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2024)
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1212024060000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1-2024-00141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创意工坊8号楼8号楼单元4层3室
中标(成交)金额:3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67(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书编制、相关佐证资料等创建材料。方案内容包括:发展现状、创建条件、思路目标、创建任务、重点项目、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服务要求:提供纸质版本3份及电子版一份,在规定合同日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余雷,覃钰,钱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30
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0.4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
联系方式:徐思瑞 1397273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筑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雯 1837135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雯
电话:18371350639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5_20240531100916.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40531101013.pdf
结果公示-79532.pdf
相关合同
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WYC20240516-21采购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17日供应商融资友情提示为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团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融资:第一种方式是通过“政采贷”进行融资.供应商登陆“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根据网站提示操作,按流程进行融资申请与审核;第二种方式是供应商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抵押保证或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具体融资事宜由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供应商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融资通道,供应商承诺到期还款,招标人承诺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相关配合工作。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失信供应商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合作金融机构信息1、合作银行:团风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世纪华府一楼(水陆派出所对面)业务联系人:林牧电话:189957406662、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黄大道特8号业务联系人:汪洪波电话:181717573053、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36号业务联系人:倪寿章电话:133299497394、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江北路东方丽都小区1楼业务联系人:甘甜电话:187725325505、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风镇团方大道77号业务联系人:成伟电话:136360207516、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益民路1号业务联系人:张广亚电话:188271722257、合作银行: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14号业务联系人:彭开辉电话:139959392258、合作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黄大道特9号业务联系人:熊亮电话:181630031139、合作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广场花园1幢一层业务联系人:龚友春电话:1387198455010、合作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西侧一栋途泊拉酒店门面业务联系人:章翔电话:17683832639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WYC20240516-21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421121-2024-001413、项目名称: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0万元6、最高限价:50万元7、采购需求: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详见磋商第四章涵盖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4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至09点30分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筑大厦6楼联系方式:183713506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雯电话:1837135063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团风县农业农村局。2.2“监管部门”是指团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2.3“代理机构”是指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工程”是指供应商须承担的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4.磋商费用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代理服务费(1)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4.3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单列上述费用。4.4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与本项目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U盘一份送至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磋商邀请函5.2供应商须知5.3磋商步骤及方法5.4采购内容及要求5.5合同书格式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疑问、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回复将在发布公告的网上发布,各供应商应及时查阅。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各供应商自行查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6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6.7供应商应自行现场踏勘、调查,因未现场踏勘、调查或踏勘调查评估不准而引起的失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及数量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7.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7.4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并签署电子签章,用于投递。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书;(附件一)(2)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三)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附件八:监狱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九: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业绩须单独具表,并与上表一一对应;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后附人员相关身份证、资格证书、个人社保、合同等情况等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话:邮箱: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附件十三:承诺书我公司同意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与本次磋商,并承诺参与本项目磋商代表在网络远程磋商中与磋商小组磋商的内容真实有效,具有法定效力。如经磋商小组评审,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照磋商内容和结果履行全部要求,并按照团风县招标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等所有流程。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一、注意事项:1、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2、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并按本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小组将会按照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一对一进行网络远程磋商,磋商会议开始后,随时等候进入网络会议室,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方式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股清风电子交易平台客服系统咨询。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二、会议纪律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未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不得自行进入视频会场,违规进入会场的,将被移出会场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2、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即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五: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采购秩序;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六、本单位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相关人员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对以上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代理机构行业道德自律承诺我司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执业原则,遵循“守法诚信为本、社会效益优先、服务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竭诚为招标(采购)活动中各方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为此我司郑重承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廉洁自律、拒绝接受赠品、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如您发现我们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请您列举证据并联系我们的纪检人员,我们真诚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团风县农业农村局的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1025.24万元,资产总额为1129.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7日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BWYC20240516-21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4-00141三、项目名称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创意工坊8号楼8号楼单元4层3室中标(成交)金额:30(万元)综合评估法:85.67(分)服务类名称: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团风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书编制、相关佐证资料等创建材料。方案内容包括:发展现状、创建条件、思路目标、创建任务、重点项目、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服务要求:提供纸质版本3份及电子版一份,在规定合同日期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时间:90日历天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五、评审小组成员钱骏、余雷、覃钰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4-05-30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收费金额:0.45(万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筑大厦6楼联系方式:183713506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雯电话:183713506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申报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