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校舍加固 房屋修缮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2024)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7-SZHX-C2024-0027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东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508550219904X
苏州市姑苏区泰南路15号1幢1楼105室
92.18(均分制)
31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工程类别为单独加固。
施工工期:60天
项目经理:仲丽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4151064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刚、顾卫国、夏平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收费金额:41256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星街111号
联系人:夏平洲
联系电话:0512-6590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张尧、于民峰
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尧、于民峰
电话:0512-65981596-81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
品目
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
行政区域
相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4: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平洲,张刚,顾卫国
总成交金额
¥31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尧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981596-8123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星街111号渭塘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06235080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尧
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64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的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一校舍加固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一校舍加固,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苏州东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723.85万元,资产总额为81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苏州东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5月31日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SZHX-C2024-0027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采购内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采购类别:工程类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6开启时间:2024年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7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银行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8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第三章采购内容2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评审办法51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7-SZHX-C2024-0027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贰元玖角贰分(¥:3386952.92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贰元玖角贰分(¥:3386952.92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工程类别为单独加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项目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星街111号联系人:夏平洲联系方式:0512-6590031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方式:0512-659815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尧、于民峰电话:0512-65981596-812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工程、材料、施工、人工、机械、保险、检测、劳保、各种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磋商报价书磋商报价书: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们承诺:我们的报价经过仔细测算,绝对不低于我们的成本价。在施工图纸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范围内,不向发包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2、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4、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5、贵单位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磋商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说明: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竞争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施工组织设计(服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提示: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工程在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项目职务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持上岗证情况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现场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企业类似业绩情况表企业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用户单位联系人用户单位联系电话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单位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64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SZHX-C2024-0027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三、采购需求:1、本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工程类别为单独加固。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项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指定地点。4、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项目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现场条件:6.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6.2场内外道路:已到位6.3施工用电:已到位7、本项目图纸、清单资料等内容请在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lbdGiy3uO-buaCE10ZVA提取码:d1hh8、需说明的其他问题:8.1本工程仅粘贴加固位置需要铲除、凿至结构层,施工完后按照原做法恢复。8.2本工程建筑垃圾运距综合考虑,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报价,结算不再调整。8.3本工程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砂浆均为预拌砂浆。四、报价要求1、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2、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预算价-中标(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的,综合单价可调整;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②本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做相应的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成交下浮率=(预算价-中标(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③本工程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磋商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作相应的下浮。2.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执行变更程序。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合同金额的,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不予安排财政资金。①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②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3、磋商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计取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磋商供应商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磋商报价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3.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二章);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3.7.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7.2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4.2磋商报价书(格式见第二章);4.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第二章);4.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4.5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施工组织设计5.2综合实力5.3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3.1-3.9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5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七、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张尧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23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八、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九、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报价要求:3.1响应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作任何调整,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变更项目及现场实际情况造成无法按原方案实施的,变更项目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以现场签证为准。3.2响应报价为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成交单位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4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工程、材料、施工、人工、机械、保险、检测、劳保、各种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3.5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仅应包括磋商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及磋商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响应供应商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包括。4、须提供质量保证,在质量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无条件更换。5、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的工程结(决)算,经审计后,核减率超出7%以上的,审计费按超出7%以上部分核减额的4%计算,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定案书中代扣。6、本工程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范围不得计入。7、对实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施工内容,成交单位必须留下可证明相应工程量的影像资料,结算时如无影像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反映相应的工作量,结算审核时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进行处理。8、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请成交单位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56169532@qq.com。成交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9、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4)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10、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11、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十、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十一、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十二、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2.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中学—校舍加固6.工程承包范围: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承诺函中包含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注:(1)追加合同价款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原合同价10%以内的追加合同价款,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价款,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承包人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3.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完成送审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在完成工程结算后2年内付清。4.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最终以财政审计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本合同在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备案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具有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采购文件(8)响应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承包人在合同总工期内20天完成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承包人自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自供。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各类资料,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完整资料后7日内(除另行约定)。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自供。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施工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除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等工作由发包人在开工前完成,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图纸。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增加工程量不得超过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10%,且不得超过现合同价的10%。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承包人、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道路均已提供,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书面正式验收申请并提供竣工图纸、文字资料和工程照片。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归档要求按甲方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归档要求按甲方相关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须提供工程计划二份,分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工程开工后每周提供周进度报表,每周四向监理及发包人提供周进度计划和统计报表各一份,每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月进度计划报表和统计报表各一份;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护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苏州市、苏州有关规定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包含到投标报价中。在举行重大活动时,根据发包人要求,需积极做好道路保洁、交通畅通、施工噪音等方面的临时突击工作,费用包含到投标报价中;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自觉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做好施工场地居民安全、沿线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费用;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苏州市现场施工清洁卫生规定执行;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⑦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承包人必须保护施工现场周围道路、路灯、绿化等市政设施,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损失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定期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认真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调度,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承包人必须确保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和设备的正常通行,维护所属区域的施工便道;5)配合发包人的其他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全职在本工程现场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并交付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不得离开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批准。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提前通知发包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采取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区内所有人安全及来往车辆的安全。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高压电线、电缆、管线、设备、灯具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2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由承包人自行委托。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如果发包人的现场交付发生延误,则实际开工日和工期应由发包人代表核准后顺延,但承包人不对这类开工的延误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提出费用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累计计算,不封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2)双方另行确定;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已有综合单价的子目不得调整综合单价。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特征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若材料(品种、品牌或规格)发生变更,施工工艺不变,仅调整材料差价。如投标综合单价低于预算相应综合单价较多(偏差20%及以上),以材料同口径价格按投标综合单价与预算综合单价的比例下浮后计入变更后的综合单价。2、若承包方报价表中涉及变更的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预算价(偏差20%及以上),发包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处理:a)以新增单价替换投标综合单价的,变更后的综合单价=新增单价(尚未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投标综合单价/预算综合单价:b)该清单子目取消的,扣除的综合单价=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3、承包方应根据自身生产力水平对照招标清单逐项进行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报价,发包方要求追加工作量,承包方不得拒绝;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清单项,经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咨询造价工程师认定后,发包方有权不按承包方报价进行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承包方应与发包方进行谈判,协商一致的按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若无法协商一致,过程中可按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确定的价格先行支付工程款,结算时由承包方根据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单价,由审核(审计)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发包方确认后调整。4、因承包方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工期延长。5、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承包方应该做到工完场清,如果施工便道、塔吊基础等没有清理,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拆除清理,具体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若发包方要求保留,则不予扣除承包方费用。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不得因为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的价格与发包方有分歧而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若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则由承包方支付工期违约金,按合同工期违约条款执行。7、对实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变更签证(如拆除、垃圾清运等),承包方必须留下可证明相应工作量的影像资料,结算时如无影像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反映相应的工作量,结算审核时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财政跟踪评审的项目,承包方提出的变更签证,须经财政跟踪评审签字、确认,否则,结算时将不予以许可。8、本工程质量及标化工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规定,如承包方自行提高标准,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9、约定未尽事项,按①本合同执行期间的政策性文件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次处理解决。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除特别注明外,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中期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是指承包人按施工图纸、经批复的变更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并获得发包人认可。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①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正式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竣工图纸、文字资料和工程照片等竣工资料。②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承包人应按向总监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送审资料。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申请项目结算评审,由评审中心对其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0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年。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包括建设工程、发包人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代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中。。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20.补充条款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保留两位小数)(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施工组织设计(70分)1.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的得10分;施工技术方案较详细,方法较合理的得7分;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方法一般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2.拟投入的主要材料计划:综合考核拟投入的主要材料品质、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计划方案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7分;计划方案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3.资源配置计划:资源配备齐全、先进、安排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计划方案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7分;计划方案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4.质量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在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质量的具体措施。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得力的得10分;措施较合理、较全面的得7分;措施一般、不全面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5.施工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得当,进度计划网络图清晰合理,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施工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明确,施工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到位。施工管理体系全面、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0分;施工管理体系较全面、措施较合理的得7分;施工管理体系一般、措施一般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7.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措施及承诺科学合理、全面的得10分;措施及承诺较合理、较全面的得7分;措施及承诺一般、不全面的得4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三)综合实力(20分)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一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中具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相应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一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加固工程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磋商控制价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对应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关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加固 房屋修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