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162001JH620602004
二、项目名称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否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449号(联创广场C座)16楼
66.855
92.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
按合同约定执行
按合同约定执行
按合同约定执行
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刘玉桦,张伯成,张银德,苏秀梅,邸光才,汪大勇(采购人代表),康建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1890935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2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18093561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电 话:180935613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
品目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凉州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6:42
评审专家名单
康建鹏(采购人代表),汪大勇(采购人代表),邸光才,张银德,刘玉桦,张伯成,苏秀梅
总中标金额
¥66.85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
项目联系电话
18093561371
采购单位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9353023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2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93561371
附件:
附件1
69524aec-7033-42be-b036-83ffb2714d3a.pdf
附件2
53e0937a-2024-48b8-b688-dcb5bacc4686.pdf
附件3
7cd7a657-f7f1-4b07-a727-432c48b20ab1.pdf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项目编号:162001JH620602004采购人: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代理机构: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二○二四年五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2、招标须知2.1招标2.2投标2.3开标3、澄清和质疑3.1综合说明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4、资格证明文件5、服务内容6、评标原则及办法6.1评标原则6.2评标专家组成6.3评标方法6.5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7、中标人的确定8、合同的授予9、其他10、附件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一)报价一览表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企业信息附件7:技术部分附件8:售后部分(格式自拟)附件9:其他材料(格式自拟)附件10:政府采购供货合同附件11: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jy.gswuwei.gov.cn)投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62001JH620602004项目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预算金额:67万元最高限价:67万元采购内容:选择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1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并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①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45号联系方式:18909353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2号楼16层1601室联系方式:180935613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燕电话:18093561371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05月09日,4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2)服务时间:174日历天(3)采购内容:选择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2需方:(1)单位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联系人:康建鹏(3)联系电话:18909353023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联系人:张燕(3)联系电话:18093561371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7投标保证金缴纳严格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前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提供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保证能够打开,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一律不退;(2)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注:在开标结束后三日内,供应商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开标当时上传的文件一致)以邮寄或现场递送的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邮费自理。11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的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资质证书(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2023年度财务证明(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5、2024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纳税证明原件扫描件);6、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信用平台查询资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9、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版面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或作假便视为无效投标。12项目采购预算:6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1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前,采购方有权根据中标价相应比例确定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服务完成后并由采购方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15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技术及经济专家:5人,采购人: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前由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代表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随机抽取,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全部予以保密。16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8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6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68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69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0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实施意向公开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局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从2022年起,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71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三、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五、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10%以下选择适当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72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七、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八、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甘肃省财政厅2022年6月22日,73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各县区财政局,市委各部门、市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定,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三、着力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74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五、不断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10%以下灵活选择收取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75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七、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八、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武威市财政局2022年6月28日,76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162001JH620602004二、项目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标包是否废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评审报价/评审得分包1否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449号(联创广场C座)16楼66.85592.86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服务类供应商名称名称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范围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凉州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按合同约定执行按合同约定执行按合同约定执行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段专家包1刘玉桦,张伯成,张银德,苏秀梅,邸光才,汪大勇(采购人代表),康建鹏(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收费金额:0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45号联系方式:18909353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2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180935613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燕电话:18093561371甘肃九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05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