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纸质图书中标结果公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600-ZRJS-G2024-0025
二
、
项目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折扣
1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馆藏图书有限公司
91330000769648738K
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
90.04(均分制)
68%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折扣
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1340000705041507Y
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
96.4(均分制)
52%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折扣
1
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91310000787822007F
浦东新区高桥镇石家街127-131号
100(均分制)
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一:
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标段一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二:
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标段二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三:
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标段三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晶、龚玉平、高晓东、邢舟、金鑫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收费费率标准:
序号
服务费类型(按中标金额)
收费标准
1
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咨询费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以中标金额的0.3%计算
2
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50万元-100万元)含50万
2500.00元
3
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5万元-50万元)含5万
2000.00元
4
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2万元-5万元)
1500.00元
标段一代理费收费金额:2000元整;
标段二代理费收费金额:2000元整;
标段三代理费收费金额:2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咨询联系:
龚老师(图书信息与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3-85679242
杨老师(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513-85679264;
联系邮箱:jssyzcglc@ jsbc.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经办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06272111
联系邮箱:jszrnt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经办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062721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普通图书
采购单位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南通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0:56
评审专家名单
龚玉平,高晓东,邢舟,杨晶,金鑫
总中标金额
¥0.017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曼
项目联系电话
0513-55887688
采购单位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通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691222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曼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00-ZRJS-G2024-0025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05月09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4-0025项目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类型:货物所属行业:零售业预算金额:26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标段一图书采购预算(实洋)为35万元、标段二图书(中图分类号归属为:A、B、C、D、E、F、G、H、J、K、Z,I)采购预算(实洋)65万元、标段三图书(中图分类号归属为:N、O、P、Q、R、S、T、U、V)采购预算(实洋)为16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图书采购预算(实洋)为35万元,最高限价(实洋报价折扣):标段一报价折扣上限为8.0折(实洋与对应码洋比例不超过80%);投标报价(折扣)超过8.0折的为无效投标。标段二图书(中图分类号归属为:A、B、C、D、E、F、G、H、J、K、Z,I)采购预算(实洋)65万元(其中含I类图书采购预算不高于5万元)。最高限价(折扣):标段二报价折扣上限为6.8折;投标报价(折扣)超过6.8折的为无效投标。标段三图书(中图分类号归属为:N、O、P、Q、R、S、T、U、V)采购预算(实洋)为160万元。最高限价(折扣):标段三报价折扣上限为6.8折;投标报价(折扣)超过6.8折扣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壹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为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被授权人与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为其缴纳2024年1月-2024年4月连续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成立不满足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无需提供);5.服务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详见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30日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本项目所涉及约定时期内的图书采到率=中标供应服务商配供到馆同批次图书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图书品种数÷采购人确认的相应同批次预采单中的图书品种数×100%;本项目所涉及约定时期内的图书采配到馆综合完成率(简称为图书综合到馆率),图书综合到馆率=[(中标供应服务商配供到馆所属标段同批次图书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图书品种数÷采购人确认的相应标段的同批次预采单中的图书品种数×100%)+(中标供应服务商配供到馆所属标段同批次图书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图书册数÷采购人确认的相应标段的同批次预采单中的图书册数)×100%+(中标供应服务商配供到馆所属标段的各批次图书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额÷相应标段的中标供应服务商的合同款额)×100%]÷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咨询联系:龚老师(图书信息与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3-85679242杨老师(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513-85679264;联系邮箱:jssyzcglc@jsbc.edu.cn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经办人联系方式:王先生13906272111联系邮箱:jszrntzb@163.com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3.公平竞争审查4.“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各标段中标价为基准,乘以招标代理收费费率,由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支付,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单列)。本项目招标代理收费费率标准:序号服务费类型(按中标金额)收费标准 序号1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咨询费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以中标金额的0.3%计算2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50万元-100万元)含50万2500.00元3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5万元-50万元)含5万2000.00元4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2万元-5万元)1500.00元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定标后支付给代理机构,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项目流标或改变中标结果或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费不予退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分项报价表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4.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5.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8.投标有效期的延长8.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9.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9.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9.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0.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投标文件的拒收4.1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投标文件的撤回5.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审。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4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6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投标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7.1无效投标条款7.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7.1.2未完整提交响应文件的。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报价折扣或最高限价的。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11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7.1.1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章的。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7.2废标条款: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2.5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7.2.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7.2.7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7.2.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本次采购中止。(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其中:对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身份核对、澄清和开标流程等程序性事项,供应商如有异议的,必须当场提出。否则,均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事后不得再就前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质疑投诉。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受理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1004,联系电话:0513-5588768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负。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中标人在货物(图书等)配供过程中超过合同约定周期的;或配供盗版图书的;或双方确认的订单实质上属于无货物(图书等)供应的;或拒不履行合同的;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赔偿款额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0%),且承担违约责任。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2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标段一纸质图书限采自以下50家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共党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社、中国摄影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大学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国防大学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且是以上出版社采购年度出版的第1版次的图书(以印次时间为准)。标段二、标段三纸质图书涉及范围为精装图书;古籍特种文献;以及部分大学出版社、省级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以建筑工程类、电子信息类、金融贸易类、电商物流类、语言艺术类、教育类、经济管理类、艺术设计、哲社科学、农业农学类等为主、少量文学类(中图分类号为I类)的具有收藏价值的普通印刷版图书;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标段二、标段三图书采购均为国内出版社出版,且以国家优秀出版社为主。计划采购册数关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计划采购册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事先咨询采购人;或是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二)项目采供事项及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经销的出版物均为正版产品(非特价图书)。一旦因投标供应商过错出现盗版,投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和全部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2.投标供应商所配供到馆的图书应与采购人确认的预采单中图书出版信息等完全一致,同种图书其出版版次、印次及封面、内页的印刷品色应相同。否则,无论其图书加工与否,则全部无条件退货。3.投标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图书预订目录中如有套书、礼品书应明细标注说明。若因投标供应商没有明细标注说明等原因造成采购人误采、误购,无论其图书加工与否,则全部无条件退货。4.关于图书质量的认定与核验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12月24日第26号)《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依据。若投标供应商对配供到馆图书质量的认定与核验提出质疑得的,可向第三方: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核定,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负。5.重印、再版图书在版编目数据(CIP)如与新闻出版署信息中规定不符,由采购人参照国内大中型图书馆书目数据认定。国内大中型图书馆皆无对应数据,一律予以退回;对其中印刷较差、不易确认的图书,则视同非正式出版物进行核查处理、并退货。投标供应商的图书加工人员如若擅自加工,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6.有开胶、印刷、装帧差、纸张残破、霉变等的图书,以及运输途中、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图书破损的情形,一律退回供应商。7.投标供应商的加工人员必须持有专业数据加工编目类证书,且完全按采购人要求和现用图书馆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完成每批次新书的规范数据录入及图书加工服务、典藏入库图书完全实现系统无障碍使用。没有编目数据或者编目数据错误的图书,采购人一律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负违约责任。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中图法”著录规则的图书采访和编目所用MARC数据(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机读目录主要字段分编图书),数据能够为采购人现用图书馆管理平台(汇文图书管理系统)接受。其传送方式为:E-MAIL或随包配盘。9.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加工服务:盖馆藏章、贴RFID高频标签(出品包装规格为2500张/卷·袋)、贴可充消磁条(16钴基)、贴条形码、贴书标(内容为“索书号+采购年份”)、送书服务。磁条、条形码、书标、RFID高频标签由中标方免费提供,磁条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钴基复合磁条;RFID高频标签的灵敏度须满足自助借还系统设备一次读取并显示5册以上图书及刊物资料的要求。10.投标供应商所配供的到馆图书,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验收合格的各批次图书款额按合同约定结算。11.验收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可指定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工作,若发生投标供应商不配合验收情形的,视为投标供应商违约,未完成验收的批次图书,无条件退货,且合同终止。(三)加工与验收主要事项1.磁条粘贴要求:每本书贴磁条1根,贴在书脊隐蔽处。2.每册图书都需标注索书号、贴条形码、贴书标、加盖“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馆藏”印章,馆藏章使用蓝色印油,印章位置盖在书名页正中和图书右侧边(书口)正中,印章要求正盖,字迹清晰。3.书标要求贴在书脊距底部2.5cm左右,书标和条码加贴一层透明胶带作保护层。4.条形码贴在书名页正中的顶部和正文的尾页底部。5.RFID高频标签,一般情况下,粘贴在图书封底内页,其部位的页边距不少于2.5cm。6.各批次图书分编加工完成后,须将阿法迪系统与汇文系统数据转换对接无误,按图书馆新馆藏地分配规则,准确入藏到指定书库或典藏地,保障流通无障碍。7.能够满足合同期内本学院师生荐购图书(不受出版社、出版版次、出版时间限制)、少量捐赠图书、合订本期刊的免费分编加工入藏要求。8.图书所对应的Marc数据著录格式、内容,依据国家图书馆相应标准加工。具体加工和验收要求,参见本学院图书馆的《图书加工细则及验收规定》。9.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加工错误或加工不规范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整改完成的,每处、每册错误则处5元以上的违约金,错误次别违约金额累加计算。(四)图书配送到馆时间、综合到馆率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1.图书馆现场加工类的图书配送到馆的时间要求,确认的采购订单和现场采购类别的图书在35个日历天内到馆且各批次确认的报订单图书品种采到率不低于75%(远程加工类的图书配送到馆的时间要求是70个日历天内且各批次确认的报订单图书品种采到率不低于85%),经双方确认的临时指定采购或荐购等类别的图书必须在20天内到馆(供货如遇特殊原因、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发邮件反馈说明)。供应商若发生违约行为,对超过规定到馆时效情况的,每个有效的预采单批次,采购人按200元/天·批次,计算供应商违约金额。2.本项目所指的综合到馆率是依据合同期内图书馆计划预采的图书种数、册数实际完成情况、图书采购经费预算实际完成情况统计形成的图书采配到馆综合完成率。图书馆计划预采图书种数、册数以发给供应商的预采单邮件为参照。按照供应商承诺,合同执行期满时配供图书的综合到馆率高于95%。在合同项目终算时,若供应商未能完全兑现配供承诺,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为94%~95%情况的,则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为90%~93%情况的,则扣除60%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不足90%情况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不能达到承诺要求且违约情况严重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连续三年取消其投标资格。(五)图书加工方式及完成时间节点:图书加工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加工方式,或采用远程加工方式。1.供应商于图书馆现场加工的完成时间节点加工人员于图书馆现场拆包、图书与采购单核对、查重后,对符合要求的图书开始数据加工等工作。采购人确认的1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投标供应商最迟必须在当年7月25日之前全部加工入库完毕。采购人确认的6月21日至10月2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当年11月15日之前全部加工入库完毕。采购人确认的10月21日至12月3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双方另行协商加工入库完成时间。待加工的图书及所有配套加工耗材,供应商须先于加工人员到馆之日前5天,送达采购人加工室,否则按违约处置。2.供应商远程加工图书的完成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发给供应商的每个批次预采单的时间起始计算,供应商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图书的配供、远程加工且送达采购人指定场所,向学校预约申请验收,按双方约定配合学校完成验收工作。3.若无特定因素,以上图书加工的时限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实际逾期天数×200元/天,计算违约金额。(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在同批次新书配供到馆之前或图书到馆当天,将同批次采购的所有书目的订单数据(TXT格式,或ISO格式,或EXCEL)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采购人初次查验、确认。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书目或搭配其他图书,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这些情况将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少于2000元。如出现配供图书破损、缺页、装订错误等,10个工作日内退换、换新、数据加工到位,并且符合采购人验收和典藏要求。2.供应商承担馆配图书运输和搬运有关费用,并提供发货清单、分包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包做清单(一包一单)。清单包括:标段号、预采单批次号、包号、国际标准书号、书名、码洋、册数、出版时间,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码洋总金额),包内图书排列顺序和清单顺序一致,否则按照每包不低于50元计算违约金额。3.图书加工完成后的自查自验:同批次图书加工完成后,供应商的加工人员即可对照加工要求及有关规定,自行认真初验、纠错、整改。符合要求后从快报请学校验收。4.图书验收过程中,同一批次图书出现1%与相应的订购(预采)清单不符,采购单位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图书。如累计出现2次该种现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本项合同。5.经采购人验收通过的图书,在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送典藏书库服务。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满足以上项目要求。(七)采购标的验收标准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3.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服务之中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或搭配图书,如出现配送图书破损、缺页、装订错误,应负责及时更正和退换。且必须按指定地点运送图书,并承担运输和搬运有关费用,提供发货清单、分包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包做清单(一包一单)。清单包括:标段号、预采单批次号、包号、国际标准书号、书名、码洋、册数、出版时间,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码洋总金额),包内图书排列顺序和清单顺序一致,否则按照每包不低于50元计算违约金额。(八)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约。2.交货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图书信息与大数据管理中心。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项目所需图书数量进行变更,结算仍按合同已确定报价计算。若有新增采购需求,该款项不高于原合同款额的10%额度。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服务,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九)付款方式【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按项目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结算。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最终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就本项目服务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4.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学校确认的订单正常供货,所购图书到馆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后,按批次对照合同要求验收、验收通过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发票需注明图书种数、册数、码洋、折扣等详细信息。6个月内付款最高可达合同总额的80%,8个月内付款最高可达合同总额的100%。(十)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十一)合同主要条款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采购人(买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甲方)供应商(卖方):(乙方)合同履约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年月日项目(采购编号:)的评标结果、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乙方作为甲方的图书供货方,为甲方提供正规出版、读者喜爱、市场畅销的图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就图书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乙方所中标的标段图书折扣为,本合同总金额(实洋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圆整。一、关于图书采购所涉出版社的规定标段一图书限采自以下50家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共党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社、中国摄影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大学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国防大学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且是以上出版社采购年度出版的第1版次的图书(以印次时间为准)。标段二图书与标段三图书采购所涉出版社,为国内出版社。二、图书供应的品质与类别、信息加工、完成时间等相关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经销出版物均为正版(非特价书)。一旦因中标供应商过错配供了盗版图书,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和全部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2.中标供应商所配供到馆的图书应与采购人确认的预采单中图书出版信息等完全一致,同种图书其出版版次、印次及封面、内页的印刷品色应相同。否则,无论其图书加工与否,则全部无条件退货。3.中标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图书预订目录中如有套书、礼品书应明细标注说明。若因中标供应商没有明细标注说明等原因造成采购人误采、误购,无论其图书加工与否,则全部无条件退货。4.关于图书质量的认定与核验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12月24日第26号)《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依据。若中标供应商对配供到馆图书质量的认定与核验提出质疑得的,可向第三方: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核定,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负。5.重印、再版图书在版编目数据(CIP)如与新闻出版署信息中规定不符,由采购人参照国内大中型图书馆书目数据认定。国内大中型图书馆皆无对应数据,一律予以退回;对其中印刷较差、不易确认的图书可作非正式出版物进行核查处理、并退货。中标供应商的图书加工人员如若擅自加工,中标供应商责任自负。6.开胶、印刷、装帧差、霉变的图书,以及运输途中、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图书破损的情形,一律退回中标供应商。7.中标供应商的加工人员必须持有专业数据加工编目类证书,且完全按采购人要求和现用图书馆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完成每批次新书的规范数据录入及图书加工服务、典藏入库图书完全实现系统无障碍使用。没有编目数据或者编目数据错误的图书,采购人一律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中标供应商自负违约责任。8.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中图法”著录规则的图书采访和编目所用MARC数据(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机读目录主要字段分编图书),数据能够为采购人图书馆管理平台(汇文图书管理系统)接受。其传送方式为:E-MAIL或随包配盘。9.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加工服务:盖馆藏章、贴RFID高频标签(出品包装规格为2500张/卷·袋)、贴可充消磁条(16钴基)、贴条形码、贴书标(内容为“索书号+采购年份”)、送书服务,磁条、条形码、书标、RFID高频标签由中标方免费提供,磁条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钴基复合磁条;RFID高频标签的灵敏度须满足自助借还系统设备一次读取并显示5册以上图书及刊物资料的要求。10.中标供应商所配供的到馆图书,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验收合格的各批次图书款额按合同约定结算。11.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指定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工作,若发生中标供应商不配合验收情形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未完成验收的批次图书,无条件退货,且合同终止。12.加工与验收主要事项(1)磁条粘贴要求:每本书贴磁条1根,贴在书脊隐蔽处。(2)每册图书都需标注索书号、贴条形码、贴书标、加盖“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馆藏”印章,馆藏章使用蓝色印油,印章位置盖在书名页正中和图书右侧边(书口)正中,印章要求正盖,字迹清晰。(3)书标要求贴在书脊距底部2.5cm左右,书标和条码加贴一层透明胶带作保护层。(4)条形码贴在书名页正中的顶部和正文的尾页底部。(5)RFID高频标签,一般情况下,粘贴在图书封底内页,其部位的页边距不少于2.5cm。(6)各批次图书分编加工完成后,须将阿法迪系统与汇文系统数据转换对接无误,按图书馆新馆藏地分配规则,准确入藏到指定书库或典藏地,保障流通无障碍。(7)能够满足合同期内本学院师生荐购(不受出版社、出版版次、出版时间限制),以及捐赠图书、合订本期刊的分编加工入藏要求。(8)图书所对应的Marc数据著录格式、内容,依据国家图书馆相应标准加工。具体加工和验收要求,参见采购人图书馆的《图书加工细则及验收规定》。(9)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加工错误或加工不规范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整改完成的,每处、每册错误则处5元以上违约金,错误次别违约金额累加计算。13.图书配送到馆时间、综合到馆率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1)图书馆现场加工类的图书配送到馆的时间要求,确认的采购订单和现场采购类别的图书在35个日历天内到馆且各批次报订单的图书品种采到馆率不低于75%(远程加工类的图书配送到馆的时间要求是70个日历天内且各批次报订单的图书品种采到率不低于85%),经双方确认的临时指定采购或少量荐购等类别的图书必须在20天内到馆(供货如遇特殊原因、投标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发邮件反馈说明)。供应商若发生违约行为,对超过规定到馆时效情况的,每个有效的预采单批次,采购人按200元/天·批次采购人按200元/天·批次,计算服务供应商违约金额。(2)本项目所指的综合到馆率是依据合同期内图书馆计划预采的图书种数、册数实际完成情况、图书采购经费预算实际完成情况统计形成的图书采配到馆综合完成率。图书馆计划预采图书种数、册数以发给供应商的预采单邮件为参照。按照供应商承诺,合同执行期满时配供图书的综合到馆率高于95%。在合同项目终算时,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完全兑现承诺,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为94%~95%情况的,则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为90%~93%情况的,则扣除60%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不足90%情况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配供图书综合到馆率不能达到承诺要求且违约情况严重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取消其连续三年的投标资格。14.中标供应商须在同批次新书配供到馆之前或图书到馆当天,将同批次采购的所有书目的订单数据(TXT格式,或ISO格式,或EXCEL)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采购人初次查验、确认。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书目或搭配其他图书,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这些情况将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少于2000元。如出现配供图书破损、缺页、装订错误等,10个工作日内退换、换新、数据加工到位,并且符合采购人验收和典藏要求。15.中标供应商承担馆配图书运输和搬运有关费用,并提供发货清单、分包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包做清单(一包一单)。清单包括:标段号、预采单批次号、包号、国际标准书号、书名、码洋、册数、出版时间,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码洋总额),包内图书排列顺序和清单顺序一致,否则按照每包不低于50元计算违约金额。16.图书加工方式及完成时间节点中标供应商图书加工时采用的主要方式:(A.现场加工;B.远程加工)。(1)中标供应商于图书馆现场加工的完成时间节点加工人员于图书馆现场拆包、图书与采购单核对、查重后,对符合要求的图书开始数据加工等工作。采购人确认的1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投标供应商最迟必须在当年7月25日之前全部加工入库完毕。采购人确认的6月21日至10月2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当年11月15日之前全部加工入库完毕。采购人确认的10月21日至12月30日期间图书采购订单,双方另行协商加工入库完成时间。待加工图书及所有配套加工耗材,供应商须先于加工人员到馆之日前5天,送达采购人加工室,否则按违约处置。(2)中标供应商远程加工图书的完成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发给供应商的每个批次预采单的时间起始计算,供应商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图书的配供、远程加工且送达采购人图书馆,向学校预约申请验收,按双方约定配合学校完成验收工作。(3)若无特定因素,以上图书加工的时限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将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按供应商的实际逾期天数×200元/天计算违约金额。17.图书加工完成后的自查自验同批次图书加工完成后,中标供应商的加工人员即可对照加工要求及有关规定,自行认真初验、纠错、整改。符合要求后从快报请学校验收。18.图书验收过程中,同一批次图书出现1%与相应的订购(预采)清单不符,采购单位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图书。如累计出现2次该种现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19、经采购人验收通过的图书,在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送典藏书库服务。三、甲方义务1.甲方接到乙方图书验收事项申请后,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加工完成的图书按批次组织验收,接受符合要求的图书。2.若无特异情况,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申请事项的随机抽样验收。3.所购图书到馆验收、核对无误后,以银行汇付。4.负责书目选书、荐购、现场直采。5.甲方在发现乙方图书质量及其他问题要求退货时,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所购图书质量信息;于适当时机反馈合同期内各批次订单图书品种与册数的采到率情况、综合到馆率情况等。四、乙方义务1.满足甲方对选购图书的出版年代、大类要求,提供选书目录;以及按甲方源于新华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读者新书目、出版社新书目等预采单组织货源、配送。订单书目格式(Excel表)参考主要字段:ISBN图书正题名责任者出版社出版年码洋(单价)页码分类号内容提要预采册数预采码洋款额2.提供的图书必须是合法出版物,若发现属于盗版、劣质及搭配图书无条件退回,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过错责任。3.经查重后确认的图书预采订单,供应商或服务商应严格要求且细致地按单进行配货、发货,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订单部分书目。4.图书打包时,应提供随包(本包)验收清单一份。5.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内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的场所。指定收货场所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图书信息与大数据管理中心。6.对于加工人员自验合格的各批次图书,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或邮件等方式,及时申请甲方验收。甲方验收期间,乙方至少委派1名代表在现场。7.按验收合格图书实洋开具正式票据。8.增值服务: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增值服务各事项。9.乙方自行处理退回图书事项。五、采购方式:以书目订单、现场直采方式为主,视具体情况由甲方确定。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价的10%,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七、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学校确认的订单正常供货,所购图书到馆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后,按批次对照合同要求验收、验收通过后,自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发票需注明图书种数、册数、码洋、折扣等详细信息。6个月内付款达合同总额的80%,8个月内付款达合同总额的100%。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条件保证甲方图书采购工作的顺畅进行,若不能提供充分保障,应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2.凡乙方提供的图书有质量问题、加工不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付货物,都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3.乙方提供的数据,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由此给甲方工作造成延误的,乙方应对数据及时修正,并赔偿损失。4.中标人在货物(图书等)配供过程中超过合同约定周期的;或配供盗版图书的;或双方确认的订单实质上属于无货物(图书等)供应的;或拒不履行合同的;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赔偿款额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0%),且承担违约责任。5.承诺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逾期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一。6.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采购要求;或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各批次书目订单的配送品种采到率均值低于6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解决纠纷的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本采购合同法律诉讼地为采购人(甲方)所在地。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十三、其他:有关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银行账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金海岸支行开户行:账号:522258202631账号:税码:123200004675420810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年月日签订时间:202年月日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投标活动。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本项目开标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三的自然顺序,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兼投不可兼中。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各标段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因素分值具体评分标准1企业从事图书配供业绩15(1)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图书配供业务业绩,有一个得0.3分,满分1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以来成功案例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务属于同一合作单位一年内多个合同按一个计算)。2企业所获得荣誉奖励证书及资格证书6(2) 投标供应商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章)2企业所获得荣誉奖励证书及资格证书6(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加盖电子章)3企业服务保障能力23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稳定的图书配供渠道。1.标段一的投标供应商,在标段一所指定出版社中建立购销委托关系的出版社数量,合作的出版社满足30家以上情况的,以实际多出30家的数量为得分依据,按0.5分/出版社计分,满分10分;30家及以下情况的不得分。2.标段二的投标供应商,建立购销委托关系的出版社(含具有类似出版社资格的出版单位)数量达到280家以上情况的,以实际多出280家的数量为得分依据,按0.125分/出版社(含类似出版社资格的出版单位)计分,满分10分;280家及以下情况的不得分。3.标段三的投标供应商,建立购销委托关系的出版社(含具有类似出版社资格的出版单位)数量达到380家以上的,以实际多出380家的数量为得分依据,按0.125分/出版社(含类似出版社资格的出版单位)计分,满分10分;380家及以下情况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分。]3企业服务保障能力23(5)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独立的图书销售场地和库房,评委对销售场地和库房的状况、设备等硬件条件横向对比打分:场地、库房综合对比最优,硬件设备性能好、配套齐全得3分;场地、库房及相关硬件设备配套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2分;场地、库房及相关硬件设备配套有所欠缺得1分;不满足或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同时提供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②该场景图片。3企业服务保障能力23(6)投标供应商提供与CALIS联机编目中心、国家图书馆联合编目数据使用中心、上海市文献联合编目中心具有共享的合作协议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有1份协议书得1分,最高得3分。3企业服务保障能力23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①具有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②技术服务方面的有效支持措施(含明确图书信息化加工方式:远程、现场,两者必选其一);③服务需求方面的图书质量与响应时间等承诺;④必要时到达现场处置应急问题的时间节点、公务函件响应等承诺。评委横向对比打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7分;内容较为合理全面,与本项目需求相对匹配得4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4采购批次配供采到率及运行时效履约情况10(8)提供2021年1月以来图书配供综合采到率情况的典型案例8个。本项最高得10分。1)合同期内图书配供的综合采到率≥95%以上情况,每个案例1.25分,最高得10分。2)合同期内图书配供的综合采到率属于85%≤采到率<95%情况,每个案例1.0分,最高得8分;3)合同期内图书配供的综合采到率属于75%≤采到率<85%情况且,每个案例0.75分,最高得6分;4)合同期内图书配供的综合采到率属于60%≤采到率<75%情况,每个案例0.5分,最高得4分;5)合同期内图书配供的综合采到率全部属于<60%情况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所提供的图书配供综合采到率典型案例响应材料中,须包括至少3个合作高校图书配供综合采到率的证明材料(盖业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否则本项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5图书加工服务质量及运行时效履约情况4(9)2021年1月以来供应商配供到馆图书按约提前加工完成,加工的Marc数据合规准确、质量高,图书验收典藏符合入库要求的,评价等次为优秀或满意的,得4分;基本符合加工要求的、评价等次为良好的,得2分;评价等次为合格的,得1分。批次订单图书加工验收没有验收评价等次的,或加工数据有误、需采购人修改完善Marc数据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作单位的图书Marc数据加工的有关评价性证明材料(盖业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6荐购图书配供及运行时效履约情况5(10)2021年1月以来对于荐购类图书达成确认配供的、且到货时效满足率达90%以上得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作单位的有关事实性证明材料(盖业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7增值服务履约情况5(11)2021年1月以来采购人合同中增值服务事项已超额完成的,得5分;增值事项全部完成的,得3分;对其中部分完成承诺事项的,得1分;所有增值事项均未完成的不得分。[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作单位的有关事实性证明材料(盖业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②无增值事项的,不得分。]8其他服务承诺2(12)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件或售后服务承诺,对其在中标后可实施事项的可行性及实用价值加以甑选计分,每项计0.5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伪造证书证件、伪造合同、伪造检测报告等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含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被查实),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各标段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标结果。(八)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其他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列入采购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两个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被授权人为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被授权人与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响应供应商(含所属分公司)为其缴纳2024年1月-2024年4月连续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成立不满足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无需提供);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3.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2)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3)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附件4服务承诺书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我方参加贵单位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响应,现我方郑重承诺满足采购人以下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同批次新书配供到馆之前或图书到馆当天,将同批次采购的所有书目的订单数据(TXT格式,或ISO格式,或EXCEL)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采购人初次查验、确认。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书目或搭配其他图书,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这些情况将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少于2000元。如出现配供图书破损、缺页、装订错误等,10个工作日内退换、换新、数据加工到位,并且符合采购人验收和典藏要求。2.成交供应商承担馆配图书运输和搬运有关费用,并提供发货清单、分包清单。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包做清单(一包一单)。清单包括:标段号、预采单批次号、包号、国际标准书号、书名、码洋、册数、出版时间,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码洋总金额),包内图书排列顺序和清单顺序一致,否则按照每包不低于50元计算违约金额。3.图书加工完成后的自查自验:同批次图书加工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的加工人员即可对照加工要求及有关规定,自行认真初验、纠错、整改。符合要求后从快报请学校验收。4.图书验收过程中,同一批次图书出现1%与相应的订购(预采)清单不符,采购单位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图书。如累计出现2次该种现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本项合同。5.经采购人验收通过的图书,在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送典藏书库服务。6.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采购人年度采购册数要求。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无条件自愿接受采购人作出的任何处罚,包括同意采购人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赔偿采购人损失等。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 实现利润 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 净值: 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 净值: 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 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1 2 3 4 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完全响应以空表提交。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1 2 3 4 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完全响应以空表提交。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服务名称投标折扣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大写: 折小写: 折 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扫描件无效)。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附件9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投标人(盖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 2 3 4 合计 附件10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4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质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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