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2024)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CCS24-011(招标文件编号:GCCS24-01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安工程大学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
通过调研梳理废旧纺织品的组分、回收流向、处理方式、循环利用等情况,构建影响废旧纺织品回收的相关性分析模型,为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回收与高值化利用提供数据与理论支撑
所编写的课题报告应深入实际、把握实情,相关资料、数据来源真实可靠,研究方法科学合理,能够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
6个月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亚文、梁珊珊、辛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10%计算收取,计算不足5000元时,按照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2、采购人成交结果确认日期:2024年05月29日。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单位评审总得分为85.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华弘大厦4楼        
联系方式:胡工 029-89381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联系方式:王工 029-81130182 18049538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9-81130182 180495381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16: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亚文、梁珊珊、辛昱(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4.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81130182 18049538114

采购单位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华弘大厦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工 029-8938157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29-81130182 18049538114

附件:

附件1
011“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磋商文件--发标版.pdf

项目编号:GCCS24-011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供应商4.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提交6.开启响应文件7.磋商8.确定成交供应商9.合同授予10.终止磋商11.质疑与投诉12.其他第三章磋商办法1.磋商程序2.评审方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2页共93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CCS24-011项目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标的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数量:1项,服务要求:通过调研梳理废旧纺织品的组分、回收流向、处理方式、循环利用等情况,构建影响废旧纺织品回收的相关性分析模型,为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回收与高值化利用提供数据与理论支撑。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第3页共93页售价:¥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第一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8)《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庆路支行,账号:6105017436000000090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华弘大厦4楼联系方式:胡工029-89381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4页共93页名称: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联系方式:王工029-81130182180495381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29-8113018218049538114第5页共9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华弘大厦4楼联系方式:029-8938157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联系人:王工电话:029-81130182180495381143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4采购项目编号GCCS24-0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项目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供应商应响应采购文件中全部内容。7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最高限价☑无8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0是否允许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否1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2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13服务期限6个月14服务地点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指定地点15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6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付50%,项目实施进度超过一半付30%,项目完成后付20%。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17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18转包本采购项目不得转包19分包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20非实质性偏离☑不允许21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22构成磋商文件的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22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自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1.1.3条款)24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5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26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7磋商保证金☑不要求28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第4.5.3.2条款2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件1份(光盘或U盘,已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30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1响应文件是否分册装订不需要32响应文件封面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3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正本”或“副本”字样3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3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第一会议室3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37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3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形式、人数,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7.1.1条款39磋商办法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40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3或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4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42发布成交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公告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3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4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5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不需要46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是否演示与陈述响应文件☑不需要47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是否提供样品☑不需要41其他1、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执行:(1)坚持优价优质采购结果。坚决杜绝供应商以牺牲质量为前提的低价竞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示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第10页共93页7.承诺文件说明:格式自定。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相应的承诺。第84页共93页8.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的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无废城市”背景下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响应文件其他地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作为非资格条件审查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若不属于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可不提供。供应商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服务商的全部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4)供应商以联合体磋商,且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必须填报全部服务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供应商,只填写服务商为小微企业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第85页共93页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填报全部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服务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作为非资格条件审查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可不提供。(3)供应商符合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服务商的全部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第86页共93页8-3.监狱企业证明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2)证明文件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出具证明的单位应符合“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必须填报全部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者非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作为非资格条件审查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符合享受监狱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服务商的全部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第87页共93页8-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说明:(1)本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所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应当按供应商须知第3.4.1条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属于第四章第2.2条款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采购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未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相应证书编号的,评审时不予加分。第88页共93页9.其他证明材料说明:1.提供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其他证明材料,非供应商的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的因素。第89页共93页9-1.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万元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是否通过验收备注说明:1.提供自/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年月日第90页共93页10.技术文件说明:格式自定。由供应商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写。第91页共93页11.服务要求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GCCS24-011序号文件条目号采购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偏离及其影响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条款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年月日第92页共93页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说明:格式自定。第93页共9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研究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