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堂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
二、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29200(元)
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
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燕,周佳海,周晓坚,张定萍,朱霞娟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9.0
77.5
81.0
74.0
60.0
74.3
9.77
84.07
1
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8.0
68.0
79.0
64.0
60.0
69.8
9.84
79.64
1
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5.0
37.0
43.0
28.0
34.0
37.4
10.0
47.4
1
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0
37.0
37.5
31.0
33.5
34.8
9.76
44.56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宵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632117
质疑联系人:金诗怡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63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人工智能小镇钱江科创园5号楼2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雁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15776292
质疑联系人:朱海强
质疑联系方式:13735887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docx230.9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15K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169.1K
招标文件-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餐饮服务,会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5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YJZFCG2024-030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5-3110:00:002024-05-3110: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810000(捌拾壹万元整)22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23355(捌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伍元整)33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9200(捌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44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9900(捌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5-3110: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5-3110: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王海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0-10.01.01.00.02技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0-40.04.04.00.03技术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0-55.05.05.03.04技术日常服务方案0-53.03.03.03.05技术菜类品种方案评价0-55.05.05.03.06技术特色服务0-53.05.05.03.07技术成本控制方案评价0-53.03.03.03.08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9技术卫生管理方案评价0-55.05.05.03.010技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0-53.05.05.03.011技术节能管理方案评价0-44.04.04.02.012技术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0-42.04.04.02.01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0-53.05.05.03.014.1商务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110.011.011.00.014.2商务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30.03.03.00.014.3商务拟派服务团队人员0-60.06.06.00.015技术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0-42.02.02.01.016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0-42.02.02.02.017技术增值服务0-42.02.03.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5.078.079.035.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周晓坚)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0-10.01.01.00.02技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0-40.04.04.00.03技术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0-53.03.05.03.04技术日常服务方案0-53.05.05.03.05技术菜类品种方案评价0-55.05.05.05.06技术特色服务0-53.03.03.03.07技术成本控制方案评价0-53.03.03.03.08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评价0-51.03.03.01.09技术卫生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10技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11技术节能管理方案评价0-42.02.04.02.012技术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0-42.02.04.02.01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0-53.03.05.03.014.1商务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110.011.011.00.014.2商务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30.03.03.00.014.3商务拟派服务团队人员0-60.06.06.00.015技术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0-42.02.04.02.016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0-42.02.02.02.017技术增值服务0-42.04.03.52.0合计合计合计0-9037.068.077.537.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周佳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0-10.01.01.00.02技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0-40.04.04.00.03技术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0-53.03.05.03.04技术日常服务方案0-53.03.05.03.05技术菜类品种方案评价0-53.05.05.03.06技术特色服务0-55.05.05.01.07技术成本控制方案评价0-55.05.05.05.08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9技术卫生管理方案评价0-53.05.05.03.010技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0-53.05.03.03.011技术节能管理方案评价0-42.04.04.02.012技术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0-42.02.02.02.01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0-55.05.05.03.014.1商务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110.011.011.00.014.2商务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30.03.03.00.014.3商务拟派服务团队人员0-60.06.06.00.015技术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0-42.02.02.02.016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0-42.04.04.02.017技术增值服务0-42.03.03.02.5合计合计合计0-9043.079.081.037.5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朱霞娟)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0-10.01.01.00.02技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0-40.04.04.00.03技术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0-53.03.05.03.04技术日常服务方案0-51.03.05.03.05技术菜类品种方案评价0-53.03.03.03.06技术特色服务0-51.03.05.01.07技术成本控制方案评价0-53.03.03.03.08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评价0-51.03.03.01.09技术卫生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10技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0-51.03.03.01.011技术节能管理方案评价0-41.04.04.02.012技术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0-42.02.04.02.01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0-53.03.03.03.014.1商务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110.01.无厨师长证书2.三级中式烹调师一个(沈鲁浙),无社保或无劳动合同11.011.00.0无社保14.2商务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30.0无社保或无劳动合同3.03.00.0无社保或无劳动合同14.3商务拟派服务团队人员0-60.0无人员及社保或劳动合同6.06.00.0无人员及社保或劳动合同15技术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0-42.02.02.02.016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0-42.02.02.02.017技术增值服务0-42.02.04.02.0合计合计合计0-9028.064.074.031.0专家(签名):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张定萍)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0-10.01.01.00.02技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0-40.04.04.00.03技术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0-53.03.03.03.04技术日常服务方案0-53.03.03.03.05技术菜类品种方案评价0-53.03.03.03.06技术特色服务0-53.03.03.03.07技术成本控制方案评价0-53.03.03.03.08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9技术卫生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10技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0-53.03.03.03.011技术节能管理方案评价0-41.01.01.01.012技术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0-42.02.02.02.01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0-53.03.03.03.014.1商务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110.011.011.00.014.2商务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0-30.03.03.00.014.3商务拟派服务团队人员0-60.06.06.00.015技术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0-41.01.01.01.016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0-42.02.02.02.017技术增值服务0-41.02.02.00.5合计合计合计0-9034.060.060.033.510/10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YJZFCG2024-030)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杭州余杭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9200元(捌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74.39.7784.071√2杭州三百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23355元(捌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伍元整)69.89.8479.6421杭州亦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810000元(捌拾壹万元整)37.410.047.434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9900元(捌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34.89.7644.564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6月03日1/1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YJZFCG2024-030)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项目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预算金额(元):830000最高限价(元):830000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2B%2Bfpb38RPFg3LiAnm5nnQ%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22.f55180b0f7b311eea34097c12012524a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宵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632117质疑联系人:金诗怡质疑联系方式:0571-88637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人工智能小镇钱江科创园5号楼2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雁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15776292质疑联系人:朱海强质疑联系方式:137358873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属于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详见附件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本条要求提供样品但投标人不提供样品的则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样品提供不全或外观尺寸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 (8)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9)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2)现场方案演示:①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迟到或未到视作放弃演示。②现场演示地点:。③参加现场演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演示人员名单,否则视作放弃演示。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人工智能小镇钱江科创园5号楼203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5715776292。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特别说明▲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按采购文件要求一并递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1505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 列项报价。开户名: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杭州银行临平支行 帐号:3301040160016011853注: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15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三份。1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采购需求本部分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提供《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一、项目概况:瓶窑镇综合执法办公大楼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北郊,余杭区中西部,原瓶窑三院边。食堂面积约200平方。厨房设备:能满足使用要求,就餐人数约为120人,需提供早、中、晚三餐的服务需求,食堂保证365天运转。二、服务要求:1、食堂运行服务工作人员要求:包括厨师长1名、主管(兼结算)1名、面点心1名、厨师2名、结算1名、切配1名、粗加工2名,总人数不少于9人,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必须符合劳动法范围。投标单位可根据实地踏看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临时有大任务的需临时增加用工人员(含报价中)。用工人员必须发足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并确保工作团队的稳定性。2、招标人如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要求中标方在合同期内协助解决部分人员的劳务托管问题,中标方必须配合解决。3、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资格证和“健康证”条件,要求持证上岗。以上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四、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1、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中标单位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能与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五、费用结算方式(1)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3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5%,剩余款在每3个月月末支付合同款价的25%。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付款方式。(2)中标方因工作失误及按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考核要求造成的扣款则在付款的同时相应扣除。(3)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交纳相当于年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中标单位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2、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中标单位损坏招标人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中标单位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招标人认为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招标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招标人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在扣除中标单位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六、其他说明及要求:1、招标人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及更衣室。2、各种食材由采购方采购,质量由中标方确认。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4、食堂内水、电、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采购方负责,但食堂运行服务方应积极维护好厨房设施,恶意破坏的,折价赔偿。5、食堂运行服务方根据人体营养需求,合理安排一周菜单,并经采购方确认同意。6、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工作纪律,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采购方追究食堂运行服务方的责任。7、食品质量要求:7.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7.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7.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7.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7.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7.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7.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7.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7.9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每月末报下月菜单安排计划给采购方接口人员。7.10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7.11根据餐厅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8、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8.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8.2、当雇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经营方应在雇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雇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8.3食堂运行服务人员及服务时间必须服从采购方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9、环境卫生管理厨房作业区(1)环境卫生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4)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2)人员卫生1)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2)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就餐区(1)餐厅环境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2)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有充足的光线。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2)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10、服务质量(1)餐厅设领班或服务员,并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2)服务细则规范服务1)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上班着干净整洁工作服,女员工头发梳理整洁大方,忌浓妆艳抹或涂指甲油;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子。2)服务人员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4)服务人员在每餐开餐前把菜价公布上墙。热情服务1)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2)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客人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各项服务。3、坚守岗位1)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玩手机,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2)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不在工作期间闲聊。11、食堂运行服务费用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3)中标人作为劳动用工的主体,负责劳动用工的所有事宜,劳动用工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劳资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七、检查与考核采购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将每季考核结果进行反馈。中标单位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采购人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招标文件规定,设定食堂管理考核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时间及评定方法:食堂考核采用百分制,每年考核四次,每季度考核一次,并按以下原则评定考核等级:1.考核分高于90分(含)视为优秀,全额拨付当期管理服务费用。2.考核分高于80分(含)但低于90分(不含)视为良好,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用的2%。3.考核分高于70分(含)但低于80分(不含)视为合格,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用的5%。4.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视为不合格,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用的10%,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二)、考核方式1、检查形式平时巡查考核、管理员考核及季度考核三方面考核相结合。平时巡查考核由巡查人员平时巡查时发现的问题为依据进行考核,管理员考核由管理员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每季度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进行考核,平时巡查考核、管理员考核、季度考核比例分别占30%、40%、30%。着重对考核对象的食堂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台帐进行抽查,对热点难点解决情况进行督察,对上级主要工作、重大活动安排及有关创建评比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食堂巡查情况通知单》的形式告知中标单位落实整改,并根据相关考核细则进行评分。2、成绩计算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评分细则,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各项检查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通过平时巡查、综合考评组每季度评分及管理人员考核评分按3:3:4比例计算得出综合评分。(三)、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成绩将作为每季度对食堂外包合同进行付款,及每年表彰的重要依据。附件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大楼食堂管理考核评分细则1.定期做好新菜品的研发及推出,确保每月2道新菜,1个新面点,做好记录和照片并报给委托方。2.确保食物出品检验合格,无石子,叶菜无菜虫,无头发丝、铁丝、烟头、创可贴等异物,无苍蝇、蟑螂等其它虫类。3.合理制定原辅料的采购计划,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杜绝过期变质产品。明确厨师长物料领用管理责任,出入库均应有相应责任人的签字确认。4.厨房内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回收利用菜品等按相应要求存放,每餐菜品按要求进行留样,贴标签并记录好台帐,每样重量不少于100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5.做好餐厅、后厨等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理,不留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按要求清运。6.加强安全管理及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及专题培训。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并有防范措施。灭火器灭火毯要定点摆放,灭火器定期检查过期或失效情况。7.节约用电、用水、用气,所有设备设施按节能要求使用,适时开启关闭。大厅的餐具、纸巾、牙签、调料等物品的按需补充。8.物料仓库、易耗品仓库等的物品按要求分类摆放,明确仓库中物料的入库和使用期限,先进先出,严禁过期使用。库管验收必须有厨师长在场,按要求做好验货工作。9.厨房用具用完即时清理并按五常法规定,指定位置摆放有序,以供分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保存和使用需符合规定,添加剂需上锁保存。10.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按要求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围裙及袖套,并佩戴口罩、手套、工号牌等。不得披散头发、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工作中面带微笑的提供有声服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商务分(5分)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制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客观分类似业绩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复制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4分客观分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技术分(85分)1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描述,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的需求、实施重点和难点进行阐述和说明。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阐述说明,对其阐述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打分。阐述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阐述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阐述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日常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周全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日常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周全详实细致,各项工作安排得当衔接有序的得5分;日常管理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较周全详实细致,各项工作安排得当衔接较合理的得3分;日常服务方案简单粗略,各项工作安排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日常服务方案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菜品应具有多样性、营养搭配合理性,且需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详细菜品方案进行评分:菜品新颖具有特色,营养搭配合理,符合季节性要求的得5分;菜品普通,营养搭配较合理,符合季节性要求的得3分;菜品没特色,营养搭配缺乏,符合季节性要求存在部分偏差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菜类品种方案评价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特色服务品种的多样性,是否具备一定的各个地方特色性,搭配的合理性及营养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品种多样,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性,搭配合理营养,考虑到适合各种人群的得5分;品种较多,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性,搭配较合理营养,基本考虑到适合各种人群的得3分;品种偏少,具有个别的地方特色性,搭配合理营养,考虑人群较少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涉及该内容不得分。5分主观分特色服务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体的成本分析方案,成本控制应合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成本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成本分析方案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投标报价有关的价格信息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分主观分成本控制方案评价6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操作规程细则程度、台账管理明确程度、岗位责任落实程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项目管理方案评价7卫生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卫生管理方案评价8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承诺、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及方案,包括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方案应具有科学性,能体现投标人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健全性及处置能力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安全管理方案评价9节能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性强的,得4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主观分节能管理方案评价10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对筹备工作的认识程度,对筹备过程中承诺的支持力度,以及按时开张的可行性,对现有食堂人员的分流安排,投标人在后续过程中的工作计划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性强的,得4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主观分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11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明确、可行、针对性强,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12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1)拟派“厨师长”:具有一级或高级技师证以上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5分;二级的得3分。(2)拟派人员中(厨师长除外)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每提供1本得3分,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书复制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落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或个人社保证明]复制件或劳动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11分客观分拟派团队人员12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拟派“面点师”具有三级或高级面点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得3分。【证明材料: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书复制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落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或个人社保证明]复制件或劳动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3分客观分拟派团队人员12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提供一本得2分。拟派人员中具有高级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工作人员都具有健康证且健康证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少1本或其中有失效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书复制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落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或个人社保证明]复制件或劳动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6分客观分拟派团队人员13投标人应对项目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人员培训计划及思路,培训计划应具有科学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较详尽、准确、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主观分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14投标人对聘用人员的薪资标准及方案制定应与聘用人员水平、本项目服务质量相适应,有利于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酬薪方案进行评分:(1)各岗位薪酬明细完整、明确,整体薪酬合理、符合市场行情,能够有效保障服务质量的得4分;(2)部分有欠缺,但基本合理,能够基本保障服务质量的得2分;(3)岗位薪酬不明确或不合理,不符合市场行情,无法充分保障服务质量的得1分;(4)未提供实质性方案的得0分。4分主观分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内容,有效性、可操作性强且具有一定实际意义的每项得1分,有效性、可操作性实际意义一般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4分主观分增值服务报价部分(10分)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分客观分报价部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3.4报价评审(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应当补足;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应当补足;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费用。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相关证明即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承担工作和义务,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应工作内容必须由符合相应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承担工作和义务,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应工作内容必须由符合相应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承担);……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据都必须填写,电子签名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附件9: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五、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口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口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签名):202年月日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项目编号:YJZFCG2024-030标段名称:瓶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运维服务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杭州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