发V型特效组合烟花发20004100扇形特效组合烟花发30005100发直形特效组合烟花发4200613发扇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713发Z型单排组合烟花排40813发C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913发W形单排组合烟花排40101.75寸单发特效花束50mm600111.75寸单发特效烛光50mm600121.75寸单发特效虎尾50mm400131.75寸单发特效花柱50mm400141.75寸单发特效炸花50mm400151.2寸单发紫光珠带锦花束30mm60161.2寸单发红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171.2寸单发绿光珠带锦冠花束30mm60181.2寸单发蓝光珠带锦花束30mm60193寸特效礼花弹76mm400203寸特效精品礼花弹76mm400214寸特效礼花弹102mm400224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02mm400235寸特效礼花弹127mm400245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27mm400256寸特效礼花弹152mm240266寸特效精品礼花弹152mm24027高空数字焰火 1、2、3、4、5组528超级海市蜃楼组1二、焰火燃放服务1烟花燃放技术人员工资项12烟花工程师工资项13燃放人员差旅费项14燃放人员住宿费项15燃放器材及产品往返运输费用车16燃放器材/辅助/耗材场17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场18音乐点火系统损耗及折旧场1(3)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焰火燃放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焰火燃放等级、燃放产品布置等)、焰火编排创意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品类搭配、产品效果搭配等),经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进行必要修改调整,并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审查。焰火产品如有微调,根据焰火燃放设计方案、焰火编排创意方案确定。2、本次焰火表演所提供的烟花需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燃放产品和设施必须具有合格产品质检报告。(需提供质检报告采购人查验)3、本次燃放烟花时间应不低于20分钟,如低于20分钟,按违约处理。4、严格执行GB28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及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其实施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燃放时的安全工作等事宜,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人概不负责。6、乙方须提供合理的人员安排,人员包含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保管员以及承担燃放作业的火药安装、装填、点火、检测等作业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焰火燃放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证燃放区域内的人员、构筑物、建筑物、物品等安全责任,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元;2、元;3、元。付款方式:1、本次服务圆满完成后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甲方自收到付款申请后一次性付清。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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