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西藏曲水县教育体育局2024)
西藏曲水县教育体育局曲水县才纳乡小学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ZCQ-2024-29(招标文件编号:XZCQ-2024-29)
二、项目名称:曲水县才纳乡小学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之绘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4幢2单元4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84.1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之绘广告有限公司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超、李远麟、吴晓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2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曲水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扬州路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528910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783232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7832324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水县才纳乡小学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西藏曲水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2:12
评审专家名单
文超、李远麟、吴晓林
总中标金额
¥84.1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783232437
采购单位
西藏曲水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扬州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15289100102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783232437
附件:
附件1
曲水县才纳乡小学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名称:曲水县才纳乡小学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ZCQ-2024-29采购代理机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05月第1页共71页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3章响应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审方式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第2页共71页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7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编制本采购文件。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第3页共71页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如有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4页共71页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响应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服务、工程)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采购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服务、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5页共71页8.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服务、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服务、工程)从买方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响应是否有效的标准。10.4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0.5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10.5.1所有供应商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10.5.2如果供应商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磋商小组参考。10.5.3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供应商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磋商小组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审规则扣分、增加扣分、加倍扣分或对该响应予以拒绝。第6页共71页10.6.1采购文件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规格,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10.6.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所专有,则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应说明调整的理由。对含差别歧视待遇的专有技术条款磋商小组不视为实质性要求。10.6.3为有助于供应商选择响应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10.6.4如有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采购要求。10.6.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及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11.响应报价1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标的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服务、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服务报价;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5每种货物(服务、工程)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供应商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将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复印件编制到响应文件中,若未提供的其响第7页共71页应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应当对此做承诺,未做出的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14.2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4.3所有响应文件提供方式为纸质版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不能使用不得使用电脑打字输入或盖私章。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5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递交的证明文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自行拟定提交的声明函、承诺书等材料(若有)须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落款日期。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评分证明文件的对应得分项不得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一览表、“第一部分响应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密封。15.2外封袋上应加贴密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骑缝签字。第8页共71页15.3如果响应文件未按"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在检查密封情况环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16.1投标方式采用线下递交纸质文件投标16.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6.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退还响应文件)。五磋商及评审18.磋商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8.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响应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等内容。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磋商会议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18.3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密封文件进行磋商现场解封;第9页共71页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9.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9.2采购人在评审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刑事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2.2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10页共71页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第62页共71页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服务、工程)1.2.1货物(服务、工程)名称:;1.2.2货物(服务、工程)数量:;1.2.3货物(服务、工程)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第63页共71页第64页71页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服务、工程)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服务、工程),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服务、工程)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服务、工程)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服务、工程)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第64页共71页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仲裁规则裁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65页共71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自身需要服务及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工程”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实施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服务、工程)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第66页共71页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服务、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服务、工程)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服务、工程)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第67页共71页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68页共71页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服务、工程)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服务、工程)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服务、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服务、工程)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服务、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第69页共71页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70页共71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71页共7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工之家维修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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