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竞争性磋商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0598二、项目名称: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元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太谷街111号
报价:1008600(元)
96.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晋中市范围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具体位置见点位表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2024年12月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伟,景俊宁,李雁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129.00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榆次区辽阳路299号
联系方式:0354-262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联系方式:137534972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红电 话:13753497240 附件信息:
1499002024CCS00598-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711.3K
中小企业声明函186.0K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元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926.874435万元,资产总额为2335.080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山西元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我要查政策我要杏杳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山西元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仟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700MA0H9BQ15U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市登记机关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6日行业环境保护监测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技术咨询:微信控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0598采购人: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正文7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22评审办法前附表23正文24第四章合同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商务部分42技术部分51政策性要求部分621.第一章磋商公告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4-05-28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ZFCG-149900-2024-6-0115592.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05983..项目名称: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029020.00元6.最高限价:1029020.00元7.采购需求: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晋中市辖区内9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8.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2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2024-5-1600:00至2024-5-23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4-5-2815:00:0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54-26216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联系方式:0351-72853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红、武丽娜、刘慧、韩伟电话:0351-72853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2采购人名 称: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54-2621632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联系人:王建红、武丽娜、刘慧、韩伟 电话:0351-7285300电子邮箱:haitongzdd@163.com3.1项目名称晋中市县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2采购需求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晋中市辖区内9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3.3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2月。4.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1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4.本项目响应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8现场踏勘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通知9分包不允许15.3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零贰佰玖拾元整(¥10290.00元),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形式:采用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转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供应商须确保保证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单位名称: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长风街支行银行帐号:696891216联系电话:0351-7282558联 系 人:宋会计响应文件中必须附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注: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未按前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4.1报价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中所包含的或隐含的直接费、间接费、保险、税金、利润、风险等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15.4.2最高限价¨无þ有,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仟零贰拾元整(¥1029020.00元)若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1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递交(上传)20.1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会议室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开启。21.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磋商专家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39其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以上费用包含在供应商响应报价中,但不得在报价明细中单独列项。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要把营业执照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其他3.3纸质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需提供3套(上传电子平台完整的加密输出版直接打印即可),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后2日内寄出;收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会议室收件人:王建红、武丽娜、韩伟、刘慧联系电话:0351-7285300、0351-2508257备注: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下文如有与本表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下文将不再另行标注。1.2.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单位,本文为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本文指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5“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8“天”指日历天。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同履约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资金来源4.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合格供应商的条件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符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5.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5.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6.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现场踏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3.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在线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递交(上传)。13.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3.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4.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5.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性要求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性要求指供应商可以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文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性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5.1.1商务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5)良好的信誉;(6)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7)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8)特定资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15.1.2技术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5)报价一览表;(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近三年类似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8)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9)响应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15.1.3政策性要求部分(不涉及的可填写不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15.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并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制作。第六章未提供的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定。15.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4报价15.4.1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中所包含的或隐含的直接费、间接费、保险、税金、利润、风险等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5.4.2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最低报价不能成为成交的保证。15.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5.6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可能按无效响应处理。15.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6.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6.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6.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或其复印件的扫描件,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章。16.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6.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拒收。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加密上传,未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9.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9.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会议20.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及其有关事项20.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开启会议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解密活动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20.3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20.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20.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六、磋商程序21.组建磋商小组21.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