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武珞路中学2024)
武汉市武珞路中学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QZB-FW2024-SCPS051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6-2024-01674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金世通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张家湾特一号冷链食品市场5区32号
中标(成交)金额:80(%)
综合评分法:90.20(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朱晓玮(包1)、邓明(包1)、唐雁南(包1组长)、杨中正(包1采购人代表)、刘顺华(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03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海马中心26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 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武珞路中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9号
联系方式:027-87711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后襄河北路59号后襄河C地块1栋1单元11层4号
联系方式:18064750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彭工
电话:18064750132
相关下载
定稿5.13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pdf
采购需求-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QZB-FW2024-SCPS0513招标人:武汉市武珞路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五月招标文件重要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二、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招标文件中已告知了中标人须缴纳的相关服务费金额,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则会造成中标人与招标人无法签订服务(供货)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六、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七、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会影响投标是否有效,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八、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报名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九、投标人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时,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投标人应按照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QZB-FW2024-SCPS0513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16743、项目名称: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00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7、采购需求: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投标人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投标人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昌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昌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2、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昌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4006398178。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武昌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8936965)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武珞路中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9号联系方式:027-87711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海马中心26楼联系方式:180647501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彭工电话:180647501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2.1招标人武汉市武珞路中学2.2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审核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3.2投标人不得存在其它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3.3资格审查原件的规定根据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相关原件供资格审查小组审查3.3资格审查提交原件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中要求提交的标准项3.3资格审查原件的递交、退还方式提交时间及地址:同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址退还地址:/退还时间:/4.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2本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5.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3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次月提供上个月的《送货费用清单》及供货发票,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发票。6.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8.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及标准根据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招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3)支付时间: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蔡家田支行8.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及标准开户行号:105521000375账号:42050111629700000484(6)其它事项:如涉及开票,中标人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及⑤开户行及账号9.1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时间:考察集合地点:9.6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根据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11.3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11.4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11.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如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11.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投标人如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3.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4.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天25.1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昌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25.2签名和印章要求“签名”定义为:个人印章,签名章,手写签名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电子制版签名。“印章”定义为: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2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26.1达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29.1开标时间及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33.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如有)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3.1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款方式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45.1质疑期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质疑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45.1质疑方式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现场提交质疑函(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范本),质疑提出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函时间为准。2.投标人提交质疑的,应委派授权代表提交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3.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非现场书面提交质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上一年度年指上上个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5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上一年度年指上上个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5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上一年度年指上上个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5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总额买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9-1企业或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等。9-2信用承诺书武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招标人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遵守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2.投标人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投标人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招标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加以纠正。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根据评分格式自拟。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和说明,根据评分格式自拟。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武汉市武珞路中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中,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指标□均满足□不完全满足(选填项打勾,不勾选视同为不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6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编制单位:中恰招标代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5月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2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0.00万元;1.3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1.4预算绩效目标:按照采购人委托的服务要求完成相关服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适用。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22040000批/否否0专门面向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QZB-FW2024-SCPS0513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16743、项目名称: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00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7、采购需求: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2.1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向食堂提供所需食材和相关用品等。2.2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3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综合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服务人员工资、为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社保、意外保险、福利、加班、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装卸、配送、税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2.4结算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具体合同中约定。月结算价=当月实际采购量×当月基准价×折扣。当月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中标人提供的每月招标人单位周边的大型商超公布的同类货物(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但该基准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调查确认的周边两家及以上商超的价格)。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等,具体合同中约定。2.5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次月提供上个月的《送货费用清单》及供货发票,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发票。2.6采购清单及要求(一)配送品种(1)按招标人要求配送菜品,每天配送所需的食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类别1鲜鱼肉类2米油3蔬菜4奶制品 5消耗品 6调味品7水果注:1、以上类别、品类(种)、规格仅为初步制定,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每日采购计划为准。2、投标人提供所供应货物各个类别的品牌或产地、品类(种)、规格等。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所需物资。4、招标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采购计划所列明的物资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2.7产品质量标准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招标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中标人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供应的干调、冻品、奶类等食品,必须按照商超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中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1)鲜活肉类鱼类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招标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4)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5)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6)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7)按具体食堂采购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2)蔬菜类1)质量标准: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包菜、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3)水果类质量标准: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瓜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4)调味品类1)辅料、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2)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3)包装: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在包装袋内还有产品合格证。4)颜色:有光泽无虫蛀,无杂质,颗粒整齐均匀。5)味道:纯正无异味。(5)米油1)质量标准: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③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执行标准:①米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②大米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③油类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④油类质量标准: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6)奶制品1)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酸奶必须为生产日期3天内的。2)色泽:要求鲜牛奶为乳白色或稍带淡黄色。3)稠度:鲜牛奶不发粘,无絮状物、无凝块、无沉淀,呈均匀一致的胶状流体。4)滋味:鲜牛奶煮沸时,香味增加,煮沸后凉至室温品尝,味道可口而微甜。5)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2.8产品质量要求1、食材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2、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3、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4、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5、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6、中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7、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8、如中标人送至的菜品品质、质量或其他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退回菜品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至合格的菜品;如不能按时送到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9、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如发现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具有合同中约定。10、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2.9配送要求1、配送要求:①招标人在每个工作日15:00前,将下个工作日《食品配送计划单》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中标人。若发生采购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供应商有义务提醒招标人修正计划单,采购方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临时配送的,供应商应及时配合临时采购,不得延误和推诿。②严格按照招标人清单要求配送,每日做好留样记录,严格执行存储流程,不得出现因为配送食材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提供每日需要的数量、品种、种类等,以招标人调整计划为准。2、配送品类:全年所有大米、食用油、肉、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鸡蛋、蔬菜、水产品等原材料、奶制品、水果、等配套物品等材料。3、配送时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计划,于需求当日上午6:00前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4、拟派服务人员配备要求序号拟派其他服务人员拟派人数1项目负责人1 人2食材配送人员 (含司机)至少 2 人3临时性增补补货员1 人备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效的健康证件。2、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除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外,司机还须有有效的驾驶证。5、配送验收:供应商将食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与招标人要求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6、中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7、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8、如中标人送至的菜品品质、质量或其他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退回菜品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至合格的菜品;如不能按时送到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违约性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9、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如发现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违约性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10、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1小时内送达。三、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2、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方案;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特点,提供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安全风险以及安全责任方案;4、技术服务: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5、如招标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诺;6、若发生重大事故,招标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服务范围等违规行为,经招标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9)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影响恶劣的;(10)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商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9、为贯彻落实武财采【2021】344号文及《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4号)的相关规定对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总额的15%;对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10、考核标准:招标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服务人员、车辆硬件、配送时效服务响应时间、菜品质量、售后服务、主动服务等方面(具体考核方式由招标人确认)。11、履约能力:有类似项目经验、业绩和人员,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严谨,信誉良好,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100.00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已于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拟定于2024年05月正式进行公开招标。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1.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2.委托代理安排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鄂政办发[2020]56号)和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5.1.5.1本项目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划分为1个项目包。5.1.5.2合同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投标人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1.8竞争范围:通过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争。5.1.9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35分,技术标55分,价格部分10分。评标因素评标分项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 (10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商务部分 (35分)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提供权威机构出具或认可的食品检疫或检验报告的,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满分 6 分(须提供检疫或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报告内容清晰可辨认)6商务部分 (35分)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提供员工健康证明 6 份(含)以上得 5 分,提供员工健康证明 3-5 份得 3 分;提供员工健康证明 2 份及以下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应人员劳动合同证明及健康证)5商务部分 (35分)配送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供货车辆情况:1.配备两台配送车辆得 2 分;2.在以上基础上能增配 1 辆加 1.5 分,最多加 3 分。(须提供 1.明细表:包括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2.车辆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如为租赁车辆则提供车辆租赁合同)5商务部分 (35分)类似业绩投标人 2021 年 1 月(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15 分。(须提供项目合同)15商务部分 (35分)用户反馈投标人 2021 年 1 月(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食材配送业绩具有良好的客户反馈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4 分。(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的公章,同一单位不重复计分)4技术部分 (55分)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进行评分。1.项目的服务理念、服务定位、服务目标的理解;2.项目重难点分析,并针对其提出合理详细的建议及方案。对以上两项分别进行评分,完全响应且能提供详细合理的实施方案材料等每项得 4 分;响应情况及实施方案材料粗略但基本完备可行每项得 2 分;实施方案材料粗略、缺乏跟踪性、完备性、可行性每项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技术部分 (55分)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1.整体服务方案流程;2.所有服务人员(配送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等)安排方案;3.配送时间安排、留样记录方案、每日食品验收交付方案等。对以上 3 项分别进行评分,完全响应且能提供详细合理的实施方案材料等每项得 4 分;响应情况及实施方案材料粗略但基本完备可行每项得 2 分;实施方案材料粗略、缺乏跟踪性、完备性、可行性每项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2技术部分 (55分)食材来源为保障食材来源稳定和食品安全,投标人具有合作厂家、基地等购销合同或结算证明,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满分 5 分。(注:须提供(1)食品来源说明(2)合作厂家、基地等购销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5技术部分 (55分)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检能力及检测设施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且能提供详细清晰的检测室图片,检测设备图片及购买发票等材料得 5 分;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粗略但基本完备可行每项得 3 分;材料粗略、缺乏跟踪性、完备性、可行性每项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注:须提供检测室图片,检测设备图片及购买发票)5技术部分 (55分)配送场地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用仓库、配送场地的情况,加工、分拣、配送场所内配置、卫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完全响应且能提供详细清晰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用证明材料及场所内配置、卫生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得 5 分;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粗略但基本完备可行每项得 3 分;材料粗略、缺乏跟踪性、完备性、可行性每项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注: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场地租用合同或协议、场所清单及图片等证明材料)5技术部分 (55分)应急保障措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分。1.暴雨暴雪天气应急措施;2.配送车辆事故应急措施及储备车辆情况;3.储备应急人员情况;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对以上 4 项分别进行评分,完全响应且能提供详细合理的实施方案材料等每项得 3 分;响应情况及实施方案材料粗略但基本完备可行每项得 2 分;实施方案材料粗略、缺乏跟踪性、完备性、可行性每项得 1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2技术部分 (55分)项目承诺项目承诺应包括安全责任、供货进度、服务质量、售后违约处罚等方面的承诺。投标人有明确的承诺、有经济责任处罚、响应采购人的重大关切,承诺完整的每一项得 2 分,承诺有缺陷的得每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8总分1005.1.10其它: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5.2.4履约验收方案:(1)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时间及验收地点验收时间:服务期满提交成果。验收地点:现场验收。(3)验收内容及方式执行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及标准。验收内容包含每一项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5.2.5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为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风险。对应控制措施: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合理制定技术和商务要求,确保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满足要求。5.2.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详见采购人咨询审核意见。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详见采购人咨询审核意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招标采购文件编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以下物资:鲜鱼肉类、米油、蔬菜、奶制品、消耗品、调味品、水果及甲方要求采购配送的其他食堂物资。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当月基准价×折扣。当月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中标人提供的每月招标人单位周边的大型商超公布的同类货物(招标人要求的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但该基准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调查确认的周边两家及以上商超的价格)。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等,具体合同中约定。第四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甲方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配送的各类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清单报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品种需提前告知对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必须在每天规定时间将采购的物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采购配送物资的价格参考武汉市各大商超公布的同类货物(招标人要求的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以中标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整体综合折扣率应达到投标折扣率,年度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第五条配送物资数量确认、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采购配送物资的计量,以甲方的验货计量为结算依据。乙方每次随货附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收货的凭证。货款为每月结算一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具体执行。第六条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或者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凡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2、履约验收时间:3、履约验收方式: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内容:6、验收标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向________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九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合同法律审核(盖章):时间:年月日全世通(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武珞路中学(单位名称)的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武汉市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标的名称),属1.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武汉金世通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7929.075008万元,资产总额为2990.7203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2.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司一人的情元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负贲,如有假、将法承担相应责任。1车企业名称(盖章):武金世通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从源头到餐桌全程品质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