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2-CZZH-C2024-0031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320404722807674B
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77号42幢7号
81.7(均分制)
91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青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8190378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昊、张长春、刘思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1.0%,100万元—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914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河海东路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0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519-8551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话:0519-855105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2-CZZH-C2024-0031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五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402-CZZH-C2024-0031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65000元最高限价:962860.25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3.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7.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②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要求:3.7.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7.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7.3.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3.7.3.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7.3.5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20日00:00至2024年5月24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1.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19-85508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欢电话:0519-855105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R”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名 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号联系人:徐先生电 话:0519-85508920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翰苑6栋9楼电 话:0519-8551056625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项目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工程类100(含,下同)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1、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5、缴纳方式:收款人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519902981310901支付宝账号:3415909493@qq.com(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7绿色采购政策4.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78.8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一次性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②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要求: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3.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5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提供相关证书、承诺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提供承诺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8★号条款响应(如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国家如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报价的,其响应无效。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注: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后的最终报价。2业绩10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0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总体概述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概述(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的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明确、详尽、合理,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明确、详尽、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4施工方案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措施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措施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措施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6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措施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措施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措施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7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措施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措施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措施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方案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0后续服务方案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本项目是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1.工程地点:东青菜场。2.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质保期:2年。4.本次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二、商务要求1.工期:30日历天。2.付款条件: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三、技术要求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四、磋商报价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根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乙供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2.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详见合同条款。5.禁止盲目压低报价。6.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1)磋商报价应该是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是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属资料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的体现,其应包括按设计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磋商报价时,不能进行磋商总价的优惠让利,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留金均不能优惠,虽在开标时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供应商所有。(4)工程量清单是按建设方提供相关的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工程量计算规范、2007年《江苏省园林古建工程计价表》(上、下册)、2010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安装)、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苏建价[2014]448号文、苏建价[2016]154号文、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2019]第19号、常建(2014)279号文、常建(2016)94号文、常建[2017]103号文、常建[2019]1号文、江苏省机械台班计价定额含税价与除税价表、江苏省及常州市有关现行文件编制。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包方和承办方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5)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现行文件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费率见后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费率均为可竞争费率,由供应商根据各自情况自报并计入磋商总价。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6)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7)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最新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8)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进行相应的调整,详见合同条款。(9)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0)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组织招标。(1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凡清单中提供可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磋商报价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应注明供应商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未注明上述信息的,视为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选择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12)供应商在磋商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方案、报价等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磋商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3)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均须提前一周书面征求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前也必须经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事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即成交供应商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负责。7.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分依据,如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则签订合同时各项投标单价根据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同比例下浮。附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962860.25招标人:(大写)玖拾陆万贰仟捌佰陆拾元贰角伍分工程造价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袁竹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张月珍复核人:编制时间:复核时间:2024-04-22(大写)玖拾陆万贰仟捌佰陆拾元贰角伍分工程造价招标人: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袁竹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张月珍复核人:编制时间:2024-04-22复核时间: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内容金额其中:暂估价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821351.321.1人工费157522.571.2材料费541319.291.3施工机具使用费57877.351.4未计价材料费1.5企业管理费43070.681.6利润21561.472措施项目41808.772.1单价措施项目费6937.792.2总价措施项目费34870.982.2.1安全文明施工费14992.04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20197.945税金79502.226工程总价=1+2+3+4-(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5962860.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041001001001拆除路面【无筋砼面层或基层,厚度15cm,拆除方式自行考虑;拆除物归堆不含废料外运;】m2144219.327830.62041001001002拆除路面【无筋砼面层或基层,厚度每增减1cm,拆除方式自行考虑,拆除物归堆不含废料外运;】m243261.285537.283040103002001余方弃置【废弃物装车、外运,堆场、运距、渣土处置等全部内容自行考虑;】m3259.5644.0311428.434010101002001挖一般土方【籽播草坪范围内的表土、垃圾、石头、废料、杂草等清表,装车外运;弃场及运距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处置费(渣土弃置费)含在综合单价内;】m3587.126.6515646.225040103001001回填方【河塘土方回填,土方由投标人外购,密实度满足甲方要求,含场内运输;挖运回填方式投标人自行考虑;】m32557.526.3867466.856050101010001整理绿化用地【按甲方要求调坡、平整,含种植范围土方改良,基肥,营养;】m24233.251.456138.217050102013001喷播植草(灌木)籽【籽播草坪草籽,养护期24个月,满足甲方要求;】m24233.259.540215.888040202011001碎石【土基压实,10cm碎石垫层;】m23840.727.43105350.49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8cm厚C30砼面层,含锯缝、养护、刻痕;】m23840.7118.35454546.8510010901004001彩钢房店面【彩钢板店面,墙、屋面均采用0.4mm+50mmEPS芯材+0.4mm波形彩钢板,长3.5m*宽3.5m*高4.5m,含钢柱、钢梁、电动卷帘门、窗、玻璃移门等,满足甲方要求;】m2495102499011011503001001金属扶手、栏杆、 栏板【场地不锈钢栏杆,栏杆高1.2m,栏杆扶手管径Φ75,下排两根管径Φ30,栏杆立管不锈钢方管60*60,含损坏部分更换;】m89.51701521512040501018001砌筑渠道【排水沟,断面40*35cm,120厚MU10砼标准砖,M5水泥砂浆砌筑,沟底100厚C15砼垫层;侧壁20厚1:2防水砂浆粉刷,500*500*40mm成品铸铁盖板制安,含土方及完成本工作的所有内容;】m160293.6646985.6合 计821351.32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项16937.796937.79合 计6937.7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金额 (元)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 (元)备注1041109001001安全文明施工100%14992.041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5%12424.342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31%2567.72041109002001夜间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1%828.293041109004001冬雨季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25%2070.724041109005001行车行人干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5041109006001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6041109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02%165.667041109008001临时设施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2.00%16565.788041109009001赶工措施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9041109010001工程按质论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10041109011001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03%248.4911041109015001智慧工地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12041109016001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0合 计34870.98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 (%)金额(元)1规费[1.1]+[1.2]+[1.3]20197.94100%20197.941.1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863160.092.0%17263.2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863160.090.34%2934.741.3环境保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863160.090%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883358.039%79502.22合 计99700.16单位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青龙街道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第 页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1.独立费撒草籽、养护m29.54233.2540215.882.独立费0.4mm+50mmEPS芯材+0.4mm波形彩钢板店面m251049249903.独立费场地不锈钢栏杆,栏杆高1.2mm17089.5152154.独立费土方外购费用m3102557.5255755*31130104其他材料费=[材料费*0.71%]元1105.9699105.976*31130104其他材料费=[材料费*0.5%]元11879.49061879.49701150211六角空心钢kg4.728.940442.2802090101塑料薄膜m20.69422.477291.51902190111尼龙帽个0.74262.634194.351003515100圆钉kg4.921.70718.41103633315合金钢钻头 一字型根6.865.623838.581203652401钢锯片片360.174.161498.311303652405刻槽机锯片组4116.241.92047904.831404010611水泥 32.5级kg0.292302.766667.81504030107中砂t144.679.20761332.061604050219碎石 60t110.98763.915284779.311704090120石灰膏m3334.910.233978.341804135500.1砼标准砖 240×115×53MU10百块8773.02916353.531904230108防水剂kg4.2985.6073367.262005030600普通成材m32375.780.1313311.942119450306高压风管 φ25-6P-20mm16.290.72111.752231130106其它材料费元0.860.760.652331150101水m34.572570.325511746.392432011111组合钢模板kg5.0886.9319441.612532020115零星卡具kg4.18311.22131300.912632090101周转木材m32375.780.0024.752733012316.1500*500*40mm成品铸铁盖板m230680244802880210147C30粒径40 32.5级坍落度35~50(非泵送)m3406.06705.1525286334.222980212114.4C15预拌混凝土(非泵送型) 40mmC15粒径40mmm3379.8313.64165181.49合 计541351.5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单位):合同编号:号乙方(施工单位):签订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清单1.4承包方式:1.5工期:接采购人通知天内完成,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1.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1.8开票税率:1.9工程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2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2.6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办理相关付款手续。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中标通知书发出3天内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定。待甲方审定后,乙方方可施工。因乙方上述材料迟延交甲方审定,影响开工时间的,乙方须按每日2000元承担罚款。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由监理做好考勤,否则每次罚款2000元。供应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乙方必须为高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高空作业保险。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室内有关设备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拆除的门以及垃圾清理及外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及时向甲方办理报验手续,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本工程。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其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标准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返工义务,每项按照5‰综合单价的罚金赔偿,赔偿费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5.7未通过监理、甲方验收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处理。5.8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属于修复或更换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复或更换。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或更换,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复或更换,所产生费用从余款中扣除。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工程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①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调整);②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③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④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其余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含清单编制说明)的要求。(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须以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为准。(二)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承包人的投标综合单价计算。1、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文件规定的人工费调整,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3、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投标费率计算。4、安全文明费不予计取。(三)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暂估价中的项目暂估价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调整;(3)总承包服务费不计;(4)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四)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五)工程量清单中漏项(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新增或变更项目(含材料)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原投标书中类似项目价格组成同口径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报价同口径并结合本合同结算原则中人工、材料价格(除税价格)调整因素编制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投标报价中的最低值),经监理以及发包人签证后进行结算。(六)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监理、跟踪审计以及发包人签证后进行结算。(七)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权限范围内)、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八)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后方可生效。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九)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按文件规定调整。6.2本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质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要求完成本项目质保,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完成质保,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质保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保金中扣除。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指定中介机构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并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6.4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费按甲方审计处有关规定执行。6.5审核率:本工程结算核减率在5%(含)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在5%-8%(含)之间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核减率在8%-10%(含)之间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20%,乙方承担80%;核减率超出10%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6.6材料送检:施工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在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抽样送检,如果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外,还必须将不合格的产品全部更换成合格的产品,更换产品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1%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7.3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有权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若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或进行处理,直到检测合格为止,检测费用及返工或重新处理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在施工前及时书面提出。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9条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天滞纳金,第8天起每天支付3000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节点工期按经过甲方审核通过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天滞纳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的,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作为奖励。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家具、陈设,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11条其它约定:①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害事故、意外事件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②乙方应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至甲方,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即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周内以转帐方式全额退还(无息)。③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12条附则12.1本合同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方法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12.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附件(1)施工方案(√)(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工程投标书(√)(4)招标文件(√)(5)会议纪要(√)(6)设计变更(√)(7)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代理人:电话:代理人:开户银行:电话:银行帐号:本合同内容为主要条款,采购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廉政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零星采购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的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2营业执照副本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账号: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注:1.本表应按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报价。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总体概述;2)施工方案;3)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方案;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后续服务方案;9)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堂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5238万元,资产总额为61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常州市日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