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蔬菜水果禽蛋调味品及副食品类 食材配送服务 畜禽肉类 粮油类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二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XD-SZS/C-2413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供应商名称: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贺兰县纬一路以北宁夏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A2-16号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92%
二标段供应商名称:石嘴山市金康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春晖路58号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1
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1年

2
石嘴山市金康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海宁、张艳、慕瑞睿、杜银红、张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一标段:12420.00元,二标段:101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官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
地 址:石嘴山市惠农区邮政路1号
联系方式:0952-3019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系方式: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952-301923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蓉、齐斌、陈鑫
电话:0951-5076897
附件:1.一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二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9日

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的(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材配送服务(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4127万元,资产总额为3112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7日.250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畜禽肉类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畜禽肉类采购2,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石嘴山市金康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8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石嘴山市金康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二台日期:2024年5月26日AIX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D-SZS/C-24138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二○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与评审六、成交和合同七、询问和质疑八、其他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章磋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D-SZS/C-24138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80.0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一标段:蔬菜水果禽蛋调味品及副食品类采购食材配送服务1详见磋商文件900000.00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并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二标段:畜禽肉类采购食材配送服务1详见磋商文件750000.00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并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三标段:粮油类采购食材配送服务1详见磋商文件150000.00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并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数量合计数量合计3金额合计1800000.0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至三标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电子邮箱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填写报名单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单,将报名单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报名单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书面法人身份证明并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邮政路1号联系方式:0952-30192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联系方式:0951-5076897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952-3019239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蓉、齐斌、陈鑫电话:0951-50768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编号:ZJXD-SZS/C-24138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180.00万元最高限价:180.00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邮政路1号电话:0952-3019239联系人:徐老师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电话:0951-5076897联系人:马蓉、齐斌、陈鑫邮箱:zhongjixinda@126.com6供应商产生方法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7符合要求供应商家数是否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否7符合要求供应商家数□是,[本项目属于①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8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至三标段)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标准,本项目属于:(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一标段至三标段:11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2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在本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单个采购包按以上条款计算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规定家数的,则该采购包的采购活动结束。1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14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2)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官网1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电子邮箱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填写报名单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单,将报名单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报名单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书面法人身份证明并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报名单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书面法人身份证明并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16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不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17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____________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____________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失信记录:不存在失信记录(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4月-2024年4月之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4月-2024年4月之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有法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二、报价一览表:1.★磋商报价表(详见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总报价表))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1);2.★磋商响应函(参考响应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6.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7.食盐:无碘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8.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9.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红糖: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10.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五)冷冻食品品质要求1.冷却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2.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和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六)冰鲜食品品质要求1.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2.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3.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4.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七)奶制品品质要求有正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日期、产地、配料表、保质期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质地、颜色、气味正常,独立包装。牛奶类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规定。(八)副食品品质要求1.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2.色泽正常,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三、供应要求(一)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1.批次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根据职工食堂工作需要,随时向供货方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以电话、微信或书面方式向供货方发出订货单,供货方收到订货单后及时向采购方采购负责人确认订货单,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食材送到指定地点。2.临时订货:职工食堂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供货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采购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食材等送到指定地点。(二)食品供货1.乙方须委派固定的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如须更换运送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减上月及当月全部货款。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后按照需求时间送到。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三)食品运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食品存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四)食品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生虫等;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保持食品需要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严禁提供有害、有毒、腐烂变质、败酸、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甲方发现以上情况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损失。3.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甲方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4.乙方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第二标段:畜禽肉类采购一、采购项目(一)项目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牛羊肉、家禽肉类等食材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二)预算资金:75万元。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投标及报价方式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折扣的方式报价。结算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物价信息,按照开标前一周左右的报价为基数报折扣〔如:某类物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公布的均价为10元/千克,若报价折扣为95%,那么该类物品结算价为10元/千克×0.95=9.5元/千克。〕2.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中,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没有信息价的,则按双方询价后由采购人确认的价格结算。3.报价包含食材、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在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二、货物标准及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须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牛羊肉的品质要求1.所供牛羊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2.所有牛羊肉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每批牛羊肉必须是本地政府指定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品,并注明保鲜期。3.所有牛羊肉类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4.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5.牛羊肉类供货商应具备的其他证明文件:《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7.对牛羊肉类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下列规格要求:(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3)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5)重量:供货肉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二)家禽肉的品质要求1.家禽肉必须为当日新鲜现宰,符合清真食品要求。2.家禽类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家禽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翼部或关节处,不能有骨头外露情况。三、供应要求(一)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1.批次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根据职工食堂工作需要,随时向供货方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以电话、微信或书面方式向供货方发出订货单,供货方收到订货单后及时向采购方采购负责人确认订货单,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食材送到指定地点。2.临时订货:职工食堂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供货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采购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食材等送到指定地点。(二)食品供货1.乙方须委派固定的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如须更换运送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减上月及当月全部货款。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后按照需求时间送到。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三)食品运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食品存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四)食品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生虫等;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保持食品需要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严禁提供有害、有毒、腐烂变质、败酸、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甲方发现以上情况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损失。3.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甲方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4.乙方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第三标段:粮油类采购采购一、采购项目(一)项目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粮油、粗粮食材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二)预算资金:15万元,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投标及报价方式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折扣的方式报价。结算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物价信息,按照开标前一周左右的报价为基数报折扣〔如:某类物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公布的均价为10元/千克,若报价折扣为95%,那么该类物品结算价为10元/千克×0.95=9.5元/千克。〕2.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中,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没有信息价的,则按双方询价后由采购人确认的价格结算。3.报价包含食材、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在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二、货物标准及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须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米面油等其他食材品质要求1)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2)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3)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4)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采购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髙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3、杂粮类具体要求:有正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日期、产地、配料表、保质期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质地、颜色、气味正常,独立包装。三、供应要求(一)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1.批次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根据职工食堂工作需要,随时向供货方订货,采购方采购负责人以电话、微信或书面方式向供货方发出订货单,供货方收到订货单后及时向采购方采购负责人确认订货单,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食材送到指定地点。2.临时订货:职工食堂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供货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供货方必须在职工食堂采购负责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食材等送到指定地点。(二)食品供货1.乙方须委派固定的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如须更换运送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减上月及当月全部货款。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后按照需求时间送到。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三)食品运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食品存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四)食品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生虫等;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保持食品需要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严禁提供有害、有毒、腐烂变质、败酸、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甲方发现以上情况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损失。3.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甲方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4.乙方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项目执行标准各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和加工制作所具备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产品农药残留不得超出食品安全标准;牛羊肉类:企业应符合《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1998)及《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8393-2001)的要求。牛肉肉品品质应符合《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有关要求,经检验检疫合格,严禁釆购注水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米面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15-2005、GB1354、GB1355、GB1354-2009、GB2761-5011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4.0%)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油类执行非转基因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葵花籽油:GB10464-2003调和油:SB/T10292油类质量标准:霉变粒不得超过1%;真菌毒素:黄曲霉素B1(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项目指标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计)≤0.01铅(以Bb计)≤0.2砷(以As)计≤0.5氟(以F计)≤0.5硝酸盐(以NaNO2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NaNO2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项目质量标准1.麦:符合GB1355-2005小麦粉标准2.大米:符合GB1354-2009大米标准,级别:一级。3.杂粮原料:使用当年产优质杂粮。4.食用油:为胡麻油和色拉油两种,级别:一级。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5.牛、羊肉: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8393-2001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6.禽肉: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7.蔬菜、水果、豆制品:产品必须选用无公害种植品种,农药残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水产鲜鱼类、冻虾:符合GB/T18108-2008鲜海水鱼一级标准、GB/T27638-2011活鱼运输技术规范、DB37/T1547-2010淡水鱼运输技术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标准。9.冻虾标准GB/T30889-2014。解冻后虾体呈鲜虾自然色泽、虾体不应有干耗、变色现象,带壳虾的甲壳有光泽;虾体完整,带壳虾甲壳不脱落;具有虾固有滋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虾体清洁、未混入任何外来杂质。10.干货、调料:必须是预包装产品且在保质期内,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11.鸡蛋: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破损率低于3%。12.有新的国家标准以新标准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蔬菜水果禽蛋调味品及副食品类 食材配送服务 畜禽肉类 粮油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