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操场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2024)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XCSD-2024-350)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XCSD-2024-350
二、项目名称: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L座102室
91120222MA06T3EF09
13821089003
177.714275
84.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7.714275
84.00
2
中天城投(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
77.14
3
中亚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1.893441
72.33
4
天津市敬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1.68648
6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工程类
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徐柏明
津21220052022-07073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陈颖,杨雨兮
采购人代表:赵万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439.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联系方式:022-2739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23717450-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霞
电 话:022-23717450-800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350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
350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CSD-2024-350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5第三部分磋商须知19第四部分合同草案36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委托,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二)项目编号:XCSD-2024-350二、项目内容: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修缮面积6969㎡,本项目对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篮球场乒乓球场、塑胶跑道、铅球区、足球场、沙坑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项目预算:预算:¥1,898,76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梦霞(二)联系电话:022-23717450-8005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3.采购人联系人:康老师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2456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1.邮政编码:3003802.电子邮箱:xcsdyygs@126.com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3.银行账号:12050165790100000280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人:康老师2.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3.联系方式:022-27392456(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本项目就西青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操场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损耗)、措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该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进行响应。4.工程磋商报价执行天津地区现行相关定额和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5.磋商价格采用形式: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7.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8.磋商报价均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的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标准、规模)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处理或地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9.供应商选用主要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环保和卫生的要求,供应商施工前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0.供应商应根据自行现场踏勘情况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发现现场情况和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磋商文件后3日内提出。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问题,采购人将视为供应商对所发工程量清单无异议,供应商应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及现场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现场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内容在磋商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现场及施工范围内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等)及所有材料的损耗均含在综合单价中。11.成品保护费用: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品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工程现场的成品以及成交供应商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成交供应商自费予以修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承包范围以外的专业设备、设施等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合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12.施工时,供应商必须对相关人员及周边建筑物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相关人员办理保险。必须达到“零伤亡,对周围环境零破坏,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及其相关费用。1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施工要求1.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2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施工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塑胶跑道、硅PU、人造草坪等材料保证使用年限8年以上。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噪音控制和扬尘控制。供应商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扰民、民扰、信访、处罚等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没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并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7.供应商施工采用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主材、涂料等必须无毒无害,施工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主材和涂料的环保检测合格报告。8.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的工程款为工程质量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的工程款,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四)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按磋商最终报价确定合同价格(总价固定)。2.供应商须提供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的,以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现场交底为主要依据。3.本工程的合同方式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外,还应自行综合考虑报价。4.该工程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应提供行政部门需要的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并负责确认盖章等手续。5.供应商应通过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周边协调工作、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施工用水、排水、电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7.本工程所有材料不得选用国标负公差产品。供应商须对所有材料的质量负责,包括检验、验收及存放、保管;在施工期间的所有材料的二次检验费、二次搬运费、保管费、各类试验费、检测费、施工损耗、其他所有安装辅材费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8.施工过程中因没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引起周围居民干扰施工,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解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设备和材料在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10.主要材料报价清单中,应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材、设备、成品材料、混合料等主要材料进行填报。11.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严禁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2.施工完毕,成交供应商必须整理办理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并提交采购人,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竣工验收不合格,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3.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施工档案收集和整理,档案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要求以及本市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的归档要求。(五)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37000元(1)磋商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磋商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银行账号:12050165790100000280注: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账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保函等相关证明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磋商前领取,磋商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磋商结束后,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响应、废标或因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除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磋商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②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③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④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返还。供应商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可现场提交或以邮件形式提交(邮箱为:xcsdyygs@126.com),退还保证金咨询电话:022-22100809。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磋商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施工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工程量详见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及方法、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和方案、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各工序的协调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等内容。(五)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定标准的规定,达到环保和卫生要求。(六)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七)施工材料设备实行用户控制(甲控),即施工材料设备只有在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使用。若供应商采用材料设备不合格或不满足项目使用要求或发生设计变更,采购人有权重新指定材料设备品牌,新老材料设备差价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和退换等事项。(八)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九)施工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复测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复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施工单位负责。复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十)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十一)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售后服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并能密切配合其它配套施工项目。(十二)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磋商文件要求已确认。(十三)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的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通知建设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还应通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出具变更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命文件及变更文件应当在施工项目部留存备查。”(十四)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十五)具体工程量详见项目需求书。三、磋商过程:(一)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组成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本2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响应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第一会议室参加磋商。(三)磋商步骤1.供应商资格审查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注: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主动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2.响应文件初审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第一阶段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方法及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响应。(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