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洁能源燃料 燃料油 甲醇燃料 生物质燃料 甲醇 生物质颗粒料中标结果公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至管理分局)2024)
一、项目编号:XCZX2024-0036
二、项目名称: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海祥志诚能源有限公司
周至县四屯镇五泉村新盛街42号
4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
货物类(西安海祥志诚能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燃料油
甲醇燃料、生物质燃料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0(批)
489,000.00
48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博(采购人代表)、王世录、李树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性质详见附件2。
2、请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周至县农商街2号
联系方式:029-87116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86510029、86510365转分机80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9-86510029、86510365转分机80870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9日
相关附件:
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中标(成交)明细.pdf
XCZX2024-0036 关于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及《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XCZX2024-0036 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docx
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中标(成交)明细受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码:XCZX2024-0036)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海祥志诚能源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89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燃料油甲醇燃料、生物质燃料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00批489,000.00489,000.00-第1页-关于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CZX2024-0036核准编号:ZCSP-西安市-2024-00121二、项目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西安海祥志诚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周至县四屯镇五泉村新盛街42号成交金额:489000.00元联系人:齐方超联系电话:15129015977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详见附件1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博、王世录、李树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性质详见附件2。2、请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农商街2号联系方式:029-871163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联系方式:029-86510029、86510365转分机808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9-86510029、86510365转分机808709、附件1分项报价表单位:元一产品供应费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1甲醇兴化化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175吨2400.00420000.00 2生物质颗粒料鑫源生物/崇州市鑫源生物燃料制品厂30吨1100.0033000.00 3…… 二其他费用1甲醇运输费甲醇运输费:99.00元/吨(包含厂家到县城,县城到达指定地点的距离)17325.002甲醇其他费用甲醇其他费用:99.00元/吨(包含人工费、利润、管理费、售后等费用)17325.003生物质颗粒料其他费用生物质颗粒料其他费用:45.00元/吨(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利润、管理费、售后等费用)1350.00合计489000.0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甲醇《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27人,营业收入为3599.7562万元,资产总额为2753.22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生物质颗粒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崇州市鑫源生物燃料制品厂(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669.5637万元,资产总额为356.887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职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西安祥忍驰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年5月21日说明:附件2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5月29日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3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26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核准编号:ZCSP-西安市-2024-00121),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二、项目编号:XCZX2024-0036三、采购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农商街2号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87116318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总机: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项目联系人:廖老师、吴老师分机:80859、80870五、磋商内容和要求: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8个基层单位购置冬季锅炉取暖及节能灶的清洁能源,包含甲醇175吨及生物质燃料30吨。(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六、项目性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七、采购预算:56.60万元,其中甲醇52.50万元,生物质颗粒料4.10万元。八、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二)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1、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仅接受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八)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3、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的,其响应文件无效。5、资格审查时将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中的《供应商注意事项》。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十、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公告期限:1、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2、磋商文件公告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具体操作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十一、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免交磋商保证金。2、根据采购人意见,本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十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及磋商开启时间、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3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3、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开启地点:本集采机构虚拟开标室4。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注意事项”。十三、代理服务费:0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名词解释(一)监管机构:西安市财政局(二)供应商:凡参与本次磋商,具有相关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提交方式:(1)在线质疑: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提出质疑”,填写表单并提交质疑。(2)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见下方链接)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①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7116318通信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农商街2号②集采机构联系方式:受理部门:本集采机构七层综合业务组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706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线上、书面形式提出的;(3)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4)书面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信用记录核查的截止时点为“资格审查当日”,查询结果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方法及查询结果如下:(1)信用中国上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首页·〉“信用信息”查询框·〉下载信用信息(PDF格式),并打印。(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四)关于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为10%~20%(具体扣除比例见本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仅限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参与。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无效。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不见面开标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签到,并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2、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成交供应商补交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备案用)。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应与加密响应文件时所用CA相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4、“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六)供应商的磋商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未分标段的除外)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最晚不得超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暂停项目的执行或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但至少会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2个工作日的,将视情另行通知。4、请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自行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市县采购信息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四、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供应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供应商违约,开具担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为保证工作质量,《实施方案》中确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试点)和保函格式(见《实施方案》中的附件一、附件二)。2017年,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相关工作,西安市财政局对合作机构名单进行了调整,详见《2017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名单)。《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链接:http://xaczj.xa.gov.cn/ztzl/zfcg/cgfg/5db90552fd850863a9e4594d.html《担保合作机构名单》链接:http://xaczj.xa.gov.cn/ztzl/zfcg/cgfg/5db9054565cbd804f69e97e0.html五、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一)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二)磋商项目实行多次报价(一般情况下为两次),每次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第一次报价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2、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三)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六、响应文件(一)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3、电子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进行盖章。加密和解密应当使用同一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4、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专用软件进行编制。若电子响应文件签章后,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编制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二)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时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项目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备案。采用电子化评审系统的采购项目,其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并按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进行印刷,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并分别装订成册。项目分标段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准备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磋商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五)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六)响应文件的撤回、补充和修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或修改。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误投的;2、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八)关于响应文件的雷同性分析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七、组织开标(一)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参加。(三)主持人宣布开标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所用CA锁”在线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注:加密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同一把CA锁,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四)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磋商方法及程序为了确保开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二)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磋商文件经确认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其中供应商信用记录复核由采购人进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未划分标段的除外)响应文件以下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无遗漏,且与本项目一致:(1)封面;(2)响应函;(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说明:以磋商邀请函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准。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响应函;(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费用明细表(磋商文件未作要求的除外);(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概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响应方案。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6磋商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货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7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实质性条款。(第三章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未设置实质性条款时可忽略此项)8合同条款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9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10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磋商小组:(签字或盖章)3、磋商及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最后报价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阶段。(1)在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通过必要的澄清,从质量和技术、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基础上,筛选出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要告知有关供应商。(2)磋商小组给予所有合格供应商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供应商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各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以最后报价表中的要求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以书面形式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按其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项别总分值评审要素备注100分项最高分值价格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30分,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分总体方案3510技术方案:提供完整产品技术方案,产品技术参数清晰明了,整体指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7-10分]:产品技术参数描述清晰,技术指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4-7分]:产品技术参数描述较为清晰,技术指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0-4分]:产品技术参数描述笼统,技术指标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5货源组织及配送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货源组织及配送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内容,对项目货源渠道、质量及标准控制保障措施及货源配送方案、组织计划进行评审。(10-15分]:供货渠道多样,服务实施方案完善,质量及标准控制严格,供货时间、配送流程及方案科学完善,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者优于采购文件要求;(5-10分]:供货渠道单一,服务实施方案较为完善,质量及标准控制较为严格,供货时间、配送流程及方案较为科学完善,技术指标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0-5分]:供货渠道单一,服务实施方案欠完善,质量及标准控制欠严格,供货时间、配送流程及方案欠完善,技术指标勉强满足或难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0应急预案: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及运输配送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事故处理等,同时能积极配合采购人使用需求,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应急服务响应。(7-10分]:各类情况考虑较为周全,措施得当,应急响应高效。(4-7分]:各类情况尚能提供一定的应对措施,基本能够保障应急所需。[0-4分]:各类情况考虑欠妥,难以保障应急需求。质量保证2510生产能力:1、供应商自有甲醇燃料(醇基燃料)的生产基地或供应商有合作的甲醇燃料(醇基燃料)的生产基地,得5分。(提供自有场地证明或者合作生产基地的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证件方可得分)2、供应商有合作的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基地,得3分;有生物质颗粒检测报告的的2分。(提供合作合同扫描件、以往开据的发票、银行交易回单,三者同时出具方可有效)15投入车辆、人员:1、可供本项目调配车辆(均已办理《道路危险货物非营运运输证》),2辆以上,每多一辆得2分,最高得10分。2、可供本项目调配的驾驶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押运人员(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两组以上,每多一组得1分,最高得5分。(人员认定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为准)。业绩10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及相应的验收文件,二者同时出具方为有效),评审时以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为计分依据,每出具一份业绩证明文件得2分,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说明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本表分值区间符号“[”、“]”表示包含本数,“(”、“)”表示不包含本数。6、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时以实际有效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者优先;若价格分亦相同,则依次比较后续项别,得分高者优先。7、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三)对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报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修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四)评审现场人员的保密责任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小组名单负有保密责任。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九、成交(一)集中采购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次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次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三)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本集采机构八层前台。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800(五)集中采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报告送监管机构备案。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五)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等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十一、其他(一)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一次公告后,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磋商失败处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其他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磋商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将重新组织采购。(三)第二次公告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其他类别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依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的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批准的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四)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8个基层单位,冬季锅炉取暖及节能灶采购清洁能源燃料56.6万元(甲醇52.5万元,生物质燃料4.1万元),其中甲醇175吨,生物质颗粒料30吨。最远运输距离周至县城约110公里,八个基层站分别是:1.双庙子保护站2.小王涧保护站3.黄草坡护林检查站4.虎豹河护林检查站5.安家岐保护站6.板房子保护站7.厚畛子保护站8.老县城中心站二、技术要求(一)甲醇燃料技术要求指标名称指标密度(ρ20)0.79-0.8 g/cm3水的质量分数≤0.15 %PH值6--8硫酸洗涤实验≤50 Hazen单位(铂—钴色号)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0.003 %浓度≥99.9 %燃烧要求:无烟、无味、无残留产品符合GB16663-1996醇基液态燃料国家标准。产品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须包含密度、浓度、PH值。(二)生物质燃料技术要求指标名称指标热值>4000Kcal/kg 密度>1.1t/立方米外观呈淡棕色圆柱型6mm 灰分≤4%水分≤13%燃烧率≥95%热效率≥81%排烟黑度(林格曼级)<1排尘浓度≤80mg/立方米三、实施要求★(一)甲醇燃料运输和装卸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具备下述运输条件的,可以自行运输;不具备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单位。无论自行运输还是委托运输,投标供应商都应保证甲醇燃料能安全、准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责任。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运输和装卸安全承诺书》。2、负责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3、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运送甲醇燃料。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在水源地管理部门备案的条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备案承诺书;所列运输车辆专用车辆注册在运输单位名下,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且载重均在1.2吨及以上,提供全部车辆《道路危险货物非营运运输证》和运输单位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4、运输人员:为该项目运输至少配备一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人员(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人员认定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为准)。(二)因供应商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未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运输燃料,导致燃料爆炸或者泄露的,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三)配送生物质颗粒燃料分级必须优于等于第三级。(四)合同有效期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锅炉维修维护和供暖管道清洗服务。四、商务要求(一)合同有效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二)供货周期:1、甲醇燃料: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的5个日历日内配送到指定基站,每次送货量在10吨左右。2、生物质颗粒料:一次(或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全部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站点。(三)违约条款每次供货,若由于供应商原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时配送到位,每迟1天,扣除1000元作为违约金。(四)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因项目位于秦岭山区,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五)由于108国道及山区经常发生滑坡,导致道路中断,供应商须绕道西汉高速,保障甲醇及生物质颗粒料的正常供应。(六)为保障甲醇供货品质,采购方将增加对所供燃料进行随机抽检的频次,一旦发现供货方所供产品达不到投标要求参数和标准,采购方将视整批所供燃料为不合格,并拒收本批次燃料。若送货已完成,采购方将对本批次燃料进行直接扣减,相应检测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括货物供应、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货商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二)甲醇供货量大于等于100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三)供货期结束,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与供货商完成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四)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五)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正式发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与采购人结算。四、质量保证(一)所供燃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二)保证所供燃料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燃泄露,因供应商运输过程中未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运输燃料,导致燃料爆炸或者泄露的,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三)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五、运输(一)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运送至交货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二)运输方式必须用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运送燃料,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在水源地管理部门备案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备案承诺书,确保按期供货。六、验收(一)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和数量。必要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邀请行业内专家对货物外观质量等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作为对项目的最终认可。(二)验收依据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七、技术与服务(一)技术资料1、质量合格证;2、燃料成份及检测报告;3、使用说明;4、其它资料。(二)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货物的相关文件为准。八、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燃料进行验收。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付服务费用。(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根据磋商要求,确保燃料如期保质保量交付。2、乙方确保所供燃料供货渠道正规、产地及制造商明确,产品销售记录可追溯。3、乙方根据磋商要求提供运输车辆及运输人员,确保运输安全。4、乙方应保证因供货不善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燃料或燃料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1份,成交供应商3份,集中采购机构1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1份。(三)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XCZX2024-0036)正本/副本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目录第一部分响应函X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X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格式)X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X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六部分响应方案X第一部分响应函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中心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第二章第三小节第(三)项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中心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五、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六、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___个日历日(应不少于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七、所有关于此次磋商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内容项目名称AB合计服务期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合计(大写)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注:出现以下情形按无效响应处理1、A栏未按阿拉伯小写金额样式填写;B栏未填写服务期。2、“合计(大写)”栏未按银行大写金额样式进行填写。样式参考: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正)。3、“合计(大写)”金额与A栏“合计”不一致的。分项报价表单位:元一产品供应费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123…… 二其他费用1(费用名称)(费用描述)23……合计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注:“其他费用”明细由供应商自行列支,表格空间不足时,可自行扩展。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邀请函》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一、有效的登记注册证:二、财务状况报告:说明:两种形式任选一种,其中采用第二种形式的须按下方给定格式(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附件1)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四、税收缴纳证明: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提示:1、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自身信用记录进行自查,并按查询结果填写下述声明。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的磋商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人,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政府采购活动,就本项目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正、反面)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证明函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供应商性质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中小企业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需按上述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接受联合体或者分包时,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清洁能源燃料购置(项目编号:XCZX2024-0036)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磋商邀请函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或“三证合一”改革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登记证号码一致。2、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磋商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方案一、供应商可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及第二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各评审要素编制响应方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供货方案;(二)质量保证;(三)服务承诺;(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五)主要业绩证明;(六)其他。二、拟派项目团队及人员情况: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其他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三、合同条款响应说明序号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合同条款明细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响应响应说明备注1、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2、供应商应逐条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四、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序号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内容响应说明备注1、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实质性条款的响应集中列于此表,且不允许出现负偏差,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表格空间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可自行扩展,也可在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响应文件第×页××位置”。3、并非每个项目(或标段)都需要设置实质性条款,若本项目或所投标段未设置实质性条款,则供应商可忽略此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五、技术/实施/商务条款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明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响应说明一、技术要求偏差二、实施要求偏差三、商务要求偏差备注1、对第三章中除“实质性条款”以外的服务/商务条款进行响应。2、响应说明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优于”、“响应”、“不响应”。当且仅当某项条款响应说明为“响应”时,该项条款及其响应可省略不填,按表格下方声明处理。3、表格空间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可自行扩展,也可在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响应文件第×页××位置”。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各项条款外,响应文件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六、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他情况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能源燃料 燃料油 甲醇燃料 生物质燃料 甲醇 生物质颗粒料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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