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其他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项目编号:BZ2405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张猛
项目联系电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城东路东北玉器交易中心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0412-7822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倩、张猛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代理机构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联系人:孙先生
3、联系方式:0412-7822465
4、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城东路东北玉器交易中心东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BZ2405114
3、征集项目简介: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人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00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标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内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
服务标准:
★(1)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期应满足合同签订生效后够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供考场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2)考场设施:①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要求。②考试场地建设、候考大厅、身份认证、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③确保考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坑凸等情况,考试项目设施完好、标线清晰有效。④确保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域实现物理分离。考试区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考场周边无树木、杂物等遮挡物,视线良好。⑤确保考试车有固定的封存车库。(须提供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业务热点”—“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城市:鞍山;科目:科目二)项目中可以查询到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考试设备: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设施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须提供涵盖申请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合同复印件或质保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考试系统厂商按照考场名称、考试车辆列表开具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科目二各型考试车必须为蓝色地方车辆号牌,喷涂统一考试车标识。(须提供车辆照片、车牌照及标识照片并加盖公章)★③小型车辆考场:科目二C1型考试车辆不少于2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凭证、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④科目二C1、C2车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须提供项目场地实景照片复印件及项目标牌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考试监管: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监管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②考场应当至少安装二处对摄高点球机,确保能够对科目二考场实现视频全覆盖监控;各考试项目临近处分别安装固定监控设施,对相关考试项目中考试实现全过程监控。(须提供场地内对摄高点球机照片并加盖公章)★③考试车内应设置双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手部操作方向盘位、档位及副驾驶、后排驾驶位。(须提供车内摄像头照片并加盖公章)④考试车内音频应当确保考试项目语音提示、关门、挂档等声音清晰有效,不得有杂音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声音。⑤考试系统应具备考试车内、考试项目、考生信息、GPS轨迹等“四合一”融合功能。⑥科目二考场全部考试音、视频系统,应当接入鞍山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车驾管远程监管中心。⑦考场应当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设备,音、视频资料能够保存三年以上。⑧科目二考场考试车辆在非考试期间,应当统一封存在固定位置,设置监控视频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
(5)考试服务:①考场内不得有任何与驾培机构相关的文字、图片、展板等内容和资料。考场统一使用“XX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牌匾名称。②考场内学员候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办公区、候考区、考试区相互隔离。③考生候考大厅应设置两处门禁闸机。分别设置在候考大厅入口处及进入考场处,候考大厅入口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系统;进入考场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④考试结束后出口应设置单向门禁,考场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内。⑤考场内应设有单独的公共卫生间。★⑥考场应设置有派位、打印卷纸等使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须提相关设备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⑦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⑧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⑨考场应当设置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⑩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全市统一的制式反光背心,佩戴全市统一的工作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考试中,其它未备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不允许使用黄色“教练车”牌照,喷涂统一标识,非考试期间全部实行封存管理。★不得将考场、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用于日常训练。不得利用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设备和考试系统收取训练费、服务费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对考试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须提供相关制度等内容并加盖公章)★考试期间,考试车辆应当保证油料充足,车况良好。考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组织、参与考试违规作弊,严禁收受考生钱物,严禁为考试员送“红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考场验收:未经过省交管局验收备案的考场,入围后,考试场地、车辆应通过省交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省交管局予以备案后方可启用。已备案的考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备案截图,备案名称与供应商响应名称不一致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技术保障:无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无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
(3)商务要求:
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岫岩满族自治县
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3)支付条件:按照“先使用、后支付”的原则,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执行结束后按照各考场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次数量为准,予以支付考场购买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数由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予以确认。
4)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或拒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的,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5%。
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达到或超过5%时,甲方可终止合同。
4.乙方提供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服务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8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9
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2.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
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标准:
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采用纸质材料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岫岩满族自治县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制单价(付费标准):

服务内容 (标的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付费标准)
预估采购总量 (每年)

小型车辆
16元/人数(用户)
9000

2、允许兼投兼中,包件内不允许缺项。
3、接受申请文件时间:即日起,潜在参加征集供应商可随时将其申请文件提交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直至框架协议的期限结束。
4、本项目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期限不适用,本公告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均有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征集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05月28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
岫岩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7:16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4.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张猛

项目联系电话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采购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城东路东北玉器交易中心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先生 0412-782246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倩、张猛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5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docx

附件3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docx

附件4

附件5
合同.docx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集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时间:2024年5月27日一、总体情况1.项目编号:BZ24051142.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3.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4.项目概况: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5.参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6.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选择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理由: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能够确定统一付费标准,因地域等服务便利性要求,需要接纳所有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以供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7.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8.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征集人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二、需求调查情况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需求调查情况如下:1.需求调查方式搜集公开电子数据调研2.需求调查对象1.调查对象一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2.调查对象二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3.调查对象三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采购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专家:徐忠、***、黄思源3.需求调查结果3.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面对驾校行业宏大的开展空间以及传统驾校行业目前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许多企业纷纷开端探究“互联网+”下的驾考新形式。在此形式之下,学员普通经过第三方软件平台取得驾校信息及报名渠道,可自主选择教练教学,线上报名,线下取得驾考培训效劳。与传统驾考形式相比,“互联网+”的形式下驾培行业将会更标准化专业化与信息化,学员的自在选择权将激增教练的危机认识,使得教练进步效劳态度、质量与效率,“吃拿卡要”也将被逐步根绝。在一片前赴后继的改造阔步中,“互联网+驾培”应运而生。业内人士表示,在互联网+的开展大趋向下,驾培行业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3.2市场供给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习驾驶已从谋生手段转变为生活技能,驾驶人已从职业化转变为大众化。为适应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满足社会对驾照考试的需求,推行租用社会化考场。第123号令实施以及第139号令的发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或引入社会力量按新要求新建和改建科目二考场2000多个,进入考场快速发展时期。为规范考场建设,确保考试质量,部局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意见并形成相关标准,提升了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但是两个指导性文件及相关标准中有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特别是考场的规定不够详细,从管理要求到系列标准间缺少过渡文件,导致社会考场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缺乏明确要求,在应用过程中存在欠缺。3.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成交信息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采购主体: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包件名称:第01包,服务内容(标的名称):小型车辆供应商名称:沈阳军诚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供应商地址: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27号中标(成交)金额:19.05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欣祥和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赵家村中标(成交)金额:19.10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交通经济汽校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228号中标(成交)金额:19.12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沈阳时代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2号(1-18-6)中标(成交)金额:19.13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佳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5-9号中标(成交)金额:19.14元/人/次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主体: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包件名称:第01包,服务内容(标的名称):小型车辆供应商名称:朝阳市恒安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一段127-9中标(成交)金额:10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朝阳道路交通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北山村中标(成交)金额:10元/人/次供应商名称:朝阳市方正汽车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龙城区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花果山3号中标(成交)金额:10元/人/次成交信息三: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采购主体: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包件名称:第01包,服务内容(标的名称):小型车辆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聚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宁远街道回族村中标(成交)金额:13元/人/次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大众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供应商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自由街3-16中标(成交)金额:13元/人/次供应商名称:鞍山市交通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安全街(路)12-22号中标(成交)金额:13元/人/次3.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在调查中了解到在各个项目运行维护期间都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资质要求、人员配备要求、运维周期要求、运维服务方案要求去实施的,在后期项目维护阶段内的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也是完全同招标阶段要求一致,在保修期外则是按照相关市场标准进行维护、升级和相关配件的采购。3.5其他相关情况无三、采购实施计划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2.采购方式:框架协议3.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5.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第二阶段单个成交结果由适用本项目采购人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发布,汇总成交结果由征集人发布,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四、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1.分包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1)采购品目: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采购标的1)标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2)计量单位:人次(考试当天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若第一次考试未通过需要参加第二次考试的,仍按1人计算考试人次数,视为1人次。考试当天无论考生通过与否均视为1人次。缺考不计。)3)预估采购数量:90004)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5)标的物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相对应描述1服务标准岫岩满族自治★(1)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期应满足合同签订生效后够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须提1服务标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供考场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2)考场设施:①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要求。②考试场地建设、候考大厅、身份认证、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③确保考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坑凸等情况,考试项目设施完好、标线清晰有效。④确保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域实现物理分离。考试区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考场周边无树木、杂物等遮挡物,视线良好。⑤确保考试车有固定的封存车库。(须提供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业务热点”—“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城市:鞍山;科目:科目二)项目中可以查询到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考试设备: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设施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须提供涵盖申请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合同复印件或质保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考试系统厂商按照考场名称、考试车辆列表开具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科目二各型考试车必须为蓝色地方车辆号牌,喷涂统一考试车标识。(须提供车辆照片、车牌照及标识照片并加盖公章)★③小型车辆考场:科目二C1型考试车辆不少于2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凭证、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④科目二C1、C2车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须提供项目场地实景照片复印件及项目标牌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考试监管: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监管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②考场应当至少安装二处对摄高点球机,确保能够对科目二考场实现视频全覆盖监控;各考试项目临近处分别安装固定监控设施,对相关考试项目中考试实现全过程监控。(须提供场地内对摄高点球机照片并加盖公章)★③考试车内应设置双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手部操作方向盘位、档位及副驾驶、后排驾驶位。(须提供车内摄像头照片并加盖公章)④考试车内音频应当确保考试项目语音提示、关门、挂档等声音清晰有效,不得有杂音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声音。⑤考试系统应具备考试车内、考试项目、考生信息、GPS轨迹等“四合一”融合功能。⑥科目二考场全部考试音、视频系统,应当接入鞍山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车驾管远程监管中心。⑦考场应当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设备,音、视频资料能够保存三年以上。⑧科目二考场考试车辆在非考试期间,应当统一封存在固定位置,设置监控视频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5)考试服务:①考场内不得有任何与驾培机构相关的文字、图片、展板等内容和资料。考场统一使用“XX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牌匾名称。②考场内学员候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办公区、候考区、考试区相互隔离。③考生候考大厅应设置两处门禁闸机。分别设置在候考大厅入口处及进入考场处,候考大厅入口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系统;进入考场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④考试结束后出口应设置单向门禁,考场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内。⑤考场内应设有单独的公共卫生间。★⑥考场应设置有派位、打印卷纸等使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须提相关设备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⑦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⑧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⑨考场应当设置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⑩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全市统一的制式反光背心,佩戴全市统一的工作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考试中,其它未备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⑪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不允许使用黄色“教练车”牌照,喷涂统一标识,非考试期间全部实行封存管理。★⑫不得将考场、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用于日常训练。不得利用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设备和考试系统收取训练费、服务费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⑬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对考试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须提供相关制度等内容并加盖公章)★⑭考试期间,考试车辆应当保证油料充足,车况良好。⑮考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组织、参与考试违规作弊,严禁收受考生钱物,严禁为考试员送“红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考场验收:未经过省交管局验收备案的考场,入围后,考试场地、车辆应通过省交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省交管局予以备案后方可启用。已备案的考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备案截图,备案名称与供应商响应名称不一致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报价方式:按金额报(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为科目二考试(包括C1、C2准驾车型,各车型均按同一价格报价)单人次费用,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6元/人次,未按要求报价做废标处理。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包括但不限于科目二考试场地(含设施)、候考区域、考试车停放区域、主控区域、考试系统、监管系统及设备,考试车辆(含设备、油费及车辆所有消耗等)、卫生间等场地及其配套设施、网络设备及专线网络、办公用品、服务人员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及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5)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6)量价关系折扣: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7)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无(8)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9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9)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10)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11)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标准: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详见“资格要求详细说明”)。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②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2)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直接选定)(13)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2)支付时间和条件:按照“先使用、后支付”的原则,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执行结束后按照各考场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次数量为准,予以支付考场购买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数由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予以确认。四、其他补充事宜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一)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先期对考场暂停考试业务,视情予以通报、约谈,责令进行3天到7天的整改,并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恢复考试。1.考场存在反映管理方面的有理投诉,年度内累计3次以上的;2.故意刁难考生或不给外校考生考试,与考生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3.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考试秩序混乱、卫生环境差,情节轻微的;4.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损环维修不及时、考试车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考试的;5.考试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存在安全隐患的;6.考场内树木、草丛、杂物未及时清理,遮挡考试监控视线的;7.考试场地破损,标识标线缺失、毁坏、新旧重叠等,影响正常考试的;8.考试场地周边封闭围墙、彩钢板破损,造成封闭不严的;9.考场工作人员存在着装不统一或存在着装类似警察服饰的;10.考试车辆外观标志和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训练车使用考试车标志、标识的;11.其它管理不到位的相关问题。(二)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先期对考场暂停考试业务,视情予以通报、约谈,责令进行7天到1个月的整改,并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恢复考试。违反本条第8项一次的责令进行7天至10天整改;两次的责令进行10天至20天整改;三次的责令进行20天至一个月整改;三次以上的按照本规定第(三)条进行处理。1.未履行报告程序,存在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出考场,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行为的;2.考场未落实考试车封存启用、内部安全管理、考试服务保障、工作人员管理等相关制度的;3.考试视频监控分辨率未达到720p以上,以及远程视频监控无法看清,影响正常监管的;4.考场监控存在死角的;5.考试时考场门禁系统、电子屏蔽器未有效开启,安检措施落实不到位,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的;6.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管理不到位,导致音视频无法回放、数据丢失或者损毁3人以上的;7.未落实考试随机派位规定,借机为考生提供便利的;8.考试车辆、考试场地存在疑是标记、标志物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图案、痕迹、物品的;9.其它管理不到位的相关问题。(三)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对考场暂停考试业务,对社会化考场法人进行约谈,责令进行1个月到3个月的整改,并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恢复考试。1.违规在考试场地、考试车辆上做标记的;2.考试期间考场工作人员存在语言提示或指挥作弊的;3.故意造成考试车辆车载音频不清晰,改动视频监控角度,或关闭考场、车载音视频系统,拒不改正的;4.强制要求考生进考场训练并收取训练费的;5.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6.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用于考前模拟驾驶训练的;7.未按公安机关要求及时对考试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8.考试出现异常数据被交管局或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经查属实的;9.经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检查不合格的;10.考试车音视频、考场视频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报告,造成公安机关监管不到的;11.违规调整考场设施、考试设备造成减项漏项,降低考试评判标准的;12.违规替学员在面签、受理、考试合格卷纸上签字的;13.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违规考试问题。(四)考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对考场暂停考试业务,对社会化考场法人进行约谈,责令进行3个月到6个月的整改,并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恢复考试。1.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收取“保过费”,经查属实的;2.考场内发现考生佩戴微型耳麦、电台,通过远程指挥帮助考试作弊的;3.为考试员、安全员送“红包”、“礼金”、“好处费”被调查属实的;4.考场音视频存储系统,未达到存储3年标准的;5.擅自调整考场IP地址,造成各级监管部门无法远程监管的;6.违规增加辅助考试设施,减少或改变考试车辆原有结构、技术参数,降低考试标准的;7.数据库或考试评判、监管系统管理不到位,导致非授权民警之外的人员可进入并使用系统或系统管理日志被删改、缺失的;8.对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规范驾驶人考试措施未落实,拒不整改的;9.存在其它考试作弊行为的。(五)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对考场做出取消当年考场使用资格及下一年度投标资格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侵考试系统,篡改、伪造考试数据的,还应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措施。1.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的;2.违规进入数据库或考试系统,修改或删除系统软件、程序、考试评判参数、考试成绩、视频信息数据行为的;3.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考场的;5.违规查询、泄露、买卖考生信息的;5.其它违法违规及考试作弊行为。(六)对同一时间段发现3件及以上相同违规行为的按照处罚标准的上限从重进行处罚。存在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拒不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再次发生同类违规情形的,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取消本年度考场使用资格。(七)存在上述规定情形,年度内多次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考整改累计达到6个月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本年度考场入围资格。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征集公告项目概况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一、征集邀请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联系人:孙先生3、联系方式:0412-78224654、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城东路东北玉器交易中心东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2、征集项目编号:BZ24051143、征集项目简介: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1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人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000是(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标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服务内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小型车辆服务标准:★(1)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期应满足合同签订生效后够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供考场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2)考场设施:①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要求。②考试场地建设、候考大厅、身份认证、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③确保考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坑凸等情况,考试项目设施完好、标线清晰有效。④确保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域实现物理分离。考试区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考场周边无树木、杂物等遮挡物,视线良好。⑤确保考试车有固定的封存车库。(须提供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业务热点”—“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城市:鞍山;科目:科目二)项目中可以查询到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考试设备: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设施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须提供涵盖申请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合同复印件或质保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考试系统厂商按照考场名称、考试车辆列表开具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科目二各型考试车必须为蓝色地方车辆号牌,喷涂统一考试车标识。(须提供车辆照片、车牌照及标识照片并加盖公章)★③小型车辆考场:科目二C1型考试车辆不少于2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凭证、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④科目二C1、C2车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须提供项目场地实景照片复印件及项目标牌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考试监管:①在中标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监管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②考场应当至少安装二处对摄高点球机,确保能够对科目二考场实现视频全覆盖监控;各考试项目临近处分别安装固定监控设施,对相关考试项目中考试实现全过程监控。(须提供场地内对摄高点球机照片并加盖公章)★③考试车内应设置双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手部操作方向盘位、档位及副驾驶、后排驾驶位。(须提供车内摄像头照片并加盖公章)④考试车内音频应当确保考试项目语音提示、关门、挂档等声音清晰有效,不得有杂音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声音。⑤考试系统应具备考试车内、考试项目、考生信息、GPS轨迹等“四合一”融合功能。⑥科目二考场全部考试音、视频系统,应当接入鞍山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车驾管远程监管中心。⑦考场应当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设备,音、视频资料能够保存三年以上。⑧科目二考场考试车辆在非考试期间,应当统一封存在固定位置,设置监控视频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5)考试服务:①考场内不得有任何与驾培机构相关的文字、图片、展板等内容和资料。考场统一使用“XX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牌匾名称。②考场内学员候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办公区、候考区、考试区相互隔离。③考生候考大厅应设置两处门禁闸机。分别设置在候考大厅入口处及进入考场处,候考大厅入口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系统;进入考场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④考试结束后出口应设置单向门禁,考场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内。⑤考场内应设有单独的公共卫生间。★⑥考场应设置有派位、打印卷纸等使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须提相关设备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⑦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⑧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⑨考场应当设置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⑩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全市统一的制式反光背心,佩戴全市统一的工作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考试中,其它未备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⑪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不允许使用黄色“教练车”牌照,喷涂统一标识,非考试期间全部实行封存管理。★⑫不得将考场、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用于日常训练。不得利用考场、考试车辆、考试设施设备和考试系统收取训练费、服务费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⑬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对考试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须提供相关制度等内容并加盖公章)★⑭考试期间,考试车辆应当保证油料充足,车况良好。⑮考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组织、参与考试违规作弊,严禁收受考生钱物,严禁为考试员送“红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考场验收:未经过省交管局验收备案的考场,入围后,考试场地、车辆应通过省交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省交管局予以备案后方可启用。已备案的考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备案截图,备案名称与供应商响应名称不一致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保障:无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无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3)商务要求: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岫岩满族自治县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3)支付条件:按照“先使用、后支付”的原则,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执行结束后按照各考场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次数量为准,予以支付考场购买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数由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予以确认。4)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或拒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的,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5%。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达到或超过5%时,甲方可终止合同。4.乙方提供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提供服务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解决争议的方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框架协议的期限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9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必须是经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经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现场验收合格,科目二考场考试系统、考试车辆信息已采集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社会考场。(其中包括正在进行场地和车辆升级改造但未完成验收的系统内原有考场,注:符合此条件的考场应在申请件中提交申请。)参加征集供应商信息需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ln.122.gov.cn)相关页面可以查询(为提高评审效率,参加征集供应商可将相关页面截图附于申请文件中)(鞍山市辖区、海城市、台安县除外)。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标准: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采用纸质材料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岫岩满族自治县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是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三)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十五、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十六、其他补充事宜无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其他补充事宜:1、最高限制单价(付费标准):服务内容(标的名称)最高限制单价(付费标准)预估采购总量(每年)小型车辆16元/人数(用户)90002、允许兼投兼中,包件内不允许缺项。3、接受申请文件时间:即日起,潜在参加征集供应商可随时将其申请文件提交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直至框架协议的期限结束。4、本项目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期限不适用,本公告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均有效。5、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征集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05月28日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合计 ¥ 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工作量清单:三、合同定价方式、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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